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三个规定]三个规定

来源: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0-07-17 点击:

  毕节地区三个规定(1)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毕署发〔2007〕39号):第一条 各级政府及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09〕10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煤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1号)文件精神、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毕署发〔2007〕39号)文件及补充规定等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条 我区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瓦斯灾害严重,必须提高对煤矿瓦斯和瓦斯治理利用工作的认识。取消低瓦斯矿井概念,提高瓦斯管理等级,低瓦斯矿井按高瓦斯矿井管理,高瓦斯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首先要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其次要加大系统优化和安全设施改造、建设工作力度,逐步过渡到综合防突措施管理,积极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

  第四条 煤矿要加强瓦斯日常管理,配齐人员,适时检查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使用,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检查要做到天天查、班班查、时时查。

  第五条 采掘作业必须做到“逢掘必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所有煤矿必须配备75以上钻机和专业钻工队伍,认真开展探掘工作,要探明积水、煤层构造、瓦斯赋存等情况,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可能,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煤矿掘进工作面要实现独立回风,并按照相关规定安设可靠的防突风门。

  第七条 加强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按规定安装和使用阻车器和挡车栏,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和打点挂钩双岗作业的规定。

  第八条 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时要设专人“观山看顶”。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护,金属摩擦支柱必须于2009年底前淘汰,矿井的新掘巷道严禁使用木支护,新掘永久巷道推广使用锚、网、喷支护。

  第九条 要严格实行远距离爆破。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硐室内;爆破时,所有作业人员应撤至防突风门外安全地点的新鲜风流处,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第十条 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整合、技改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对重生产、轻建设,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煤矿,要取消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对发生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保留系统,要取消其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要规范采掘布局,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严禁“三超”。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小煤矿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严禁超强度生产;小煤矿一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矿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入井带班的规定,并切实加强煤矿企业中夜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凡未成立煤矿安全监管局的县、区,必须在2009年底前组建完成,要千方百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煤矿安全监管力量,按规定配备煤矿安全监管装备。煤矿企业要按规定配齐矿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设施和装备。

  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煤矿业主、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要把安全培训纳入日常安全管理,把不知不会作为隐患开展专项治理。

  第十五条 要加大对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行为。

  第十六条 加大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县(市、区)对发生的事故都要认真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潜在危害大的未逐事故,要通过分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召开煤矿事故现场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责任人,要按规定从严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煤矿,要按规定进行停产整顿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复产验收。

 (2)《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煤矿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的补充规定》(毕地安监〔2008〕174号):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然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禁令”和“三个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针对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的最基本、最关键、最简洁、最明白、最容易掌握的要求,是抓好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不可逾越的底线和铁的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抓好“禁令”和“三个规定”学习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地区有关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习贯彻落实“禁令”和“三个规定”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狠抓学习贯彻和落实,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二、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要严格按照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切实抓好“禁令”和“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一)百分之百保证送达。一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立即把“禁令”和“三个规定”印发到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有煤矿的乡镇以及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送达时,必须要有回执和签收登记。二是要督促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将“禁令”和“三个规定”制作成2平方米以上的永久性大幅标牌,挂置在醒目位置进行宣传。以上两项工作在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6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地区安委办。(二)百分之百组织学习培训。各县、市(区)和地区有关部门要把“禁令”和“三个规定”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主要抓好以下四个层面的学习培训:1、6月20日前,由地区安委办组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地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2、6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本县、市(区)煤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负责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有煤矿企业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集中学习培训。3、6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煤炭管理部门配合,组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本辖区内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出资人)、矿长、副矿长、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4、6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所有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学时,并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让从事煤矿安全监管的领导干部、监管人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从业人员,熟知、掌握“禁令”和“三个规定”的内容。并把“禁令”和“三个规定”列为今后我区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组织开展。(三)百分之百组织考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扎实抓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要组织所有参学人员进行考试,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1、组织实施:一是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地区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考试工作由地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二是各县、市(区)煤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有煤矿企业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考试工作由县、市(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三是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出资人)、矿长、副矿长、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工作由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四是对煤矿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的考试工作由煤矿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县、市(区)安监部门监督实施。2、考试要求:一是所有考试由组织单位统一命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进行。所有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达到合格要求。二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领导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考核不合格的,继续组织集中学习,补考1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作待岗处理。三是煤矿企业主负责人(实际出资人)、矿长、副矿长、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所在煤矿停产整改,继续组织学习,直至考试合格为止。四是煤矿从业人员考试不合格的,严禁上岗。所有考核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7月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地区安监局、地区工业能源委要将学习、考试情况书面报地区安委办。(四)百分之百落实监管。一是煤矿企业必须对照“禁令”和“三个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存在违反“禁令”和“三个规定”的,立即整改。二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禁令”和“三个规定”纳入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的常规内容,严格按要求进行监管,对违反规定的,严查重处。三、严格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地区安委办要加大对各县、市(区)和地区有关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未开展或未认真开展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禁令”和“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把“禁令”和“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的,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导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毕署发〔2009〕13号):第一条 各级政府及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09〕10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煤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1号)文件精神、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毕署发〔2007〕39号)文件及补充规定等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条 我区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瓦斯灾害严重,必须提高对煤矿瓦斯和瓦斯治理利用工作的认识。取消低瓦斯矿井概念,提高瓦斯管理等级,低瓦斯矿井按高瓦斯矿井管理,高瓦斯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首先要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其次要加大系统优化和安全设施改造、建设工作力度,逐步过渡到综合防突措施管理,积极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

