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什么企业【中国企业为吸引风险投资使出种种“绝招”】

来源:新西兰留学 发布时间:2020-03-25 点击:

  中国企业为吸引风险投资使出种种“绝招”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6月11日 11:40 财经时报

   先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公司,然后收购国内权益,中国的很多创业投资人都曾尝试过这种办法。此外,他们还在设计形形色色的“变通的机会”

   “创业投资做得越多,越找不着感觉。”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副总裁王树对《财经时报》说,“我已经有一年时间没有做投资了。”

   王树的无奈或许折射出目前创业投资在中国面临的困境。“首先,中国很难有美国那样的首创技术,他们的优势也许只是在成本方面,实际上是在挣苦力钱;中国的公司在技术与管理上还没有国际化,但在人员待遇上却先国际化了——这是没钱赚的。”王树认为,“目前中国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比如无形资产转为资本就受到《公司法》的限制;更加致命的是,创业投资退出时面临出口的困难。”

   变通办法种种

   据王树介绍,IDG在中国目前共投资90多个项目,金额1.5亿美元。其中有大约20个项目已经退出——只有两个项目是通过发行股票方式退出的,其他都是转让方式退出。

   创业投资通常的退出方式有上市、收购兼并和清盘三种,其中上市是最为理想的退出方式。因为通过上市可以获得高溢价回报,符合创业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国内的创业板迟迟不能推出,令风险投资商们望而兴叹,目前更多地将上市的希望寄托在香港或境外的其他市场。

   王树介绍说,由于受到有关法规的限制,中国企业到海外上市也有很多不确定性。他举例说,著名软件商金蝶去香港上市被耽误了一年。目前王树手上还有五六个企业准备去香港上市。王树对此表示:“我们投资的退出不尽如人意。”

   目前,国有企业赴境外上市必须由中国证监会审批,而民营企业如果要去境外上市,必须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无疑意函。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种看上去很简单的无疑意函,实际要获得它比较麻烦。

   反过来,如果经由海外注册的公司在中国投资一家子公司,然后该子公司去海外上市,则相对比较容易。由此,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徐洪才设计出了股权信托这种“变通”的方式。

   北京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后者在海外拥有公司。徐洪才先将自己公司所持有的股份交由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海外子公司托管,然后再寻求机会海外上市,绕过了国有资产流失海外的问题。徐洪才称:“这是先有‘儿子’,然后再给他在海外创造一个‘老子’——这办法也是被逼出来的。”

   从卖“整车”到卖“零部件”

   先在英属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公司,然后收购国内权益,这种方式很多创业投资商都曾经尝试过。一位新加坡背景的创业投资商曾经向记者表示,这种方式其实也很难——主要难在如果企业权益有国有成份,收购时候的价格很难谈成。控制国有股份的人实际上并不太关心国有股份的价格,而是更加关心自己手上的控制权;如果企业权益纯属民间的,那么想在海外上市仍然需要获得证监会的无疑意函。

   更加具有“创意”的是徐洪才的OTCBB方式,即“OTC买壳上市”。具体做法是:在开曼群岛注册一家公司,由该公司收购一家股票在美国柜台交易的公司;然后,这家被收购的公司增发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用于收购中国国内企业的权益。徐洪才称,对于这种方式,目前国内的法律没有任何规定,也可以说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当记者问及他是否有成功的案例时,徐洪才表示,此方式目前还只是他的一种设想。

   徐洪才曾向北路药业公司投资800多万元,占其40%的股份。北路药业后来被上市公司三峡油漆看中,徐洪才向三峡油漆转让了10%的股份,溢价三倍;加上每年可观的分红,徐洪才的本钱早已经收回。余下的30%的股份已经是净赚了,徐洪才认为这一笔投资还算比较顺利。

   创业投资公司通常实行的是所谓“一站式个人负责制”,即从项目评估、项目管理到退出,通常都由同一个人负责到底,投资的收益也与该人利益挂钩,因此个人肩上的压力很大。而在徐洪才的项目中,像北路药业这样顺利的并不多见。

   徐洪才说:“我为退出而感到头疼。”在他看来,并购是可遇不可求的事,而且并购的价格往往很低,如果所投资的企业质量不太好,想增资扩股谋求进一步的发展非常困难,更别说转让了。ChinaVest副总裁赵军形象地比喻说,创业投资商利用上市的方式退出是“卖整车”,而利用兼并收购的方式退出只是在“卖零部件”。

   最好与跨国公司一起投资

   徐洪才投资的企业有两家已经通过了A股辅导期,但上市还在排队。更令徐头疼的是,即使上市成功,发起人还有三年禁售期的限制,并且法人股的转让只能是协议转让,操作起来仍有很大难度。

   徐洪才还尝试过管理层收购的方式。他向华诺公司投资了1500万元人民币,并与华诺公司的管理层约定:一年后由后者以两倍溢价回购徐洪才所持有的股份。但是,一年后华诺公司的发展情况并不像起初预测的那么好,公司亏损达1000万元,当然也无力回购股份,徐洪才结果被牢牢套住。

   幸运的是,后来思科公司看上了华诺,并受让了徐洪才所持有的50%的股份。由此,徐也总结出了一条规律:在进行项目评估时,最好选取在产品和技术上与大型跨国公司有关联的企业。他说:“最好是和跨国公司一起投资,联合投资可以为以后的并购埋下伏笔。”

   徐洪才还投资了国内一家软件公司,目前已被香港创业板上的另一家软件公司看中,并有意收购。徐洪才正在与那家香港公司洽谈,后者将定向增发股票,用所募集的资金进行收购。徐洪才说,这种方式具有很好的现实性。

   在投资退出方面,徐洪才总结出的另外一个规律是,与国外的投资银行一起进行投资。因为海外投资银行有一定的退出手段,具体做法是:双方一起投资国内一家有前途的企业,然后再使用OTCBB方式,在海外买壳上市。利用这个“壳”在海外定向增发股票,然后用筹集到的资金或者使用换股的方式收购中国所投资的企业。当然,这里还包括投资银行利用其做市商的地位,将“壳公司”的股票价格拉高,乘此机会,创业投资商可以比较满意地退出。

   徐洪才称,过去是创业投资商把水烧到99度后,再由投资银行推上市,使温度达到100度;现在是要把投资银行早一点拉进来“共同烧水”。投资银行由于承销业务的竞争,也愿意提前进入。徐透露,正在就这种模式的可行性与美国的万宝投资银行进行接触。(本报见习记者孔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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