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07-25 点击:

 交通局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双峰“6.17”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区安委办统一部署,6 月至 12 月底在全区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为有效地防范和消除火灾隐患,通过近半年的专项行动,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杜绝较大及以上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交通运输行业“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领导指挥专项行动,由任组长,(常务)、任副组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安全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综合协调、调度、督查考评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1、对县乡公路(桥梁、涵洞)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2、客运站、驾培企业、维修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道路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消防安全。

 3、公路施工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4、企业的经营场所,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

 四、工作步骤 从 2020 年 6 月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 月 22 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的方式、步骤、时限等内容。

 2、严格工作标准。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和要求,研判分析本行业领域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进一步细化检查标准、方法和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 月 23 日至 11 月 30 日)

 1、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要对照整治重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2、行业集中排查,严格执法检查 按照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各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排查,建立排查台帐。针对突出安全风险,组织相关行业,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设,督促整改。各单位于 8 月底前,将本辖区行业领域排查登记表(附后)报局领导组办公室。

 各单位要根据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12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

 局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落实 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综合治理工作。

 (二)强化督导,确保成效 局将适时组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结果。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改措施。

 (三)夯实责任,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于 2020 年 7 月 5 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全股),各单位每月 23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至局安全股,12月 23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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