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保障提升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11-19 点击:

 杭州市萧山区大数据服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名称:

 萧山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保障提升项目 采购编号:

 HZGJ-XSSJ2020-01

 采购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大数据服务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4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1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4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24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31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 36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59

 1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杭州市萧山区大数据服务管理中心委托,就萧山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保障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全流程电子交易),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萧山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保障提升项目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25 万元。

 4、采购需求:

 标项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备注 标项一 萧山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保障提升项目 1 套 125 万元 详见第三部分。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验收合格之日。建设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天完成建设投入试运行;试运行 1 个月。

 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软件开发建设能力(营业执照范围含软件开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三. .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

 1、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

 2 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在“已获取”的状态下,潜在供应商可下载查看采购文件。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

 2、获取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

 3、获取时间:招公告发布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时间内潜投标人均可获取采购(招标)文件。

 备注:供应商注册网址为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四.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3 时 00 分 2、电子投标文件在线提交平台网址:gzs://zczcygov.cn。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3、线下备份投标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 U 盘形式)递交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 511 号华业大厦 2412 室。递交形式:快递。收件人:程工;联系电话:15855564902。)

 备注:本项目采用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4、开标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13 时 00 分,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解密。

 5、开标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 511 号华业大厦 2412 室。

 6、在线开标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 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 事项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 6 个工作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未按招标公告规定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3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大数据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

 萧山区金城路 685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汤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3897100

  质疑联系人:萧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2898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 511 号华业大厦 2412 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工、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55564902

  质疑联系人:石工、卢工

  质疑联系方式:1334615028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地 址:萧山区人民路 318 号

 传

 真:0571-8275268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2752687

 4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要

 求 1 项目名称 萧山区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保障提升项目 2 采购范围 政务外网设备运行数据采集和智能运维监管平台(包含设备管理和数据采集、大屏可视化软件等模块)、政务外网应急协同系统、应急协同系统集成浙政钉、应急故障处理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政务外网资产管理系统的开发、实施、集成、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相关服务。试运行 1 个月。

 3 建设工期/ 供货期 见采购公告。

 4 最高限价 见采购公告。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 投标报价 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及各项系统的设计开发费、实施费、调试费、试运行费、验收费、培训费、质保费、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如还有其它费用内容组成,投标人可在投标报价表中单独列出,如不列明详细报价,则视为已含入各分项报价里。

 6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否。

 7 投标有效期 90天(时间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

 8 是否允许 转包与分包 转包:否。

 分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9 投标文件 组成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10 投标文形式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采用 U 盘储存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可自行确定是否提供。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5 11 投标文件 制作 1、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通过 CA 锁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3、潜在投标人须申领 CA 锁制作投标文件,CA 锁须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CA 相关操作可参考《CA 申领操作指南》和《CA 管理操作指南》。(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CA 锁办理时间预计 7 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立即办理。)

 4、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5、《CA 申领操作指南》: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6、《CA 管理操作指南》:gz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 7、《CA 驱动和申领流程》:gz://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8、学习: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 gz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9、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10、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gzs://service.zcygov.cn/#/ 11、汇信客服电话:400-888-4636;目前只涉及 CA 新领证,如果证书遗失要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同时也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处理。

 12

 投标文件 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13

 投标文件 电子签章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处,投标人均应使用 CA 锁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印章即可。

 14

 投标文件的

 上传和递交

 1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

 ⑴.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6 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⑵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提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单。

 2 2 、“备份投标文件”U U 盘的密封包装、递交

 ⑴ “备份投标文件”U U 盘须密封包装,封套上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⑵ 递交地点:见公告。

 ⑶ 递交形式:快递。快递接收人签字时间为送达时间。

 3 3 、通过“政府采 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5

 投标文件 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 (2)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16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上传或递交的、未上传至指定平台或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拒受。

