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检查标准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30 点击: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检查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地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对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检查内容进行调整、补充,印发《济南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检查标准》,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5月22日印发的《济南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检查标准(试行)》(济建发〔2019〕13号)同时停止执行。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19年10月28日
济南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检查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建设工程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水平,规范扬尘治理工作检查标准,在执行济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图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全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检查标准。
一、工地大门
1.施工现场出入口宜设置2个,出入口应设置大门。
2.主要出入口大门净高(门柱高度)应不低于4m,净宽宜为6-8m,门柱截面尺寸应不小于0.8 m*0.8m。
3.大门门柱及门楣采用彩钢板或铝塑板饰面。
4.门楣上设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承建项目名称;大门上喷绘“建设泉城”或企业名称标识。
5.施工现场出入口均应设门卫室,主出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门禁系统上方设置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实时显示进入现场施工人员统计数据。
6.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工作卡。
7.工地出入口公示牌设置规范,位置合理,无破损、污物。
二、工地围挡
1.施工现场周围应设置封闭式硬质围挡,并做到坚固、稳定、整洁和美观。
2.市区主要路段建筑工地的围挡总高度为2.5-3m,一般道路的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彩钢板围挡面层钢板厚度不低于0.8mm。
3.公益广告面积不低于围挡总面积的30%。
三、土石方施工
1.土石方施工或房屋拆除作业须配备洒水降尘设备,严格落实洒水、喷雾等湿法作业措施,确保作业区域全覆盖。
2.渣土运输须采用经市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核准的运输单位及车辆。
3.渣土运输车号牌清晰,密闭化率、具备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安装率均达到100%,严禁超载、撒漏、带泥上路。
四、车辆冲洗
1.工地大门主要车辆出入口内侧应设置定型化车辆冲洗设备,保持出场车辆整洁。
2.定型化车辆冲洗设备的规格尺寸为9m*4m,满足冲洗大型车辆的需求,并配备2个高压水枪配合冲洗车辆。
3.冲洗设备必须具备淤泥槽、沉淀池、清水池,具备条件的应与城市排污管道连接。冲洗车辆的污水应有回收装置,不得将冲洗车辆的污水排放到城市道路上。
4.建立渣土运输车辆登记制度,对出场的每一车次渣土车及装载量进行登记,实行出场冲洗,建立冲洗台账。
五、场地硬化
1.场内道路、仓库、材料存放场及加工区、办公及生活区域地面必须100%硬化,材料存放及加工区地面应高于周围地面。
2.施工现场主干道路宽度应不小于6m,一般道路宽度应不小于4m,并形成路网与主干道路相连。
3.所有硬化面层无破损,无起砂、无开裂,坡向坡度满足排水要求。
4.场区内设置排水管(沟)网,场内无积水。
六、场地覆盖、绿化
1.未硬化的裸露土地具备绿化条件的必须100%绿化。
2.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固化或覆盖措施,确保不起尘。
3.加大绿化覆盖率,最大限度减少防尘网覆盖。
七、物料码放
1.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分类堆放整齐,并悬(插)挂标识牌。
2.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5m,与办公用房、宿舍的防火间距应不小于10m;砂、石料堆放场应设砖砌围挡;钢筋应按规格分别架空放置;水泥仓库应采用砖砌库房。
3.仓库所存放的工具、材料等应分类放置,标明规格型号,仓库内应保持整洁、畅通。
4.应设置材料加工区防护棚,防护棚整齐牢固、不破损。
八、垃圾处置
1.建筑废料、建筑垃圾要及时清理到固定存放点,分类堆放,日产日清,散状垃圾密闭运输,无法及时清运的集中存放、严密覆盖。
2.楼层内工完场清,楼层地面定时洒水,整洁干净不起尘。
3.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撒。
4.外脚手架密目网封闭严密,架体操作层建筑垃圾及时清理。
九、混凝土与砂浆使用
1.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施工现场一律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
2.因家装、墙面修补等小型工程临时性少量使用混凝土或砂浆,确需现场搅拌的,必须设置有效的防尘措施,严禁露天搅拌。
十、非道路移动机械
1.工地使用或租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符合国家、省、市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的规定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高排放工程机械一律禁入。
2.进入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喷绘环保号码,否则禁入。
3.2020年1月1日起,低排放控制区内的工地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二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020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达不到国三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十一、工地用油
1.工地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从正规渠道购买用油,留存进货凭证、发票,建立台账备查。
2.进入工地的流动加油车必须持有经营许可证、车辆资质、购油出库证明等资料,否则禁入。
3.工地应按计划限量进场、存储燃油,严禁存储不达标燃油;少量存储燃油的,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通风良好,并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十二、在线监测监控
1.施工现场应安装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并与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实时联网,系统运行、数据传输正常。
2.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位置合理,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扬尘排放情况。
3.扬尘在线监测与视频监控系统应有专人负责维护。
4.监控系统需覆盖全部施工现场。
十三、专业化管理
1.按要求建立扬尘治理专业化队伍,专业化治尘管理体系健全,责任区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专业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
3.围挡、材料加工区及存放区、楼层、办公区、生活区等设置责任标示牌,标示牌应包含负责人及责任人姓名、照片、责任区域、联系电话等内容。
十四、日常管理
1.施工场地、围挡外侧及门前三包区域须安排专人定时清理打扫、洒水抑尘。
2.生活垃圾集中密闭存放,日产日清。
3.物料切割、整理等易起尘作业应采取湿法作业。
4.规范对进出工地人员、车辆的管理,无关人员、车辆禁入。
附件: 济南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检查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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