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农民教育工作考察——以《新湖南报》“李四喜思想”讨论为中心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3-04-09 点击:

武文琦

(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875)

湖南省从1950 年11 月到1951 年4 月进行了第一期土地改革,从1951 年6 月到当年9 月又进行了第二期土地改革,至此,“全省将近半数乡村,拥有一千七百多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1]。

土地改革满足了农民获取土地的愿望,然而,在土地改革之后的湖南乡村, 却出现了干部只考虑个人 “发家致富”而不愿参加政治活动,甚至直接“躺倒不干”闹着要回家从事生产的问题。

针对一些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松气”思想,《新湖南报》①开辟专栏,在从 1951 年7 月到1952 年1 月的5 个多月中开展了 “李四喜思想”②讨论活动。

《新湖南报》引导干部群众分析“松气”思想产生的原因,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促使他们自觉摒弃“松气”“退坡”等消极思想。

当前,有关“李四喜思想”讨论的研究成果比较少,研究者主要把重点放在分析“李四喜思想”的本质、梳理“李四喜思想”讨论的过程、总结“李四喜思想” 讨论的经验等方面。

由于目前学术界主要是将“李四喜思想”讨论当作党和政府开展的一项工作进行研究,缺乏对“李四喜思想”讨论中农民的话语和行为的分析,相关研究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

因此,笔者拟从考察开展 “李四喜思想” 讨论的必要性入手, 分析中国共产党开展农民教育的方法以及农民思想转变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总结“李四喜思想”讨论所取得的经验。

早在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之前,《新湖南报》就曾于1951 年7 月13 日转发过一篇题为 《反对不问政治的倾向》的文章,并在“农村工作谈话”板块中向农民发出了“不要停下来,继续向先进”的号召[2]。1951 年7 月19 日,《新湖南报》又针对一些乡村干部和群众的“松气”和“埋头生产,不问政治”思想发起了“李四喜思想”讨论。《新湖南报》通过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将抽象的理论学习变为对“反面典型”的批判,增强了农民教育的针对性。

土地改革之后部分干部群众不积极参加政治活动主要有三个原因。

一是一部分人认为土地改革完成之后,革命就结束了。

新中国成立以后,湖南省开展了清匪、反霸、减租、土地改革等一系列社会改革运动。

在运动中,地主阶级的统治被推翻,以前压迫农民的封建势力被消灭,土地、房屋等分到了农民手中,一些人由此产生了“革命已经结束”的错觉。

二是一部分人的思想觉悟不高,他们“只顾个人利益,对国家和公共的事漠不关心”[3]。

在这些人看来,土地改革已经完成,革命果实分配完毕,此时参加政治活动便没有了回报。

三是农村中落后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这些观念阻碍了干部群众参加政治活动。在解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倡导开展阶级斗争,大多数干部群众都能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然而,在广大农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等落后的传统观念由来已久[4]172,一旦共产党放松了教育和管理, 这些旧思想就会重新抬头。

农民在土地改革后不愿参加政治活动的情况并非只在湖南一地出现。《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指出,这种情况“在华北老解放区曾经发生过,在中南区有些地方也开始发生, 现在在湖南土地改革完成地区已相当普遍地存在”[3]。

时任中共衡阳县委宣传部长的张正甫在《新湖南报》上发表文章称,在对一期乡村干部训练班进行调查后发现,在“三百九十八个乡村干部中,有李四喜思想的有三百三十七人,占总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5]。

时任中共浏阳县委宣传部长的侯双来在《新湖南报》上发表文章称,浏阳县“第二十区砰山乡乡村干部和党、团员共八十九人,现在干工作的只有二十九人,其余都不干了。水山乡乡政府有两个月没人去办公了……第十二区文市乡一个村,在土地改革中培养起来的十七个干部现在只有一个干部还在继续工作, 其余的都已自动辞职或者被坏分子搞垮了”[6]。

针对干部群众在土地改革之后产生“松气”思想这一情况,《新湖南报》组织了“李四喜思想”讨论活动,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对农民进行教育和改造。

列宁同志指出,“社会主义意识是一种从外面灌输到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中去的东西, 而不是一种从这个斗争中自发地产生出来的东西”[7]。

