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来源:加拿大移民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有毒有害气体岗位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结合各岗位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进入岗位操作前必须按照不同岗位,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面具)等岗位所需劳动保护用品。

 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对岗位配置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确认通风设施正常运转时,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3、如通风设施出现故障时,致使岗位操作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正常范围(0.3mg/m3),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及时安排对通风设施进行维修处理故障,确保操作现场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浓度正常后,方可进行岗位操作。

 4、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避免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

 5、岗位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6、生产现场严禁吸烟、饮水、就餐。吸烟、饮水、就餐必须在无污染源的值班室进行、并认真对面部及手部进行清洗后方可吸烟、饮水、就餐。

 7、下班前将工作服等生产现场所使用的各类劳保用品进行更换后离开工作岗位,预防将污染源带离工作岗位后传播给其它人员。

 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污染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各个部位,避免污染物进入体内。

 9、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下班洗澡等措施有效预防职业病。

 焊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告知:

  1.焊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粉尘、有毒气体、高温、电弧光、高频电磁场等职业危害;德

 2.当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可引发电焊工尘肺病,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 烟雾热等并发病,还可引起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炎、皮疹、眼结膜损害等; 3.焊接产生的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通过光化学作用对 人体产生危害,它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

 胆红斑症; 4.焊接作业过程中,在焊接电弧所产生的高温和强紫外线作用下,弧区周围会产生大量的

 有毒气体,如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

  a.臭氧,为无色、有特殊的刺激性气味的有害气体,它对呼吸道粘膜及肺有强烈的刺激作 用。短时间吸入低浓度(0.4mg/m3)的臭氧时,可引起咳嗽、咽喉干燥、胸闷、食欲减退、 疲劳无力等症状,长期吸入低浓度臭氧时,则可引发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硬化等;

 b.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刺激性气体,它极易与人体中运输氧的血红蛋白相结合, 而且极难分离,因而,当大量的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结合以后,氧便失去了与血红蛋白结

 合的机会,使人体输送和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造成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

 c.氮氧化物,是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其中常接触到的氮氧化物主要是二氧化氮。它 为红褐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时,经过上呼吸道进入肺泡内,逐渐与水起作用,

 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刺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二、职业健康防护:

  1.焊工作业应在专用工作区域内进行,区域内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人员;

  2.工作前,首先要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区域空气流通,并正确佩戴如下劳动

 防护用具:

 a.焊工防护服;

 b.焊接面罩;

 c.焊工手套;

 d.防尘口罩;

 3.多人焊工作业时要分散作业,严禁多人扎堆焊接作业;

 4.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

 打磨工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应掌握 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技能。

 2.工作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设专人定期维护保养。

  3工作开始前,佩戴好防尘口罩,男工不得留长发,女工上班必须将头发 向上盘起并佩戴工作帽。

  4.在使用打磨台时,时先应检查设备各部位,并认为完好后才能打开吸风 机正式操作。在工作结束后,关闭吸风机并将机械清洗干净。

  5.工作完毕后,应清扫场地,将用完的废旧物品集中放置在专用器具内, 不得到处乱扔乱放。

 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等于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职业安全卫生规程作为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前人用众多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为了避免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伤亡事故而制定的。因此,仅靠用人单位制定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是不够的,重要的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操作规程。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等于珍惜生命、保护健康。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要互相提醒、共同遵守,不能认为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只是保护个人的,可以不予遵守。如果一个人不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就会逐渐影响到很多人都不去遵守。培训劳动者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创建清洁工作场所 ◎整理—做到物品有毒、无毒分开,有用、无用分开,无用物品及时处理。

 ◎整顿—有用物品须分类存放,取放简单,使用方便,安全保险。

 ◎清扫—随时打扫、清理垃圾、泄露物、灰尘和污物。

 ◎清洁—保持服装整洁,车间干净。

 凡严格实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用人单位,其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一定会取得成效。创建安全、舒适而清洁的工作场所,要做到及时清理无用物品,归整有用物品,物品拿取方便,有毒无毒分开,确保职业安全卫生。例如,现场工作中发生有毒物品泄漏,由于没有及时清理,造成职业中毒。

