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与指挥监督中心坐席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温州市洞头区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洞头区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与坐席项目

 招标编号:

 DTCG20200916085

 采

 购

 人: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0 0 二0 0 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3 3

 第 二 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6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 1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 ............................ 2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30

 第六 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 53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现就洞头区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与坐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DTCG2020091608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 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

 标项 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1

 提供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与指挥 监督中心座席服务

 1 1

 1 1 年

 25.5

 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招标需求

 /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截止时间前, , 未被“信用中国”( zc 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zc 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3.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zc zjzfcg.gov.cn )“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 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附件中免费下载获取;

 2.招标公告发布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czjzfcg.gov.cn)。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八.投标提交地点: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十.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 楼。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需到场。投

 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 CA 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gz://zcqingtian.gov.cn/cgtb/zxdt/202002/t20200228_4372050.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gz://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 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关注册事宜:

 ⑴投标人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czjzfcg.gov.cn)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需前往注册。

 ⑵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投标人”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⑶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投标人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投标人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96890119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56001532 联系传真:0577-88066206

 地址:洞头区金海花苑 1 栋 4 单元 1108 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 79 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387968 传真:0577-63387900

 第 二章 章 采购 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预算指导价 1. 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 贰拾伍万伍仟 元整(¥ 2550 000 元)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 洞头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简称“数字城管”)系依托空间信息技术、工作流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城市部件和事件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和空间可视化,创新城市管理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并实现政府信息化建设相关资源的共享,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品位。

 “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外包是本着信息采集“政府花钱买服务”、“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将单元网格范围内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给具有信息采集能力、且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法人单位,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根据部件、事件多少,综合考虑,并以一定量的责任网格数作为基本单位,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等。从而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通过外包选取的信息采集公司,将组织一支专业的信息采集队伍,依据“数字城管”系统统一的管理标准,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实。

 (一)项目采购内容:

 乙方组建一支信息采集队伍,共计 4 4 人,为甲方提供 “ 数字城管 ” 信息采集 项目 。

 项目建设服务内容:

 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在“数字城管”覆盖区域内,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领导交办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对责任网格内力所能及的市容环境脏乱问题做到“举手之劳”。以及处理“数字城管”平台其他指定任务。具体工作如下(不仅限于此):

 1、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标准,以人工巡查的方式负责对城市事件动态问题及部件完好、变更信息的限时采集; 2、对热线投诉等途径反馈问题进行核实; 3、对所发现问题结案前进行核查; 4、对政府关注的专项内容提供专项普查服务; 5、针对台风、暴雨等灾害天气提供快速的紧急情况普查服务; 6、提供部件信息变更的变更信息采集服务; 7、处理“数字城管”平台其他指定任务。

  (二)项目实施范围:

 本期项目信息采集范围:约 7 3.7 平方公里数字城管覆盖区范围。

 (三)项目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本次招标 服务期限为一年,采用 1 1+1 模式,具体实施开始时间以采购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期满后采购单位对实施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合格合同承包期限顺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一年。

 (四)项目定量 信息采集时间要求:每天 8:30-11:30;14:00-17:30,并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节假日和双休日不休息(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巡查时间,投标人应按采购人的要求调整巡查计划)。

 定量基数:指每年(按 365 天计算)投标供应商上传信息量的累计总量。一年必须保证上传有效信息量 1.08 万件(上报有效信息量由立案件、有效普查件和核实(查)件等构成。)

 (五)项目定量、报价和相关要求 (1)信息采集时间要求:每天 8:30-11:30;14:00-17:30,并根据季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节假日和双休日不休息。

 (2)部件是指城市市政管理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 7 大类(公共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他部件类、扩展类)

 (3)部件信息包括部件丢失、损坏、维护等问题上报、核实和核查的信息,以及部件普查中丢漏,部件普查后发生增加、更新等变化的部件信息。

 (4)事件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需要城市管理专业部门处理并使之恢复正常的现象和行为的统称。事件信息包括上报、核实和核查的信息。

 (5)事件分类按照其性质和特点划分,城市管理事件大类分类包括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突发事件、街面秩序和扩展事件。

 (6)有效信息指除去差错信息、模糊信息、虚假信息、同一事/部件重复上报等后的真实可用信息,是可予立案的事件信息和部件信息。

 (7)差错率计算方式:不可立案信息/上报信息总数*100%。

 (8)巡查密度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巡查规定区域的覆盖率。间隔密度合格率=(1-被抽查不合格采集员数/该采集公司采集员总数)*100% 。

 (9)定量基数:指每年(按 365 天计算)投标人上传有效信息的累计总量。一年必须保证上传有效信息量 1.08 万件;

