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年加工大理石工艺成品35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16 点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项 项

 目

 名

 称:

 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年加工大理石品 工艺成品 3500 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

  编制日期:2020 年 年 3 月 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年加工大理石工艺成品 3500 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 法人代表 梁伟健 联系人 梁伟健 通讯地址 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529300 建设地点 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32-建筑用石加工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0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00 总投资 (万元) 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 评价经费 (万元) 1.5 投产日期 2020 年 4 月 地理坐标 112°40"55.74"E,22°23"08.74"N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内容 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年加工大理石工艺成品 3500 平方米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项目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112°40"55.74"E,22°23"08.74"N,详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 万元。项目占地面积 1000m 2 ,建筑面积为 1000m 2 。本项目主要从事加工大理石工艺成品,年加工大理石工艺成品 3500m 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 2017 第 682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建设过程中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环境保护部 2017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1 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

 全部‖,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委托,广州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环评单位立即组织有关环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年加工大理石工艺成品 3500 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建设单位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 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1 、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000m 2 ,建筑面积为 1000m 2 ,项目共有 1 栋生产车间,项目的主要建筑物见表 1,具体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4。

 表 表 1

 本项目各建筑物情况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主要内容 建筑面积(m 2 ) 备注 主体工程 辅助工程 加工区 大理石工艺成品的加工 200 / 原料仓库区 原材料的堆放 600 / 成品仓库区 成品的堆放 100 / 办公室 办公 100 / 公用工程 给水 市政管网 / / 排水 三级化粪池 / / 供电 市政电网 / /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措施 三级化粪池、2 个沉淀池 / / 噪声防治措施 配套隔声设施 / / 固废处置措施 五金废料堆场 / / 2 、产品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从事大理石工艺成品的加工,投入使用后,可达到年加工大理石工艺成品 3500m 2 。

 表 表 2 产品产量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 用途 1 大理石工艺成品 3500m 2

 用于窗台、楼梯、背景等 3 、项目原辅用料规模 本项目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的详细情况见表 3。

 表 表 3 项目主要原辅用料一览表 序号 原、辅材料 年使用量 来源 储存点 备注 1 大理石片 3850m 2

 外购 石材摆放展示区 17mm 厚

  表 表 4 项目主要能源 和资源 消耗情况表 序号 原、辅材料 年使用量 1 电力 7 万度 2 水 252.5 吨 4 、设备清单 本项目主要设备清单如下表 5 所示:

 表 表 5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用途 1 仿形机 3 台 用于磨边工序 2 桥切机 3 台 用于开料工序 3 水刀机 1 台 用于开料工序 4 石线机 1 台 用于磨边工序 5 、用能规模 本项目供电由市政电网统一提供,预计年用电量为 7 万度,不设备用发电机。

 6 、给排水规模 给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及喷淋用水。生活用水主要用于员工办公生活用水,用水量为 60t/a;喷淋用水量为 1925t/a,本项目对喷淋作业用水水质要求不高,因此每年只需补充的新鲜水量为 192.5t/a。项目用水全都来自市政供水管网。

 排水:本项目对喷淋作业用水水质要求不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泥废水经沉淀池沉降去除大部分 SS 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 2 个沉淀池尺寸(长宽高)分别为(2.5m×2.4m×1.5m=9m 3 )和(3.5m×2.1m×1.2m=8.82m 3 )。外排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54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

 第 二 时 段 三 级 标 准 和 《 污 水 排 入 城 镇 下 水 道 水 质 标 准 》(GB/T31962-2015)B 等级中较严者后排入迳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A 标准中较严值后,排放至新昌 水。

  图 图1

 项目用水平衡图 7 、空调通风系统规模 本项目不设中央空调系统,生产车间主要通风设施为排气扇。

 8 、劳动定员与作业制度 项目雇佣员工共 5 人,全年生产 300 天,每日一班,每班工作时间 8 小时,本项目不设食堂,员工不住宿。

 9、 、 产业政策及用地规划相符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采用的设备及生产工艺不属于限制类及淘汰类的产品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发改经体[2019]1685 号),本项目主要为大理石工艺产品的加工,不在该负面清单内。因此,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用地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北面为空地,西边为商店,南面距离 325 国道幕村路 35m,东面为商店。根据项目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征求意见表》(见附件 5)可知,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年加工大理石工艺成品 3500 平方米建设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本项目属于新建性质,租用已有厂房,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源。项目周边为道路跟工厂,因此与本项目有关的现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的环境问题包括:项目周边工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噪声污染以及道路车辆行驶道路所产生的噪声等,项目四周实景图如附图 2。

