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治疗药及辅助药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肿瘤治疗药及 肿瘤治疗 辅助药 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一、临时采购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是指:

  1.针对特殊肿瘤患者,本院在用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目录中无替代药品。

  2.临床需要特殊剂型的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本院在用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目录中无替代药品。

  3.针对特殊人群使用的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本院在用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目录中无替代药品。

  二、采购管理规定

  1.由使用的临床科室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购入的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

  2.申请交由医务处、药学部主任审核同意。

  3.申请交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审核签字。

  4.申请交由药学部药库,按照批准的使用量进行采购。采购员对实际采购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如果达到 5 次,及时报告科主任。

 5.药学部要将达到 5 次采购的品种情况及时上报,讨论决定是否列入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采购目录。

 6. 药品使用科室将使用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在疗程结束后 7 天内向药学部反馈(填写专项反馈表),如果不及时填写反馈表,再次申请使用时将不予审核批准。

 三、采购管理规定

  1.申请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做好目录外药品临床使用的观察,重点关注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并在病历中予以记载。

 2.如果患者在使用临时采购肿瘤治疗药及肿瘤治疗辅助药物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应立即组织救治,并按程序及时报告医务处和药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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