 ●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有效手段 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安全卫生事故的有效手段,要经常检查,不得擅自拆除。当操作人员发生错误操作,或者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时,安装在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便起到保险作用,从而能够预防机械设备引起的伤害。工作场所配置通风、除尘、排毒、净化、防暑降温、抗震、防噪声等防护设施,能有效降低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从而保障劳动者健康。

 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应当定期维护,并遵守:

 ◎不得随意拆除,不得使其失效。

 ◎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尽快维修。

 ◎即使安全装置正常,也不得接触危险部位,必须接触时应使用辅助工具。

 ◎必须拆卸安全装置或防护设施时,应切断电源,并加强信号联络。

 ◎保证安全连锁装置的正常运行。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个人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用品在预防职业病和工伤事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敞开的袖口或衣襟,有卷入机器的危险。进入密闭空间,应当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在粉尘、毒物浓度超标的作业环境下工作,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可以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为劳动者发放、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并通过培训教会劳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防护用品。如果使用方法不当,也会损害健康。例如,“粉尘通过佩戴的防尘面罩与面部留有的缝隙进入机体而危害健康”等。因此,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正确选用适宜的防护用品 ◎如何选择个人防护用品 ○头部防护:佩带安全帽,适用于 ◆环境存在物体坠落的危险; ◆环境存在物体击打的危险。

 ○坠落防护:系好安全带,适有于 ◆需要登高时(2 米以上); ◆有跌落的危险时。

 ○眼睛防护:佩戴防护眼睛、眼罩或面罩,适用于

 ◆存在粉尘、气体、蒸气、雾、烟或飞屑刺激眼睛或面部时,佩戴安全眼睛、防化学物眼罩或面罩(需整体考虑眼睛和面部同时防护的需求); ◆焊接作业时,佩戴焊接防护镜和面罩。

 ○手部防护:佩戴防切割、防腐蚀、防渗透、隔热、绝缘、防滑等手套,适用于 ◆可能接触尖锐物体或粗糙表面时,防切割; ◆可能接触化学品时,选用防化学腐蚀、防化学渗透的防护用品; ◆可能接触高温或低温表面时,做好隔热防护; ◆可能接触带电体时,选用绝缘防护用品; ◆可能接触油滑或湿滑表面时,选用防滑的防护用品,如防滑鞋等。

 ○足部防护:佩戴防砸,防腐蚀、防渗透、防滑、防火花的保护鞋,适用于 ◆可能发生物体砸落的地方,要穿防砸保护的鞋; ◆可能接触化学液体的作业环境要防化学液体; ◆注意在特定的环境穿防滑或绝缘或防火花的鞋。

 ○防护服:保温、防水、防化学腐蚀、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适用于 ◆高温或低温作业要能保温; ◆潮湿或浸水环境要能防水; ◆可能接触化学液体要具有化学防护作用; ◆在特殊环境注意阻燃、防静电、防射线等。

 ○听力防护:根据《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选用护耳器;提供适宜的通讯设备。

 ○呼吸防护:根据《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选用。要考虑是否缺氧、是否有易燃易爆气体、是否存在空气污染、种类、特点及其浓度等因素之后,选择适宜的呼吸防护用品。

 ●如何配置个人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品种繁多、涉及面广,正确配置是保证生产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配备适宜的防护用品,劳动者有必要了解配置防护用品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要求。我国《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方法 ◎过滤式防护用品的选择

 应根据空气污染物选择过滤式防护用品,并注意:

 ○防尘口罩不能用于防毒; 未配防尘过滤元件的防毒面具不能用于防尘; ○当颗粒物有挥发性时,如喷漆产生漆雾,必须选防尘防毒组合防护; ○当有害物刺激眼和皮肤时,应选全面罩; ○当颗粒物具有放射性、致癌性等高毒性时,应选过滤效率登记最高的过虑材料; ○当没有适合的过滤元件时,应选择供气式呼吸系统防护用品。

 ●防尘面罩的正确用法 ◎佩戴严实,吸气时,粉尘不得从脸和防尘面罩的缝隙间进入。

 ◎必须按规定使用防尘面罩。

 ◎不得在氧气稀薄处或有毒气体中使用。

 ◎保管于通风处,防止挤压变形,勤换滤膜。

 ●化学物质危险性的具体防护措施 工作环境中化学物品存在的形态有固态、液态和气态。可通过呼吸道、胃肠和皮肤进入人体。

 ●化学物质对健康的影响 ◎急性中毒 在短时间内吸入浓度极高或毒性级强的有害物质,使身体产生了迅速而剧烈反应。

 ○中枢神经系统:引起头痛、晕眩和麻醉等症状。

 ○呼吸系统:引起咳嗽、呼吸加速、窒息甚至死亡。

 ○五官:引起咽干、皮肤红肿和发炎、眼结膜炎和眼痛等现象。

 ◎慢性中毒 由于长时间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形成中毒现象,其病症可能经过数年或数十年后才显露出来,形成职业病。可能引起的健康损害归纳如下:

 ○神经障碍:如头痛、头晕、睡眠障碍等。

 ○呼吸系统:引发咳嗽、咳痰、气短、呼吸困难、哮喘、气管炎等肺部疾病。

 ○损害肝脏及肾脏:出现黄疸、肾炎、肝功能衰竭、中毒性肝炎等症状。

 ○消化系统:出现胃肠功能失调、呕吐、腹绞痛等症状。

 ○造血系统:引起血细胞减少、贫血等。

 ○泌尿及生育系统:引发肾病、不孕不育症等。

 ○致癌:可致肺癌、白血病、膀胱癌、皮肤癌等。

 ●使用化学物质的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操作规程 ○从事有中毒危险的作业时 ◆有毒无毒分开。

 ◆尽量密闭或隔离毒物污染源。

 ◆保持通风排毒。

 ◆定期监测有毒气体浓度。

 ◆必要时使用防毒面具、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送气面罩。

 使用化学物质前必须认真阅读容器标签的资料或该化学物质的安全资料,并遵守职业安全卫生规则。

 ●有机溶剂作业的防护措施 有机溶剂种类繁多,各种工作场所甚至家庭均有使用。有机溶剂挥发性强,易燃易爆,有些能在常温下挥发为气体,可经多种途径进入人体,损害多个器官。使用时应熟悉溶剂性质,尽量选用危险性小的溶剂。

 ◎防止洒漏。

 ◎切记容器加盖。

 ◎禁用溶剂洗手。

 ◎保证通风系统畅通,不得在通风口堆放物品。

 ◎不得在烟火附近或火星飞溅处使用。

 ◎作业时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

 ◎不得擅自关闭通风装置。

 ◎避免在下风处工作或停留。

 ●预防高毒物品的健康损害 高毒物品是指广泛生产和使用的化学物质中,引起工人患职业病、皮癌、职业中毒、神经损伤等疾病危险性大的化学物质。目前我国 2003 年颁布的高毒物品目录有 54 种化学物质。

 ◎如何防止高毒化学物质的健康危害 ○防止洒漏。

 ○作业前需检查密封装置、局部通风装置等是否正常。

 ○按操作规程作业。

 ○经常检查容器的完好性。

 ○工作中不得吸烟或饮食。

 ○不得徒手触摸沾有化学物质的物品。

 ○使用防护服及防护用品作业。

 ○不得将高毒化学物质擅自带出车间。

 ○不得穿工作服就餐或穿带回家。

 谨记:不熟悉的物品千万不要经易触摸! ●加强通风换气 为保证劳动者健康,车间需充分进行通风换气。

 尤其在高温高湿岗位和产生有机溶剂气体、蒸气的场所,若不加强通风,不仅会引起头痛、恶心等不适感,还会导致其他健康问题。

 自然通风时,应根据需要打开门窗。局部通风装置和全面通风装置的设置,应考虑有害物和操作人员的位置等因素,以利于提高通风效果(使用通风装置时,若打开门窗往往会影响通风效果)。

