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549

来源:银行招聘 发布时间:2020-10-19 点击:

 采购文件编号 :宣公共 采 【 2017 7 】4 134 号

 宣汉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 招 标 标 文 文 件 件

 中国•四川•宣汉

 宣 汉 县 人 民 法 院

  共同编制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7 年11 月15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7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1 第五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3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 35 第七章

 评标办法 ..................................................................................................................................... 52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59 第九章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63 第十章

 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 6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宣汉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宣汉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文件编号 :宣公共采【2017】

 134 号 注意:本项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的采购 项目 编号 与本招标文件的采购文件编号为不同编号,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的采购文件编号为准。

 二、 招标项目:宣汉县人民法院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 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 报名 时间、地点 及证明材料 :

 供应商应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4 日 08:30- 18:00(北京时间)期间通过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xhggzy.gov.cn)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和采购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和采购文件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七、 资质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供应商须在开标活动现场单独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原件:1、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参加需提供);2、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参加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现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取消其参加投标活动资格。

 九 、 开标地点: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东乡镇西华大道 109 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二楼)开标厅二。

 十 、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和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xhggzy.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不同之处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 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汉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宣汉县东乡镇 联 系 人:

 代娟 联系电话:

 15984763936 采购代理机构: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西华大道 109 号聚城峰华金鼓商业广场二楼 邮

 编:636150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政工财会股 0818-5202716 投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 交易受理股 0818-5226736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受理质疑相关事宜 交易组织股 0818-5226169 采购文件、采购程序答疑相关事宜

 交易评审股 0818-5202726 评审、中标及履约,投标、履约保证金退还相关事宜 现场监督股 0818-5202716 质疑处理、现场监督相关事宜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0818-2181199

 2017 年 11 月 15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 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价格标底 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98.75 万元。

 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4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交款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汇款时请注明“宣公共采2017-134号投标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

  保证金到账查询: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交易主体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查看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注意: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请将填写好的《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一起带到开标现场,交给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表格附后)。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结果公布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联系电话:0818-5812366 6 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只接受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款 收款单位: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汇款时请注明“宣公共采2017-134号履约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汉支行 银行账号:51001756236059123456 交款时间: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

 7 项目验收 中标人按合同实施完毕后,应通知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派人参与验收。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818-5202736 8 投标文件的包装、印制、密封和签署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包装、印制、密封、签字和盖章。

 二 、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2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招标采购单位享有。

 2.

 有关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宣汉县人民法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向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5 、充分 、公平 竞争保障措施

 1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

 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采购的所有产品均为核心产品。

 2 5.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 、招标文件

 6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 .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九)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十)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6.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须在应当收到招标文件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均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今后不得针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和投诉。

 7 7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8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 、投标文件

 9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13 3. .

 知识产权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中可不装订该项内容,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2)产品彩页资料; (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4)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不提供);

 (3)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不提供);

 (7)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9)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若要求,非制造厂家需提供); (10)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 (11)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12)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3)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14)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 14.4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必须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规定时间、金额和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投标人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按规定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的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不得使用合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散落。

 18.5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6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文件编号印制或书写错误除外)。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对应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分包的,应按上述要求按包分别进行印制、封装和签署。

 19.3 密封完好:所有外层密封袋的接缝处均应粘贴牢固,所有密封袋接缝处均应贴上封条,并在封条上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文件编号印制或书写错误除外)。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八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规定,另准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评标 和中 标

 2 22 2 .开标

 22.1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将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进行核验。

 22.4 由投标人或其推举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5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

 22.6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7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2.8 开标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签字、盖章,或提供复印件的。

 23 .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唱标人、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主持人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由采购人对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进行核验。

 (4)主持人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总价进行宣读。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3. .2 开标和评审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监控资料将留存归档。

 24. 评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5 .中标通知书

 25. .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 26 6. . 签订合同 2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六份)送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2 27 7 . 合同分包 本次政府采购合同不允许分包履行。

 2 28 8 .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 29 9 . 履约保证金 29.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缴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0. .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31 1 . 验收 31.1 验收方法。

