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安置帮教自查报告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12 点击:

  年安置帮教自查报告

  

 导语: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称安置帮教工作,是在各级政府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下面是为您收集整理的报告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年我乡安帮教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及综治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地、县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文件精神,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自查后报告如下:

  

 一、认真抓好教育改造工作,努力提高改造质量。

  

 (一)认真做好人员信息核实,拟定帮教措施。当收到县安帮办转来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我们在第一时间内到乡派出所核实基本信息,并联系所在村村干部,一起研究制定帮教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人。对于在教在戒人员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一定的救济和帮助。

  

 (二)认真做好在教在戒人员的帮教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改造。一方面我们根据监所寄回的在教在戒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认真仔细排查,了解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另一方面,我们通过监所寄来的《帮教告知书》,对罪犯家庭的的困难细致核实。堆在排查和核实中发现的在教在戒人员家庭困难、子女辍学、老人无人赡养、婚姻不稳定等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帮教措施和解决办法,帮助他们的了却后顾之忧,让在教在戒人员在监所安心接受改造教育。

  

 二、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

  

 (一)开通并成功运行了全省刑事结交人员信息系统。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和相关要求,我乡开通了开通中央安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并正常使用这两个系统开展信息传递工作,实现了在教在戒及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全网上便捷进行。

  

 (二)积极实现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与帮教工作。对于刑满释放的犯罪人员,我所接到通知后,及时与其所在村联系,通知刑释人员按时到司法所报到,自觉接受帮教,对不愿接受帮教的,我们要求所在村村干部做好动态跟踪工作;对于刑满后不愿回到原籍,而在外地打工的,我们积极取得与其家人的联系,定期或不定期的了解其生活工作情况;对于刑满释放后没有工作能力,生活情况极其困难的,我们积极协调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给予低保;对于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很有可能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乡把这类人员作为重点人口对象,司法所也积极做好帮教工作。

  

 (三)积极完善安帮教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按照黔综治办**号文件精神,我乡比对《刑释解教人员监(所)接回工作制度》和《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安帮教管理工作流程图》及其它相关制度,制定了我乡安帮教制度,并要求严格执行。

  

 三、积极提高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一)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就业和就学问题。

  

 1、为了是刑释解教人员能有一技之长,凭借自身努力重新适应社会。我乡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在劳动力输出转移中,尽量安排有一技之长的刑事解教人员参与,以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2、在给予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生活救助以外,我乡对此类人员的子女就学问题也是格外关注。对于因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接受教育的,我乡积极联系教育等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减免,切实保障他们的就学及受教育的权利。

  

 3、对回归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积极落实土地。因部分刑释解教人员服刑时间长,出监所后土地荒芜或被他人耕种的情况,我乡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土地荒芜的由所在村协调,确保其土地重新开垦,重新耕种。对土地已被他人耕种的,我乡协调故土等部门,实地调查,中心勘定地界,要求侵权人返还土地。这样,重新回到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有

  

 了土地,经过一年的努力后,基本上都能解决温饱,重新犯罪的几率大大降低。

  

 4、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各种保障措施。对于刑满释放的刑释解教人员,我乡都积极纳入新农合的范围,对经济条件差,缴费困难的,我乡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减免。对患有严重疾病的,我乡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为其办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等优惠政策。

  

 四、努力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一)努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刑满释放人员因其特殊的经历,重新返回社会以后,由于受歧视等种种原因,部分人员的思想状况较差,需要一定的思想帮教。因此,我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一名帮教责任人,帮教责任人一般由所在村村干部担任。此帮教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刑释解教人员家中,了解其思想、生活等情况,发现异常的及时向乡司法所、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反映。司法所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对其开展教育转化。

  

 (二)积极推进社会帮扶。安帮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仅靠司法行政部门难以完成,需要个部门、各单位、乃至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乡开展安帮教工作,积极有效地利用机关、单位、社会团体的组织管饭开展帮扶。党委、政府、妇联、团委等在重大节日对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给予探望。

  

 五、进一部加强组织领导,为安帮教工作打造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年初,我乡成立了朱明乡安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亲自挂帅。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安帮办)在乡司法所,落实了工作人员(乡司法助理员)。同时,整合了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资源,为安帮办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成功连通了中央安帮教信息系统及依托公安金盾网建立的安帮信息系统。

  

 六、自评情况。

  

 对照《贵州省20XX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帮教工作考核细则》中涉及乡镇部分,通过自评,我乡此项工作得分应在90分以上。

  

 七、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20XX年,虽然我乡安帮教工作稳步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体现在四个方面:

  

 1、人力不足。朱明乡目前有28000多人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朱明司法所应有4人,而目前,朱明司法所仅有一个编制,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很难完成所有司法行政工作。

  

 2、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办公设施。充当安帮教重任的司法所,迄今为止,没有任何经费、没有办公设施,可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3、乡镇主要工作占用时间过多。整个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却担任着安帮教、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多想工作,本来不堪重负,确还要参与或担任大量乡镇主要工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时间、经力比例不足10%。

  

 4、部门推诿严重,无意中加大了工作量。目前存在一种怪象,凡是吵架、打架、矛盾纠纷或是法律问题,村里推乡里,乡里其他部门推派出所,派出所推司法所,隐形中加大了司法所(安帮办)的工作量。

