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1-02-23 点击:

SSX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 总则 (一)目的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具有很强适应性,能够迅速蔓延,对当地的森林(林木、竹子、种苗及繁殖材料)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森林病、虫、杂草及其它有害生物。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一种防治难度大、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可造成严重的生态灾难和生物污染,有时还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目前已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警觉。

SSX是FF省重点林区,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繁多。随着林区贸易交往频繁、建设步伐加快、人流、物流增多、造林面积增加,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传播趋势不断加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对我X生态安全、森林景观、生物多样性、造林绿化成效及社会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为了有效防范和及时控制、压缩和扑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国土生态安全,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X人民政F的统一领导下,X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协调本预案的实施,并指导全X各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2、坚持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行动的原则。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按分工的责任,密切配合,协同行动,保证预案实施快速有效。

3、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和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科学决策基础上,采取各项措施并举,防灾、控灾相结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SSX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
组织机构 X人民政F设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X人民政F分管副X长任指挥长,政F办主任、驻军领导、X林业J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成员由X计划、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建设、农业、科技、邮政、交通、公安、气象等X直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X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X森防站。X指挥部设立专家组,由各有关部门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

(二)
职责 1、 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及时控制和扑灭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负责应急控制灾情所需的经费、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拨;
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开展检疫封锁;
及时向省指挥部上报疫情。

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林业部门:制订本行政区域应急预案;
具体负责组织调查监测、预测预警工作;
制订本X应急各项工作制度;
负责技术鉴定、指导以及危险性评估和评价;
具体组织实施检疫封锁、除害处理等应急处置工作;
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提出应急经费使用建议。

驻军:负责协调驻军部队等军事单位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工作,做好军事物资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的检疫检验申报。

X发展计划委、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灾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

税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灾害发生区相关税收减免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木材、花卉、苗木、木材加工等X场监督管理。

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和检查重要建设工程单位不使用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木材、电缆盘、木托等木制品。

科技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和科技人员,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提供技术支持与科技支撑。

邮政部门:做好种苗、木制品等在邮寄过程中的疫情查验和检疫封锁工作。

交通、公安部门:在通往疫情发生区和重点预防区的交通道口设立警示标志,协助做好疫情封锁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提供灾情预测和除治作业所需的气象信息和数据。

3、办公室职责 负责重大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负责信息收集和发送工作;
提出应急措施建议;
按照指挥部决策,及时调配控制灾情所需的人员、资金和物资;
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灾情防控工作;
负责公共宣传教育。

4、专家组职责 负责提供本X重大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技术支持和应急技术咨询,提出应急技术方案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做好扑灭疫情技术指导。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监测预警和检疫检查 由X森防站、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乡镇林业站(国营林场)及基层监测点构成全X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灾情动态。由X森防站和S个木材检查站,构成检疫御灾体系,加强检疫检查。对从境外引种加强审批管理。根据我X的森林资源分布情况,在全X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充分发挥各测报点和基层护林员的作用,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和监测预警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二)灾情的报告 X森防站负责组织本X重大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工作;
X森防站负责全X重大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现疫情及可疑情况,立即取样鉴定,查清发生范围和程度,按国家和省有关预测预报管理规定的时限和要求逐级上报。发现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应于1个工作日内向X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上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

(三)鉴定和发布 在疫情及可疑情况上报的同时,对于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要采集样本送省森检机构鉴定和确认。省森检机构无法鉴定和确认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送国家林业J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疫情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四)加强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 加强交流与合作,广泛收集有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信息。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入侵的重大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对已入侵但未形成重大灾害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时提出监测、控制与扑灭技术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四、灾情的分级 (一)Ⅳ级预警(一般灾情、蓝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灾情: 1、在X级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性本土林业有害生物连片暴发成灾面积达到0.3万亩,经科学预测灾情将进一步加重。

2、 省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在一般区域发生新疫情。

(二)Ⅲ级预警(较大灾情、黄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灾情:
1、在X级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性本土林业有害生物连片暴发成灾面积达到1.0万亩,经科学预测灾情将进一步加重;

2、在全X范围内,省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在一般区域新增2个以上(含2个)疫情发生X或在重点预防区发生新疫情;

3、省内已有分布的国家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在一般区域发生新疫情;

4、特殊情况需要划分Ⅲ级灾情的。

(三)Ⅱ级预警(重大灾情、橙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灾情:
1、省内已有分布的国家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在一般区域新增3个以上(含3个)疫情发生X;

2、省内已有分布的国家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在重点预防区发生新疫情;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灾情的。

(四)Ⅰ级预警(特别重大灾情、红色预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灾情:
1、省内已有分布的国家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较大面积暴发流行,危及著名风景名胜景观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

2、发现省内尚无分布的国家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

3、发现国内尚无分布的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或危害人类健康;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灾情的。