新中国成立初期, 亟须通过开展系统的思想教育来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

1951 年 7 月 26 日,《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指出,李四喜之所以产生不干革命的思想,是因为“当地的团工委和工作干部,平日没有注意对他进行政治思想教育”[8]。

在“李四喜思想”讨论中,《新湖南报》提出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农民进行思想教育。

(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可以增强农民对国家的认同感,从而改变他们中的一些人只顾埋头生产、对政治漠不关心的思想。

《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指出,面向农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应当 “批判只顾个人生产不关心国家利益的思想”[9],使农民认识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是一致的[10]。

1951 年 7 月 22 日,《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指出,“有了国,才有家”[11]。

10 月 18 日,《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提出, 要使广大农民认识到,“过去的政权是掌握在反动阶级手里作为压迫和制约人民的工具”,而如今“共产党领导人民翻了身,坐了江山,抓了印把子,这个国家已经是属于自己了,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9]。

11 月 6 日,《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提出,只顾个人利益而忽略国家利益最终会导致个人利益受损。对农民进行教育要从改造农民的思想出发,使农民“响应国家一切号召,积极参加各项经济建设,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 个人和家庭利益服从国家利益”, 要使农民明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政权问题,我们如果不掌握政权,一切都是空的,有李四喜思想的乡村干部,就是忽视政权和放弃政权,没有认识到政权的重要性”[12]。

面向农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不能只是单纯地进行理论灌输,应当注意结合农民的生活来说理,从而使抽象的理论变得生动易懂。

1951 年10 月10 日出版的《新湖南报》登载了时任中共浏阳县委宣传部长的侯双来的文章。侯双来提出,引导农民对新旧社会的生活状况进行比较是激发农民爱国热情的有效方法。他在文章中提到了一件事:在李四喜思想教育讨论会上, 乡干部朱月昌和朱存遐表示,“过去自己没有田,秋收后就没有饭吃了。在旧社会里我们没有过问政治权利。现在分了田,分了房屋,又当上了乡长,在政治上经济上都翻了身, 我们要好好干工作才对”[6]。

引导农民对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生活状况进行比较,启发他们思考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怎么来的,可以帮助他们克服“李四喜思想”,增强他们投身国家建设、保卫胜利果实的自觉性。

面向农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应当采用灵活的方法。《新湖南报》在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的过程中,将爱国主义教育与组织读报组工作③结合起来,使农民通过读报了解国家大事, 从而增强他们参加政治活动的自觉性。

组织读报组在开展农民教育方面有以下四个优势:其一,组织读报组可以节省读者订阅报纸的费用, 从而使读报活动更容易坚持下去;
其二, 组织读报组可以解决一些人想读报却不识字的问题;
其三,读报组成员相互启发,有助于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觉悟;

其四, 读报组成员可以与报社通信,就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向报社求助[13]。

《新湖南报》 通过组织读报组激发了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衡阳六区东阳乡的“联成互助组”通过组织读报学习,使组员明白了“先要有国,然后才有家”的道理, 在捐献运动中,“他们这个互助组原先只准备捐四十万元的,现在已自动地捐出了一百万元”[14]。

(二)开展阶级教育

通过进行阶级划分重构乡村社会关系, 对于实现共产主义革命的胜利具有重要的意义[4]133。在新中国成立初期, 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阶级斗争来引导农民参与国家建设、增进农村社会的团结[15]。

在开展土地改革的过程中, 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开展阶级教育,要求干部“访贫问苦、扎根串联、将农民由小到大组织起来”[16]。这一阶段的阶级教育方式主要是引导农民“诉苦,算剥削帐,使农民彻底认识地主阶级的罪恶”[17]。

土地改革之后开展的阶级教育与土地改革中开展的阶级教育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在土地改革完成后,主要向农民宣传“地主阶级的田,虽然拿出来了,但他们还没有死心”[18]的道理,让那些有松懈思想的农民认识到,“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农村的阶级斗争并没有停止, 不法地主还会不断反攻”[19]。《新湖南报》开展阶级教育的方式主要是以典型的案例教育农民。

