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四议两公开流程图【最全面的村级管理流程图】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0-03-15 点击: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一)

 选举准备

 1、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向镇(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2、村党组织收到镇(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街道)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 党员推荐

 1、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要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有效),一是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二是公布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

  2、向镇(街道)党(工)委报告推荐情况;

  3、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推荐票数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内选举

 1、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要超过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

  2、召开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

  3、村党组织向镇(街道)党(工)委呈报选举结果;

  4、镇(街道)党(工)委对村党组织选举予以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组织考察

 1、镇(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2、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批复村党组织委员会。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人的差额确定。 群众推荐

 1、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村民代表数要超过村民代表总额的三分之二有效),对镇(街道)党(工)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推荐投票并现场公开计票;

  2、镇(街道)党(工)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多一至两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村党组织换届“两推一选”程序序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二) 选举准备

 1、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向镇(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

  2、村党组织收到镇(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和党小组长会议,传达镇(街道)党(工)委批复精神,研究召开党员大会事宜。 党员推荐

 1、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要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有效),一是听取本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二是公布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场公开计票;

  2、向镇(街道)党(工)委报告推荐情况;

  3、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推荐票数多少和候选人条件,按照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两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党内选举

 1、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要超过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分两步进行,即先差额选举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然后再从当选的委员中等额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两次选举分别投票、计票和宣布选举结果;

  2、村党组织向镇(街道)党(工)委呈报选举结果;

  3、镇(街道)党(工)委对村党组织选举予以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组织考察

 1、镇(街道)党(工)委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广泛听取党员、村组干部和群众的意见;

  2、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推荐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批复村党组织委员会。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比应选人数多一人的差额确定。 群众推荐

 1、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加村民代表会议的村民代表数要超过村民代表总额的三分之二有效),对镇(街道)党(工)委批复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推荐投票并现场公开计票;

  2、镇(街道)党(工)委在村民代表推荐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多一至两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村级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程序

  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图(三)

  (一) 选 举 准 备 阶 段 (1) 调查摸底及民主测评 (2) 建立选举机构并成立选举委员会,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名义发布第一公告。 (3) 改选村民代表,进行村财审计,培训选举干部,制定选举方案并公布选举日(第二号公告) (二) 选 举 阶 段 (4) 宣传发动,做好选民登记(第三号公告),进行选民资格筛查,并颁发选民证(在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选民名单) (5) 候选人的产生、确定及资格审查(第四号公告) (6) 投票选举,选举日前三天再次公布投票地点及时间(第五号公告),确定选举方式(直接选举、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选举三种方式),并印制选票、制作票箱 (三) 建 章 立 制 阶 段 (7) 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要在乡镇人民政府主持下,办理新、老班子工作移交手续,一般在10日内完成 (四) 验 收 总 结 阶 段 (10) 建立档案并检查验收 (11) 总 结 评 比 (8) 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的各项制度和村规民约,以及村委会工作制度,研究确定本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落实措施 (9) 推选产生村民小组组长及下属工作委员会

  永安村村委会成员工作流程图(四)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选民联名提出永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村民委员会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永安理由 村委会在接到永安要求3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村民委员会逾期不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永安要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督促督促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投票表决。永安村委会成员,须经选民过半数通过,永安才生效。 被永安的村委会成员在村民会议讨论表决时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向村民公告 填写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区民政部门备案

  村务民主决策工作流程图(五)

  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村党支部受理方案 两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召开村民大会 两委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并随时公开 根据村组法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村民代表参加,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不能与村民会议的决定相抵触决议有效;村民代表决议的意见要逐人做好记录,并签字盖章、妥善保管 开会有效: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 决议有效:需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六)

 审议前: 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 商议前: 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 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 提议前: 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 ③制定初步方案,报乡镇党(工)委批准、备案。

 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审议

  村“两委”会商议 村党组织会提议

  审议中: 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 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 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

 商议中: ①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 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其他人员参加; 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 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

 提议中: 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 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 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

 审议后: 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 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商议后: 党组织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提议后: 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决议前: 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 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全景; ③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意见。 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征求意见箱,补充完善决议事项。若发现重大问题,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 ①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②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并设意见箱; ③对收集到的意见,村委会三日内给予解答; ④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决议后: 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 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中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决议中: ①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 ③进行表决。 决议公开 组织实施决议 实施结果公开

