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30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08-03 点击: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刑法学(1)》2030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07)
一、选择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字母填入题目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24分)
1.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是( )。

A.对前段的补充 B.对前段的强调 C.对前段的限制 D.是前段的例外 2.按照( )划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A.犯罪行为的多少 B.犯罪行为侵犯具体社会关系的次数 C.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 D.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 )。

A.减轻处罚 B.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犯罪既遂是指( )。

A.犯罪结果已经发生 B.犯罪行为已经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C.犯罪行为已经完成 D.犯罪人的目的已经达到 5.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 )全部罪行处罚。

A.他参与的 B.他组织、领导的 C.他指挥的 D.集团所犯的 6.对于被判处( )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A.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B.无期徒刑 C.死刑 D.驱逐出境 7.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3年、罚金1万元,决定执行的刑罚时,应当采取( )。

A.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 B.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 C.吸收原则和限制加重原则 D.吸收原则 8.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 )之日起计算。

A.犯罪 B.犯罪行为停止 C.犯罪结果发生 D.犯罪行为终了 二、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9.按照解释的效力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0.我国刑法典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1.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中的合理因素。

12.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

13. 所谓刑事责任能力,就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14. 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15. 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16.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

17.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

18.我国刑法中的量刑原则是: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0分)
19.犯罪构成 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20.犯罪主体 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1.主犯 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2.刑罚执行 简称行刑,是指法定的司法机关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四、筒答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23.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是如何划分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 答: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4分)
我国刑法典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不满14周岁。(2分)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2分)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即已满16周岁。(2分)
24.什么是犯罪中止?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有何特征? 答: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4分)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1)时空性。必须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过程中而尚未形成任何停止状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成立的客观前提特征。(2分)
(2)自动性。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在客观上自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实施和完成。这是犯罪中止形态的本质特征,是犯罪中止形态与犯罪的未遂形态和预备形态的根本区别所在。(2分)
(3)彻底性。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彻底打消了原来的犯罪意图,在客观上彻底放弃了自认为本可继续进行的犯罪行为,而且也不打算以后再继续实施此项犯罪。(2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25.案情:
胡某,男,63岁,退休职工。

2012年12月,胡某在自家院子里种植了很多名贵花草,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为了防止他人偷窃,胡某在院墙上私自安装了电网,并在院墙上书写了“有电,危险!”的警告语,还在墙外插了两块写有同样内容的警告牌。

2013年5月9日晚8时许,××农场职工王某和龙某扛着钢筋、电线等物经过胡某家时,王某不慎将钢筋触碰到胡某安装的电网,即刻被电击倒地。龙某见状,立即大声呼救,并上前拉扯王某,也被电击倒。胡某听到喊声,知道出事,马上切断电源,并同闻声赶到现场的附近群众一起将龙某和王某送往医院抢救。随后,胡某向所在地派出所报案并详细说明了全部情况。王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龙某半月后痊愈。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对于王某的死亡和龙某的受伤,胡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是什么?对于胡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只答处罚原则)? 答:(1)对于王某的死亡和龙某的受伤,胡某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其行为应当按照(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定罪处罚。(2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3分)
(3)胡某预见到了私自安装电网后可能致人触电伤亡的后果,但其轻信以书写警告语、插警告牌等方式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完全符合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的构成特征,应当按过失犯罪定罪处罚。(4分)
(4)胡某安装电网的行为,主观上并非希望或者放任致人伤亡,而是由于其预防措施不足以避免发生危害结果,因而其行为时的心理态度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非故意。(2分)
(5)胡某预见到了可能产生的后果并采取了自认为有效的措施,因而其心理态度也不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2分)
(6)胡某报案并详细说明情况的行为符合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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