在 1951 年 7—8 月,《新湖南报》报道了数起不法地主仇视和杀害革命干部的事件。

1951 年7 月26 日出版的《新湖南报》报道,醴陵六区午东乡不法地主田和运,杀害了民兵罗家根,案发后,区委的同志还在田和运家搜出了许多偷藏起来的财产[20]。1951 年8 月7 日出版的《新湖南报》报道,安化八区卸甲乡不法地主陈显聪对领导农民斗争的陈石堂怀恨在心,设计杀害了陈石堂[21]。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农村的阶级斗争形势十分严峻, 不法地主除了杀害革命干部之外,还放水毁坏农民的田地,强行向农民索要被没收的家具, 指使孩子向井里投毒,威逼、色诱乡村民兵等。在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的过程中,《新湖南报》 以不法地主的恶行教育农民,“使之从认识某一个具体的恶霸或地主给与他的痛苦,提高到认识整个地主阶级和封建制度的罪恶上”[16],使农民看到“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酷剥削”,以及“地主阶级的凶恶、残暴、毫无人性的反动本质”[22],由此形成关心政治、热爱祖国的意识。

《新湖南报》还结合抗美援朝战争对农民进行阶级教育。一方面,《新湖南报》通过对抗美援朝战争进行报道,让农民明白“朝鲜战争的前途不仅关系到世界和平与祖国安全,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工作与生活”[23],从而使他们认识到保卫革命成果的重要性。

《新湖南报》向广大农民宣传美国侵略者的恶行, 引导他们将对美国侵略者的憎恨与阶级仇恨联系起来,增强他们的阶级意识。1951 年7 月28 日,《新湖南报》登载了农民吴达清的文章。

吴达清在文章中提出,“革命胜利了……哪晓得刚过不久, 美帝国主义就在朝鲜发动侵略战争。我们想要安静的(今作“地”——笔者)过日子,强盗们就不让我们过下去”[24]。

另一方面,《新湖南报》还结合对抗美援朝战争的报道,批判“李四喜思想”的落后性。1951 年7 月17 日,《新湖南报》发表文章批判抗美援朝中的松懈思想。文章称,“不管朝鲜战争停战谈判成不成功,加强国防力量, 抵抗美国侵略的准备工作万万放松不得”[25],同时号召广大干部群众努力增产捐献,支援前线。

(三)开展革命前途教育

《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指出,“李四喜思想”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一些人“没有认识到革命前途的伟大”[26]。有些干部本来对革命前途有一定的认知, 但后来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变成了一些茫无前途, 盲目式和机械式执行上级指示的事务主义者”[27]。有很大一部分农民,目光短浅,认为土改完成之后革命就算成功了[19],他们“生产热情高涨,政治情绪很低”[5]。因此,要想帮助乡村干部和群众克服“李四喜思想”,就必须对他们进行革命前途教育。

1951 年8 月25 日,《新湖南报》登载时任湖南省主席的王首道的文章指出,开展革命前途教育,就是要让广大农民明白,“今天中国人民所走的革命道路, 已不是中国历史上无数次农民革命最后走向失败的道路, 也不是旧民主主义革命使广大工农群众最后仍陷于日益贫困失业痛苦的道路, 而是新民主主义的必然要走向社会主义的光明道路”[28]。除了宣传革命理论之外,《新湖南报》还登载文章,用生动的语言向农民描绘美好的革命前途。

《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指出,“到共产主义社会,大家都用机器种田,农村也有电灯、汽车、好的学校、医院、电影院……人人都生活得很幸福”。

“要把我们国家建设得像现在的苏联一样,以后建设成一个共产主义的国家,全体干部必须领导群众参加这个建设,不怕艰苦,不怕责任繁重”[29]。广大农民“必须在以拥护工人阶级的领导、巩固工农联盟、热爱人民祖国的思想指导下,多生产粮食,多生产工业原料,多生产外销物资,积累资本,使国家走向工业化,然后反转过来再提高农业生产,实行农业生产的机械化与集体化, 逐步从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28]。

