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司法厅四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80

来源:日本留学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招标编号:

 510201202074226

 四川省司法厅 0 2020 年四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

 四川省司法厅

 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 年 九 月共同编制

  1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 ......

 3 3

 第二章

 供应 商须知

 ................................ ............

 5 5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1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22

 第五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26

 第六章

 评审标准

 ................................ .............

 35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 .........

 42

  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四川省司法厅 委托,对“四川省司法厅 2020 年四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人: 四川省司法厅 2.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司法厅 2020 年四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3.采购项目编号:

 510201202074226 4.采购包数:共 1 包 5.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及其他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须无失信行 为 , 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三、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方式一:现场获取 地址:在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 122 号云龙酒店 1607 号。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方式二:网络报名

 邮箱:839125180@qq.com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 PDF 格式发送至邮箱); 3、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一);

  4、报名费以微信或支付宝形式支付,转账二维码详见附件二)(支付凭证附在报名信息后);

  四、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09 日上午 9:00 至 2020 年 09 月 15 日下午 17: 00 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150 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竞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 122 号云龙酒店 1607 号。

 七、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0 年 09 月 22 日 10:00(北京时间)。

 八、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 122 号云龙酒店 1606 号( 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九、磋商日期:2020 年 09 月 22 日 10:00(北京时间)。

  4

 十、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 122 号云龙酒店 1607 号 邮

  箱:839125180@qq.com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134798

 十一、 采购人:四川省司法厅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上翔街 24 号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028-86756257

 二〇二〇年九月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司法厅 2020 年四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项目编号:

 510201202074226 2 采购人 采 购 人:四川省司法厅

 联系人:向老师 电话:028-86756257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司法厅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 122 号云龙酒店 1607 号 邮

  箱:839125180@qq.com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134798 4 采购 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60 万元(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最高限价)

 注:按照 1001-1500 人报考,单价 210 元/人;1501-2000 人报考,单价 205 元/人;2001-2500 人报考,单价 200 元/人;2501-3000人报考,单价 200 元/人;超过 3000 人报考,总报价不超过 60 万元; 5 磋商文件发售 现场发售,人民币 150 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竞标资格不能转让)

 6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的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 5%。

 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交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退还时间: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

  6 8 磋商截止时间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09 月 22 日 10:00(北京时间)

 9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0 年 09 月 22 日 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 122 号云龙酒店 1607 号 10 磋商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其他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11 磋商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12 联合体竞标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 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13 付款方式 详见第五章 14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5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

  7 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5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1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均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86134798。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 122 号云龙酒店 1607 号。

 邮编:610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028-8666862

 18 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标准招标收取方式,由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银行账号:22891201040036259 A

 总则

 1 1 、采购方式及定义

 1.1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述项目。

 1.2“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四川省司法厅。

 1.3“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1.4“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2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磋商文件“磋商邀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8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 3 、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 4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

 5 5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B

 竞争性磋商文件

 6 6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合同草案条款等内容的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项目需求 (6)评审标准 (7)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检查页数和附件数量。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告之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 7、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9 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载明的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或传真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每一拟供应商。

 7.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C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8 8、 、 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 9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 响应文件格式

 10.1 供应商应该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10.2 供应商应响应文件全部采用 A4 纸张按上述格式进行统一排序,用中文打印并

  10 胶装成册(不得有活页,否则作无效竞标)。

 10.3 磋商文件规定采取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在磋商结束后现场进行最后报价,而不影响磋商文件中的第一轮报价。

 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磋商小组资格审查,其他响应文件用于供应商与磋商小组磋商。

 10.4 供应商应参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但可以同样格式扩展,填写竞标声明、报价表。

 11 、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

 (1)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11.2 文件二:商务技术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 评标)

 11.2.1 报价部分 (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磋商报价表、分项明细报价一览表。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报价应为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所应包括内容的所有价格。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培训费、人员费用、设备费用、线路租赁、税费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3)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1.2.2 商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响应函;

 (2)磋商报价表; (3)分项明细报价一览表; (4)证明磋商供应商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1.2.3 技术、服务部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