 二、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 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

 一、地理位置 开平市长沙高进文丽石材店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0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

 开平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东北连新会,正北靠鹤山,东南近台山,西南接恩平,西北邻新兴。濒临南海,靠近港澳,东北据江门市区 46km,距广州 110km,北扼鹤山之冲,西接恩平之咽,东南有新会为藩篱,西南以台山为屏障。位于江门五邑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全市总面积 1659 平方公里。1649 年建县,1993 年 1 月 5 日撤县设市,1995年被国家定为二类市。现辖 13 个镇和三埠、长沙 2 个办事处以及 1 个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全市共 267 个村(社区)、2726 条自然村。

 二、地形、地貌 开平市地势自南、北两面向潭江河谷倾斜,东、中部地势低。南部、北部多低山丘陵,西北部的天露山海拔 1250 米,是江门五邑最高峰;东部、中部多丘陵平原,大部分在海拔 50 米以下,海拔较高的有梁金山(456 米)、百立山(394 米)。主要山脉有天露山、梁金山、百立山、罗汉山等。主要矿藏有煤、铁、钨、铜、石英石等。地势自南北两面向潭江河各地带倾斜,海拔 50 米以下的平原面积占全市面积的 69%,丘陵面积占 29%,山地面积占 2%。

 三、地质情况 开平市的地质大部分为花岗岩和沙页岩结构。有两条断裂带横贯域内。一条是海陵断裂带,南起阳江市南部沿海,经恩平市大槐、恩城、沙湖进入域内马冈、苍城、大罗村,再过鹤山、花县、河源、和平至江西龙南县;另一条是金鸡至鹤城断裂带(属活性断裂带),南起台山市挪扶,经域内金鸡墟、瓦片坑、蚬冈、赤坎、交流渡、梁金山、月山至鹤城。两条断裂带把市域划分为南、北、中三块。

 四、气象与气候 开平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气候温和,四季如春,属南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区。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冬季受东北风影响,夏季受东南季风影响,每年 2-3 月有不同程度的低温阴雨天气,5-9 月常有台风和暴雨。

 开平市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终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干湿季节分明、光照充足、风能丰富。夏季受东南季风影响,高温多雨;冬季受东北季风和东北信风及北方寒流的影响,干旱稍冷。年平均气温 23˚C,年降雨量 1844.7mm,

 年降雨天数为 142 天,暴雨集中在 4-8 月,全年主导风以东北风为主。根据开平市气象局多年的气象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为 23℃,极端最高气温达 39.4℃,最低气温只有1.5℃;年蒸发量 1721.6mm,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 1696.8 小时。

 五、水文 开平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西部网河地带,潭江发源于广东恩平的乌峰顶,从西向东经恩平、开平、台山、新会四市。在恩平潭村与浪底水会合,折向东南,流经恩平市区后折向东北,在藜塘洞附近又折向东南,在开平茅朗里纳蚬岗水后向东流至开平市永安与白沙水汇合,然后折向东北,流经开平市区后汇合新昌水(台城河),又向东流与开平市镇海水相汇,转向东北流至台山市铁江河(公益水),再迂回曲折流至开平市龙田纳鹤山河,最后向东流入新会市银洲湖从崖门出海,河长 248 公里,集水面积 5068 平方公里,平均坡降 0.45‰。河道弯曲系数 2.3,河道形状系数 0.20。潭江年平均流量 65 立方米/秒,平均河宽 200 米,河深 5 米。潭江百合电站下游为感潮河段。

 潭江在开平市境内长达 56 公里。潭江各支流分南北汇入,集水面积大于 100km 2 的二级支流有镇海水、白沙水、蚬冈水、新桥水、新昌水、址山水、莲塘水 7 条;三级支流有双桥水和开平水(均属镇海水支流)2 条。