 ●密闭空间职业危害的具体预防措施 ◎什么是密闭空间 密闭空间应当满足三个条件:空间足够大但又有限;进出口受限制、入口或入孔仅能够容纳一人进入、通风不良,但能进行指派的工作;非常规、连续作业场所。如炉、塔、釜、罐、槽、车以及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池、涵洞、船舱、地下仓库、储藏室、地窖、谷仓等。

 ◎密闭空间存在的职业危害 ○可燃性气体、蒸气、烟雾、超过爆炸下限(LEL)10%; ○空气中可燃性物质浓度达到或超过可燃下限,引起爆炸; ○空气中氧浓度低于 18%或超过 22%,引起缺氧或爆炸; ○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超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引起职业中毒; ○存在其他任何含有立即威胁生命或健康(IDLH)的环境条件。

 ◎密闭空间对健康的损害 ○死亡: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引起窒息死亡; ○丧失能力;

 ○损坏自救能力(无法从许可空间逃生); ○造成损伤或引起急性疾病的环境。

 ●密闭空间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 ◎预防密闭空间职业危害必须具备的三要素:

 ○持续监测浓度(包括防爆、缺氧和有毒气体)。

 ○持续通风换气。

 ○应急救援。

 ○在进入坑窖或罐内等密闭空间时,应先充分通风换气(不得送入纯氧,有危险),使氧气浓度达到 18%以上,并保持通风换气,使氧气浓度始终保持在 18%以上。随时监测有害气体浓度。

 ○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密闭空间。

 ○许可进入者进入密闭空间工作前,应得到作业负责人许可,并随时与监护人保持联络。

 ○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而不能通风或情况不明时,应使用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软管送气面罩等呼吸防护用品。

 ○若有滚落、附落危险时,应系安全带、安全索等。

 ○作业前对防护用品、防爆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等进行检查。

 ○一旦发生缺氧窒息、中毒等事故,救护人员需使用空气面罩、氧气面罩或软管送气面罩等呼吸防护用品(防毒面具对缺氧环境无效),迅速将窒息者或中毒者移至户外露天处,施以人工呼吸或其他急救措施。

 ●用法律知识维护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什么是法定职业病 法定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定职业病分为 10 大类 115 种,主要有:

 ◆尘肺病:矽肺、煤工尘肺、电焊工尘肺等。

 ◆放射性疾病。

 ◆职业中毒:铅、汞、锰、镉及其化合物、光气、一氧化碳、汽油、正己烷等。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高原病等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

 ◆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等 ◆职业性眼病: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等。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噪声聋、铬鼻病等。

 ◆职业性肿瘤:石棉所致肺癌、苯所致白血病等。

 ◆其他职业病: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

 ◎到哪里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诊断机构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申请职业病诊断需要提供的资料: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诊断,或直接到诊断机构申请。

 ◆申请职业病诊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职业史、既往史;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劳动者日常需要注意收集以下相关资料。

 ◆诊断签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应当在接到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 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书;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其他有关资料。

 劳动者对参加鉴定的专家有申请其回避的权利。

 ●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包括:⑴教育培训权;⑵健康服务权;⑶知情权;⑷卫生防护权;⑸批评、检举和控告权;⑹拒绝违章作业权;⑺参与决策权;⑻工伤社会保险权;⑼获得赔偿权;⑽特殊保护权。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应尽的义务 ◎遵守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守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接受教育培训义务:应当接受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自觉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提高职业病防治技能,增强职业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隐患报告义务:即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时应当按规定报告。