《新湖南报》还提出将开展革命前途教育与开展党史教育结合起来。

《新湖南报》登载杨普伦的文章称,农民通过“学党的斗争史,就会更加热爱党,更加坚定革命信心”,“学习党的历史可以使我们认清革命的方向, 让我们相信今天比昨天好, 明天比今天好”[30]。

《新湖南报》登载刘焕的文章指出,党史教育使农民出身的干部朱中立“知道了革命前途,大小顾虑也被消除了”[31]。《新湖南报》还报道了一些地方将革命前途教育与党史教育结合起来的典型事例:其一,岳阳在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的过程中,坚持将学报纸和学党史作为常规工作方法[32]。

其二,邵阳、湘阴、衡阳等地团委在发动青年团员讨论“李四喜思想”时,“组织团员们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大家明白党的三十年来领导全国人民艰苦斗争的经过,认识到革命的伟大前途”[33]。

如果对农民的教育仅仅停留在理论宣传上,那么无论理论有多么先进,教育效果都很难得到保证。要想使农民克服“李四喜思想”,就必须切实解决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问题[34]。

(一)解决干部群众参加革命工作和从事农业生产相冲突的问题

《新湖南报》登载徐秉谦的文章指出,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共产党的任务是“在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指导原则下,放手发展农村经济,认真资助农民的各种合作互助”,“在经济上更进一步地巩固工农联盟”[35]。

《新湖南报》登载杨第甫的文章指出,必须坚决反对“农民自己会生产、不必领导的观点”,要“统一管理水利事业,调剂水源,把自私自利、分散把持的思想搞掉”,还要“改良种子,改良农具,改良耕作法,捕捉害虫,克服保守观念”[36]。《新湖南报》登载的另一篇文章指出,“农民在热情的斗争中更容易接受教育,在广泛的群众活动中容易相互影响”[37]。

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理应践行服务人民的使命,然而,如果干部自身衣食住行等方面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就很难安心工作。在新中国成立初期, 湖南乡村的一些干部就面临着参加革命工作和从事农业生产相冲突的问题。

《新湖南报》登载的文章中就提到了这方面的几个典型事例:其一,零陵十区水口山乡第一分会民兵副队长杨雪生在土改分田时说,“分家了,婆娘又生了小孩,一家三口,负担这样重。土改以后,我不想当民兵队长了”[38]。其二,宁乡四区正农乡召开秋征工作会时,农民代表谢云龙提出,“我要在家里做泥砖,不能去开会”[39]。

其三,衡阳县二区墨江乡主席胡际发家里的田地干了,“自己却提心吊胆在区里开了七天会,结果田旱死了一半”[40]。

上述情况表明, 要想使乡村干部和广大群众克服“李四喜思想”,就必须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1951 年8 月6 日,《新湖南报》登载了题为《发动群众帮助乡村干部解决实际困难》的文章。在文章中, 中南电工厂的张超群提议,“如果乡干部的家里确实缺少劳动力的, 当地群众应该适当地组织代耕,帮助他们解决生产困难”。

平江六区昌平乡的樊树勋提议,“我们也应该照顾乡村干部的实际困难,如果是家里真正缺乏劳动力的,就要发动群众互助帮工,众人抬一,生产困难就容易解决”[41]。

1951年8 月11 日出版的《新湖南报》登载了湘西行政公署的王含馥等人的文章。

文章中提到,“对于干部的生活困难,如饮食、鞋子等,也应该在制度内,尽量予以照顾”[42]。

当时,衡阳县、岳阳县、会同县、溆浦县、新化县都有人提议通过成立互助组来解决乡村干部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乡村干部的行政负担普遍比较重。为此,《新湖南报》登载读者来信, 探讨如何减轻乡村干部行政负担。

例如:一些人提出,“县区的会议不要太多,开会的时间更不能太长,尤其是农忙的时候”[43]。

还有一些人提出,可以采取“轮流值班的办法,以便抽一部分时间回去生产”[44]。

帮助干部群众解决实际问题除了能够使他们克服“李四喜思想”思想之外,还能够增强他们对共产党的认同感。1951 年7 月24 日出版的《新湖南报》报道了这样一条消息:平江七区是个老苏区,烈、军属很多,他们中的很多人生活比较困难。