 (5)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7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投标人在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须插入 CA 锁。(详见流程 gz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如在规定时间未解密成功请及时通知代理单位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仍未解密成功的或在规定时间未解密成功且未联系单利单位的视为拒收。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18 答疑与澄清 1、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的招标文件的,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 17:00 时前提出,以书面(加盖公章)扫描件和 word 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

 7 hzgjgczx@163.com)。

 2、招标人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 17:00 时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出。

 19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见采购公告。

 20 开标时间 开标地址 见采购公告。

 21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2 中标候选人 数量:

 1 名(1-3 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3 中标人  招标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4 中标结果 公告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gz://zcccgp-zhejiang.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5 合同签订 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

 26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否缴纳: 是;否。

 金额:合同价的 5%(不高于 10%)。

 形式:本项目采用以下一种方式:

 (1)保函: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函的格式和内容须经招标人确认;

 (2)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或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缴纳。

 27 代理费用 1、代理服务费 11000 元。

 2、支付方式: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8 28 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信用信息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9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查询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是否属实)。

 ①本项目采购产品是否为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

 是,具体为

  。强制采购产品:是否。

  否。

 ②本项目采购产品是否“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

 是,具体为

 。

  否。

 (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给予价格扣除:

 ①.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

 9 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见第六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gz://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加盖单位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②.根据〔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③.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④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注册供应商。

 30 账号注册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gz :// zc ccgp- - zhejiang.gov.cn/ 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31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32 其他 1、本项目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费。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源,投标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各投标人的本次投标成果,无论是否中标,均归招标人所有。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予以承诺。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采购单位的利益不受损害,一切由于侵权引起的法律、诉讼、裁决和所发生的费用均与采购单位无关。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母公司(总机构)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不作为供应商的资信文件。

 5、若招标文件资格条件中规定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营业执照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由

 10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6、同品牌投标处理 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6.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 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

 33 样品是否 要求提供 否。

  是。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

 系统讲解及演示过程现场录制(视频拍摄,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通过 U 盘存储,U 盘密封快递至公告列明的地址。

  (1)样品和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包装方式不作要求,样品上面标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若超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予接受。

 (2)评审活动结束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将进行封样,作为供货时的参考。

 34 特别提醒 1.中标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czjzfcg.gov.cn)进行注册,成为正式入库的供应商,否则将无法进行合同备案及付款。

 2.中标人应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装订成册,采用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采购文件中打★条款为重要条款,不得负偏离。

 4.须知前附表和文件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凡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或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注册,并取得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合同的萧山区内中小企业供应商,均可按《杭州市萧山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暂行办法》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6.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1 7.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2 一、总

 则

 1 1 .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 1 项所述。

 1.2 杭州市萧山区大数据服务管理中心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单位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确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1.3 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

 1.5 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2 2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3 . 定义

 3.1 “采购人”、“采购单位”或“招标人”系指杭州市萧山区大数据服务管理中心。

 3.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杭州贯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3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采购,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

 3.4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备件、配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3.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本项目服务以及其他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服务。

 3.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邮等。

 4 4 . 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13 5 5 .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6 6 .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及补充

 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前附表规定时间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补充文件的形式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3 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电子邮件或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的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7 7 . 招标文件的解释

 7.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发出补充通知;不足 15 日的,招标人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8 .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报价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 商务技术文件(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投标方案,商务技术偏离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资格文件(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合格服务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组成。

 14 9 9 .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0 . 投标报价

 10.1 标的物:具体详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0.2 报价 10.2.1 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0.2.2 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2.3 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10.3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0.4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11. 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具体内容见“第五部分”。

 11.1 资格文件 11.1.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如有)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内容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资产或存款证明、采购设备发票、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人员的资质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 、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②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 、新成立不满 6 个月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

 (5)投标声明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15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如实填写。

 (7)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提供相关管理制度)。

 (8)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11.1.2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以上网站查询,以查询结果为准)。

 11.2. 商务技术文件:

 前附:供应商响应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五部分); (2)投标单位情况表; (3)资质、认证文件(如有); (4)廉政承诺书 (5)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证明材料(如有); (6)实施方案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所要求的完整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本项目的理解; 软件开发设计、建设、调试、试运行、验收方案; 重点难点分析等; 应急处理方案。

 (7)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应该明确表示,在提交的标书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需提供社保证明、实施能力证明及相关证书); (8)商务技术偏离表; (9)培训方案; (10)售后服务及承诺 ; (11)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资料 11.3.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开标)一览表;

 16 (3)投标价格组成明细表; (4)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供应商填写,(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截图。网址:gz://xwqy.gsxt.gov.cn/mirco/micro_lib)。

 2.供应商已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的企业 须 提 供 证 明 :

 《 中 小 企 业 声 明 函 》 ( 小 微 企 业 名 录 中 查 询 截 图 。

 网 址 :gz ://xwqy .gsxt.gov.cn/mirco/micro_lib )】。

 (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12. 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2.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2.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3 . 投标有效期

 13.1 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规定的日期内有效。

 13.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 14.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zc zcygov.cn )”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 14.2 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 《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3 14.3 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

 17 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

 14.4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4.5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 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5 . 投标文件的签章 1 15.1 投标文件的签章:见《前附表》。

 15.2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 15.3 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帮助文档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16 . 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17. 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17.1 投标人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

 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五、开

 标

 18 . 开标

 18.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 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2 开标流程(第一阶段)

 1 18.2.1 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 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8.2.2 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投标人签完字后以扫描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18.2.3 第一阶段开标结束,在线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商务技术部分得分。

 18.3 开标流程(第二阶段)

 18 1 18.3.1 。

 解密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在线公布开标结果。

 开标 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报价文件不一致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内容进行纠正。

 2 18.3.2 在线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并计算得分。

 3 18.3.3 评审结束后,在线公布综合得分。

 19.投标文件鉴定 19.1 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9.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细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19.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9.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接受相关资格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认定为无效。

 六、资格审查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0.2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0.3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如投标文件被确认为无效,招标人将及时通知该投标人。

 20.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经查询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其投标无效。

 20.5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单位之间关系,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经查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被认定无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确认,不确认的视为认同。

 19 七、评

 标

 21 . 评标原则

 21.1 竞争优选; 21.2 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1.3 价格合理,方案、产品先进可行; 21.4 反对不正当竞争; 21.5 投标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

 22 . 评标 组织

 招标人依法组建由 5 人及以上(预算金额 1000 万元及以上的 7 人及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以及协助答复质疑。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 评标纪律

 23.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3.2 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3.3 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23.4 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23.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3.6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23.7 评标过程中,当发表结论性意见时,先听取专家评委意见,用户评委随后发表意见。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做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23.8 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采购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23.9 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23.10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20 2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12 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确定中标人

 24 . 确定中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25. 中标通知书

 25.1 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公告的网站上公布中标结果,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5.2 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由评标委员会提出重新组织采购等建议。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

 26. 合同授予

 26.1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4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6.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借故拖延拒签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经批准按其他方式执行。

 27. 签订合同

 21 1 27.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询标回复和承诺及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28. 履约担保

 28.1 签订合同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履约担保。

 28.2 履约担保金额、形式详见须知前附表。

 28.3 合同履约完毕后,退还履约担保。

 29. 采购方式改变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继续评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30. 售后服务考核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87 号令)及相关财政监管部门管理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发现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达不到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一经查实,采购人将视情况终止合同。

 十、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 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一)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二)供应商质疑

 22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三)供应商投诉

 1、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3 3、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24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 建设背景

 经过多年的建设,萧山区电子政务外网已经建成为从底层网络到上层应用都较为完善的信息化体系,信息化应用得到大幅度的提升。随着 “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的深入推进,各级政府部门和基层单位(包含区各局委办、镇/街道、村/社区)均实现接入政务网进行办事服务与业务管理,给市民及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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