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幼机构十项制度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29 点击:

  托幼机构十项卫生保健制度

 一、生活制度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使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全方面提高,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晨检

 认真做好幼儿园的晨检工作,检查幼儿有无发病,带药情况,有无外伤,有无携带危险物品等。

 (二)教育活动

 1.教师要认真备课、刻苦钻研教材,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在活动中了解和发现幼儿的兴趣与要求, 正确的启发和引导,做到因材施教,做好随机教育。

  3.教师要按时上课。

 (三)喝水

 1.教师要根据季节变化供应冷暖适度的开水,夏季凉,冬季要保温。

  2.按时组织幼儿集体喝水,除此以外要求幼儿用自己的杯子随渴随喝。

  3.不能阻止幼儿饮水,不催促幼儿快喝,对不爱喝水喝不敢要求喝水的幼儿要多加关照,经常提醒他们喝水。

 (四)课间操

 1.按时做操,做操前教师要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衣服、鞋帽,做好防寒、防暑及安全检查工作。

  2.教师示范动作要准确,要求幼儿动作要到位。

  3.严禁大声训斥或粗暴动作对待幼儿。

 (五)户外活动

 1.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在1小时以上,其中有组织的户外活动时间为:中班20分钟,大班30分钟。

  2.注意幼儿安全,在活动中幼儿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

  3.教师要为幼儿创设活动条件,(如场地、器材等)游戏的内容丰富多彩。

  4.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认真观察,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区活动:

  1.保证幼儿活动区活动时间。

  2.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活动空间喝丰富的活动区角,准备充足的活动材料。

  3.在游戏活动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提供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七)离园

 1.做好离园前的准备工作,教师做到对每名幼儿心中有数。

  2.把每位幼儿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如果不是本人家长接孩子,教师必须打电话落实清楚,否则不能让其带走幼儿。

 二、健康检查制度

 托幼园所应建立和健全健康检查的制度。健康检查的对象应包括新入园的幼儿、在园的幼儿以及托幼园所中的全体工作人员。

 (一)幼儿的健康检查

 1.入园前的健康检查

 幼儿入园前健康检查的主要内容:

 (1)了解幼儿的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疾病史等。

 (2)检查幼儿当前的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如:身高、体重、胸围、头围、心肺功能、视力、听力、皮肤、牙齿的发育、脊柱的发育、血红蛋白、肝功能等。

 (3)了解幼儿预防接种完成的情况等。

 2.入园后的定期健康检查

 幼儿人园后应定期迸行健康检查。一般来说,1岁以内的婴儿,每季度应体检一次1岁至3岁的婴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3岁以上的幼儿,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量身高、视力一次,每季度量体重一次。

 托幼园所应为每名幼儿建立健康档案,以便全面了解和判断每名幼儿生长发育的情况。

 3.每日的健康观察

 幼儿每日人园以后,医务保健人员和保教人员应该对其进行每日的健康检查和观察,发现疾病及早进行隔离和治疗,防止疾病的加重或在园内传播。幼儿每日的健康观察主要包括人园时的晨检和全日的观察。

 ①入园晨检

 幼儿晨检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是指摸摸幼儿的前额部位,粗知幼儿的体温是否正常,摸摸幼儿颈部淋巴结是否肿大;“二看”是指认真查看幼儿的咽喉部位是否发红,观察幼儿的皮肤、脸色以及精神状况等有无异常;“三问”是指询问一下家长,幼儿在家里饮食、睡眠、排便等生活情况;“四查”是指检查幼儿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到园内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晨检中如果发现幼儿有身体不适或疾病迹象,应劝说家长带幼儿去医院检查,或暂时将该幼儿隔离,请保健医生进一步检查,然后再确定是否入班。

 ②全日观察

 幼儿人园以后,保教人员在对幼儿进行日常保育和教育的过程中,应随时观察幼儿有无异常表现,重视疾病的早发现。全日观察的重点是:幼儿的精神状况、食欲状况、大小便状况、睡眠状况、体温等。

 平时活泼爱动的幼儿,突然变得不爱说话、不爱活动、没精打采了幼儿吃饭时没有食欲,甚至出现呕吐等现象幼儿小便颜色加重、大便次数增多或拉稀了等等,都反映出幼儿身体的异常,应进一步对幼儿进行身体检查,以确定幼儿是否生病。