7 月下旬,“人民政府发下了一万六千多斤救济粮, 帮助他们生产度荒”,这些人在得到政府发放的救济粮之后表示要“努力丰产增收”[45]。

(二)督促县区干部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

县区干部是乡村干部的直接领导者, 他们的领导水平对乡村干部的工作情绪和政治情感有较大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南乡村一些县区干部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存在问题, 影响到各项工作的开展。《新湖南报》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报道:益阳县在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的过程中,“有些县、区干部不经过耐心的启发教育来打通乡村干部的思想, 而是采取‘我说你听’、‘我打你通’、苦追苦逼的办法”[46]。武冈十区“有个地方开干部会讨论李四喜思想时,发现很多干部有李四喜思想, 工作同志没有帮助分析批判这个思想,而是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把乡村干部骂了一顿,问题反而没有解决”[47]。

《新湖南报》登载文章强调,县区干部要讲究工作方法。

县区干部对乡村干部的领导“要采取群众路线的方法”,县区干部要教育乡村干部发扬民主,“改善干部与群众的关系”,“教育群众爱护干部,帮助干部”[48]。

县区干部要建立批评表扬制度,“定期的(今作“地”——笔者)开乡、村干部会,介绍工作方法,交流经验,做事做得好的要表扬他,不好的就要批评”[49]。

县区干部不能“随便乱调动或者改选乡村干部,对犯有错误的干部,应采取说服教育的方式,查明是非,弄清事情的本质”[50]。

县区干部要帮助犯了错误的乡村干部“研究办法,纠正偏向,总结经验”,最后把问题给解决掉[42]。

县区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分清工作上的主次、轻重、缓急,不能平均摊派,分散了干部的力量”[51]。

《新湖南报》还登载文章强调,县区干部要转变工作作风。

首先,县区干部必须“克服命令主义作风”[52]。

其次,县区干部不能把乡村干部当作跑腿工具,要在工作时“掌握干部能力……最好一件一件的(今作“地”——笔者)布置,不要太复杂”[42]。

《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指出,一些县区干部自身理论水平不高,在帮助乡村干部克服“李四喜思想”时存在着一定的困难。

宁乡六区有个干部,“自己政治理论水平很低,无法打通乡村干部的思想,感到很苦恼, 曾两次写信给报社, 要求帮助他解决这个问题”[47]。

为此,《新湖南报》登载陈尤然的文章指出,县区干部要想更好地教育和帮助乡村干部, 就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自身理论水平,正确认识李四喜思想的本质”[53]。

(三)解决乡村干部家属“拖后腿”的问题

1951 年 8 月 25 日,《新湖南报》登载了时任湖南省主席的王首道的文章。

王首道在文章中提到,一些有“李四喜思想”的乡村干部反映领导对他们的体贴和照顾不够,“他们感到 ‘费力不讨好’,‘三头受气’(领导批评,群众批评,回家老婆也批评)”[28]。

《新湖南报》登载的另一篇文章也提到,一些乡村干部向土改工作队的干部抱怨:“当干部真麻烦,工作不好做,要受上级的批评,又要受群众的批评。

耽误生产,回到家里要受老婆的责骂。

”[54]当时,家属的不理解是乡村干部参加政治活动的一个障碍, 要想让乡村干部出来工作,就必须帮助他们解决家属“拖后腿”的问题。

《新湖南报》登载文章指出,针对乡村干部家属开展思想教育是解决家属 “拖后腿” 问题的有效措施。

衡山七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李可农在给《新湖南报》的信中介绍了这样一件事:衡山七区的乡村干部老赵是贫雇农出身,土地改革完成后“家里分得了一十五亩多田,六间瓦屋”。

“他的妻子要他回家生产,这时他的思想开始动摇”,经过组织的教育,老赵的思想通了,出来工作了。“可是工作不到三天,老赵的老婆,找了区长三次,哭哭啼啼说,老赵出来不得,家里没有人手”。

最终老赵还是放弃了工作,回家生产了。李可农据此提出,“打通干部家属思想,提高干部家属政治觉悟,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55]。