  11 对磋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2)详细阐述响应方案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关键技术、工作实施方案; (3)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4)提供供应商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5)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方案文件或说明。

 (6)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2 、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2.1 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4 、 磋商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的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5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5.1 供应商需提供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5.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5.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5.5 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5.6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2 15.7 响应文件的正本所盖的章应是供应商的行政公章,签字必须真实。

 D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6.2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注明供应商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磋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请勿在****年**月**日**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6.3 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文件时,应原封退回。

 16.4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7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7.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注:若供应商需提交原件的,请将原件用档案袋密封好,写上供应商全称,附内容清单,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联系供应商自行取回。

 18 、迟交的响应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E

 磋商与评审

 19 、磋商仪式

  13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9.2 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9.3 磋商时请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开启响应文件。

 20 、磋商小组

 20.1 磋商仪式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磋商。

 20.2 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

 21 、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2 、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3 、供应商澄清

 23.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 、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14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3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4.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4.5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4.6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4.7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5 、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25.1 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25.2 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中心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

  15 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F

 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26 、确定成交供应 商

 26.1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6.2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

 27 、询问及质疑

 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G

  授予合同

 28 、签订合同

 28.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4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8.5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9 、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16 29.1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29.2 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成交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但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

 30 、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 5%。

 交付时间: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交付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退还时间: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

 31.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31.2 参考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标准招标收取方式,由成交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 银行账号:22891201040036259

  17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从下列①②③④选择提供其中一项。)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从下列①②③选择提供其中一项。)

 ①供应商是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提供 2018 或 201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及提供《供应商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或者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其基本开户银行公章)及提供《供应商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②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如果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银行公章)及提供《供应商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③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银行公章)及提供《供应商商业信誉承诺函》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七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 年 8 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及 2019 年 8 月份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 3 个月的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详见第七章);

  18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执行期已结束,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七章); (8)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详见第七章); (9)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起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根 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应当提供的磋商项目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①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注:本章要求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均可自拟。

 说明:

 1 1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 2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

  19 效响应。

 3 3 )

 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0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四川省司法厅 0 2020 年四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服务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及附件。

 说明和要求:

 1、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和响应文件及其澄清和确认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2、本合同内容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制约; 3、本合同术语的定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磋商文件有关条款解释。

 4、本合同项下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分包、不得挂靠,禁止挂牌企业参与竞争,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主管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现行有关规定,保证提供的服务、设备、材料的全部内容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执行,并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

 6、乙方的服务进度应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安排和需要。

 一、合同范围和 交货时间

 合同范围:

 1.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和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相关项目建设及服务。

 1.2 项目实施及服务期限。

  21 二、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单位现场:指定地点(具体以合同为准)。

 三、 服务内容及其他相关内容

 四、价格

 本合同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该价格为甲方向乙方支付其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的固定不变价格。

 五、货款支付

 4. .1 支付货币:

 4. .2 付款方式:

 4.3 支付办法:

 六、 履约保证

 本次磋商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税费

 6. .1 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6. .2 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6. .3 如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支付。

 八、不可抗力和保险

 7. .1 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则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7. .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14

  22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合同的修订和补充

 对合同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为有效。

 十一、合同生效执行

 1.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附件

 附件 1:服务内容详细清单、价格表及服务内容说明。

 附件 2:合同专用条款的其他的内容。

 附件 3: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

 甲方:

  乙方:

 名称(公章):

  名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另商签订。

  23 第五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四川省司法厅 2020 年四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

 二、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至本项目服务完成后终止。

 2.付款方法和条件:考试报名结束后支付实际费用总额的 50%,考试总体流程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3.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1)验收标准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行业标准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相关要求为准。

 (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与招标文件的需求相符,由于服务质量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招标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保留进一步的追诉权。

 三、服务的范围及要求 1. 报名及考试等软件系统项目需 求

 软件系统主要包含以下主要功能模块:报名系统、考试系统、题库管理系统、用户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系统。每个系统成熟配套定型,不得采用试用版、测试版。