  村级财务公开工作流程图(七)

  村报账员在规定时间内报账并填写《财务公开表》,主管会计签字(村级财务实行两月一公开) 报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并盖章 报村委主任审核 经村“两委”联席会议通过 报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签字、盖章、备案 分别在村务公开栏或人群集中区域公开 群众意见受理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流程图(八)

  项目提出

 由村民委员会、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会前应当向村民公告,并由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并经农户签字认可。

  项目确定

 项目初审

 召开村民会议(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或者本村2/3以上农户的代表参加)、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代表2/3以上农户的村民代表参加),筹资筹劳方案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表决形成的方案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

  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

 项目复审

 报区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区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工作流程图(九)

 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分配方案 按照分配方案实施 由乡镇审核通过后报区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完善,需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大会讨论通过,需经70%以上农户同意,并签字盖章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分配方案计算被征地农户补偿费用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村级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流程图(十)

 村 级扶 贫资 金管 理使 用程 序。 区扶贫领导组确定推进村名单,推进村制订扶贫规划,申报扶贫项目。

 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系统的要求,做好每项资金、项目的录入工作。

  财政扶贫项目在《今日裕安》、《裕安扶贫网》 、推进村公开栏中公示。

  按照《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区财政局管理资金,区扶贫办管理项目,做到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区扶贫办对项目具有组织协调、审核督查、验收把关责任。

  区扶贫办与项目单位签订《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责任书》,坚持项目验收制度,合格项目填写《财政扶贫资金项目验收表》,并做好相关资料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坚持绩效考评制度,按照永安村整村推进达标验收评分表,进行实地考评,成绩显著的推进村给予一定的奖励。

  坚持群众参与制度,从村级规划的制定、项目申报、选择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报账流程图(十一)

 发生收入业务 开据统一收入票据,经手人签字。 村主任签字盖章 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严禁: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用集体资产为他人担保 及时将资金送存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开设的专户

 发生支出业务 数额小于备用金 数额大小备用金 村填制村级资金使用申请报告单 标明用途、金额,经手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加盖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村主任审批 大额支出(如“一事一议”筹资、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捐赠款项等)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会议议定预算方案 严禁擅自举债,确需举债,需经村民代表会或村民大会通过,否则视为个人行为,谁举债谁负责 报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 审核后“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理拨款手续 取得合法原始票据,经手人签字,村主任签字盖章 每月1至5日廉勤委审核通过 每月1至5日到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每两月首月15日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农村集体固定资产、资源处置工作流程图(十二) 村原有集体资产、资源 新增资产、资源 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 按照农村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程序操作 村集体资产、资源登记并公示 村建立资产、资源明细台账,并报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资产、资源变卖、折旧、出租、转让 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 ,结果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 资产丢失、损毁 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处理 按照农村项目工程 建设招投标程序操作 “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变更账上相应资产、资源 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固定资产、资源台账

 农村集体资源项目发包工作流程图(十三) 正式签订协议 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核实,主管部门批准,司法部门公正 按照农村项目工程建设 招投标程序操作 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结果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 承包、租赁 科学管理

 长远规划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流程图(十四) 将变更后的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发放给农户。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土地发包方和乡镇农业管理服务站依据签订的书面合同、根据实际对农户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登记的资料进行变更(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土地发包方和乡镇、街道农业管理服务站收到承包农户报送的书面流转合同后,应当予以必要的审核,如有不妥应给予指正。如发现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应依法予以制止。 流转合同签订后,承包农户应将签字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分别报送土地发包方和所在乡镇、街道农业管理服务站备案。 流转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合同,由流转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流转双方洽谈磋商,认定流转方式、流转时间、有偿流转额度以及流转有偿支付方式等。 农村集体林木采伐工作流程图(十五)

  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拟定采伐计划

 ↓

 召开村民会议会村民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确定采伐计划)