《新湖南报》登载文章介绍了打通干部家属思想的有效方法:其一,通过“召开妇女会,向她们进行思想教育, 并使她们明白自己的丈夫或儿子参加革命工作是很光荣的,应该相互鼓励,不要扯后腿”[54]。其二, 结合妇女在旧社会的遭遇开展教育,“强调妇女受的痛苦比男人更多, 帮助她们提高自己的阶级觉悟”[56]。

《新湖南报》还登载文章鼓励乡村干部家属参加革命工作。1951 年12 月2 日出版的《新湖南报》登载了中共湖南省委发出的 《关于今冬明春土地改革与复查中加强农村妇女工作的指示》。

该指示强调,要教育男性“解除顾虑,打破封建残余思想,使他们认识到发动妇女的重要性”,也“要教育妇女打破依赖思想”,使她们认识到只有出来参加革命工作,“提高了觉悟, 锻炼了能力, 才能求得妇女的完全解放”。“要培养一批妇女积极分子或者乡村女骨干”, 妇女在农会以及其他组织的领导成分中均须占有一定比例。

在平时工作中,要“注意结合解决妇女的某些切身要求问题, 逐步解除封建制度加在妇女身上的某种束缚”,要“坚决保护妇女的人权、地权、财权、婚姻自主权和自由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

为了更好地发动妇女,“应以农协女会员为基础, 建立妇女单独的组织——乡妇女代表会, 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基础组织”[57]。

过去,学术界在对《新湖南报》开展的“李四喜思想”讨论进行研究时,一般是把重点放在对共产党开展农民教育的经验进行总结上。笔者认为,在研究中应当把《新湖南报》的相关报道看作一个整体,既要关注共产党开展农民教育的方法,也要关注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之后农民思想行为的变化。以下笔者以《新湖南报》的报道为依据,分析“李四喜思想”讨论的成果。

(一)统一了干部群众的思想

“李四喜思想”讨论始于 1951 年 7 月 18 日《新湖南报》 登载的一封读者章正发的来信。

《新湖南报》针对这封来信所反映的情况发表了“编者按”,向读者提出以下三个问题:“一、你对李四喜同志的思想看法怎样? 你们那里的干部有没有这样的思想? 二、只顾埋头生产不管国家的大事行不行? 三、分了田是不是就算革命成功? 革命到什么时候才算最后成功? ”[58]由于章正发在给《新湖南报》的信中就已经表明了对 “李四喜思想” 的态度④,《新湖南报》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并非为了寻求问题的答案,而是为了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使他们“得出正确的结论”[59]。

在开展 “李四喜思想” 讨论的过程中,《新湖南报》收到了大量读者来信。绝大多数读者都在信中对“李四喜思想”进行了批判。例如:汤浒提出,“李四喜分了田就不愿意当干部,这是他麻痹轻敌的表现”[60]。李炎森在批判“李四喜思想”的基础上提出,“革命与生产的大任务是分不开的, 革命为的是保护和发展生产”[61]。

何佩钦提出,“土地改革的完成不是农村阶级斗争的终结,而是农村阶级斗争的继续”[62]。

翁苏提出,“只埋头生产,不管国家大事,不做地方上的工作,生产也不会搞好的”[63]。

然而,也有一些读者对“李四喜思想”存在错误认识,在信中表达了对于李四喜的“理解”。

例如:柳石泉提出, 革命是大家的事情,“现在让李四喜同志回去生产,轮流别人来做一做,不让一个人吃亏,也是很公平合理的”[64]。黎民怀提出,乡村干部任务重、津贴少,“不干革命,不能怪他们,政府应该改善他们的待遇”[65]。《新湖南报》引导读者就上述观点进行讨论,最后以“综合意见”的形式为讨论画上句号。

