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0-10-15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 :

 纳 米 材 料 生 产 项 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0 年 6 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 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 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 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 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 医院、 保护文物、 风景名胜区、 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

  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

 、

  改单(生态环境部令 第 1 号)中“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6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中“单纯混合或分装的”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随即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详细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对本项目工程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合理性分析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内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为纳米水滑石、纳米多晶硅、纳米氧化锌和纳米碳黑,产品和所使用的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 属于国家允许发展的项目。

 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本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 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

 2、与环发[2012]77 号文及环发[2012]98 号文符合性分析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 号文)

 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 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

 本项目为纳米材料生产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次环评拟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

 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 1。

  表 1 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 项目情况 符合性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 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本项目为纳米材料生产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 境的生产项目。

  符合

  第十七条 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 可 分类 管 理名 录 (2019年版)》,企业属于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 治措施等信息。

 符合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 (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 (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 (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 (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 (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

  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

  符合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四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 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 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内15号车间,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内, 属于工业用 地。《蓬莱市大辛店镇

  符合

  聚区。

 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评审,批复文号烟环 审[2013]56号。

  第四十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 时”制度

 符合 第四十九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 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

  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生产工序产生的粉尘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符合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

 4、与《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符合性分析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 年 8 月 28 日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9]150 号),本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 2。

 表 2 本项目与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本工程 是否符 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化工,包括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GB/T 4754-2017)》中 25 大类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其中 2524 煤制品制造、2530 核燃料加工、2542 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除外),26 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71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除外)和 291 中类 橡胶制品业。

  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符合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投资项目,是指企业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 房进行建设

 符合 第二章 投资原则

 第五条 先进性原则。化工投资项目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鼓励类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项目,严格禁止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 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的要求。

  符合

  第六条

 安全环保原则。化工投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要 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产使用。

 企业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工作,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符合 第七条 集聚集约原则。积极推进化工企业进区入园,鼓励企业之间上下游协同,建链补链强链,推动企业重组和产能整合提升。

 企业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与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协同发展,符合化 工产业定位

  符合 三、项目管理

 第九条 化工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内实施,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

 本项目属于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的化工投资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蓬莱市大辛店镇经 济开发区总体规划

 符合 第十条 环境污染治理类、安全隐患整治类项目可以在原厂 区就地实施,不受投资额限制。

 本项目属于生产类项目 符合 第十一条

 海水或卤水提取溴素、新建大型冶金项目配套焦 化和制气、氯碱企业耗氯和耗氢项目,可以就地或随原有 企业配套建设。

 本项目不属于所列项目类别

 符合

  第十二条 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2682 化妆品制造、291 中类橡胶制品业(2911 轮胎制造除外),以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登记表的化工投资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以外实施。

 本项目属于环评类别为报告表的化工投资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规划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评审,批复文号烟环审 [2013]56 号。

 符合 第十三条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详 见最新版《危险化学品目录》),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 3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 迁入园项目,不受 3 亿元投资额限制。

  本项目不属于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

  符合 第十四条 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实现剧毒化学品 生产企业只减不增。

 本项目不属于剧毒化学品项 目 符合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规定》(鲁政办字[2019]150 号)要 求。

 5、选址合理性分析 (1)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内 15 号车间,用地性质属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厂址所在地地质情况较好,无不良工程地质现象,建设条件良好。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附图 2。

 (2)

 规划符合性分析 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位于烟台市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西北部。蓬莱市人民政府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对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进行了批复。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辛店河, 西至大辛店镇泰山路, 北至北李庄村北, 南至辛店河。规划用地面积为3.8413km 2 。

 本项目用地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内 15 号车间,在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属于工业用地,符合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3。

 (3)

 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 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 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 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 (烟政字[2019]3 号),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与项目区相距最近的水源地保护区为蓬莱市邱山水库,位于项目区东南侧,与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最近相距 6.5km,本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产生影响。项目所在地与饮水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 4。

 综上,本项目选址合理。

 6、“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 (1)

