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2340

来源:加拿大移民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5108242017000415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共同印制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4 一、参与磋商须知前附表 ................................................ 4 二、总

  则 ............................................................. 6 三、磋商文件 .......................................................... 6 四、响应文件 .......................................................... 7 五、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 12 六、磋商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 12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 12 八、支付货款 ......................................................... 14 九、质疑和投诉 ....................................................... 14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5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 16 第五章 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 .................................... 17 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21 格式 1:

 .............................................................. 21 格式 2:

 .............................................................. 22 格式 3:

 .............................................................. 24 格式 4:

 .............................................................. 25 格式 5:

 .............................................................. 26 格式 6: ............................................................... 27 格式 7:

 .............................................................. 28 格式 8:

 .............................................................. 29 格式 9:

 .............................................................. 30 格式 10:

 ............................................................. 31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32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委托,拟对 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文件编号:见封面

 二、磋商项目: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磋商项目简介:

 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四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磋商文件领取(报名)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7 2017 年 2 12 月 2 12 日至 7 2017 年 2 12 月 8 18 日 9:00- -0 17:00 在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 40 号)上班时间购买。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鲜章)、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单位鲜章)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自带 U 盘拷贝。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活动开始时间:7 2017 年 年 2 12 月 月 2 25 5 日 日 15: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3 九、磋商地点:

 苍溪县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十、本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采 购 人: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81267298 采 购代理机构: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 40 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9-5885655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参与磋商须知 前 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12.6 万元/ / 年(服务期三年)

 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

 3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本项目不接受失信企业的报价。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6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7 磋商保证金 金额:0 7500 元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必须以电汇、银行转帐(请注明项目名称)等方式递交,不收取现金 收款单位: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号:2309 4424 0910 0010 784 交款截止时间:

 2017 7 年 12 月 20 日 2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收款单位的银行回单明确的到账时间为准)。

 8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金额的5% 交款方式:转帐 收 款单位: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交款时间:合同签定前 9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9-5885655 1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9-5885655 11 中标(成交)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9-5885655 12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9-5885655 地址: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 40 号 13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839-5885655。

 地址:苍溪县嘉陵路步行街中段-向阳巷 40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4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管科。

 地址:苍溪县财政局 15 招标服务费和论证费用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16 磋商文件的递交 为方便开标时第一轮唱标,磋商供应商应将报价表、电子 U 盘和报价保证金汇款凭证(密封在一起)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6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人是苍溪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竞争性磋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磋商供应商”系指领取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4. 磋商费用

 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有关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5 5. .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磋商,参加磋商的也不能作为有效磋商供应商。

 三、磋商文件

 6 6 .磋商文件的构成

 6.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7 (一)磋商邀请; (二)磋商须知;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五)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七)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6.2 磋商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磋商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 磋商供应商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3 个工作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

 9.1 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8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响应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响应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 12 2 . 知识产权

 12.1 磋商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磋商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磋商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磋商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磋商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 13 3 .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磋商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报价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详见第六章格式 4):

 13.2 技术、服务性响应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要求和有关商务服务等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及计划

 9 (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3 商务部分。

 (1)磋商函; (2)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 合一、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合一新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6)商务应答表;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3.4 其他部分。

 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磋商供应商对以上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部分中的证明资料可根据和满足第三章的要求提供。

 1 14 4 .响应文件文件格式

 14.1 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磋商供应商可以自行编写的外,磋商供应商不得以“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供应商自行编写。

 1 15 5 .磋商保证金

 15.1 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5.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15.3 磋商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 未成交磋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供应商交纳的磋商保证

 10 金:

 (1)供应商在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3)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4)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 16 6 .磋商有效期 16.1 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90 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磋商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 17 7 .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7.1 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7.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

 17.5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7.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 18 8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1 18.1 磋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8.2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磋商供应商名称、磋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3 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所引起的泄密等后续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9 .响应文件的递交

 19.1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磋商须知第 18 条规定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19.3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 20 0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磋商供应商在递交了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0.2 磋商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磋商须知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

 20.4 响应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报价应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磋商将被拒绝。

 12 五、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 量

 21.本次磋商采购项目应具备 2 家及以上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六、磋商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

 22.磋商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供应商,属于不合格磋商供应商,其磋商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3 3. . 签订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磋商过程中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3.2 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23.3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

 13 文件和磋商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人员。

 2 24 4. . 合同分包

 24.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必选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 25 5. .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 26 6. . 履约保证金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6.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 27 7. . 履行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 28 8. . 验收

 14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

 八、支付货款

 29. 合同约定 九、质疑和投诉

 30.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参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15 第三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需提供合一新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16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一)技术参数 1 、服务内容: (1)苍溪县交警大队 14 个点位链路租赁; (2)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架设网络线路和提供网络交换设备以保障采购人的业务办理需要。

 2 、服务范围:

 :14 个点位 3 、链路 租赁 服务要求:

 (1)接入方式要求:采用 MPLS-VPN 专线的方式接入每个需求点位。

 (2)带宽要求:分支点位接入带宽 100M,汇聚点位带宽满足所有分支点位 100M带宽汇聚接入。

 (3)设备要求:分支点位接入设备:整机≥256Gbps,包转发率整机≥72Mpps,不低于 10 个 10/100Base-T 以太网端口,2 个千兆光口。核心交换设备实现双机热备,交换容量≥16Tbps,包转发率≥2880Mpps,:双电源、双主控板、不低于 6 个业务插槽.