 (1)报名系统相关要求 报名系统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面向考生的网上报名系统和面向考试机构的全程网络化管理系统,使用 JAVA 语言开发,Oracle11g 数据库。

 网上报名系统承担考生的网上报名,包括但不限于:考生注册、报名条件承诺、报名信息填报、考生照片上传、放宽条件地区的考生户籍照片上传、报名凭证打印、报名信息审核结果反馈、准考证生成及打印、分数查询和成绩单打印、通知公告发布、考生联系方式修改、密码找回等功能,各项功能要求按照四川省司法厅设置的报名开始到至考生合格证颁发后关闭。

 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开通咨询服务电话,面向考生提供报名操作方面的技术支持咨询服务;负责按照《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核准考试实施方案》要求标准对考生身份信息、报名照片和学历证书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并通过短信系统向考生发送报名

  24 成功或不成功信息。

 (2)考试系统相关要求 考试系统应参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考试所需的系统软件和专业应用软件、安全保密和存储备份系统与设备、考试服务器、考试机、网络、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软硬件设施构成的稳定的考试系统。至少达到如下要求:

 ①实现试题随机排序及试题答案选项乱序,支持选择题等多种试题题型。

 ②加密保存考试数据,考试期间实时保存考试数据。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数据成功传送至指定的数据中心,并按要求销毁考试机数据。考试系统应阻止任何非法访问和侵入。

 ③提供人性化易于操作的考试界面,保证各层次考生开展考试。

 ④计时系统准确,具备强制收卷、答题进度自动保存、标记待查试题等功能。

 ⑤为考生报名平台提供模拟考试系统。

 ⑥网络系统具有较高的并发吞吐能力,配备网络双链路。

 ⑦考试系统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用性。

 (3)题库管理系统相关要求 建立开放式征题和题库管理系统,需实现网络化、无纸化、自动化的命题、审题、组题等功能。系统支持局域网和 Internet 应用,面向题库管理人员和命题专家的开放式征题系统采用 B/S 模式,无需安装客户端,题库管理人员和命题专家通过账号登陆,要操作便捷,易于维护。

 (4)用户及成绩管理系统相关要求 以管理系统为核心,包括考生管理查询等功能,应试人员基本信息,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证件号码、居住地址、学历、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职务、个人照片、身份证照片、学历证明照片、其他证明照片等,开通省、市(州)、县级三级管理,实现查询、管理、资料实质审核上下互联互通。在系统中设置人员查询功能,通过姓名、证件号、手机号码等要素的输入对目标人员进行直接查询。

 以成绩数据分析为核心,包括对性别、教育水平、考试成绩、放宽政策比例、市(州)分布等数据统计等分析功能。可自动生成年度报表,具有逻辑关系的统计项,例如学历情况相关统计项目之间应具有自动检查、校对功能及大数据预警提示。

 (5)试题电子化数据转换

  25 界面友好,保证考生在答题时间、答题质量上与纸质考试方式没有明显差异。在规定时间完成试题电子化转换。

 2. 考场及监考部分需求

 (1)考点设立与布置 在成都市行政区划内设置考点,考场应尽量集中布局。各考点考场考试机位数量至少按照报名人数 1.05 倍进行配备,并有备用考场,能够满足一场次 3000 人左右同时使用。

 考点和考场条件:

 ①考点位于交通便利的城区。

 ②考点使用自有机房或大专院校机房,不得使用网吧、社会培训机构等经营性场所的机房。

 ③考点按不低于 5%的比例设置备用考试机位,并提出考点应急扩建的保障方案。

 ④身份证识别设备或人脸识别设备考生身份核验设备和服务。配备医务人员与安保人员,提供应急医疗和安全保障服务。

 (2)考场编排与管理 ①在规定时间内编排考场,确定考生的考试机位编号,并提供补充编排服务。将考场编排数据与现有考务系统进行对接,生成准考证信息。

 ②考场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和培训。每个考点配备 1 名考点负责人,每个考场按照标准考试每 30 台机位至少 2 名监考人员进行配备,配齐技术支持人员。对监考和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使其能够胜任考场管理工作。

