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财政局全县财务核算软件单一来源采购公告6876
来源: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0-10-12 点击:
采购项目编号:
5116222018000396 _ 号
武胜县财政局
全县财务核算软件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中国·四川( 武胜 )
采购人:
武胜县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二〇一八年 十 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3
第二章
采购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22
第五章
采购详细要求……………………………………………………33
第六章
评审方法…………………………………………………………38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45
第一章、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公告
成都汇集科技有限公司 :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受 武胜县财政局的委托,将对 全县财务核算软件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特邀请贵单位参加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武胜县财政局全县财务核算软件 。
2、采购项目编号:5116222018000396 号( 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 6 16 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3、采购人:武胜县财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人民币 142.00 万元。
3、最高限价:人民币 130.00 万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武胜县财政局全县财务核算软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 告 方 式 :
本 协 商 邀 请 在 在 四 川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sichuan.gov.cn )、 广 安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guang-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地点: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自 2018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获取。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免费获取。
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提供其他任何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协商资格不能转让。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其协商将被拒绝。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下载中心-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 广安市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
八、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和协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14;30 (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15:00(北京时间)。
3、协商时间:2018 年 11 月 27 日 15: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协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 递交 响应文件地点和协商地点: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武胜县财政局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文大道 212 号 采购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982664681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982664681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交易组织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传真电话:0826-6300558
2018 年 11 月 16 日
第二章 采购须知
一、供 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42.00 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30.00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4 协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协商情况、报价情况、协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协商保证金 1、金额: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 元)。
协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8 8 年 年 1 11 月 月 6 26 日16:00,请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保证金缴纳虚拟子账户信息”缴纳协商保证金,采用其他方式缴纳的协商保证金无效。
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
(协商保证金不换取收据。协商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供的协商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
注意:供应商在缴纳协商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协商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协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6 履约保证金 金额: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 10%。
交款方式:转帐。
收款单位:武胜县财政局。
开 户 行:
。
银行账号:
。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7 单一来源 采购文件 咨询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826-6300203 8 协商过程、结果 及保证金退还工作咨询 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9 成交通知 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 凭 单位介绍信和 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组织股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廖先生、彭先生
联系电话:0826-6662313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交通街(武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0 供应商 询问和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向采购单位提出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资质要求,其他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并由采购单位 武胜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
采购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联系电话:13982664681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文大道212号 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协商过程、协商结果的范围。
2.供应商如有询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询问事项提出,并由供应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供应商如有质疑时,质疑书内容格式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4.供应商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询问、质疑和逾期询问、质疑恕不受理。
5.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时间:报名成功并获取询价文件之日起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时间: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7.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时间: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826-6231553。
地址:武胜县沿口镇兴武大道。
邮编:6384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2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武胜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后送一份合同(副本)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13
响应文件递交
和 协商会说明
供应商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 1 、委托代理人参加协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协商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一份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2 2 、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3 3 、协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一份(加盖供。
应商公章)。
否则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参加协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递交响应文件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协商会前对其身份证明原件进行现场核实,否则将被拒绝。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协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单一来源的采购人是 武胜县财政局 。
2.2 本次单一来源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协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协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协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2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协商小组成员。
6. 联合体协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 协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协商保证金,并作为其报价的一部分。
7.2 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协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协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将在结果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且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协商截止时间后撤回协商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法律法规规定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0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9.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10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 .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协商的重要依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用以阐明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协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协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以网站(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凭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打印的报名回执一份(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到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信息技术股处领取}, 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更正内)
容(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未上网查阅、下载变更文件造成的后果自负。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采购项目 不举行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由 资格性响应文件 (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 (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和报价表(1 1 份)三部分构成。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 (实质性要求)
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2)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详见第四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 (5)法人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且正、反两面同页); (6)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7)协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8)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9)供应商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供应商提供资料必须提供但仅作参考,具体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协商之日)协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在前述官网查询为准,如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不良信用信息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
备注: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 公章)
(鲜章)
。