  

 八、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制度,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2、加强帮教力度,按时定期开展帮教工作。3、积极协调多方力量,做好相关救济救助工作。4、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完善帮教档案。

  

 今年来,我局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法制化”的要求,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大局,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对照《20**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工作到位

  

 一是健全机构。我们从安置帮教工作实际出发,扩大工作队伍,增强工作力量,不断加强三级帮教安置组织网络建设,市综治委及时调整东方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机构,各乡镇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和工作站,村(居)委会基本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安置帮教工作站10个,帮教工作小组193个,帮教人员656人。二是工作到位。我们以日常管理与重要时段排查相结合,元旦、春节和国庆期间是人员大量流动也是刑释解教外出打工人员返乡高峰期,为确保各类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市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部署今年各阶段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加强重大节假日期间和社会敏感时期的排查摸底,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基层农村的安全稳定。三是狠抓落实。市综治委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综治考评内容,制定了量化考评标准,与各单位、各责任人的年终考核相结合;各乡镇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刑满释放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有关部门把安置帮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帮教对象个案,司法所、派出所负责跟踪帮教管理,及时督促落实。

  

 二、创新思路,落实措施

  

 刑满释放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抓好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为此,我市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探索管理创新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把安置帮教各项工作落到了实处。今年来共有刑释人员150人,其中落实责任田或在家务农111人,个体经营等其他方式安置就业26人,待业13人。帮教率达100%,安置率91.3%。1、做好衔接、信息处理工作,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库。我局接收监狱、看守所、劳教所寄回或信息管理系统通知的刑释人员信息后,及时登记造册,按月分类建立人员花名册,把信息资料传递到辖区司法所,并要求司法所做好衔接、建档、评估和安置帮教工作,杜绝“三假”(即假姓名、假地址、假身份)人员,尽量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对各监所发来的新收监罪犯及审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进行协查,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2、多措并举,增强帮教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就地消化、妥善安置、给予出路、保障生活”的原则,我局组织司法所干警积极与民政、就业等相关部门衔接配合,切实帮助回归人员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如东河镇亚要村刑释人员符明朝在20XX年因贪腐罪被判刑5年,今年6月刑满释放。回归后,经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两委干部及时跟踪帮教,他决心痛改前非,思想上有极大转变。符明朝已婚,母亲已故目前与父亲同住,生育三个孩子均已婚。回归后他抱着要成为一个对家庭有用的人的思想,利用自家的条件通过学技术在村里勤恳经营耕作,种植20亩芒果,2亩地瓜和其他一些经济作物,同时妻子在本村当一名辛勤的环卫员,既为村里的环境卫生贡献了力量,又为家庭增加了一份经济收入,家庭年均收入近30000元。有儿孙绕膝家庭幸福同时还收获了一份踏实和希望,逐步走上富裕的新生路。3、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及反馈工作。今年来,借助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各司法所做好新入监罪犯的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核查、罪犯出监前一个月预释放信息反馈,积极与村委会、回归人员亲属联系,在一般帮教对象自返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制度,主动争取辖区派出所的配合,落实跟踪帮教措施,以实现衔接、帮教、管控的无缝对接,最大限度地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工作中,我们要求司法所与当地派出所、各村委会进行衔接,深入核查服刑在教人员户籍信息,核实成功的制定帮教计划,核实失败的说明原因,填写回执及时向监所反馈。在开展此项工作的同时,对了解到的服刑人员亲属的困难情况,同相关部门协调,着力解决,以配合做好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促进他们安心改造,顺利回归社会。4、认真开展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的调查摸底。为提高服刑在教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切实做好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救助工作,我们因地制宜,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情况调查摸底。各司法所认真对照服刑人员基本信息,通过与辖区派出所联系,进村入户,深入服刑人员家中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及亲属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服刑人员的子女情况、生活状况、就业就学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切实解决服刑人员亲属及子女的实际困难,为促进服刑人员安心改造搭建起了良好的平台。

  

 三、全面走访,真情帮教

  

 刑满释放人员在各级帮教安置工作人员真情教育和帮助下,回归社会后基本上都积极投身劳动生产,勤劳致富。如三家镇玉雄村刑满释放人员文有良20XX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1年,20**年11月3日刑满释放。已婚并育有两个孩子。文有良回归返乡后,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委干部及时跟踪帮教,他悔过自新,意识到毒品对社会的危害性,思想上有很大的转变,生活上积极乐观。现在本村从事农业生产,他勤劳耕作创业,凭借自己的双手努力改善家庭状况,并经常告诫自己和小孩不要触犯法律,好好读书,目前家庭生活幸福和谐。我局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思想有波动的重点人员重点帮教,防止其重新犯罪,对生活有困难的帮教对象协调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将掌握的情况及时存入帮教对象档案,不定期召开研讨交流会,对各级帮教组织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促进全市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

  

 通过今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目标、与刑释人员内心的迫切希望,尚有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市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因条件限制无法建立;由于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力量、经费有限,对回归人员“必接”制度,司法所、村委会不能很好落实,建议重点帮教对象由监所负责送回原籍。

  

 帮教安置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任重而道远。只要我们真心去关怀回归人员,用行动去落实每一项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一定能把安置帮教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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