 ↓

 村委会提出经乡镇政府签署意见的书面申请连同林权证明报区林业局 ↓

 区林业局派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提出意见

 ↓

 经区林业局在村进行采伐公示

 ↓

 公示无异议,由区林业局核发采伐证

 ↓

 村“两委”公开进行采伐招标并收取中标者采伐抵押金 ↓

 村“两委”落实采伐计划,采伐收入、票据报乡镇农经站

 ↓

 收入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农村宅基地审批办理工作流程图(十六)

 村民个人提出宅基地用地申请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讨论并公示 国土资源局现场勘察、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区国土资源局审核 区人民政府批准 国土资源中心所现场施工放线

 党务公开工作流程图(十七)

 1、准 备

  收集整理党务公开内容,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后,提出公开事项,初步确定公开内容和方式。

 3、公 开

  按时在公开栏或以文件、会议、网络等形式公开,确保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4、反 馈

  以开通热线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收集、整理,确定相关人员认真答复或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公开整改措施和结果。

 5、归 档

  对党务公开的会议记录、公开报告单、反馈情况等立卷归档。

 2、审 核

  召开本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审核公开内容,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

  村务公开工作流程图(十八)

 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完善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形成文字材料或制成表格 村务监督委员会逐笔审核后签字,以村委会名义公布 听取收集村民对公开内容的意见 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每季度首月15日公开内容 对村民意见的改进措施、处理意见 报乡政府备案 村务公开内容归案 民主“议政日”工作流程图(十九) 议政前向群众征求意见 通报议政议题 研究拟定方案 村党支部书记或主任主持召开民主议政大会 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乡、镇、村保存 安排部署决议事项 村党组织负责人组织“两委”成员和议政代表采取记《民情日记》、走访群众、设置意见箱、填写征求意见表等方式 村党支部将议题以书面、公开栏等形式提前告知议政代表 召开村“两委”班子联系会议,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对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排队,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要在“民主议政日”活动中通报的内容和提交讨论的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并形成书面材料。 主要听取村“两委”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通报上一次“民主议政日”活动讨论通过事项的落实办理情况,组织讨论本次“民主议政日”的议题,办理结果在下一次会上通报、在公示栏上公开。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图(二十)

 村务监督委员会

 村级“两委” 列席“两委”会议听取“两委”通报 学习文件资料 做到知情监督

  调查研究收集民意

  集体例会审查 资产资源管理 财务收支 村务公开 党务公开 重要事项 效能作风

 村级“两委”

 向乡镇纪委报告

 村务、党务 公开 向村民代表会议述职并接受测评 监督对象 监督内容 反馈 整改问题 监督结果 监督途径 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

  村集体公益事业项目(立项)建设工作流程图(二十一)

  立项 村两委会初步拟定项目方案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确定项目标准、预算方案 公示决策内容、决策程序 招标 村两委准备招标工作,重大项目报乡镇审批后公示 公开招标,重大项目乡镇相关负责人到场指导 签订招标合同

  实

 施

 施工过程 包工包料:工程进料及劳务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包工不包料:进料由村委会负责,工程劳务由中标方负责。 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监督施工过程,重大项目由乡镇把关。 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制临时预支单向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申请,分期付款 完工验收 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验收,重大项目区直单位、乡镇共同把关。 如果全部达标合格,村委会付清全部款项。 如果部分不合格,扣除部分款项或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项目结束及时取得合法票据,重大项目在分期付款时及时索取合法票据。 报账公开 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审核支出票据,重大项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做好记录。 到乡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报账,重大项目随工程进度报账。 将项目支出情况随工程进度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种植业保险投保工作流程图(二十二)

 上缴自筹保费并填报投保汇总表 镇(街道)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 上缴自筹保费并填报投保汇总表 村民委员会 缴纳自筹保费 农户、种粮大户 保险公司区服务部(分公司) 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 省农业保险公司 农业保险六安中心公司 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 承 保 出 单 缴纳县政府补贴及农民自筹保费;填报投保汇总表并提供电子版投保明细表

  种植业保险理赔工作流程图(二十三)

 支付赔款

  省农业保险公司 上报灾情清单和现场查勘记录 支付赔款 保险公司市中心支公司 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组 上报灾情清单 上报电子版初步定损清单 最终定损 支付赔款 区财政局 保险公司区服务部(分公司) 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 向承保公司和报案专线报案 查勘现场填报初步定损清单和现场查勘记录 上报灾情清单 出险通知书 乡(镇)财政所 乡镇政策性保险办公室核对 财政一卡通 乡(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办公室 汇总灾情信息 初步查勘灾情 村民委员会 灾情上报 农户:种粮大户