 六、土壤 开平市土壤分为 6 个土类、10 个亚类、27 个土属、59 个土种。成土母质分布错综复杂,潭江及其支流沿岸是河流冲积物,而丘陵区成土母质则是岩石风化物的残积、坡积、洪积或宽谷冲积物。母质以水成岩、变质岩居多,火成岩较少。不同类型成土母质发育的土壤,性质上有很大的差异,河流冲积物发育的土壤肥力较高,宽谷、峡谷冲积则次之,山坡残积、坡积较差,粗晶花岗岩发育的土壤砂粒粗。有花岗岩母质发育的土壤主要分布在百合、苍城、赤水、金鸡、沙塘、塘口、蚬岗和月山等镇,水稻土则主要分布在潭江沿岸的平原地带。区内雨水调匀,春旱不多;而雨季和台风带来的暴雨,容易造成冲刷和洪涝,造成上游山地丘陵区易产生水土流失,下游受浸。

 七、 自然资源 开平市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已探明和开采的有铁、锰、铜、锡、金、铀、煤、独硅石、耐火石、钾长石等 33 种。开平市生物资源种类繁多。植物方面有种子植物和蕨类植物,只要代表有壳斗科、山茶科、木兰科、樟科、桑科、蝶形花科、梧桐科、苏木科、桃金娘科、山龙眼科和芭蕉科等。动物方面只要是鸟、鱼、虫、兽。常见的珍稀

 动物有穿山甲、大头龟、果子狸、猴面鹰。较多的野生动物有山猪、石蛤、鳖、蛇、鹧鸪、坑螺等。

 八、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表 表 6 建设项目环境功能属性一览表 编号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分类及执行标准 1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 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规划》(粤环〔2011〕14 号),新昌水(台山南门桥至开平新昌)现状水质功能为工农,水质目标为Ⅲ类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 类标准。开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7。

 2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2006-2020)》,项目所在地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开平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6。

 3 环境噪声功能区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北面为空地,西边为商店,南边界距离 325 国道幕村路段 35m,东面为商店。根据附图 8《开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第 8.3 条规定,项目东、北、西边界区域属 2 类、南边界属 4a 类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 类标准,开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8。

 4 风景保护区、特殊保护区 否 5 基本农田保护区 否 6 水库库区 否 7 城市污水集水范围 是(迳头污水处理厂)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6,水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7,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见附图 8,迳头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图见附图 9。

 三、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一 、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地属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新昌水,新昌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为了解项目所在地水体环境质量现状,对新昌水水质进行调查和分析。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依据主要引用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2019 年 5 月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月报》,详见下图。

  图 图 2

  2019 年 年 5 月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月报(摘录)

 根据江门市市环境保护局《2019 年 5 月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月报》, 新昌水新海桥水质现状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说明新昌水水质良好。

 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属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域,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

 根据2018年江门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中开平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如下表 7所示), 开平市 SO 2 、NO 2 、PM 10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和 CO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O 3

 90百分数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超标 5.6%,浓度尚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行政区开平市判定为不达标区。

 臭氧是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经由大气光化学反应生成的二次污染物,是具有远距离输送特点的典型区域性污染物,需要珠三角各城市联合开展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才能有效控制,治理难度远大于一次污染物治理。目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 号)》已要求“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 VOCs 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开平市生态环境局也部署―蓝剑1 号‖等的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推进 VOCs 整治工作。随着政府各项工作的推进,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通过强化重点行业 VOCs 环境管理、严控生产过程 VOCs 排放、推进实施原料替代工程等措施的推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逐步得到改善,在未来,开平市的 O 3 90 百分数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将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另外,本项目运营过程不排放臭氧、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不会导致区域空气中臭氧状况恶化。

 表 表 7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所在 区域 污染 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开平市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1ug/m 3