 (10)要求定期对信息采集员负责的工作单元进行轮换。

 (11)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提供阶段工作总结报告

 (12)项目需求及考核办法

 1)保证上传各类数据的准确性,要求上传信息(包括核查和核实)差错率(按月统计)不超过4%(含)。月计扣办法:差错率每增加 1%扣 200 元,其余类推。如上传产生重大差错每件扣 100—200元;差错产生较大影响的,一经核实,每件扣 100—500 元。

 2)每个责任网格,配置固定人员,设定固定巡查路线,保证巡查间隔时间,间隔密度合格率达85%(含)。月计扣办法:间隔密度合格率每下降 1%扣 500 元。

 3)指挥中心发出的核查、核定指令回复红区需在半小时内予以回复,黄区需在 1 小时内予以回复,城郊结合部核查指令需在 2 小时内予以回复,突发、重大事件核查指令需在 30 分钟内予以回复,回复及时率为 95%(含)。准时率每下降 1%扣 500 元。核查回复率必须达到 98%以上(含),每下降 1%扣 100 元。如因核查超时导致自动结案的,每件扣 100—200 元; 4)巡查及时准确,工作时间和区域内不发生因巡查不到位(未上传)情况的发生,即如热线受理、行业监管、社会各界反映(属巡查范围的内容)而信息采集员未做反馈的问题。月计扣办法:热线受理、社会各界反映问题失报的每件扣 100 元;行业监管、信息中心巡查失报的每件扣 10—50元。如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发生新闻曝光、社会反响较大的问题而采集员未作反馈的,每发生一次扣100-500 元。

 5)加强员工队伍管理,不发生与工作相关的吃、拿、要等问题,不发生有责纠纷,不发生弄虚作假的行为。月计扣办法:出现第一次,经确认视情扣 100-500 元,出现第二次采购人则有权中止合同,同时不能参与下年度信息采集的招标。

 6)考核方式:每月考核,按季兑付。

 7)按期提供“数字城管”数据分析、趋势分析服务。

 8)如因数字城管运行实际需要,所产生的相关指标变化,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9)发扬精神文明,提倡职业道德,轻微问题做到举手之劳(劝导)。

 ① 不符合立案的小广告; ② 垃圾箱小门打开或盖子移位; ③ 井盖轻微错位,在能力范围内; ④ 交通护拦轻微移位、脱节、侧倒(非水泥柱等); ⑤ 垃圾箱外的小袋装垃圾; ⑥ 非泊车位的停车(车主正准备停)单个现象,自行车停在泊车线外; ⑦ 绿地或主干道的小木板广告类; ⑧ 网络通讯交接箱门打开(设施不坏); (六)“信息采集器”的管理 1.信息采集员和管理人员所需的“信息采集器”由中标人按足额提供,并保证功能正常使用。

 2.采集器硬件损坏由中标单位自行修理,并且负责城管通软件安装。

 3.中标单位应加强机器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同时要制定“信息采集器”管理使用制度,保障“信息采集器”正常的使用。

 4.中标单位应加强机器的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同时要制定采集器管理使用制度,保障信息采集器正常的使用。

 (七)队伍的组建要求:

 1.本期招标服务外包人员数量:信息采集员、坐席人员和管理人员 4 名,共计 4 名。不定期对人员情况进行抽查,如人数配置少于 4 人,每少一人次扣 100 元。如全年出现三次以上(含)未按足额配置,则视为全年人数未按足额配置,人员经费相应核减,按抽查结果的最低人员配置数计算,每少一人核减标准为:合同总价除以应配置人数。如出现人员离岗等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上报甲方,并在 7 个工作日内配备到位,未按规定时间配备到位的,每人次扣 200 元。

 2.中标供应商在签定合同 15 日内,要求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信息采集及座席人员队伍的组建。

 3.信息采集员条件:

 (1)文化程度:中专、高中(职高)文化程度以上,下岗失业失土人员优先,复退军人优先。

 (2)年龄:20 周岁以上,48 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健康状况: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连续户外巡查值勤,无明显身体缺陷。

 (5)其他要求:作风正派,有吃苦精神,有为数字城管服务的职业道德。

 (6)无犯罪记录和明显不良嗜好。

 4. 管理人员条件:

 (1)具有“数字城管”信息采集项目管理经验。

 (2)性别:不限。

 (3)健康状况:身体条件能适应全天候户外巡查值勤,无明显身体缺陷。

 (4)其他要求:作风正派,管理有方,有吃苦精神、团队精神和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

 (5) 无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八)合同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首付合同总额 30%预付款; (2)服务至六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 (3)服务至九个月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 (4)服务期满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1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20%(并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5)合同服务期内所涉及的相关扣款均在合同最后一笔价款支付中扣除。

