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确保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

来源:新加坡移民 发布时间:2020-10-10 点击: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安全事故“零”目标的实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我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中 “作业环境控制”要求,施工现场作到物流有序,材料、构件堆放整齐,标识清楚。

 1.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体系是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模式,以安全为中心所制定的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系统,只有安全生产体系的落实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体系由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生产网络管理组成。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场必须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2 名,以确保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和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项目部各施工班组设置内部安全管理小组,该小组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指导和领导下,对其班组每日、每阶段安全工作进行管理、监督,确保班组成员按照安全操作要求开展工作,检查、落实班组操作环境安全设施情况,为班组作业人员创造安全的操作环境,并配合项目部最终完成项目安全目标。

 1.3、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为项目经理负责制,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副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前提下设立制定。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各种情况,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2)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员: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在项目部内部检查安全活动及开展安全教育,监督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3)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安监负责人 施工班一组 安全员 施工班二组 安全员 物 资 办 安全员 施工班三组 安全员

 1.4、安全生产制度

 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安全教育、检查、交底、活动等制度,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1)制定安全生产管理交底制度

  执行安全生产交底制度。施工作业前,由工长依据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向施工班组作书面的安全交底,施工班组长签字,并及时向全体操作人员交底,作到层层布置层层落实。

  (2)建立施工前安全教育制度

  项目部依照要求,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进场前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3)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及奖惩制度

  各班组在施工前对所施工的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项目安全员,经处理解决后,方可进行施工操作。

  每月二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建立安全生产评比制度,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进行评比,对安全生产优良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于不注意安全生产的班组和个人给予批评,甚至处罚。

 1.5、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并配备合格的安全员,制定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达到“某市的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2)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率达到 100%。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信号工等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的证件后允许操作,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3)土方开挖要探明地下管网,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开挖过程中要有专人监视基坑边的情况变化,防止发生塌方伤人。四周用钢管围护,立杆间距 2.0mm,下埋 500mm,水平杆设三道分别为扫地杆、腰杆、上杆、护栏高 1.2mm,刷红、白双色油漆标志,夜间挂红灯示警。栏杆内侧挂密目网封闭,人员及物料上下设两个固定出入口并搭设马道。

 (4)标线标牌施工时必须摆放路锥,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头戴安全帽,涂料加热时注意温度器,专人指挥现场交通安全。

 安全生产措施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经监理工程师审定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

 (1)严禁在施工作业面上互相抛丢材料、工具等物品及向下抛丢杂物;不准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或赤脚上班,严禁酒后作业。

 (2)认真贯彻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安全“三宝”的使用制度和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的安全“四口”的防护制度。

  (3)实施“施工生产安全否决权”,对于影响施工安全的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施工人员有权进行拒绝,专职安全员有权停工,并限期进行整改。经整改完成后,专职安全员检查合格,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4)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5)现场内的各种防护设施和安全标语等,均不准擅自拆除或移动,需要拆动时必须经安全负责人批准。

  (6)高温期间露天作业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7)施工机械设备的设置及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的有关规定,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要有防雨措施,传动部位要有防护罩,并有良好的保护接地和接零,开关箱内部和顶部装钉防火板,一机一闸,闸刀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

  (8)吊车必须安装超高、变幅限位器和力矩限位器,安装保险装置,各保险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安装完毕办理安装验收单;做好可靠接地,防止雷雨季节雷击伤人。

  (9)夜间施工作业配有足够的照明设施,上下施工联系采用多种类型的通讯设施,并保持通讯设施的正常使用。

 (10)各种气瓶要有防震胶圈和防爆、防晒措施,要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旁边设灭火器具。对生产中必须使用氧焊与电焊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护。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严禁随意动用明火。

  (11)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使各级管理人员,生产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想,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1.6、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和银川市公安消防部门、公司对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对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重视消防工作。

  (2)现场架设的照明线路,安装各种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操作,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做饭、烧水,如必须作用电炉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3)加强现场明火作业管理,严格用火审批制度,现场用火证统一由保卫负责人员签发,并有书面安全防火技术交底,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能操作,明火作业必

 须派专人看管并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在施工现场设吸烟室,现场内禁止吸烟,禁止擅自明火作业。

  (4)现场高大机械、电气设备,雨季要有防雷措施,防止雷击着火。

 (5)施工现场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周围设地下消火栓两处,专用水泵两台,楼内设消防竖管一道,直径 100㎜,循环道路度度不低于 1.5m,同时备用一定数量的水龙带、水枪和水桶等灭火工具,统一由保卫人员检查、维修。保证灭火器材完好有效,不准他人擅自乱移、乱用。

  (6)消防保卫人员必须纳入生产管理议事日程,要与生产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评比。

  (7)现场消防保卫人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治安消防规定的人员,保卫干部有权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直到停止施工。

 (8)对进行现场的施工人员严格进行摸底审查,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重点人员一定要做到收中有数,并注册登记。

 (9)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入场前都要进行“四防”教育,学习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法规,使每个施工人员做到制度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0)对现场的要害部位及成品保护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根据现

 场实行情况,采取减少出入口,分片控制出入人员,具体办法由保卫人员负责。

  (11)建立健全消防保卫档案,搞好资料积累工作,对现场发生的事故和各种隐患都要认真整理、备查。

  (12)对现场处理不了的有关治安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7 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 1.7.1 防火消防措施 1.7.1.1 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要有防火安全负责人,定期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焊作业,要严格按照规范动火。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监护人员和灭火用具。

 3)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搭设。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堆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库房内调配油漆、稀释易燃、易爆液体。

 6)氧气瓶,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 5 米,两瓶同明

 火作业距离不小于 10 米。

 7)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进行电焊、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符合防火措施要求。

 8)现场应有消防专用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 1.5 米。禁止占用场内通道堆放材料。

 9)现场应设标准数量消防栓。施工现场消防栓处要设明显标志。

 1.7.1.2 具体做法 1、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定期检查,认真吸取经验,布置防范工作,定期组织全覆盖工程防火安全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工作的实施。项目部成立了以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监管现场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工程负责的思想,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努力清除各种影响工程安全和稳定的隐患。

 2、贯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我项目部制订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措施”、“消防安全记录”等消防制度。为保证各项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做好常规检查,并进行记录。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做好工地消防工作,关键是要防范于未然。继续实行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发现重要情况,

 立即制止,及时上报,不留盲点,不出漏洞。

 4、全面开展消防大检查 项目部定期都要对工地、生活区每个角落进行地毯式的大搜查,对较旧的电气设备、电线、灭火设施等进行更换,特别注意大功率器械等极易引发火灾。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隐患。

 5、消防安全培训 为保护职工生命、国家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本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每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4)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A、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D、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E、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H、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I、防火巡查情况; J、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J、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1.8 社会治安安全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治安防范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各类盗窃、破坏案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工程的治安防范保卫工作方案

  1.8.1、本工程设立由 5 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成员共 3 人。

  1.8.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 2 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重点是仓库、办公室、宿舍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1.8.3、加强对施工现场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生活区宿舍,特殊情况要经项目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1.8.4、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

 内业资料备查。

 1.8.5、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8.6、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主要领导负责保卫工作。

  1.8.7、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1.8.8、严禁赌博、汹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1.8.9、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8.10、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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