13.2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做出的技术及服务性应答,主要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及服务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及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3)商务应答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4)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5)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6)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7)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 13.3 报价表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 。
本次采购报价要求:
(1)
报价表(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实行不少于 二轮报价,第 1 次报价表封装在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内,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小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与供应商就产品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价格等协商,第二次以后报价实行现场报价,请供应商准备足够份数并加盖供应商鲜章的报价表,用于现场报价 )。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次人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处理。
(4)在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审查合格后,现场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单独密封递交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由采购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收后递交协商小组。
14.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协商采购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约定为准。
17. 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四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参加协商的供应商应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18.2 供应商应当准备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
份)、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和 报价表(N N )
份)。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或“ 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供应商应在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分别注明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同时注明 采购项目 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号( 以“四川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 询价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 6 16 位采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 采购 项目名称:武胜县财政局全县财务核算软件 、 供应商名称。
18.4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5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8.6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8 (实质性要求)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成册, 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否则视为无效。
18.9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0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11 第二次以后单独提交的“报价表”应 为原件。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供应商应将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
份)、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分别封装在 两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
份)”、“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
份)”字样,并同时注
明 采购项目:
编号:________________号 号( 以“四川政府采购网”的 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系统自动生成的 6 16 位采 购项目编号为准填写)
、 采购 项目名称:
武胜县财政局全县财务核算软件 、 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单独另行提交的第 N 次“报价表”可以不密封,折叠递交。
19.5 未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应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协商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0.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3 未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数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4.4 第二轮以后的“报价表”另行单独递交。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协商保证金将按“第二章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
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协商及评审 过程 22.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成交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 成交结果
25.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 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 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送一份至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存档。
27.5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协商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 不允许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9.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
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 合同公告
起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 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 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合格的“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支付程序为:
(一)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将集中直接支付采购资金给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人的自有资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由采购人直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协商纪律要求 37.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单一来源采购协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未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7)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8)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9)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
40.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协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15%。
41.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5.本项目 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2、企业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均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格式详见第四章;法定代表人参加不需提供); 5、法人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且正、反两面同页); 6、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7、协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8、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四章)。
9、供应商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本项供应商提供资料必须提供但仅作参考,具体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协商之日)协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在前述官网查询为准,如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或不良信用信息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备注:
1 1 、 本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料即为 资格性响应文件 的全部组成部分。
2 2 、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 公章(鲜章)。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 职称
联系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 职称
联系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 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实质性要求)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职
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说明:
1 1 、 法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协商活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装订一份原件。
2 2 、如是法人参加协商活动,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查验身份证原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格式)
(实质性要求)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单位全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武 武胜县财政局全县财务核算软件”(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 号)单一来源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协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两面同页 ,盖供应商公章)。
说明:
1 1、 、, 如是被授权代表参加协商活动,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中必须装订一份原件。
2 2 、如是被授权代表参加协商活动,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份以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查验身份证原件)。
四、
响应函
(实质性要求)
致: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1、我方全面研究了“ 武胜县财政局全县财务核算软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 ____ 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协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第一次总报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第二次报价不高于第一次报价。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
份)、 技术及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和 报价表(
)
份),用于协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协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注:供应商应按照此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函。
五、承诺函 (实质性要求 )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协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四、我公司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承诺函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或签章),同时加盖供应商的鲜章。
六、 武胜县财政局
全县财务核算软件
单一来源采购第
次报价表( ( 格式) )
(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 武胜县财政局 全县财务核算软件 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 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1
2
…
投标总价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第 第 1 1 次报价表 装入 技 术及服务 响应文件 中,第 第 2 2 次及以后单独 提交 。
七、无不良行为记录
及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实质性要求)
武胜县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 号)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成交资格、没收保证金、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
承诺人(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或签章),同时加盖供应商的鲜章。
八、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
(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 :
________________ 号
序号
货物(产品)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品牌、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
注:
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九、商务应答表
(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____号
序号
采购文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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