 (6)具体付款方式按照财政局国库支付有关规定。

 (九)其他补充说明 1)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根据洞头实际情况,协商划分红、黄、绿区范围,并确定红、黄、绿区巡查密度,制定实施方案由采购人确认后实施。在符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的前提下,保持总投入信

 息采集员数量不变。

 2)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信息采集员、管理人员”所报综合服务单价(综合服务单价包含人员工资、相关社保、福利、管理费、人员安全管理、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直接要求增减服务人员,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投标人必须充分了解洞头当地薪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福利等有关规定,拒绝恶性竞争。

 4)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信息采集员的工资,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中标人在签定合同 10 日内,未能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组建足额信息采集人员上岗,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无条件退还全额合同首付款。

 6)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供应商所报综合服务单价(综合服务单价=中标供应商投标价/5),直接要求增减信息采集人员、坐席人员,并按实际上岗人员结算服务金额。

 7)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必须完成应该于签订合同前完成的所有事项,(包括优惠条件及承诺事项),否则采购人有权按中标人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处理。

 8)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周期结束止有效,有效期满后,采购人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9)合同服务期内所涉及的相关扣款可按合同执行期适时或最后一笔适时价款支付中扣除。

 10 )本次招标采购人只对中标人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中标人负责该项目所有相关工作,本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均有中标人自行解决。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4 合格的投标人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5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

 2.但同一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以资质最低的一方为依据。

 3.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6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 √2.1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2.2本项目可以分包,但主体部分不得分包。本项目“主体部分”是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7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费,按服务招标费率计取,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代理机构出具普通税务发票) 8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9 节能环保产品清单 财库〔2019〕19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财库〔2019〕18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10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 须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1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清单品目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 □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12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2、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13 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14 核心产品 / 15 现场考察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组织现场考察。

 16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7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 浙江政府采购网(gz://zczjzfcg.gov.cn)

 18 资信技术文件组成

 1 1 、投标函 (按格式填写)

 2 2 、 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时提供)

 3 3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4 4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5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6 6 、承诺函

 7 7 、投标人信用信息声明书

 8 8 、 投标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9 9 、 项目使用设备基本情况

 10 、类似业绩证明

 11 、投标人认为有利于本次投标的其他材料

 19 报价文件的组 成

 1 1 、开标一览表

 2 2 、 每年度投标分项报价表,另附每年度报价明细表

 3 3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0 其他文件的组成 样品或演示讲解:无。

 注:其他文件只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投标文件当中。

 21 投标有效期 0 90 天 22 投标文件的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

 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 网址:gz 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 - 28/2573.html) 及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2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25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是 26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 CA 锁。

 27 开标时必须到场的人员及必须提交的证件 无 28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9 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是:

 □ √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0 付款条件 中标人提供“数字城管”信息采集与指挥监督中心座席人员外包服务,经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考核合格后,根据合同分期付款。

 31 付款方式 财政国库统一支付。

 32 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5%,签订合同前交至招标人的账户。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33 质保期 / 34 质量保证金退还时间 质保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退还 35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 采购人

 1.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文件所叙述项目的公开招标。

 1.2 定义 1.2.1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投标人”系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竞争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4“监督机构”系指洞头区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资管办和采购办等。

 1.2.5“买方”系指采购人,“卖方”系指中标人。

 1.2.6“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7“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8“附随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送货上门、免费维护以及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卖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1.2.9“工作日或天数”:“工作日”系指节假日除外的日历天数,“天数”系指日历天数。

 1.2.10“电子招标文件”系指以数据电文形式并盖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性招标文件。

 1.2.11“电子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对电子招标文件解密制作以数据电文形式并盖有电子签章的加密性投标文件。

 1.2.12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需求中标明“▲”的条款、以及招标文件中含有“必须”、“应当”等强制性规定的条款。

 1.3 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合格的投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联合体投标 1.5.1 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当符合第 1.4 条中的特定资质条件。

 1.5.3 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同一资质应当以资质最低一方作为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5.4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1.6 转包与分包 1.6.1 转包与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7 投标费用 1.7.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8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8.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应当以中文简体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8.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

 1.9 质疑和投诉 1.9.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公告(含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2)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请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请在中标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

 (4)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不当、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前提出质疑。

 1.9.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9.3 质疑处理办法和相关格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 号)文件要求。

 1.10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 1.11.1 各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记录应当从“信用中国”网站( zc 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zc 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浙江省政府采购( zc zj zfcg.gov.cn )的“曝光台”等渠道进行查询。

 1.11.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则应当以页面截图、打印等方式进行留存,作为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资料。

 1.11.4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1.5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信息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2 政府采购政策 1.12.1 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1.12.2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应当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页码位置截图并用明显的标志标注出拟投产品,未提供截图及标注出拟投产品造成各种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2.3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拟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符合本条规定。

