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运司机制度_清运组工作制度

来源:教师招聘 发布时间:2020-03-15 点击:

  清运组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镇乡村生活垃圾清运工作,节约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 主要工作职责 1. 按时进入责任路段及区域清运域区生活垃圾。 2. 按时做好有偿服务单位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3. 积极完成临时安排的加班任务。 4. 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 清运组的工作时间 1. 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在集镇压缩车每天早晨4时(冬季5时)开始清运,大约8:30结束;下午13.00开始清运,大约17:30后结束。 2. 村级垃圾清运时间为二天清运一次。 三. 工作要求 1. 清运车司机要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按时收集各服务区的生活垃圾,做到域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积极完成临时指派的各项加班任务。 2. 司机在工作过程中,熟练掌握车辆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驾驶安全。 3. 全体司机都要有爱护车辆的义务,出车前应对车辆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特别要注意对压系统水温,轮胎和机油的检查,及时排除小故障及进行必要的保养,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绝对不允许车辆带病运行。 4. 清运车在域区收运垃圾时,司机不能超速行驶。 5. 收运过程中随时注意垃圾废渣液的满溢状况并及时处理,如意外外溢污染道路,应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6. 凡属有偿服务的清运任务,司机都应增强“信誉第一”的意识,准时优质地为客户服务。 四. 奖罚政策 一.奖励 1.凡是清运组组员全年没有受罚的个人具有评选优秀个人资格,评选上清运优秀组或者优秀个人给予奖励。 二.处罚 如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对当班者进行处罚: 1. 不按时派车流程路线进行垃圾转拉运,扣当班人一次50元。 2. 不及时清运垃圾,推脱或延误清运漏拉,每发现一次扣当班者50元。 3. 严禁公车私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80元。 4. 不按时上岗清运,迟到.早退.离岗.每发现一次罚款80元,累计三次做辞退处理。

  **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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