 生态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中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经核实,本项目不在烟台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烟台蓬莱中部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红线区代码 SD-06-B2-05,位于项目区北侧,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 200m。本项目区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位置关系见附图 5。

 (2)

 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

 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 2018 年修改单;地下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本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

 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 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4)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和《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准入条件进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①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 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②与《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符合性分析 按照《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本项目不属于优先发展产业、限制发展产业, 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产业,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③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符合性分析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中,符合要求。

 ④与《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 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发展方向以南、北两个方向为主。以辛店河为景观带和亮 点,南部壮大工业区规模,北部建设物流片区,形成“一带、五区”的布局结构。园区产业定位是以机械制造业、信息电子、建筑建材等现代制造业为主导,巩固葡萄酒业,完善现有化工业,协调发展商贸物流业。结合开发区所处位置环境特点以及环境制约因素,开发区产业结构应以清洁水平高,节能措施先进的产业为主。

 开发区具体引进的行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㈠进区项目应是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搞得项目,其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环

  保设施应达同类国际先进水平,至少是国内先进水平; ㈡废水经预处理可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并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三废”排放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㈢采用有效的回收、回用技术,包括物料回收套用、各类废水回用等; ㈣注意开发区内企业之间产业链的延续。

 本项目为纳米材料生产项目,生产的产品主要为纳米水滑石、纳米碳黑、纳米多晶硅和纳米氧化锌,主要应用于纺丝行业,作为特种纤维超细纤维生产中添加的功能性加材料, 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本项目所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均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 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02)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农田灌溉等,不外排;项目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废气使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利用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将与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协同发展。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准入条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体改[2019]1685 号)和《蓬莱市大辛店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准入条件的要求。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本项目名称为纳米材料生产项目。

 2、建设性质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

 3、项目地理位置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蓬莱市大辛店镇驻地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内 15 号车间,总占地面积 746 平方米,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东经 120.852766°,北纬 37.641419°。项目四周均为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区现场照片见图 1。

  。

  6、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纳米材料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 7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46 平方米, 租用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进行车间内部改造、设备安装。具体组成情况见下表。

 表 3 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 工程组成部分 主要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 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265m 2 ,设置高速混合机、气流粉碎机、空 压机、真空包装机等 9 台生产及辅助设备,包括混合、粉碎、包装工序

 新建 辅助工程 办公室 框架结构,依托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员工办公场所 依托 储运工程 仓库 1 层,钢结构,建筑面积 500m 2 ,用于储存原辅材料和成品 新建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用水依托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自来水管网 依托 排水系统 雨污分流,依托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排水设施 依托

 供电系统 本项目用电依托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供电设施,电力供应充足, 年用电量 43.23 万 kW·h

 依托 暖通系统 车间冬季不供暖,通过门窗通风换气;办公室采用空调制热制冷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气 上料、混合、粉碎、包装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收集后,进入 1 台布袋 除尘器处理,通过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1#)排放

 新建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厂内污水处 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农田灌溉等,不外排 依托 噪声 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 新建

 固废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粉尘, 废包装袋收集后集中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新建 7、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产品为纳米水滑石、纳米碳黑、纳米多晶硅、纳米氧化锌,主要应用于纺丝行业,作为特种纤维超细纤维生产中添加的功能性加材料,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

 表 4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产量 包装规格 储存位置 1 纳米水滑石 t/a 500 25kg/袋 仓库 2 纳米碳黑 t/a 200 10kg/袋 仓库 3 纳米多晶硅 t/a 100 25kg/袋 仓库 4 纳米氧化锌 t/a 50 20kg/袋 仓库 8、主要原辅料及用量 本项目主要原辅料材料消耗见下表。

  表 5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原材料名称 用量 包装规格 储存量 贮存位置 备注 1 水滑石 500t/a 25kg/袋 50t 仓库 固体粉末 2 碳黑 200t/a 25kg/袋 50t 仓库 固体粉末 3 多晶硅 100t/a 25kg/袋 20t 仓库 固体粉末 4 氧化锌 50t/a 25kg/袋 20t 仓库 固体粉末 原料特性:

 水滑石:Layered Double Hydroxide,简写为 LDHs,也叫镁铝合成水滑石,属于阴离子型层状化合物,主要合成方法是共沉淀法,外观白色粉末状,是一种优良的 PVC 无毒环保稳定剂,还可以作为阻燃剂、吸酸剂来使用。特别是水滑石类材料所具有的选择性、红外吸收性和离子交换性等一些特殊性能,使其作为新型无机功能材料已应用于 PE 农膜 (保温剂)和 PVC(无毒热稳定剂)等高分子材料中,显示了独特的性能。

 碳黑:carbon black,又名炭黑,是一种无定形碳。轻、松而极细的黑色粉末,表面 积非常大,范围从 10~3000m 2 /g,是含碳物质(煤、天然气、重油、燃料油等)在空气不足的条件下经不完全燃烧或受热分解而得的产物。比重 1.8-2.1。由天然气制成的称“气黑”,由油类制成的称“灯黑”,由乙炔制成的称“乙炔黑”。此外还有“槽黑”、“炉黑”。按碳黑性能区分有“补强碳黑”、“导电碳黑”、“耐磨碳黑”等。可作黑色染料,用于制造中国墨、油墨、油漆等,也用于做橡胶的补强剂。

 多晶硅:是单质硅的一种形态,熔融的单质硅在过冷条件下凝固时,硅原子以金刚石晶格形态排列成许多晶核,如这些晶核长成晶面取向不同的晶粒,则这些晶粒结合起来, 就结晶成多晶硅。有灰色金属光泽,密度 2.32~2.34g/cm 3 。熔点 1410℃。沸点 2355℃。溶于氢氟酸和硝酸的混酸中,不溶于水、硝酸和盐酸。硬度介于锗和石英之间,室温下质脆,切割时易碎裂。加热至 800℃以上即有延性,1300℃时显出明显变形。常温下不活泼, 高温下与氧、氮、硫等反应。高温熔融状态下,具有较大的化学活泼性,几乎能与任何材料作用。多晶硅是生产单晶硅的直接原料,是当代人工智能、自动控制、信息处理、光电转换等半导体器件的电子信息基础材料。

 氧化锌:是锌的一种氧化物。难溶于水,可溶于酸和强碱。氧化锌是一种常用的化学添加剂,广泛地应用于塑料、硅酸盐制品、合成橡胶、润滑油、油漆涂料、药膏、粘合剂、食品、电池、阻燃剂等产品的制作中。氧化锌的能带隙和激子束缚能较大,透明度高,有优异的常温发光性能,在半导体领域的液晶显示器、薄膜晶体管、发光二极管等产品中均

  有应用。此外,微颗粒的氧化锌作为一种纳米材料也开始在相关领域发挥作用。

 9、主要设备 本项目所需主要设备如下表所示。

 表 6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 数量 备注 1 高速混合机 台 1 生产设备 2 气流粉碎机 台 1 生产设备 3 真空包装机 台 1 生产设备 4 空气压缩机 台 1 辅助设备 5 空气加热器 台 1 辅助设备,电加热 6 空气净化器 台 1 辅助设备 7 压缩空气储罐 台 1 辅助设备 8 激光粒径仪 台 1 检测设备 9 布袋除尘器 台 1 环保设备 10、公用配套工程 (1)

 供水工程 本项目用水依托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自来水管网,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 14 人,年工作 300 天,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DB37/T 5105-201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修改版),人均生活用水量按照每人 50L/d 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 0.7m 3 /d,210m 3 /a。

 (2)

 排水工程 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系数按照 0.8 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56m 3 /d,168m 3 /a,主要污染物为 COD、氨氮、总氮等,其产生浓度分别为 350mg/L、30mg/L 和 45mg/L,经化粪池处理后,浓度降为 297.5mg/L、29.1mg/L、43.7mg/L,排入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厂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农田灌溉等,不外排。

 本项目水平衡如图 2 所示。

  0.14 损耗 蓬莱星火化工

 回用于厂区新鲜水 0.7 生活用水 0.56 生活污水 0.56 化粪池 0.56 有限公司厂内 0.56 绿化、农田

 污水处理站 灌溉等

  图 2 项目水平衡图(m 3 /d)