 ●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劳动者在与有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后果; ○职业病防护措施。

 ●职业病患者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职业病患者应依法享有获得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的待遇。

 ◎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根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产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 6—24 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 48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30%发给。

 ◆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健康 — 有害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油漆)

 1.本安全操作规程适合:底色、机喷、底漆、修色、面漆、调漆岗位

 2.必须遵守本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则≫规定。

 3.油漆作业人员要参加上岗前的体检和定期体检。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技能,对使用的涂料性能及安全措施应有基本了解,并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制度。

 4.作业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扎好袖口、领口。女工戴好工作帽。

 5.涂、装作业场地和油漆库房严禁烟火,油漆、稀释剂等属非水溶性物质,一旦着火不能用水扑救,应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灭火。作业者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位置、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防火防爆等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防火安全规定。

 6. 要保持作业环境的卫生和通风,喷漆量较大的连续作业,必须安装抽风设备。在尚无排风净化装置的大型工件刷漆和喷漆时,应戴好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稀释剂洗手。喷涂人员作业时如发现头晕恶心,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如较为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去检查。

 7.聚氨酯漆、腻子、醇酸漆、环氧漆、稀释剂等化学配料和汽油易燃物品应分类存放、密封保存。

 8.喷涂场地的照明灯,应用玻璃罩保护,防止漆雾沾上灯泡而引起爆炸,现场禁止使用高温灯照明。

 9.高空作业应扎好安全带,防止滑动坠落。

 10.油漆作业场所 10 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11.需刷漆、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工具、漆桶要稳妥放好;在相对密闭空间内作业,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或配戴通风面具。

 12.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米以内,不得进行喷漆作业,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漆、装配输送线上的产品或悬链上的工件喷漆时,应在喷漆室内进行; 作业时必须戴好口罩或面具。

 13.喷漆时,喷嘴接头应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才能修理或更换。

 14.作业期间保持现场整洁,废砂布、废稀释剂及时收回,放置在指定位置。

 15.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16.稀释剂和油漆应放在阴凉的地方。用不完时,下班前应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17.如需使用空气压缩机,必须按≪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执行,并有人专管。经常检查、 文档冲亿季,好礼乐相随 mini ipad 移动硬盘拍立得百度书包

  加油、不准超压使用,使用完毕,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放出,断开电源。

 18.开油漆桶或稀释剂桶,不准用可能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19.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方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

 20.料房内的稀释剂和易燃涂料必须放在专用库中妥善保管,切勿放在门口和人经常运动的地方。

 21.经过调配好的涂料,如放在大口铁桶内时,除在涂料上盖上皮纸外,还需用双层皮纸塑料盖住桶口,再用细绳紧住,以防气体挥发。严禁明放、曝晒。

 22.浸擦过清油、清漆、桐油等的棉丝、丝团、擦手布,不得随便乱丢,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现场遗物,运到指定位置存放,以防止因发热引起自燃火灾。

 23.下班前,清扫整理作业场地应将废弃物按规定分类存放,不得随意乱扔,保持作业环境清洁,不受污染。

 24.接触生产性的有害物质的作业人员,要保持每天水的摄入足以稀释毒物在肌体内组织中的浓度,促进毒物随液体排除,适量安排些高蛋白,低脂肪及含丰富维生素的食物以增强肝脏的解毒功能。

 25.注意个人卫生,不得在作业场所进食、防止毒物随食物进入消化道。

 职业健 — 有害岗位操作安 全规程(粉尘)

 1.本安全操作规程适合班台、下龙骨、异形、手封、下料、框架、样品、油磨、机砂、油砂、白胚岗位 2.必须遵守本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则≫规定。

 3.作业人员要参加上岗前的体检和定期体检。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技能,对使用的工具及操作过程产生的危害应有基本了解,并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制度。