  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工作流程图(二十四) 乡镇村建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数据库,基本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并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归档。年终乡镇财政所及时打印分户“明白卡”与补助对象户进行核对。 经确认的补助对象,有区直有关部门和区财政局编制发放清册,交由区农村财政管理局委托郊区农联社为每个补助对象开设专用存折,并将各种补贴资金及时打入存折。 农户根据惠民政策规定,向所在村提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申请。 管理 发放 确认 区审核审批后,委托乡镇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区直部门发给有关证明,列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补助对象,有异议的,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列入补助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 对村级评议确定的补助(补贴)对象,由村签署意见,连同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经乡镇审核签署意见后,在7个工作日内报送区主管部门,区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上报 评议 申请 村委会召开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对象评议会,对农户提出的申请和直接核实的对象进行评议确定,对评议结果在村内进行公示。 乡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工作流程图(二十五)

  乡镇政府或区级有关部门 申办人提出办事申请 乡镇政务中心咨询受理服务窗口 具体承办单位(承办人) 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告知结果 持有关资料 交办理 确

 定 办毕移交 办

 理 送审 督办

  村级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流程图(二十六)

  申办人提出办事申请 组代办员 村代理员 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告

 知 附有关资料 通

 知 告知结果 办

 理 交

 办

  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工作流程图(二十七)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救济对象 个人向村委会提出救济申请 村委会登记造册 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救济对象情况 经乡镇民政办核实后,拟定救灾救济方案,报乡镇政府核定 报区民政局审批 乡镇民政办制定初步分配方案 乡镇领导集体审批分配方案 乡镇民政办发放救济款物 救济户领取救济款物 救济款物发放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区民政局跟踪督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工作流程图(二十八) 村两委扩大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民代表不少于3人)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一次张榜公布 乡镇政府审核 第二次张榜公布 区民政局审批 第三次张榜公布 由区民政局发放低保证、花名册,发放保障金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报、审批工作流程图(二十九) 一站式救助 基本救助 申请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新农合的同时,救助对象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应负担部分即可。救助系统里有救助对象信息,可直接享受医疗救助。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乡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享受社会救助相关证件、一卡通等复印件、出院记录、新农合或医保结算单(或发票原件) 乡镇民政办审核材料 区民政局审批 区财政部门将救助资金拨付到指定金融机构,打入救助对象一卡通中 五保审核审批工作流程图(三十) 个人申请 发

 证 个人或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区民政局自收到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民主评议 区民政局审批 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形成书面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评议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区民政局 张榜公告 对通过评议的村民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乡镇审核 “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三十一)

  编制五年规划,录入省项目库

 根据核定规模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 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审批

 编制区年度计划上报省发改委

 省发改委根据上报计划选取项目下达计划

 区发改委转发计划,并进行三级公示

 建设单位按“四制”要求,组织实施

 资金按工程形象进度拨付首付30%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组织自验并申请竣工验收

 区发改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出据工程审计报告

 扣除10%保证金,余款一次付清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审批工作流程图(三十二)

  区人口计生委审批确认。 每年4月30日(奖励扶助)、3月31日(特别扶助)前,区级全面复查审核, 并张榜公示 每年3月31日(奖励扶助)、3月15日(特别扶助)前乡级走访调查,并张榜公示,向区报送个案材料。 每年2月28日(奖励扶助)、2月15日(特别扶助)前群众民主评议,并张榜公示,村级向乡(镇、街道)报送个案材料。 每年1月31日(奖励扶助)、1月15日(特别扶助)前本人申报,填写申报表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工作流程图(三十三)

 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本人一寸照片两张 结婚证(已婚) 户口簿 本人居民身份证 成年流动人口在异地(县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本乡(镇、街)居民,要求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办理工作流程图(三十四)

 生育后45日内办理生育登记

 免费领取生殖保健服务证

  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妊娠登记

 初次生育的夫妻在孕期内

 二孩生育证办理工作流程图(三十五)