 (3)

 供电工程 本项目用电依托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供电设施,电力供应充足,可以满足项目建设生产所需。本项目用电设备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和照明设备。项目年用电约 43.23 万 kW•h。

 (4)

 采暖、通风设计 本项目车间冬季不供暖,通过门窗通风换气;办公室采用空调通风制冷制热。

 11、平面布置合理性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7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746 平方米,租用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主要进行车间内部改造、设备安装。主要为生产车间和仓库,办公室依托蓬莱星火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平面布置图充分考虑了生产工艺和公用设施的要求,各环节连接紧凑,物料输送距离短,便于节能降耗,提高生产效率,同时考虑了厂区内生产、办公环境,也兼顾了厂区外附近环境情况。从方便生产、安全管理、保护环境角度考虑,布局合理。本项目的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6。

 12、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 246.4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占总投资的 20.29%。

 表 7 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估算一览表 项目 环保措施 投资额(万元)

 责任主体 资金来源

 营运期 废气治理 布袋除尘器、集气管道、排气筒 28

 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烟台富昇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废水治理 化粪池、污水管道(依托)

 /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 20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和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包装袋收集后集中外售,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 于生产

  2 合 计 / 50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一、地理位置 蓬莱市位于山东半岛的北端,东经 120°35"-121°08"北纬 37°25"-37°50",西临龙口市, 南靠栖霞市,东与福山区接壤,北临渤海、黄海与长岛隔海相望,并与辽东半岛对峙,形成渤海海峡,陆地东西最大横距 50.52 公里,市政府坐落在名胜古迹“蓬莱阁”下。

 本项目位于蓬莱市南王街道办事处姜家沟村南 200m,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二、地形、地貌 蓬莱市处于胶东隆起地带,栖霞腹背斜北翼的低山丘陵区。全市土地可分为山地、丘 陵、平原三大组合地貌。其中山地 65332 亩,占总地土地面积的 48.29%,丘陵 380548 亩, 占总土地面积的 31.36%,平原 6820 亩,占总土地面积的 20.35%。

 三、河流 市境内河流多为季节性间歇河,源短流急,自南向北注入渤、黄二海。长度超过 3 公 里的河流 92 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 30 平方公里的 10 条。黄水河东支流、平畅河、龙山河、平山河、蔚阳河、王庄河、方里河、于家庄河、五十里堡河和孚庆河。蓬莱市包括战山水库、平山水库、邱山水库和淳于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共计 4 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各保护区均划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与本项目距离较远,且本项目废水不直接外排,因此本项目对水源地保护区没有影响。

 四、水文地质 蓬莱市位于新华夏系巨型构造第二隆起带胶东古陆的北部,古地层分布广,岩性复杂, 第四系沉积物厚度小且不发育,出露有东西向、北东向及北面等方向的断裂构造,并相互切割。

 1、地层:蓬莱地区的地层以太古界至元古界地层为主。太古界地层分布于中部和东部地区;北部沿海为元古界蓬莱群地层;南部有面积较大的中生代燕山期侵入岩。

 2、构造:在漫长的地质时期中,蓬莱市经历了多次构造变动,形成了复杂的构造型式,在出露的几个方向的断裂构造中,规模较大的有黄城-大辛店断裂破碎带、温石汤- 大道刘家断裂、二包—上炉断裂、夏侯-河东姜家断裂等。

 3、含水层特征:在平山河中下游河谷平原区,上部为第四系含水层,底界埋深一般

  在10~18m,厚度一般在5~10m,单井出水量500~1000m 3 /d;下部为大理岩类含水层,发育

  深度一般在100~120m,单井出水量500~2000m 3 /d。东部及西部的丘陵区,上部为玄武岩类含水层,下部为大理岩类含水层,两者多直接接触,没有隔水层,水力联系密切。南部及西南部花岗岩类含水层分布较广泛,单井涌水量一般小于100m 3 /d。