“综合意见”称,“革命的利益里面就包括着个人利益,只有整个阶级解放,个人才真正解放”。

把多干革命工作看作吃亏,“这是自私的观点, 也就是不了解人民的革命事业”,这也是“单纯的平均主义思想”。

乡村干部经过了考验和锻炼, 已经 “有了相当的工作能力”,轮流干工作只会使“地主恶霸趁机篡权”,使革命工作受损[66]。

《新湖南报》引导干部群众对来信中的错误观点进行讨论,有助于使大家认清“李四喜思想”的本质,从而摒弃自私落后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新湖南报》还登载文章对“李四喜思想”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1951 年12 月 12 日,《新湖南报》登载题为《必须提高农民的思想觉悟》的文章指出,中国农民有着“由于长期依附在土地上进行散漫的、独立的、简单的、自给的、彼此不大互相协作的生产,以及封建统治阶级所给的不良影响,所养成散漫性、保守性、狭隘性和自私性,以及迷信、宗派、家族等落后思想”,以及“狭隘、自私的落后思想”[37]。

“李四喜思想”讨论使湖南乡村的干部和群众普遍认识到,“有李四喜思想是不光荣的事情”,从而使“反对李四喜思想的口号在广大农村形成一种社会舆论”[67]。

(二)促使干部群众对自身的问题进行反思

为了使讨论活动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新湖南报》在对“李四喜思想”讨论进行报道时,主要呈现了农民的话语。

当时,《新湖南报》 所呈现的话语共有两类:一类是湖南省组织的“李四喜思想”讨论会和乡村干部训练班上干部群众的发言, 另一类是干部群众写给《新湖南报》的信。

在发言和信件中,干部群众都提到了土地改革前所遭受的苦难。

常德八区荷花乡的村干部龙付青说:“我从前做了四年长工, 没有分到一点土。

”[68]“李四喜” 的原型长沙县十五区的乡村干部朱中立也说,“我是穷苦人家出身的, 从小就帮地主做长工,一直做了十二年,十二年的苦楚真是说也说不完”[69],“落雪挑塘泥,热天砍茅柴,一双鞋子穿了三年,三年没有穿过棉袄”[70]。

通过忆苦,干部和群众都认识到土地改革前深受苦难是因为地主阶级对他们进行压迫。

这说明共产党的阶级教育取得了成效,农民的思想认识与共产党的乡村治理思想逐渐趋于一致。

在发言和信件中, 干部群众分析了自己在土地改革后产生“松气”思想的原因。

在长沙八区政府工作的农民干部罗庆全说:“解放后我参加反霸减租等工作, 群众选我当副乡长兼财粮委员……我都是非常积极。

到今年七月上旬, 我看到土地改革已经完成,家里分了三间瓦屋,一丘大田,心里只想着回去生产……便向上级坚决要求辞职。”[71]宁乡六区泉溪乡农民潘盈科说:“我从去年二月就参加了革命工作,当选了农协委员……工作一直很积极。

到六月,因受了风寒,染上了疟疾,家里也正在闹夏荒,老婆又吵,说我不该搞工作,于是我就回了家。

”[72]《新湖南报》通过登载此类文章启发读者,“李四喜思想”的产生绝不是偶然的,从而提醒大家不能对“松气”思想放松警惕。

在发言和来信中, 干部群众还表达了自己克服“李四喜思想”的决心。宁乡一区琪园乡干部刘盛鸿表示,“我是一个青年团员, 怕困难是不对的”,“我一定要继续干革命工作,永远不松气”[73]。宁乡四区正农乡左家村干部易臧松说:“我过去老是不安心工作。现在想想,我们大家不干,难道又叫地主出来当家吗? ”[39]

(三)增强了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

《新湖南报》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的目的是使干部群众摒弃“松气”思想,积极工作。“李四喜思想”讨论持续了将近半年,在这半年中,干部群众受到了教育,统一了思想,决心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身革命工 作[74]。

首先,“李四喜思想” 讨论使一些乡村干部转变了思想, 打消了辞职的念头。

岳阳六区粤东乡在1951 年8 月7 日组织了关于“李四喜思想”的讨论。在讨论会上, 刘庆堂表示:“我本来在下半年要辞职的,后来看到报纸上李四喜思想的讨论,我就不辞职了。我从前是被人瞧不起的,现在毛主席领导我们翻了身,我一定要努力工作。