 60 ug/m 3

 18.3% 达标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5ug/m 3

 40 ug/m 3

 62.5% 达标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6ug/m 3

 70 ug/m 3

 80% 达标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0 ug/m 3

 35 ug/m 3

 85.4% 达标 CO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质量浓度 1.2mg/m 3

 4 mg/m 3

 30% 达标 O 3

 90 百分位数 最大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169ug/m 3

 160 ug/m 3

 105.6% 不达标 三、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南边界距离 325 国道幕村路段 35m,区域声功能属 4a 类区,声环境质量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

 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东、北、西边界区域属 2 类区,声环境质量应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夜间≤50dB)。

 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对该项目四周边界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测点结果见表 8。

 表 表 8

 建设项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单位:dB (A )

 测点位置 采样日期 监测结果 参考限值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N1项目东侧边界外 1 米处 2019-07-19 58 43 60 50 达标 2019-07-20 58 44 60 50 达标 N2项目南侧边界外 1 米处 2019-07-19 57 44 70 55 达标 2019-07-20 57 45 70 55 达标 N3项目西侧边界外 1 米处 2019-07-19 56 43 60 50 达标 2019-07-20 56 44 60 50 达标 N4项目北侧边界外 1 米处 2019-07-19 57 44 60 50 达标 2019-07-20 57 45 60 50 达标 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明:N1、N3、N4 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的要求;N2 测点的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地目前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

 1、水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新昌水的水环境质量,不因项目的建成而受到明显的影响,确保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保护该区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使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不因本项目而受到明显影响。

 3、声环境保护 声环境保护目标是确保该项目周围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工作及生活环境,使项目东、北、西边界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区标准;南边界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 类区标准,确保项目的营运不改变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4、固体废物保护目标 固体废物保护目标是妥善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使之不成为区域内危害环境的新污染源。

 5、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如表 9。

 表 表 9

 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m X Y 龙山新村 -2084 2.457 居住区 约 200 人空气二类区 西北面 3152 长岗尾 -2353 2.016 居住区 约 150 人 西北面 3080 永昌村 -2.455 1.110 居住区 约 150 人 西北面 2663 南芬 -2155 1.181 居住区 约 80 人 西北面 2398 高阳里 -2362 562 居住区 约 300 人 西北面 2097 瓦岗 -2481 248 居住区 约 350 人 西面 2472 西安村 -2066 160 居住区 约 500 人 西面 1970 罗冲 -1793 58 居住区 约 500 人 西面 1763 安吉 -10 27 居住区 约 1000 人 西面 22 东乐村 -1549 -281 居住区 约 1200 人 西南面 1455 波罗圩 -2128 -453 居住区 约 500 人 西南面 2069

 大源里 -2442 -1001 居住区 约 300 人 西南面 2581 安溪 -2044 -1257 居住区 约 400 人 西南面 2312 三江 -1417 -1359 居住区 约 100 人 西南面 1816 南溟 -1200 -1545 居住区 约 150 人 西南面 1934 庙边里 -1139 -736 居住区 约 700 人 西南面 1382 冲澄 -400 -590 居住区 约 1000 人 西南面 640 红门楼 -1881 -1951 居住区 约 80 人 西南面 2677 宝源 -524 -1624 居住区 约 2000 人 西南面 1686 洪门楼 323 -1470 居住区 约 450 人 南面 1447 田边 57? -232 居住区 约 1500 人 东南面 571 和宁里 1198 -1381 居住区 约 500 人 东南面 1767 三口塘 1649 -1394 居住区 约 600 人 东南面 2122 卫东村 1927 -1677 居住区 约 400 人 东南面 2425 大洲 2404 -1770 居住区 约 60 人 东南面 2899 高边 1998 -1350 居住区 约 90 人 东南面 2365 蟠龙咀 1958 -1094 居住区 约 450 人 东南面 2151 红进村 1300 279 居住区 约 150 人 东面 1156 冲翼 1273 491 居住区 约 250 人 东面 1252 金腾 924 615 居住区 约 300 人 东北面 1015 神冲 1671 496 居住区 约 300 人 东面 1673 振华圩 2391 266 居住区 约 400 人 东面 2231 水边 2307 730 居民区 约 150 人 东北面 2281 冈中村 2210 1062 居住区 约 400 人 东北面 2373 古洲 1874 1163 居住区 约 250 人 东北面 2121 开新村 2183 1344 居住区 约 300 人 东北面 2542 潭江 1503 -2172 河流 Ⅱ类水体 南面 2010 苍江 166 -1322 河流 Ⅲ类水体 南面 1276 新昌水 1851 -4996 河流 Ⅲ类水体 南面 5368