 4、地下水补给、径流与排泄:蓬莱市地下水补给来源靠大气降水补给,第四系孔隙水接受大气降水的垂直入渗补给外,还接受地表水渗漏补给,山丘区基岩裂隙水的侧向补给。区内地下水流向受地形控制,总的趋势由南向北与地表水一致、由东西两侧向中部径流,并最终向北迳流入黄海。地下水在排泄途经中,除人工开采外,剩下部分排入海中。

 5、区内地下水化学特征具有明显的水平分带性:自南部丘陵区向北部沿海平原,地下水化学类型依次由重碳酸盐型、重碳酸盐氯化物型,向氯化物重碳酸盐型、氯化物型过渡,矿化度、总硬度及主要离子含量也逐渐增大,即本区地下水在一定程度上受海洋气候影响明显,区内4种类型地下水之间水力联系密切。

 五、气候气象 蓬莱市属北温带东亚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半湿润地区,大陆度为54.6%。气温适中, 变化平稳,温度年振幅和昼夜温差都比较小。年均气温11.9℃。年均最高气温为12.9℃; 平均最低气温10.5℃。极端最高气温38.4℃;极端最低气温-14.9℃。蓬莱市年均降水量606.2 毫米。其中最多年份降水量1122.2毫米;最少年份为307.6毫米;最大暴雨降水量208.1毫米。年均降水日数81.3天。最长连续降雨9天;最长连续无降水长达42天。蓬莱市多年平均风速为4.2m/s。常风向为SSW向,频率为15%,次常风向为N、NNE向,频率为8%。强风向为 N 、NW 向,最大风速为28m/ s ,瞬时极大风速为40.0m/ s ,次强风向 NNE 向,最大风速为27m/ s 。蓬莱市年均绝对湿度11.4毫巴,1月份最低,8月份最高。极端最大绝对湿度38.4毫巴;极端最小绝对湿度0.5毫巴。年平均相对湿度65%。春冬两季较干燥,相对湿度60%;夏季较潮湿,相对湿度保持在80%以上。市内年均蒸发量1950.0毫米,极端最大年蒸发量2206.2 毫米,极端最小年蒸发量1433.8毫米。蓬莱市年均日照总时数2817小时,日照百分率为64%。太阳辐射年总量126.1千卡/cm 2 。光合有效辐射年总量61.8千卡/cm 2 ,每年每亩地接受太阳辐射能达3.41亿千卡。光能数量大大超过了各种作物、林果等对光能的需要。

 六、植被和生物多样性 蓬莱市境内植被除耕作地带外,多为次生草本植物群落,灌木丛和稀疏乔木及人工栽培的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植被种类因土类而不同,陆生植物中,木本植物54科217 种,草本植物300种。水生植物中,海水藻类59种。森林植被多以经济林和防护林为主。

  经济林面积29.4万亩,且种类繁多,主要树种有苹果、梨、桃、板栗、核桃、花椒、山楂、大枣、柿、香椿、杜仲、柴穗槐、腊条、雪柳、杞柳等;防护林面积17.02万亩,主要树种有刺槐、柳树、杨树、合欢、加拿大杨、柴穗槐、苹果、葡萄等。灌草丛植被主要分布于潮土地带。滨海潮土地带主要有蔓荆子、北沙参、木贼、黑蒿、芦草、茅草、绊马等草本植物;低洼处及大河两岸潮土地带主要有芦苇、蒲草、三棱草、节节草等草本植物;平原及沿河两岸潮棕壤和河潮土地带主要有芦苇、马唐等草本植物和绵槐、腊条、柳条等灌木; 山丘岭地中上部棕壤性土地带主要有羊胡草、背草等草本植物。

 全市的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玉米、甘薯次之,谷子、高梁等作物种植面积不断减少。小杂粮有高梁、谷子、大豆、稻子、黍子、绿豆、红豆、小豆、豇豆;经济作物主要是花生,播种面积占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 98%,其他有西瓜、甜瓜、中药材、棉花、麻、芝麻等;蔬菜主要有大白菜、萝卜、大葱、大蒜、黄瓜、番茄等。经济林以水果为主,主要树种有苹果、梨、葡萄、杏、桃、山楂、樱桃、李、枣、柿、板栗、核桃、无花果、石榴、银杏等。

