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安质部

来源:中考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安全质量责任书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朔黄铁路 8 8 标项目部

 (安质部)

 安全质量责任书 甲方:中铁四局北京分公司朔黄铁路 8 标项目部

  乙方:中铁四局北京分公司朔黄铁路 8 标项目部

 安质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请、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按照层层包保,分级负责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责任范围

 依据安质部岗位职责和安全、质量职责的要求,以及局、公司、项目部相关文件规定,项目所有生产和相关活动在本部门职责管理范围内应承担的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责任。

 第二条

 责任目标

 2.1 对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教育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受教育率达到 100%。

 2.2 对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专项方案、工程质量“三检制”、内部旁站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等,在本项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满足规范及制度要求,问题整改合格率达到 100%。

 2.3 对特殊设备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与质量有关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2.4 对项目的重大风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率达到 100%,隐患整改监控率达到 100%。

 2.5 检验批、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 100%。

 2.6 对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利用率达到 85%以上。

 2.7 争创局“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第三条

 责任承诺

 3.1 做好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

 保护和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或方针、政策、上级及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2 参加由项目经理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定期安全质量检查,专项和日常安全质量检查,接受相关单位、部门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安全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部门或班组及时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监督验证。遇有险情时,应立即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3.3 参加项目部安全质量会议,定期通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问题,负责制订(修改)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制度和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安全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发生、发展趋势和项目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安全、质量、环保或劳动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4 每季度末,在安全总监组织下,会同工经部、物机部、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等对安全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督促新员工进场“三级安全教育”、换岗转序作业人员、全员年度岗位安全教育的推动和及时进行。

 3.6 组织开展“安全月”和“质量月”活动,积极开展“优质工程”、“安全标准工地”等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各项活动推动现场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7 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局、公司等各级单位和部门提出的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问题或隐患,监督整改并及时验证和回复。

 3.8 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特殊工种进行登记,禁止无证上岗,并建立特殊工种台账; 3.9 在项目部综合性应急救援预案总的体系指导下,严格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演习计划配合做好演习工作,对照演习记录查找不足,进行改进。

 3.10 对群众安全监督员的选配、培训工作进行跟踪,负责其日常业务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3.11 制止违反施工程序、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等行为。

 3.12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

 得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13 检查监督“质量三检制”、“隐蔽工程旁站制”、“危险工序领导带班制”的认真落实。

 3.14 及时、如实向公司安质部反馈安全质量信息,组织学习上级安全质量要求等。

 3.15 主持(项目未设安全总监时)编制安全质量管理组织设计、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审批,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贯彻实施,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信息。

 3.16 负责项目部危险源清单的辨识、汇总、分析、评价,针对项目经理组织评价后的重大危险源,根据工程部制定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17 要求班组积极推行“白国周”班组法管理,强化基本功,夯实基础,分发挥班组的基础、基本和基层作用。

 3.18 参加项目部组织的约束性条款学习,并认真参加考试;高度重视并严格贯彻落实对约束性条款的执行力度;对局管控组、稽查队所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3.19 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对重大伤亡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及建档列卷工作,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

 责任追究

 因本部门成员未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发生安全、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事故,按以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4.1 发生重伤事故或质量事件,对安质部长给予0.1-0.5万元罚款;对安全员、质量员等各给予0.05-0.2万元罚款。

 4.2 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群体性职业健康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对安质部长给予0.2-0.8万元罚款;对安全员、质量员等各给予0.1-0.5万元罚款。

 4.3 年内发生两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群体性职业健康事故或环境污染事件,对安质部长给予0.3-1万元罚款;对安全员、质量员等各给予0.2-0.8万元罚款。

 4.4 对安质部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按照《中铁四局集团北京分公司安全质量奖惩办法》(中铁四京分人[2014]192号)相应条款,报公司批准执行。

 第五条

 其他内容

 5.1 本责任书没有涉及到的有关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和处罚内容,按照《中铁四局集团朔黄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奖惩制度》(中铁四分朔黄【2015】02号)执行。

  5.2 本责任书解释权归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5.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按年度考核。

 甲方:中铁四局北京分公司朔黄铁路8标项目部 经理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中铁四局北京分公司朔黄铁路8标项目部

 安质部长 安质部长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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