 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

 区人口计生委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病残儿鉴定的除外)

 乡镇政府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带双方证明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前一个子女满3周岁或者女方满26周岁后

  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流程图(三十六) 区计生技术指导小组初筛把关认可 将申请书、审批表、有关调查材料等上报 区人口计生委 乡镇政府审查后发给《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审批表》 提供书面申请书、户口簿及子女病史等有关资料 育龄夫妻提出其独生子女为病残儿者向女方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申请

 不符合条件的,不准予生育 符合条件的,准予生育 提出申请的夫妻携带鉴定对象在指定时间 到市进行鉴定 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流程图(三十七)

 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到区人口计生委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光荣证办理窗口领证 经所在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签署意见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 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提出书面申请

  节育并发症鉴定工作流程图(三十八) 要求鉴定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乡镇、街道计生管理部门签署意见

 报区人口计生委审查后提交鉴定小组受理 区级鉴定小组对要鉴定对象做第一次鉴定。负责对鉴定对象进行病史及必要的社会调查,进行临床检查与诊断 同受术者或其家属有争议的病例,报市鉴定组再行检查鉴定

  慢性病门诊治疗 参合者凭(就诊证)或(慢性病就诊证) 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治疗终结,凭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出院记录,专用处方、收费清单、收费收据等相关住院资料 凭入院单 到乡镇定点医疗机构 办理入院手续 到区级定点医疗机 构办理入院手续 入院治疗 入院治疗 治疗终结:凭区级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专用处方、收费清单、收费收据等相关住院资料 治疗终结;凭医疗机构住院医疗文书和收费清单、收费收据等相关住院资料 经结报员初审,填写申请表报院长签批后,领取补偿金 经定点医疗机构结报员补审、院长签批,报区合管中心批准后3日内由结报员直接补发 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外出务工参合者在外地住院就医,凭当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文书,收费收据、收费清单和务工单位出具的患病证明 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结报窗口 转区外医疗机构 凭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专用处方、收费清单、收费收据等相关门诊资料,填写补偿申请表。 挂号 需 住 院 经批准 需转区级定点医疗机构 结报员结算 本人或委托人结算 本人或委托人结算 划价收费即时补偿 取药 门诊 诊疗 结报员结算 结报员结算 永安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医药费用结算流程图(三十九)

  结核病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图(四十)

 民生工程医疗救治

 选用相应化疗方案 督导访视 推荐 转诊 区、乡、村医生 免费抗结核治疗 定期到结防门诊取药、查痰 免费进行辅助检查、辅助治疗,救治金额最高不超过900元 区疾控中心主任审批 区疾控中心结防科审核 五保证、低保证及其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特困证明材料 病人书面申请登记,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病人纳入项目管理

 入项的贫困肺结核病人 活动性肺结核

 查痰、拍胸片、诊断

 排除肺结核 核查身份证或户口簿 区疾控中心结防门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因症就诊 综合医院 肺结核患者及可疑症状者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流程图(四十一)

  劳动、国土部门拟定征地拆迁安置告知书 ↓

 涉及被征地乡镇农户听证,确认征地调查表 ↓ 劳动、国土部门共同填写、上报征地项目和 落实社会保障措施材料,保障意见经区政府同意 ↓ 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后,区农保中心将被征地土地 补偿费的15﹪(即集体留存的50﹪)收缴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

 被征地农民申请 ↓

 村民委员会讨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

 乡镇研究公示 ↓

 上报劳动、国土部门审核 ↓

 符合参保条件,发放保障证,个人缴费(自愿) ↓

 到龄持保障证到乡镇经办机构汇总上报, 劳动保障部门(农保中心)审核,进行社会化发放 ↓

 年审(领取保障金人员)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特别救助工作流程图(四十二) 办理《残疾人证》 残疾人(或监护人)申请 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村(居)民代表民主评议

  核

 残 打卡发放救助金 区残联审核、重点调查、审批,委托乡镇残联公示 乡 镇 残 联 调 查 核 实

 村(社区) 公示 每年一月份乡镇残疾核定救助对象

 符合 条件 : 批准 不符 合条 件 : 书面告知 符合 条件 签署 意见 《审 批表》 不符 合条 件 : 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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