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974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9-26 点击:

 招标 编号:

 5103012020001090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

 采购项目

 公开 招标文件

  招标人: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自贡

 二〇二〇年九月

 “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中标人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1.成都银行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9.四川天府银行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廉洁自律书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招标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投标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投标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投标人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投标人单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

 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投标人,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

 举报电话:0813-5357773 举报邮箱:734359227@qq.com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3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0 第四章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4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44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4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2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 59

 第 1 页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拟对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 编号:5103012020001090。

 二、招标项目: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保障更好的开展车辆管理工作,拟对自贡市 2020 年 11 月-2023 年 10 月机动车号牌进行采购,包括产品的制作、安装服务及售后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 、 投标人 邀请方式: :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七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若因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

 第 2 页 编制。

 八 、 招标 文件 获取 方式、 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 2020 年 09 月 14 日 09:00 至 2020 年 09 月 21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或者远程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

 在 ( www.ronghuigr.com )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813-8565617。现场获取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A5区 3 楼 59 号。

  招标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投标人要求远程提供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九 、递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30(北京时间)。

 十 、递交 投标 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 一 、 投标 文件开启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30(北京时间)在开标地点开启。

 十 二 、 开标 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 A5 区 3 楼 59号。

 十 三 、联系方式 :

 招标人: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自贡市南环路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813-470235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 77 号 4 幢 10 层 02 号 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0813-5358882 传

 真:0813-5357779 电子邮件:SCRH_ba@163.com

 2020 年 09 月 11 日

 第 3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7,990,600.00元 2 报价要求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取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根据产品控制价合理估算一次性报出固定下浮率,最终单项产品结算金额=单项控制价*(1-最终报价下浮率)。

 3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 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 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第 4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详见第三章)。

 2 2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按照第七章的规则进行评审。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4/t20190403_11849836.htm)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903/t20190330_11833800.htm)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http://www.ccgp.gov.cn/zcfg/bwfile/201904/t20190403_11853998.htm)

 2)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涉及)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招标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 品 的 , 应 当 优 先 采 购 符 合 国 家 无 线 局 域 网 安 全 标 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6 信息安全要求 投标产品如为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

 第 5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证颁发的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7 失信企业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第八条 十四项 规定的情形除外)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投标人报价评标,且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8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的报价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招标文件 咨询 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0813-5358882

 12 招标过程、结果 工作咨询 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0813-5358882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 招标结果公告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电话:0813-5357778 14 投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0813-5358882

  15 投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编制,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的形式。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28-67697399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投标人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自贡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3-2110917 联系地址:自贡市五星街77号

 第 6 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实质性要求)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告。

 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备案。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1、按 预算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向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收取。

 2、转账方式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账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20 投标文件数量 1、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2、其他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开标一览表:1 份; 4、投标文件电子档:1 份。

 21 说

 明 1、本招标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审因素。

 2、本招标文件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实质性要求”的内容为实质性不可偏离要求,属于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第 7 页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自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2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3. 合格 投标人 (实质性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实质性要求)

 5.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5.2 利害关系 投标人 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 投标人 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第 8 页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 6. .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 现场考察

 第 9 页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但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对于一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等需要以非中文表述且不宜翻译为中文的以外。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单项产品价格以人民币报价及最终报价以下浮率报价。

 12. 联合体(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招标活动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3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第 10 页 14. .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他投标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详见第三章)。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20%。

 (二)

 中小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涉及时提供)

 (1)满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相关资料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不能享受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表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①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小微企业认定标准的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②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 三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要求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响应。投标人的技术要求应答 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技术要求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第 11 页 (2)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3)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产品信息提供,格式自拟)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 四 )商 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

 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如不涉及优惠条件,未提供承诺则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

 (2)投标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知识产权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4)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5)商务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三章)。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不涉及,未提供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 五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

 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内容与范围、响应时间等。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 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

 第 12 页 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招标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18.1 资格性投标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

 18.2 其他投标文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投标文件、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格式详见第三章)

 18.3 单独提供“开标一览表” 原件 用于开标唱标。并清楚地标明开标一览表、招标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格式详见第三章)

 18.4 投标文件电子档 , 采用 U U 盘制作 。投标文件电子档制作的参考方法: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8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且须逐页盖章或者盖骑缝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

 第 13 页 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 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

 【如有分包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按包进行分封装(实质性要求)】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并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销”字样。

 21.3 在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第 14 页 21.4 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

 22 .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招标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并加以记录。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①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出现上述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标依据。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 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23.1 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等工作人员,

 第 15 页 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3.2 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 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23.4 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查询。

 24. 评标程序及定标原则

 详见第七章评标办法 2 2 5. 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 26 6. . 评标情况公告

 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附表。

 2 27 7. . 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 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人:

 27.1 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7.2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7.3 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27.4 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27.5 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第 16 页 2 28 8. . 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8.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4 中标结果将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公布。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9 9. .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9.2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9.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5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1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30.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及转让。

 31. . 合同转包(实质性 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

 第 17 页 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2.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 33 3 .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 3 4. 合同公告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 3 5. 合同备案

 招标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 3 6. 履行合同

 36.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 7. 验收

 37.1 本项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7.2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 38 8. . 资金支付

 第 18 页 招标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 39 9. .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投标; (6)中标或者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招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40.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41.投标人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 19 页 九、其他

 42.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 20 页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第 21 页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格式 1 1- -1 1 资格性 投标 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第 22 页 格式 1 1- -2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第 23 页 格式 1 1- -3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致: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二)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第 24 页 格式 1 1- -4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第 25 页 格式 1 1- -5 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致: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招标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招标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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