 社会环境简况( 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一、政区人口 全市总面积 1128.6 平方公里。辖 7 个镇、5 个街道,583 个行政村(居委会)。年末全市总人口 44.9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17.98 万人。人口出生率 7.66‰,死亡率 5.49‰,自然增长率 2.17‰。

 二、经济概况 2017 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495 亿元,增长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2.7 亿元,增长 6.4%;固定资产投资 436 亿元,增长 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80 亿元,增长 10.2%; 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 42704 元和 19753 元,增长 8%和 8.1%。

 三、招商引资 坚持把“双招双引”作为“一号工程”全力推进,先后在香港、台湾、杭州、深圳等地举办招商推介活动 183 场次,新签约恒大海上帝景等项目 194 个,与上海交通大学等高 校院所签订产学研协议 15 个,引进高层次人才 89 人,其中国家级人才 23 人。我市“双 招双引”经验做法,成功入选全省 20 个基层人才工作优秀创新案例。集中力量抓好项目建设,中兴电力等重大项目扎实推进,海上风电研发检测中心列入省重点项目,丰基包装等项目实现当年开工、当年投产,安诺酒庄等项目主体完工。持续提升园区发展水平,旅

  游度假区成功晋升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农高区通过国家级园区验收,经济开发区入选全省体制机制创新试点,西港工业区成为烟台市级重点发展区域。

 四、民生福祉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33 件为民实事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取得预期成效,34 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脱贫摘帽,612 名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 9000 余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1%以内。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启动实施,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实现“十三连涨”,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提高至 450 元。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 1 亿多元,受益群众 4.3 万人次。中 医院涌泉康护中心投入运营,新建 1 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 8 处农村幸福院,市社会福利 中心开工建设,医养结合模式逐步建立。调水 2000 万方,新建 165 个惠民水站,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新二中主体工程完工,8 所中小学校舍实现升级改造, 成为首批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示范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新建大柳行、北沟卫生院,128 个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验收达标,居民健康卡系统平稳运行。文体事业取得新成效,新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85 处,3 部作品荣获泰山文艺奖,承办全国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等国家和省级赛事 18 项,成为中国女子篮球联赛山东高速女篮比赛主场。“礼让斑马线”活动成效明显,移风易俗深入民心。村、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有序推进。打响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三年攻坚战,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圆满完成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清底”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应急联动机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稳中向好,森林防火能力得到提高。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双拥共建、退役士兵权益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妇女、儿童、青年、残疾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对台事务、外事侨务、统计物价、粮食安全、民族宗教、史志档案、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气象地震、扶贫协作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五、城乡统筹 强化规划的引领、指导和管控作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取得阶段性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获省政府批复。重点片区开发积极推进,西海岸岸线修复工程基本完工, 完成创发新区规划设计、画河大世界拆除和画河入海口整治,化工片区征迁和土壤修复工程同步展开。棚户区改造有序开展,4206

 套安置房建设稳步推进。综合整治老旧小区 9 个,惠及居民 2889 户。新建、改建市政道路 7 条,修补城区道路 4.8 万平方米。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管系统投入运行,城区园林环卫实行市场化运作,公共自行车系统