 ③考场监控。在每个考场配备监控摄像头,监控场内所有考生的考试情况。提供远程监控技术支持。

 ④严格做好考试保密工作。按相关要求实行考试安全保密责任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承诺,做到万无一失,坚决杜绝泄密等责任事故发生。

 ⑤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做好相应协调服务工作,设置考场(点)考务办公室、咨询台等场所、准考证打印设备、车辆停放点、医务室、饮水设施等等,为考生提供便捷、人性化的考试服务。

  26 ⑥制定培训计划,针对监考、督考、巡考、考务、警戒、技术人员分类开展培训工作。

 ⑦做好与本地公安、消防、供电、供水、医院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制定本地区无纸化考试应急预案,果断、稳妥地处理本地区考试中出现的突发情况。

 ⑧要配置摄像头、身份证识别仪等电子签到设备,并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金属探测仪、信号屏蔽仪等防范舞弊设备。考点应配备或租借备用发电设备;考场应达到消防要求;有稳定的电源;考试管理机有 UPS。

 (3)考试硬件相关要求 ①完成考试、监控等系统搭建及相关测试,并在考试开始前 1 天完成考场封场。

 ②确保电子试卷传输安全,在考前不超过 2 小时将试卷数据包发送各考点和考场,并采取必要的加密技术确保试卷数据包不被提前打开或被破解。

 ③组织实施考试期间各项考务工作。包括考点考场布置、组织考生入场、对考生进行准考证身份证和人脸识别核验、维持考场纪律、现场监考、远程监控中心监考等各项考务工作。

 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准备,按照应急预案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四川省司法厅报告

  四、 考试机要求

 1. 设备名称 配置要求 CPU 主频双核 2.0GHz 及以上 内存 ≥4GB 硬盘 10GB 以上空闲空间,无还原卡保护或关闭还原卡保护功能 显示分辨率 ≥1024*768 网卡 100M 双工网卡一个

  27 设备名称 配置要求 USB2.0 接口 ≥两个(考试期间禁止使用)

 操作系统 Windows XP SP3、Windows Server 2003、Windows 7 系统环境 关闭防火墙(含操作系统自带的防火墙),安装监考软件时如杀毒软件阻止,应选择“允许通过”,考试期间关闭还原卡保护功能 局域网要求 和本考场考生考试机在一个局域网内,IP 地址在同一网段 外网要求 防火墙要允许 FTP 协议的数据流通过 UPS 在供电功率≥500W 能提供 15 分钟及以上供电时长 2. 设备名称 配置要求 数量 每考场 30 到 120 台,5%作为备用机(至少 2 台 ,上报的机器数不包括备用机) CPU 主频 1GHz 以上 内存 1GB 及以上 硬盘 2G 以上空闲空间,禁止使用无盘工作站 显示分辨率 1024*768 及以上 网卡 100M 双工网卡一个,禁用多余的网卡 USB2.0 接口 至少一个(考试期间禁止使用)

 操作系统 Windows XP SP3、Windows 7 IE 浏览器 IE8/IE9/IE10 还原卡 考试前必须关闭还原卡的保护功能

  28 设备名称 配置要求 系统环境 系统干净,无其他多余软件(最好不安装杀毒软件),关闭防火墙(含操作系统自带的防火墙),安装考试软件时如杀毒软件阻止,要选择“允许通过”。

 局域网要求 和考试管理机在一个局域网内,IP 地址处在同一网段 外网要求 考试期间不能访问外网 输入法要求 考试电脑应当安装搜狗全拼输入法、QQ 全拼输入法、谷歌双拼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86 版)、极品五笔输入法(86 版)。考试系统不支持手写板、语音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3. 服务器、客户端电脑必须在考前保证系统干净、无病毒,所需软件完备。答题形式根据考生需求采用电脑答题或纸质答题法。

 五、 命题、组题、阅卷部分需求

 (一)考试内容范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层法律服务相关管理规定、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民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人民调解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

 (二)试题类型 试题类型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法律文书写作、案例分析、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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