 四、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水环境 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详见表 10:

 表 表 1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

 Ⅲ 类水质标准 污染物名称 pH COD Cr

 BOD 5

 NH 3 -N 总磷 溶解氧 Ⅲ类标准(mg/L)

 6~9 ≤20 ≤4 ≤1.0 ≤1 ≥5 2、大气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 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详见表 11:

 表 表 11

 项目空气质量标准一览表 标准来源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 2018 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 SO 2

 1 小时平均 500μg/ m 3

 24 小时平均 150μg/ m 3

 年平均 60μg/ m 3

 NO 2 1 小时平均 200μg/ m 3

 24 小时平均 80μg/ m 3

 年平均 40μg/ m 3

 PM 10 24 小时平均 150μg/ m 3

 年平均 70μg/ m 3

 TSP 24 小时平均 300μg/ m 3

 年平均 200μg/ m 3

 PM 2.5

 24 小时平均 75μg/ m 3

 年平均 35μg/ m 3

 O 3

 日最大 8 小时平均 160μg/ m 3

 1 小时平均 200μg/ m 3

 CO 24 小时平均 4mg/m 3

 1 小时平均 10mg/m 3

 3、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 类标准,详见表 12:

 表 表 12 《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4a 类标准 类别 昼间(6:00~22:00)

 夜间(22:00~6:00)

 2 类 60 dB(A) 50 dB(A) 4a 类 70 dB(A) 55 dB(A)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水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中较严者后排至迳头污水处理厂,最终迳头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A 标准中较严者后排放至新昌水,详见表 13:

 表 表 13 水污染物控制标准 标准名称 pH CODcr BOD 5

 SS NH 3 -N 动植 物油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 10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 6.5-9.5 500 350 400 45 100 最终厂区预处理执行标准 6.5-9 500 300 400 45 100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6-9 40 20 20 10 10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A 标准 6-9 50 10 10 5 1 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6-9 40 10 10 5 1 2、废气:本项目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 表 14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 3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监控点 浓度(mg/m 3 )

 颗粒物 120 周界浓度最高点 1.0 3、噪声:本项目东、北、西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区标准;南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 类区标准,详见表 15。

 表 表 1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4 类标准

 类别 昼间(6:00~22:00)(dB(A))

 夜间(22:00~6:00)(dB(A))

 2 类 ≤60 ≤50 4 类 ≤70 ≤55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 3 项

 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6 月 8 日发布)、《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等。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根据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议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按以下执行:

 1、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至迳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的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迳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不再申请,则本项目无需申请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故本项目无需申请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五、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图示) :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大理石工艺成品,其加工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原辅助材料 生产工艺 污染物 所用设备

 桥切机、水刀机

 仿形机、石线机

  图 图 3

 大理石工艺成品 加工 工艺流程图 工艺说明:

 项目外购大理石片经桥切机或水刀机开料,再经仿形机及石线机磨边,最后经检验合格出货。

 项目开料、磨边工序均需要用自来水冷却,为湿法作业,会产生一定量的含泥废水,项目设置沉淀池,拟将产生的含泥废水收集后经管道引至沉淀池,沉淀池上清液全部回用至开料及磨边工序。

 主要污染工序:

 一、施工期 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项目所在建筑为建成建筑,不涉及土建施工,仅进行厂房装修和本项目设备的安置及调试。厂房装修和设备设施的安装期间可能会用到电钻、电锯等高噪音的设备,搬运设备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装修过程也会产生一定的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经过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厂房装修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即消失。

 二、运营期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的污染源包括:水污染源(员工生活污水)、声污染源(设备运行噪声)、固废污染源(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物)等。