五、应急响应 (一)启动响应 采取分级响应的机制,即根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Ⅳ级)灾情时,灾情发生X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X指挥部报告情况。

2、发生较大(Ⅲ级)灾情时,在相关X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X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向省指挥部报告情况。

3、发生重大(Ⅱ级)灾情时,在X及相关X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由省指挥部决定启动省级应急预案,并将预案执行情况上报国家应急指挥机构。

4、发生特别重大(Ⅰ级)灾情时,在省指挥部启动省级预案的同时,由省人民政F或省指挥部请求国家给予支持。

(二)响应基本程序 当发生不同级别的灾情时,各级指挥部按如下基本程序响应;

1、灾情通报:指挥部接到当地森检机构的灾情监测报告后,立即向上一级指挥部报告,同时将情况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当灾情涉及或影响到相邻行政区域时,要向相邻行政区域通报。

2、除治动员:指挥部立即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有关工作要迅速到位,并在政F的统一指挥下高效有序运转。

3、成立现场工作组:成立由指挥部副指挥长任组长、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现场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组织灾情除治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灾情发生地区落实各项除治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组织除治:调集药械、药剂、除害封锁设施和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急储备物资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除治队伍,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全力除治。同时组织专家现场指导灾情除治和防控工作。

5、信息报送:在除治过程中,各级指挥部每3天向上一级指挥部上报灾情除治进展情况。

(三)基本应急措施 1、 重大危险性本土林业有害生物 发生大面积重大危险性本土林业有害生物时,要根据其发生规律,本着“治早、治小”的原则,采取化学、生物、物理、人工等综合性防治措施,必要时实施飞机作业,及早、全面地开展除治工作,控制灾情发展,防止灾情加重和范围扩大。

2、检疫性和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 一旦发现新的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和国内尚无分布的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疫情,按照“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则,采取坚决果断的检疫封锁、除害处理等措施,彻底清除虫源或病原,防止扩散蔓延。

(1)发现疫情后,由X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决定对疫情实行检疫封锁,在疫点周围的各个出口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点,立即派检疫执法人员封锁发生现场,禁止疫木及其枝桠或带疫苗木等流出。必要时,经省人民政F批准,可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

(2)对采取喷药、捕杀等手段可以完全杀灭的有害生物,使用相应手段进行彻底除治;
对不能完全杀灭的,采伐清理疫情发生范围内的所有寄主植物,集中采取药物熏蒸、热烘等手段进行彻底除害处理,或按规定程序将疫木运往经过批准的疫木安全利用企业进行安全利用,或焚烧销毁。

(3)全面清理采伐林地的枝桠、树叶等,焚烧销毁;
对伐桩使用药物处理、挖除焚烧、堆土掩埋等有效方法进行处理;
必要时,对土壤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4)在疫点外围,采取以下预防性除治措施:采取施药、诱杀等有效措施,灭杀有害生物和传播媒介;
全面清除濒死、枯死木或苗木,集中烧毁;
超前皆伐可疑林木,采用相应的方法进行除害处理。

(5)对疫点附近的农户、木材加工厂等进行检查,收回已流出的疫木、枝桠等,集中进行除害处理。

(6)对疫点及其周围的古树名木,视情注射药剂予以治疗和保护。

(四)宣传报道 不同级别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置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由决定启动相应级别预案的指挥部统一负责。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要做到及时、准确、客观,注重实效。

X各级人民政F、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宣传渠道,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严重性等科普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公布灾情报告电话,充分依靠广大群众的力量,实现群防群控。

(五)应急终止 现场工作组确认灾情已经扑灭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批准启动预案的指挥部决定并宣布应急终止。

六、后期处置 (一)灾情评估 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对重大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科学评估,提出救灾方案、补偿措施和补助标准等,并及时组织实施。

(二)灾情调查 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对灾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检疫性有害生物要查清其来源。当地森检机构负责继续对发生地及其周围的灾情进行实时监测,防止灾情再度发生。

(三)奖惩措施 指挥部对在整个灾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规调运森林植物及其制品而造成疫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从重处罚;
对应急处置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保障措施 (一)
物资保障 各级指挥部根据本辖区内自身情况,建立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剂、药械、油料、封锁除害设施、交通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

(二)资金保障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并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基金,由本级指挥部管理和使用。对因除治、除害而强制砍伐林木、销毁苗木等所造成的损失,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并减免相关税收。

(三)技术保障 建立X检疫检验中心,负责全X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分离、鉴定。X建立检疫检验中心实验室,负责当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分离、鉴定。建立监测、预警、检疫、预报等应急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传输各地灾情监测数据和有关图片,实时掌握灾情发生动态和发生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的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

(四)人员保障 各级人民政F要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林业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能够有效贯彻指挥部的要求,并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进行灾情防控的处置。各级指挥部应当定期对专业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五)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X人民政F制定,X林业J负责解释。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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