  第四条 煤矿要加强瓦斯日常管理,配齐人员,适时检查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使用,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检查要做到天天查、班班查、时时查。

  第五条 采掘作业必须做到“逢掘必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所有煤矿必须配备75以上钻机和专业钻工队伍,认真开展探掘工作,要探明积水、煤层构造、瓦斯赋存等情况,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可能,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煤矿掘进工作面要实现独立回风,并按照相关规定安设可靠的防突风门。

  第七条 加强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按规定安装和使用阻车器和挡车栏,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和打点挂钩双岗作业的规定。

  第八条 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时要设专人“观山看顶”。

 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护,金属摩擦支柱必须于2009年底前淘汰,矿井的新掘巷道严禁使用木支护,新掘永久巷道推广使用锚、网、喷支护。

  第九条 要严格实行远距离爆破。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硐室内;爆破时,所有作业人员应撤至防突风门外安全地点的新鲜风流处,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第十条 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整合、技改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对重生产、轻建设,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煤矿,要取消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对发生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保留系统,要取消其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要规范采掘布局,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严禁“三超”。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小煤矿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严禁超强度生产;小煤矿一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矿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入井带班的规定,并切实加强煤矿企业中夜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凡未成立煤矿安全监管局的县、区,必须在2009年底前组建完成,要千方百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煤矿安全监管力量,按规定配备煤矿安全监管装备。煤矿企业要按规定配齐矿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设施和装备。

  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煤矿业主、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要把安全培训纳入日常安全管理,把不知不会作为隐患开展专项治理。

  第十五条 要加大对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行为。

  第十六条 加大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县(市、区)对发生的事故都要认真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潜在危害大的未逐事故,要通过分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召开煤矿事故现场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责任人,要按规定从严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煤矿,要按规定进行停产整顿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复产验收。下面是赠送的中秋节演讲辞,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中秋佳节演讲词推荐中秋,怀一颗感恩之心》老师们,同学们:秋浓了,月圆了,又一个中秋要到了!本周日,农历的八月十五,我国的传统节日——中秋节。中秋节,处在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称为“中秋”,它仅仅次于春节,是我国的第二大传统节日。中秋的月最圆,中秋的月最明,中秋的月最美,所以又被称为“团圆节”。金桂飘香,花好月圆,在这美好的节日里,人们赏月、吃月饼、走亲访友……无论什么形式,都寄托着人们对生活的无限热爱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秋是中华瑰宝之一,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国人特别讲究亲情,特别珍视团圆,中秋节尤为甚。中秋,是一个飘溢亲情的节日;中秋,是一个弥漫团圆的时节。这个时节,感受亲情、释放亲情、增进亲情;这个时节,盼望团圆、追求团圆、享受团圆……这些,都已成为人们生活的主旋律。同学们,一定能背诵出许多关于中秋的千古佳句,比如“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这些佳句之所以能穿透历史的时空流传至今,不正是因为我们人类有着的共同信念吗。中秋最美是亲情。一家人团聚在一起,讲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情,诉说着人们同一个心声:亲情是黑暗中的灯塔,是荒漠中的甘泉,是雨后的彩虹……中秋最美是思念。月亮最美,美不过思念;月亮最高,高不过想念。中秋圆月会把我们的目光和思念传递给我们想念的人和我们牵挂的人,祝他们没有忧愁,永远幸福,没有烦恼,永远快乐! 一、活动主题:游名校、赏名花,促交流,增感情二、活动背景:又到了阳春三月,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正是踏青春游的好时节。借春天万物复苏之际,我们全班聚集在一起,彼此多一点接触,多一点沟通,共话美好未来,与此同时,也可以缓解一下紧张的学习压力。