 4.作业前按规定必须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护面罩)及眼镜,并扎好袖口、领口。女工戴好工作帽。打开通风除尘设备并检查设备、夹具是否良好。

 5.湿式作业:工作场地洒水,保持空气湿度,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场所,应采用密闭抽风除尘办法,防止粉尘飞扬。

 6.作业时, 人员要背向电风扇风向,用布抹, 不要用嘴吹, 以免吸入粉尘。

 7.电动工具的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盖及固定螺栓等)不准擅自拆除。

 8.砂轮机外壳、手柄无裂缝或破损;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正确、牢固、可靠;软线、漏电保护器完好无损;插头、插座完整无损;开关动作正常、灵活,有无

 缺陷、破裂 9.堆放毛坏、半成品等物件时,必须要整齐、稳妥,不准堆放过高,高度不超过 1.2 米,以防伤人。

 10.要保持作业环境的卫生和通风,工作量较大的连续作业,必须安装抽风设备。在尚无排风 净化装置的地域必须进行作业时,应戴好双层口罩和防护眼镜, 并每隔一小时到户外通风一次。

 11.发现电源线缠圈打结时,要耐心解开,不得手提电线或打磨机强行拉动。

 12.如电源线在工作中受损或断裂,切勿触摸导线,马上拔出插头。

 13.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认各种设施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离开岗位。

 职业健康 — 有害岗位操作安全规程三(噪音)

 1.本安全操作规程适合加工中心、机封岗位。

 2.必须遵守本公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则≫规定。

 3.作业人员要参加上岗前的体检和定期体检。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技能,对使用的工具及操作过程产生的危害应有基本了解,并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制度。

 4.作业前按规定必须戴好口罩、耳塞及眼镜,并扎好袖口、领口。女工戴好工作帽。操作人员不准戴手套,戴项链,以免被机器卷入造成伤害。

 5.开机前检查安全防护罩是否定位可靠,检查各部件有无工具或异物放置。

 6.在操作中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因误操作而产生异常噪音。

 7 尽量减少各种设备的运转时间,用完后及时关闭。

 8.使用加工中心的过程中,速度不要过快,尽量增大动作的均匀性,减小机械的震动。

  9.保持设备保养,做好润滑,减少噪音的产生。

 10.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认各种设施设备停止运转后方可离开岗位。

  装配工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职业危害告知:

 1.装配作业过程中存在噪音、毒物危害等职业危害 2.风机试车时噪音会引发噪声聋; 3.二甲苯对眼及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高浓度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

 二、职业健康防护:

 1.装配作业应在专用工作区域内进行,区域内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人员;

 2.工作前,首先要开动通风设备或打开窗户,使工作区域空气流通,并正确佩戴如下劳动防护用具:

 a.紧口防护服;b.抗冲击防护眼镜;c.帆布防护手套;d.防尘口罩或呼吸过滤器; e.耳塞。

 3.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

 三、操作规程 1.遵守一般钳工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钳工常用工具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将装配的零件,要有次序地放在零件存放架和装配工位上。

 3.按照装配工艺要求安装零部件并进行测量。

 4.工作场地不得有油液污水,以防滑倒伤人。

 5.清洗零件时,严禁打火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不准用汽油擦洗设备或地面,废油要倒在指定容器内,定期收回,不准随便乱倒。

 6.采用电炉加热零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夹持零件。

 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加热好的组件应及时装配,不准随地乱放以及免烫伤事故发生。

 7.进行零件动平衡工作,要遵守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和按工艺要求执行。无关人员不得接近运行中的动平衡机,静平衡时,不准抚摸工件转轴,也不要抬着工件的轴头上下工件,以免轧伤手指。

 8.产品试车前应将各防护、保险装置安装牢固,并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安全保险装置有问题时严禁交付试车。

 9.钉铭牌钻孔时应使用双重绝缘或安全电压类型的电钻,如用Ⅰ类220 伏电钻,并必须遵守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

 10.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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