 (二)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

 为了保证幼儿的健康,托幼园所的工作人员在迸人托幼园所工作以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者方能迸人到托幼园所中从事工作。

 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同时要接受每年一次的定期检查。

 2.体检必须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由体检单位按规定填写健康检查表。

 3.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体检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能上岗工作。

 4.对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精神病、肢体残疾者不得从事保教工作、炊事员工作。

 5.在工作中发现患有急慢性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以及有碍婴幼儿童身心健康的疾病,要及时隔离和调离,待病愈后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6.保教人员健康检查项目

 (1)身体检查

 (2)实验室检查

 (3)医技检查

 ?三、卫生消毒、隔离制度

 (一)环境卫生

 1.室内外环境每日湿拭清扫,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空气流通新鲜。冬季每半日通风1次,每次10—15分钟。夏季要安装防蚊、蝇设备,及时消灭蚊、蝇、鼠、蟑螂、蚂蚁等病媒昆虫动物。垃圾污物要有带盖容器集中存放及时消除。

 2.玩具每周最少消毒一次,图书要经常放在日光下暴晒。

 3.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4.门把、饮用水龙头、冲手用水龙头要保持清洁,每天要消毒1—2次

 (二)个人卫生消毒

 1.保证园(所)内儿童每人一杯一巾,每天消毒一次,毛巾间距10厘米。要认真做到饭前、便后用皂和流动水洗水。

 2.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刷牙。

 3.班上老师每周为儿童剪指甲一次,日托应与家长合作,

 4.儿童手绢个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及时更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哂。

 5.被褥做到专人专用,每2周换洗床单,枕巾一次。被褥保持清洁、干燥,每月晒被褥并洗被套一次,有污物时要及时更换拆洗。

 6.保护儿童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园(所)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必须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必须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或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在园儿童不混班、不窜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开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应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四、托幼机构体弱儿管理制度

 (一)体弱儿的范围:

 缺铁性贫血;佝偻病活动期;消瘦、生长迟缓、严重慢性营养不良;先心病室间隔缺损在0.5厘米以下,无心脏扩大及昏厥、反复呼吸道感染、哮喘。

 (二)管理要求

 1.园长、保健员要全面关心体弱儿童的生活、保健、护理、治疗、教养工作,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保教人员按要求执行任务,定期学习卫生保健知识。

 2.全面体弱儿应进行登记,建立体弱儿专案管理,管理方法可参照有关疾病的治疗及结案要求。

 ?五、安全制度

 (一)活动场所

 1.清除园所办房屋、场地的不安全因素。

 2.大型玩具应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停止使用,儿童玩耍时要有人在旁照顾。

 3.室内火炉应有安全措施,暖气管道应加罩,防止发生煤气中毒及烫碰伤。

 4.要经常检查电器、电线是否漏电。室内电器插座应安装在1.6米以上,电线应用暗线以免儿童工接触。

 5.不允许儿童进入伙房、锅炉房、洗衣房。

 (二)生活用品及玩具:

 1.热水瓶、热烫锅、电器、火柴、刀剪等应放到儿童取不到的地方,以免发生烫伤、烧伤、触电及割伤。

 2.3岁以前儿童睡的床应有床栏,床栏插销应安装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以防坠床。

 3.不给儿童玩体积小、锐利、带有毒性物质的玩具及物品,以免误塞误吞,造成伤害。

 (三)药物:

 1.医务人员必须合理用药,认真计算用药剂量。

 2.一切药品妥善存放,不让儿童随便取到。

 3.班内不准存放剧毒药品,消毒液禁止存放在儿童的寝室及活动室。

 4.儿童服药前,老师负责仔细核对,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食物

 1.切实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

 2.儿童的齿未完全萌出前,不应给整粒的瓜子、花生、豆子及带刺、带骨、带核的食物。

 3.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习惯,进餐时保持安静,细嚼慢咽,防止食物吸人。

 (五)防止儿童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儿童时老师与家长见面。

 2.外出时做到两清点人数(走时及返回时),交接班时也要清点儿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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