 相信在这次春游活动中,我们也能更亲近的接触自然,感悟自然,同时吸收万物之灵气的同时感受名校的人文气息。三、活动目的:1. 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陶冶情操。2. 领略优美自然风光,促进全班同学的交流,营造和谐融洽的集体氛围。

 3. 为全体同学营造一种轻松自由的气氛,又可以加强同学们的团队意识。

 4. 有效的利用活动的过程及其形式,让大家感受到我们班级的发展和进步。四、活动时间:XX年3月27日星期四五、活动参与对象:房产Q1141全体及“家属”六、活动地点:武汉市华中农业大学校内七、活动流程策划:1、27日8点在校训时集合,乘车2、9点前往华农油菜基地、果园,赏花摄影3、10点30,回农家乐开始做饭,进行“我是厨王”大比拼4、1点30,收拾食品残物,开始集体活动5、4点,乘车返校八、职能分工及责任定岗1、调研组:负责前期的选址、策划的撰写、实地考察、交通工具的联系和检验组长:金雄成员:吴开慧2、安全保卫组:负责登记参加春游的人数,乘车前的人数的登记,集体活动时同学的请假的审批,安全知识的培训与教育,午餐制作的人员分组组长:徐杨超成员:王冲3、食材采购组:根据春游的人数和预算费用合理购买食材组长:胡晴莹成员:何晓艺4、活动组织组:在车上、赏花期间、主要是做饭完后的集体活动期间的活动的组织组长:武男?成员:冯薏林5、厨艺大赛组织组:负责指导各个小组的午餐的准备,最后负责从五个小组里推荐的里面选出“厨王”(厨王春游费用全免)组长:朱忠达成员:严露6、财务组:负责财务的报账及最后的费用的收取,做好最后的决算向全班报告组长:杨雨7、督导组:负责检查各组的任务的完成及协调各小组的任务分工组长:叶青青【注】以上只是大致的责任定岗,组长负主责,各小组要相互配合,相互帮助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去认真完成任务九、注意事项1、分组要尽量把做事积极的与不太积极的搭配,每组里都要有学生干部,学生干部要起带头作用2、食材的购买不要太复杂了,先前想出菜谱,然后组织大家学习下烹饪知识,注意食材购买的质和量3、注意提醒大家手机充足电,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有相机的同学带上相机,组织大家多拍几张全家福4、游戏最好要能吸引全部人参加,让同学们能增加了解,班委们能更好的了解同学们的动态,增进感情各组应在规定时间前把活动准备情况向督导组报告,出现紧急情况要第一时报告。督导组也可以及时把活动的准备情况在班委群公布,实时互动。中秋最美是感恩!无须多言,给父母一个微笑,给亲友一个问候,递上一杯清茶,送上一口月饼,这是我们给予父母最好的回报。感谢父母给予的生命,感谢父母给予的培养……老师们,同学们,这个中秋,我们要用一颗感恩的心来度过!心怀感恩!感恩一切造就我们的人,感恩一切帮助我们成长的人!心怀感恩,我们才懂得尊敬师长,才懂得关心帮助他人,才懂得勤奋学习、珍爱自己,才会拥有快乐,拥有幸福!老师们,同学们,中秋最美,美不过一颗感恩的心!中秋最美,美不过真心的祝福!在此,我代表学校,祝老师们、同学们中秋快乐,一切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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