 1 、水污染源

 开料 磨边 检验 喷淋废水、噪声、废石料 喷淋废水、噪声、废沉渣、颗粒物 大理石板、自来水 成品

 自来水

 本项目的水污染源主要是喷淋废水和员工的生活污水。

 (1)喷淋废水 本项目喷淋废水为开料及磨边工序产生含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根据现场勘察和建设单位统计,本项目加工(切、磨)1平方米的大理石片需用除尘水量约0.5t,项目年加工大理石片3850平方米,则需要喷淋用水约1925t/a、6.417t/d。本项目对喷淋作业用水水质要求不高,项目拟将产生的含泥废水收集后经管道引至废水沉淀池沉降去除大部分 SS 后全部回用至湿法开料及磨边工艺,2个沉淀池的大小分别为9m 3 和8.82m 3 。废水回用率约为 90%(另 10%废水蒸发以及含在污泥中流失),因此项目喷淋用水年补充新鲜水的量为 192.5t/a,0.6417t/d。喷淋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废水不排放,因此基本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2)生活废水 本项目共有员工 5 人,均不在厂区内用餐。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 1461-2014)规定计算,职工办公用水(无食堂和淋浴)以 0.04m 3 /d·人计,本项目员工人数为 5 人,年工作 300 天,则总量为 0.2t/d(即 60t/a),排水系数取 90%,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18t/d(即 54t/a)。各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污染物产生量如表 16:

 表 表 16

 建设项 目生活污水污染物产排情况 主要污染物 COD BOD 5

 SS NH 3 -N 生活污水 (54t/a)

 产生浓度(mg/L) 350 200 150 20 产生量(t/a) 0.019 0.011 0.008 0.001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排放浓度(mg/L) 320 180 120 20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排放量(t/a) 0.017 0.010 0.006 0.001 经迳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浓度(mg/L) 40 10 10 5 经迳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排放量(t/a) 0.002 0.0005 0.0005 0.0003 2 、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在开料、磨边工序中均为带水作业,绝大多数粉尘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但由于设备、石材结构等原因,加工过程中仍会有少量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扩散到大气中。

 参考《广州增城颖海石材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项目》(批文号:增环评[2019]35号)、《开平市长沙伟生石材店年零售及加工石材 1800 平方米建设项目》(批文号:江开环审[2019]111 号)、《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家兴石材店建设项目》(批文号:珠港环建[2019]62 号)和《云浮市达汇美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成品、瓷砖成品

 40000 平方米建设项目》(批文号:云环建管[2020]18 号),参考项目生产工艺均与本项目一致,其生产工艺粉尘产生量以 0.05kg/(t 石材)计算。即本项目在开料、磨边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量约为 0.05kg/t 石材。本项目年加工大理石板材 3850m 2 /a,厚度约 17mm,大理石密度 2.6t~2.8t/m 3 ,本项目取 2.7t/m 3 ,则本项目大理石板材年用量折合约 177t/a。则开料、磨边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量为 8.85kg/a。本项目喷淋水通过在设备安装喷嘴,通过喷嘴将水喷淋在刀头切割位置,达到降温除尘效果。废气中的粉尘被水湿润后形成较大的颗粒,受重力沉降沉于水中,经管道进入沉淀池,加工过程喷淋除尘的效率取 60%,喷淋水吸收部分为 5.31kg/a,该部分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则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为 3.54kg/a。本项目年工作 300 天,每天 8 小时,可知本项目无组织粉尘的排放速率为 0.001475kg/h,1.475g/h。

 3 、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仿形机、桥切机、水刀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生产设备 1米外的声压级介于 65~85dB(A)之间见下表 17。

 表 表 17

  噪声污染情况 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源强(设备 1m 处的噪声)

 1 仿形机 65-70 2 桥切机 75-85 3 水刀机 75-85 4 石线机 65-70 4 、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本项目员工为 5 人,均不在厂内用餐,根据《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1999),一般生活垃圾按 0.5kg/人·d 计,则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 2.5kg/d,年工作 300 天,故年产生量为 0.75t/a。

 (2)废石料: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石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石料为 16.34t/a,经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

 (3)废干沉渣:本项目定期清捞沉淀池沉渣,项目粉尘产生为 8.85kg/a,60%随流水进入沉淀池沉降,按沉渣完全沉淀计,则本项目清捞的干沉渣产生量为 5.31kg/a计算公式见下图。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一览表见下表 18:

 表 表 18

 固体废弃物排放情况

 序号 名称 形态 产生量 类型 处置方式 1 员工生活垃圾 固态 0.75t/a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废石料 固态 16.342t/a

 一般固废 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砖厂进行综合利用 3 废干沉渣 固态 5.31kg/a

 一般固废 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砖厂进行综合利用

  计算公式如下:

  5 、项目 物料平衡

  图 图 4

 项目物料 平衡图

 六、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浓度 产生量 浓度 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营运期 生产车间 无组织粉尘 ≤1.0mg/m 3

 3.54kg/a ≤1.0mg/m 3

 3.54kg/a 水污染物 营运期 生活污水 (54t/a)

 COD 350mg/L 0.019t/a 40mg/L 0.002t/a BOD 5

 200mg/L 0.011t/a 10mg/L 0.0005t/a SS 150mg/L 0.008t/a 10mg/L 0.0005t/a NH 3 -N 20mg/L 0.001t/a 8mg/L 0.0004t/a 固体废物 营运期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0.75t/a

 0 生产车间 废石料 16.342t/a

 0 沉淀池 废干沉渣 5.31kg/a 0 噪 声 营 运 期 生产设备噪声 65~85dB(A)

 东、西、北边界噪声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边界噪声昼间≤70dB(A),夜间≤55dB(A) 主要生态影响( 不够时可附另页) :

 本项目所在厂房为租用,故不存在建设过程中土建工程对植被造成破坏或经暴雨冲洗造成的水土流失 根据对建设项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附近以城镇生态景观为主,城镇生态环境较好,附近没有生态敏感点,无国家重要自然风景区或较为重要的生态系统,不属于珍稀或濒危物种的生境或迁徙走廊,项目产生的―三废‖及噪声经治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甚微。

 七、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长沙区 325 国道幕村路段 5 号,项目所在厂房为租用,故无需进行土建施工,只在已建厂房安置生产设备,设备设施的安装期间可能会用到电钻、电锯等高噪音的设备,搬运设备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为了避免项目的装修期间的噪声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建设加强管理,在午休时间及夜晚不得进行装修,以免影响周围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做到发展与保护环境的协调。做好以上措施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一、 水环境影响分析 1、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废水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见下表 19。

 表 表19 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 评价等级 判定依据 排放方式 废水排放量 Q /(m 3 /d);水污染物当量数 W /(无量纲)

 一级 直接排放 Q≥20000 或 W≥600000 二级 直接排放 其他 三级 A 直接排放 Q<200 且 W<6000 三级 B 间接排放 —— 本项目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办公生活污水。本项目位于迳头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满足迳头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项目所在位置市政管网已铺设到位,可接管排往迳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迳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A 标准中较严值后排入新昌水。因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的评价等级判定本项目地表水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B。因此,本环评不进行水环境影响评价预测,主要分析: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有效性评价、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2、生活污水可行性分析 (1)迳头污水处理厂概况 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厂是开平市首次采用 BOT 方式(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营运—移交)建设的大型市政项目,迳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为开平正元水务有限公司,总投资 6000 多万元,2005 年 5 月动工,2006 年 12 月竣工验收。设计处理规模为 7.5 万 m 3 /d,首期工程日处理污水能力达 5 万吨。迳头污水处理厂按远期规模征地,征地面积为 88934m 2 ,其中一期工程用地面积 33841.4m 2 ,剩余用地面积55092.6m 2 。一期工程服务范围包括荻海、祥龙、新昌、长沙东岛、长沙西岛宝源路以东、侨园路以南侨园片区的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总服务面积 29.28km 2 ,服务人口达到 23 万人。污水处理工艺采用厌氧池+鼓风曝气氧化沟。具体处理工艺如下图所示。设计污水处理情况所下图所示。

 图 5

 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目前,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稳定达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B 标准的较严者)排放。

 (2)管网衔接性分析 一期工程服务范围包括荻海、祥龙、新昌、长沙东岛、长沙西岛宝源路以东、侨园路以南侨园片区的生活污水及部分工业废水,总服务面积 29.28km 2 。目前截污管网已覆盖本项目所在区域,本项目的废水已可直接纳入迳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在管网接驳衔接性上具备可行性。