 (二)

 商务部分:

  1、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 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17

 第五章

 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和成交标准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制定。采用先磋商、后报价、再评分的评审方法。

 二、评审程序 本项目评审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 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 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

 18 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注: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必按照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提交,只需供应商就变动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响应文件)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阶段响应文件)。

 (四)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五)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评审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投标产品中节能环保产品的数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推

 19 荐。以上均相同的按照提供的服务优劣的顺序推荐)

 (四)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20% 20 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20。

 2、符合扶持政策的企业将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现场计算 2 项目保障 10% 10 投标人在苍溪县具有自己的营业场所和稳定完善网络(网络运行商得 10 分提供基础通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许可证证明材料,非网络运营商须提供网络租赁协议的得7分,未签定网络租赁协议的非网络运营商得 0 分)

 营业场所以投标人营业执照为准 3 履约能力 10% 10 以投标人近 3 年(2014 年 10 月至今)内有类似业绩计算,累计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的得 2 分;在 20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下的得 4 分;在 301 万元以上 500 万以下(500 万)得 6 分; 在 500 万以上 700 万以下(含 300 万)得 8 分;700 万以上的得 10 分; 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6 服务方案 56% 56 1、从投标人的售后服务队伍、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应急预案、备品备件的保证、培训方案、免费质保期限、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现场服务支持能力等)的完整性、合理性、全面性进行综合比较评分:优得 40 分,良得 30 分,一般得 20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自己在苍溪县有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8分(需提供投标人最近 1 年为维护人员购买社保的凭证),有其他售后维护的得 4 分(需提供维护协议),本条款满分 8 分; 3、在广元市(苍溪县境外)有专业维护车辆,得 4 分,在苍溪县有专业维护车辆,得 8 分,本条款满分 8 分。

 本地售后机构、售后维护人员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专业维护车辆需提供上户证明等资料,以证明是否属于本地 7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4% 4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4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审核资料

 (五)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21 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格式 1 1 :

 苍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

 违法抓拍系统网络租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竞

 争

 性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磋

 商

 人:

 (盖单位章)

 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22 格式 2 2 :

 磋

 商

 函

 致: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磋商人

  (磋商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

 磋商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⒈我方已完全明白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其补充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有关资料及附件,并自愿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及要求、主动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⒉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和报价表进行报价。

 ⒊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

 ⒋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⒌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⒍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⒎如果在磋商文件有效期内撤回磋商采购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没收。

 ⒏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⒐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

 23 ⒑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⒒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90 天。

 12 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⑴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⑵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⑶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恶意串通的; ⑷向采购人、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⑸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磋商人盖公章:

 磋商日期:

 24 格式 3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川德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 磋商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我方

 (磋商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处理该磋商项目的报价及合同签订、执行、完成等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

 (签名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

 ⒈委托书内容填写要明确,文字要工整清楚,涂改无效。

 ⒉委托书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买卖。

 25 格式 4 4 :

 报

 价

 表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投标总价(万元)

 人民币大写 1 投标总报价

  2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 是

  □ 否

  □ 3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

  □ 否

  □

  注:1. 。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支付任何费用。

  磋商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26 格式 5 5 :

 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完成时间 单项价格(单位:万元)

 1

 2

 3

 4

 5

 6

 7

 8

 总

 价(万元)

 注 注:1 、投标人按“ 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

 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 2 、 “ 分项报价明细表”各 分项报价合计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27 格式 6:

  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投标要求 商务应答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也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产生的任何责任

 7 投标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90 天

 ...

 注: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磋商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日期:

 28 格式 7 7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投标人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清单、单项价格和累计总价,否则不享受价格折扣。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非中小型企业不提供该声明

 29 格式 8 8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投标人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服务)清单、单项价格和累计总价,否则不享受价格折扣。只有符合本声明函的投标人生产的产品(服务)享受 6% 价格扣除。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提供该声明

 30 格式 9 9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研究员人员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经营范围

  备注

  附: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扫描件)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31 格式 10 :

 投标供应商完成类似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业主单位 项目情况简介 批复时间

 注:供应商应提供 2014 年至今的相关业绩,内容包括:1、提供证明该业绩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文件 2、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任务单复印件;

 32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文件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 ( 一) )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 ( ( 二) ) 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33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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