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市区供电公司工程建设部技经专职岗位工作标准
来源:新加坡移民 发布时间:2020-09-09 点击:
上海市电力企业市区供电企业工程建设部技经专职岗位工作标准
1. 专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要求了技经专职岗位工作项目、任职条件、工作内容和要求和责任和权限。
1.2 本标准适适用于上海市电力企业市区供电企业工程建设部技经专职岗位工作。
2. 工作项目
技经专职岗位受综合管理主管领导,负责扩建工程、更改工程、市政配套工程、代工及基建工程概算复核、概算调整,预算审核、结算审定,工程项目标招投标等工作。
3. 任职条件
3.1 思想道德要求:
坚持四项基础标准,有从事本岗位工作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纪遵法,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确保质量。
3.2 上岗资格要求:
3.2.1 含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2.2 含有计算机应用能力初级证书。
3.2.3 含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3 工作经历要求: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4 技术知识要求:
3.4.1 掌握国家相关基建方面方针、政策和地方性法规。
3.4.2 熟悉协议法、招投标法、金融财政法、税法等法规知识。
3.4.3 熟悉建设步骤和电气、线路设备及材料。
3.4.4 掌握工程概算专业知识及相关规程和要求 3.4.5 掌握建筑施工、制图及材料等知识。
3.5 岗位技能要求:
3.5.1 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实际经验,能正确了解各级文件精神,对本专业负责业务工作中关键问题能做出正确分析,并立即处理。
3.5.2 能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预结算讨论审议,有协调各方面关系,调动相关人员共同开展工作能力。
3.5.3 有一定语言文字表示能力,能撰写业务文件、工作总结、调查汇报等文字材料。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1 在主管领导下,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发概预算管理多种法令和要求。
4.1.2 严格根据同意概算控制使用投资,必需把提升工程经济效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切实加强“三算”工作管理。
4.1.3 负责工程扩初设计概算复核,确保扩初设计概算正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技术经济分析汇报。认真做好准备,参与基建、更改、基地建设、市政代工工程扩初审查,主持多种单项工程扩初审查。
4.1.4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施工图预算,果断抵制弄虚作假和高估冒算,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4.1.5 对各专职会签(或签证)设计变更及变更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并核实变更工程量费用。依据协议和相关专职对工程进度核定,填写拨款单,交主管审定。
4.1.6 负责建立工程概预算台帐,负责立即做出工程项目概预算调整汇报,交概预算责任人汇总上报。
4.1.7 负责自工程开工起至完工全过程技术经济方面资料搜集、汇总,工程完工后 30 天内做好工程完工结算。且填写付款单,经电气专职查对后,交概预算责任人审定,最终交主管签字。
4.1.8 负责督促专职、立即正确地交付完工资料、完工图。
4.1.9 配合财务科做好工程决算。
4.1.10 常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工程建设过程中投资使用情况,分析工程投资规律,积累关键材料消耗资料,不停提升概预算工作水平。
4.1.11 负责复核施工单位月报表中技术经济方面合理性和正确性,配合统计员做好月统计报表。
4.1.12 负责编制企业各类工程招标文件、评标措施,各类工程招标报建工作。
4.1.13 负责工程开标所需一切手续办理。
4.1.14 配合专职签署施工协议和相关协议,负责编制工程标底,编写标书、协议和相关协议文稿。
4.1.15 参与主管指定多种工程会议,认真做好主管技术经济参谋。
4.1.16 完成主管部署其它工作。
5. 责任和权限
5.1 对工程扩初设计概算复核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2 对施工单位施工图预算审核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3 对变更工程量费用审核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4 对各项工程结算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5.5 有权召集各专职人员参与工程结算会议。
5.6 有权对基层专职人员进行合理监督和指导。
5.7 有权对各项工程提出技经方面合理化提议。
5.8 有权召集工程开标会议及相关招标预备会。
5.9 有权对工程招标提出合理提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工程建设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审核人:姜晓敏 本标准关键起草人:黄蓓琦 本标准于 20XX 年 04 月 0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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