 (1)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由采购人组织人员清点数量及初步验收,送货单需要采购人验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中标人按合同供货时,由采购人和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依据相关要求共同组建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应该由 3 人以上熟悉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技术人员单数组成,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测(企业应提供相应的产品标准)。对质量与合同不符者,将采用拒绝收货、付款,直至终止合同,三年内不再允许该商家参与宣汉县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等惩罚手段。如验收合格,验收小组应签署《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并交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七 、投标纪律要求

 3 32 2 .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3. 保密

 33.1 不得透露有关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任何情况。

 33.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合同授予意向等情况都不得对外透露。

 八 、支付货款

 3 34 4. . 申请支付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税务发票和相关的报账资料后。由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 95%,余款在产品正常使用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九 、质疑和投诉

 35.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3、我方的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缴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开、评标现场未能完全提供招标文件所明确的相关原件(含备查原件); (3)我方提供虚假材料响应招标文件; (4)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5)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不提供)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

 处任 (职务名称)

 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护照复印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复印件)时才能生效。

 三 、 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不提供)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宣公共采【2017】XX 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本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 制造厂家授权书 (仅限第四、五章有要求的提供)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制造厂家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

  (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

 (制造厂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

 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宣公共采【2017】XX 号 “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厂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文件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

 六、开标一览表

 采购文件编号:

 第

  包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厂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 (万元)

 投标总价

 (万元)

 交货时间 备

 注

  报价合计(万元):

 大写: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可按项目报总价或按产品明细分项报价,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文件编号:

  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金额(万元)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万元)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文件编号:

  第

 包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型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及其影响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一、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文件编号:

 第

 包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 理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售后 服务 人员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二、验收清单 采购文件编号:

  第

 包

  序号 货物名称及型号 主要配置(部件)名称、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价格 (元)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 三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

 (此表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采购人办理)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人

 中标(成交)供应商

 申请查询事项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申请查询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公章)

 查询人(签名):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说明:

 1、采购人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 2、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四川政府采购网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网页打印件、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送地址: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大厅。

 十 四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

 1、请中小型企业填写该声明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应证(应同时提供生产企业的资料),或提供中小型企业所属的经信、商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予以应证。

 2、此声明函根据采购项目要求提供,投标报价评审没有要求的,不需提供。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

 一、 投标人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 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二)资质性要求:

 1、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自然人)授权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自然人本人参加投标活动不提供);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 投标产品 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 要求 (一)资格要求:

 (二)资质性要求: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须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1、投标人所投产品能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软件应用系统对接:由于本次要求数字法庭硬件提供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标准数据接口,主要涉及以下:庭审录像的开庭,休庭,恢复庭审,结束庭审等接口协议数据;庭审主机的编、解码设备的开启、停止等控制协议,参数设置协议;标准的视频播放协议接口;庭审主机设备的协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供庭审应用软件系统按统一标准来管理庭审过程中产生的录像和笔录。投标人须单独提供法院所需的一切相关接口和配合开发和调试。

 2、科技法庭系统:

 2.1 为符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全省点播直播平台需求,投标产品须满足以下要求:

 2.1.1 新建科技法庭应采用流媒体点播直播方式; 2.1.2 科技法庭能接入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全省科技法庭直播点播应用平台、达州中级人民法院直播点播应用平台。

 2.2 为保证科技法庭“书记员软件”风格统一、便于使用与维护,“书记员软件”的界面风格和功能要求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相应标准确定,包括菜单功能、按钮、布局、颜色等,投标人须在中标后严格按照此标准对“书记员软件”进行免费修改,修改时间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为准,不受投标人有关免费售后服务年限的限制。

 2.3 投标人须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庭审后台与书记员控制软件间的接口标准开放必要的通信接口程序,并负责免费实现庭审系统与庭审后台的对接。

 3、培训和售后服务事项:

 3.1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项目完整的培训计划

 3.2 投标人对其提供的设备(包括所有零部件)在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措施,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免费保修服务,对于保修期外产品(包括软件)提供有偿终生维护、维修服务,只收取维护产品设备成本费用,到采购人现场进行维护的,采购人需负责支付维护人员的交通、住宿等基本费用; 3.3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应及时响应采购人的技术服务要求,在保修期内,2小时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请求,接到服务信息 8 小时内到位维修,7*24 小时服务;

 3.4 所投产品需为原装正品,任何部件必须为同品牌原厂包装(如二次封装、水货等,视为验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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