  (3)水量分析 目前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日处理量约为 4.5 万吨,尚余 0.5 万 t/d 的处理能力。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仅 0.18t/d,仅占剩余污水处理能力的的 0.0036%,污水量排放负荷占迳头污水处理厂排放负荷比例非常小,迳头污水处理厂完全有能力接纳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故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迳头污水处理厂在水量上是可行的。

 (4)水质可行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54t/a。此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有 COD、BOD 5 、SS、氨氮等。本项目属于迳头污水处理厂集污范围,项目产生的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中较严者后排入迳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 A标准中较严值后,排入新昌水。

 参考同类三级化粪池处理效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机物,出水水质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中较严者,可满足迳头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的要求。

 (5)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迳头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主体工艺采用曝气式氧化沟,一期工程厂区工程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站、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曝气式氧化沟、二沉池、污泥回流井、电房、鼓风机房、污泥脱水机房、接触消毒渠以及综合楼等。一期工程出水水质可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 0.18m 3 /d,仅占污水厂处理能力的 0.0036%,因此,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中较严者后,接入市政管网排入迳头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处理,对纳污水体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分析,本项目废水排入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厂处理完全可行,且不会对该污水厂造成明显影响。

  3、开料及打磨工序废水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喷淋废水为石材生产过程中湿法作业产生的废水,即开料和打磨过程产生的喷淋除尘废水,喷淋废水量约为 6.417t/d(1925t/a),其中新鲜补充用水量约为 0.6417t/d(192.5t/a),循环用水量为 5.775t/d(1732.5t/a),喷淋除尘废水主要污染物为 SS。喷淋水除尘废水由管道引至废水沉淀池处理,沉淀池的作用机理为将大颗粒的物质通过重力沉降沉淀下来,2 个沉淀池尺寸分别为长 2.5 米、宽 2.4 米、高 1.5 米,总容积为 9m 3

 和长 3.5 米、宽 2.1 米、高 1.2 米,总容积为 8.82m 3 。喷淋废水经管道引至沉淀池沉降去除大部分 SS 后全部回用至湿法开料及打磨工序,不外排。本项目每日用水量为 6.417t/d,故沉淀池可满足厂区的生产需求。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每天下班前应对沉淀池沉渣进行清捞,以防沉淀池内沉渣的过分堆积造成沉淀池处理能力下降而使喷淋废水外溢,确保喷淋废水能全部循环回用,实现喷淋废水零排放。

 4、污染物排放量与生态流量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流量,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表 表 20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废水类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排放口类型 污染治理设施编号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工艺 生活污水 COD、 BOD、 氨氮等 进入迳头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 属于冲击型 排放。

 WS-01 三级化粪池 厌氧+沉淀 WS-01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喷淋废水 SS 回用 不外排 WS-02 自建沉淀池 沉淀 WS-02 □是 □否 □企业总排 □雨水排放 □清净下水排放 □温排水排放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 表 表 21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放量/(万 t/a)

 排放去向 排放规律 间?排放时段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物种类 国建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1 WS-01 112.68215 22.38576 0.0054 进入迳头污水处理厂 间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且无规律,但不属于冲击型排放。

 无固定时段 迳头污水处理厂 SS 10 BOD 5

 10 COD 40 氨氮 5 2 WS-02 112.68712 22.38281 0.17325 回用 不外排 ——

  表 表 22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名称 浓度限值/(mg/L) 1 WS-01 COD Cr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中较严者 500 BOD 5

 300 SS 400 NH 3 -N 45 2 WS-02 SS 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 表 表 23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新建项目)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mg/L)

 日排放量/(t/d)

 年排放量/(t/a)

 1 WS-01 COD Cr

 320 0.00006 0.017 BOD 5

 180 0.00003 0.010 SS 120 0.00002 0.006 NH 3 -N 20 0.000003 0.001 2 WS-02 SS 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全厂排放口合计 COD Cr

 0.017 BOD 5

 0.010 SS 0.006 NH 3 -N 0.001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不会对纳污水体产生明显影响。

 二、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污染源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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