  上线运营。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拆除违建 25.6 万平方米。特色镇村建设成效显现,刘家沟镇成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绿色生态示范镇,北沟镇刘家村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村, 小门家镇岳家圈村被评为全国美丽乡村示范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龙烟铁路、蓬栖高速建成通车,结束了蓬莱境内没有铁路和城区不通高速公路的历史。滨海路蓬莱段征迁和工程建设全面铺开,206 国道中修、平山水库除险加固二期等工程完工。生态环境实现较大改善。全面推行“河长制”,持续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河道 120 多公里。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重拳整治环保突出问题,扬尘污染管控、散乱污企业治理、禁养区畜禽养殖整治、燃煤小锅炉淘汰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市环保局荣获“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加大绿化造林力度,新增绿地 4.1 万平方米, 完成生态造林 2145 亩、森林抚育 5200 余亩。六、改革创新 改革推动效应持续扩大,完成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等改革事项 200 多项,争取国家、 省级改革试点 36 个,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一窗受理、容缺审批、并联办理等系列举措,审批时限均压缩在法定时限的 50%以内。实行“多证合一”和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近 5000 户。支持纪检和监察体制改革,在烟台率先成立巡察机构,完成监察委员会机构组建。开放带动作用持续发挥,全年实现外贸进出口 66 亿元,实际使用外资 6 亿元。创新驱动能力持续增强,新增烟台市 级新型研发机构 3 家,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4 家。京鲁渔业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巨涛重工与钢铁研究总院合作成立海工用钢分中心,鑫园工贸省级院士工作站挂牌成立。嘉信染料董事长张善生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鲁担惠农贷”试点工作全面推开,完成 21 家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为企业办 理信贷周转金 260 多笔,累计周转额 22 亿元。全年新增信贷投放 29 亿元,存贷比达到 75.7 %。

 建设项目周围无重点文物古迹保护对象、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评价区域内无珍贵人文景观,无自然公园和生态保护区。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为了确切的阐述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本次环境质量评价中引用《2018 年度烟台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烟台市生态环境局 2019 年 4 月编制)中的有关监测数据,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评价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2018 年,蓬莱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属于优级。SO 2

 年平均值 9 微克/立方米、NO 2

 年平均值 23 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值 57 微克/ 立方米,细颗粒物年平均值 32 微克/立方米,CO 年平均值 23 微克/立方米,均符合《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臭氧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

 环境质量持续改进计划: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 2013-2020 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 年)》(鲁政发〔2018〕17 号),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多措并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1)

 开展清洁空气保障行动。印发《蓬莱市 2019 年清洁空气保障行动方案》和《烟 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 2019 年清洁空气保障行动方案》,组织执法人员对 20 余家产生 VOCs 的企业进行排查,要求各企业完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记录,提标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治理设施;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专项检查铸造行业,要求相关企业做好工艺废气和粉尘的收集治理,加强废气收集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减少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

 (2)

 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印发《蓬莱市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遏制污染反弹攻坚方案》和《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蓬莱分局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整治遏制污染反弹攻坚方案》, 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项整治,督促 12 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14 台生物质专用锅炉提标改造以及 4 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治理改造,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3)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针对 2 次重污染天气及时发布应急预警,组织环境执法人员根据预警级别,对各相关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填写监察记录,每天上报排查情况。预警期间共检查企业 56 家,出动 120 余人次。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8 年,蓬莱市饮用水地表水水源地有战山水库,监测频次为每季度采样监测 1 次,所监测的主要指标年均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Ⅲ类标准,各水源地水质良好。

 三、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8 年蓬莱市地下水监测点位为政府和爱民,水质质量均为良好,各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

 四、声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2018 年蓬莱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 203 个,网格大小为 290 米×290 米,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 54.8 分贝,夜间平均值为 43.5 分贝,符合功能区划标准要求。

 五、土壤环境质量 2018 年,烟台市 17 个背景点位列入年度监测计划,土壤背景点位采用发生层剖面采样方式,自下向上采集三层土样。监测结果表明:烟台市土壤背景点位监测结果总体 良好,今后加强土壤环境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保证用地安全。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地下水、声环境以及周围的居民和周围企业的工作人员,详见下表。

 表 8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北李庄村 37.642296°N 120.844899°E 居民 环境空气 W 675

  北张家村 37.635551°N 120.846017°E 居民 环境空气 SW 858

  金家庄村 37.634482°N 120.850928°E 居民 环境空气 S 770

  民山村 37.648610°N 120.855665°E 居民 环境空气 N 840

  地下水 项目地附近浅层地下水

  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 200m 范围内

 土壤 项目地附近土壤环境

 环境保护目标级别:

 环境空气:要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 2018 年修改单。

 地下水:要求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声环境:要求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

 土壤:要求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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