 1.12.4 投标人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2.5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6 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 1.12.5 条的扶持政策。

 1.12.7 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 1.12.5条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12.8 采购进口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原则不得限制潜在国产的同类产品参与投标。

 1.13 特别声明 1.1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3.2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则按照技术优的投标人参加评标。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的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则按照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或部分核心产品品牌相同金额占项目报价 50%以上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13.3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同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标志的产品。

 1.14 现场考察 1.14.1 现场考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2 为使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投标人自行组织对项目所在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获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4.3 现场考察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已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1.14.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应承担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如由此导致采购人承担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向投标人行使追偿权。

 1.14.5 采购人联系方式见第 10.4.2 条。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2.1.1 招标文件包括电子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2.1.2 本招标文件的内容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及标准;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1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电子文档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答疑、修改、补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布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应当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本项目公告平台发布,供各投标人查询,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投标人无法查询或浏览,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以负责。澄清、答疑、修改、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3.投标文件的组成 3.1 投标文件内容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其他文件三部分组成。

 3.2 资信技术文件的组成 3.2.1 资信技术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2 资格审查必须按照资信及商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执行。联合体投标的各方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条要求提供各自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3.2.3 必须提供采购商务响应表和投标人信用信息声明书,并且应当符合相关格式要求。

 3.3 技术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报价文件的组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其他文件的组成 3.5.1 其他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 投标人不按第 3.5.1 条要求提供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5.3 样品的存放:样品的存放应遵循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不得私自存放。

 3.5.4 样品的处理: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按相关措施进行封存保管,以及作为履约验收的标准。未中标的样品由投标人自行处理。

 3.5.5 其他文件只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部分,具体内容不体现在投标文件当中。

 3.6 投标文件形式的组成 3.6.1 电子投标文件组成。

 3.6.2 电子投标文件都应当包括第 3.1 条全部内容。

 3.7 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招标文件中若有分标段,则按标段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4.1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4.1.1 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1.2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1.3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使用的实施项目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2 投标文件的格式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3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4.3.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4.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4.3.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不予返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在延长期内,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返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4.4 投标报价 4.4.1 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相关格式填写。

 4.4.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合同总价已包括中标人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其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拟获得的利润。合同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所有人工费、清洁费、保险费(五大保险和意外保险)、材料费、机械设备费、利润、税金、管理费、采购咨询服务费等各项全部费用。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凡投标人漏项、漏报均认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结算时投标报价不作调整。

 ▲3 4.4.3 本项目预算指导价为 5 25.5 万元,投 标人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指导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4.4.4 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4.5 如有标段划分,按标段独立报价。

 4.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5.1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

 4.5.2 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加盖公章处则采用 CA 签章。CA 签章流程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gz://zcqingtian.gov.cn/cgtb/zxdt/202002/t20200228_4372050.html)。

 4.6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4.6.1 投标文件形式为电子投标文件。

 4.6.2 本项目开评标均启用电子交易,在电子交易使用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关法律效力。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的导入及加密 5.1.1 投标人应当按照资信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5.1.2 投标文件应当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生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5.1.3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情形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5.1.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5.2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5.2.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重新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

 5.2.2 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密和提交。

 5.2.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5.3.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4 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 5.4.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5.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 30 分钟。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3 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投标无效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1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的,或者内容虚假的; (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服务期限、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除报价文件外出现投标报价的; (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2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与其他参加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 20 行以上或者一般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6.3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4)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或者出现重大偏离的;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一般异。

 6.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

 (2)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7.开标、评标及定标 7.1 开标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5.3.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第 5.3.2 项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7.1.2 开标准备 (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进行开标、评审,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7.1.3 开评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的人员姓名; (4 4 )

 投标人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未按时解密或解密未成功的,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提供备份投标文件 ;

 (5)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主持人宣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8)评标委员会对资信及商务标和技术标进行评审(包括打分); (9)主持人宣布资信及商务技术标评审(得分)情况; (10)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查看开标记录; (1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打分); (12)主持人宣布报价标评审(得分)情况; (13)顺序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则汇总各投标人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则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进行排序; (14)评标委员会起草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5)主持人宣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审结果以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

 (17)开标结束。

 7.2 资格审查 7.2.1 资格审查的内容按照第 3.2.2 条规定执行。

 7.2.2 资格审查小组按照第 7.2.1 条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2.3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完整或未按要求签章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

 过。

 7.3 评标 7.3.1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2 评标规定 (1)评标委员会审查资信及商务标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

 (2)评标委员会审查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标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进行答复。

 投标人全权代表未在线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的技术、资信及商务分的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及商务分,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价格扣除,按照评标办法中的价格扣除公式计算出投标人的调整后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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