”[75]长沙五区百禄乡妇联组长彭淑元参加了“李四喜思想”讨论之后也表示:“我原先想起自己不会认(字)不会写,就不愿干,现在我才晓得这个思想不对,以后我决心干下去。除非大家不要我就算了。”[76]衡阳二区茶市乡农协主席罗为本土改后曾多次向区上提出辞职,参加了“李四喜思想”讨论之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开始积极工作了[5]。

其次,“李四喜思想”讨论使一些乡村干部和积极分子坚定了参加革命工作的决心。

益阳五区樊家庙乡的干部为了克服“松气”思想,订立了一个公约。公约的内容为:“一、坚决干到底,不松气。二、六个人成立一个读报组,每天读报纸,提高自己的觉悟。三、五天开次检讨会,检查工作和学习。”[77]湘阴十六区荆西乡团员向全省团员提出挑战, 他们表示:“保证完全克服李四喜思想,整顿支部组织提高思想觉悟,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保证带头缴纳爱国公粮,并帮助缺乏劳动力的烈军属送粮;
保证搞好冬季生产;
保证联系群众,并经常向群众宣传抗美援朝等道理;
保证按期学习报纸,提高文化和政治水平。

”[78]

通过开展“李四喜思想”讨论,湖南乡村的面貌焕然一新。衡阳二区茶市乡“在五天内完成了捐献计划”,“以前民兵不放哨,现在每夜都轮流巡查,对地主管制加强了”[5]。

益阳县的乡村干部积极“领导群众抗旱,因此使得全县今年五万余亩晚稻田,都获得较往年还好的收成”,“在征粮工作中,由于乡村干部的积极工作, 在完成任务上也减少了不少困难”[46]。《新湖南报》 通过介绍湖南各地干部群众努力克服“李四喜思想”的行动教育广大读者,只有彻底摒弃“李四喜思想”,才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李四喜思想”并非只在湖南一地出现。

在土地改革完成之后,作为“李四喜思想”的代表人物,湖南有朱中立,湖北有王承英,河南有雷玉,江西有王水盛[79]。这些人是乡村干部或普通群众,都有“松气”以及“埋头生产,不问政治”等表现,其中一些人还产生了雇佣别人劳动的想法。

针对土地改革后出现的这一问题,《新湖南报》 开展了为期半年的 “李四喜思想”讨论,引导读者思考开展农民教育的方法。

中共中央肯定了湖南省的做法,称“李四喜思想”讨论是在农村开展的一次大规模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并要求各地学习湖南省的经验,“在党报上有准备地提出当地党内外群众中普遍存在的思想问题,并有领导地开展讨论”[80]。

《新湖南报》开展的“李四喜思想”讨论于1952年1 月8 日结束,然而,针对农民的思想教育远没有结束。杨第甫在给《新湖南报》的信中指出,在湖南的一些地方,是“为了执行某一具体工作才展开讨论,工作完成了,思想教育也就放松了”,这样一来,过不了多久“李四喜思想”就又复活了[36]。刘正平在给《新湖南报》的信中也指出,教育乡村干部是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和艰苦性的工作,不能指望开展一次突击性的讨论就将问题解决, 应当通过建立制度使这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49]。

在中国,农民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动员农民参加政治活动是极其必要的。因此,无论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十分重视对农民进行教育, 以激发其政治参与的意识。

通过对《新湖南报》开展的“李四喜思想”讨论活动进行梳理可以看出,在土地改革完成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对农民开展思想教育, 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李四喜思想”讨论活动进行研究,不但有助于我们认识历史上共产党如何开展农民教育工作, 而且有助于我们思考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共产党应如何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注释:

① 《新湖南报》是中共湖南省委的机关报,于1949 年 8 月15 日创刊,1964 年 10 月 1 日更名为《湖南日报》,这一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②1951 年7 月18 日,《新湖南报》登载了湖南省长沙县读者章正发的来信。

章正发在信中提到:长沙有一个农民叫李四喜,当了十多年长工,解放后才娶了一个妻子,有了一个孩子。

李四喜在土改中表现非常积极,当选了青年团的支部书记。

然而,在土改完成后,李四喜提出辞职,表示要回家专门搞生产。干部劝阻他,他急得哭起来,说:“我一生受苦没得田,现在分了田,我已经心满意足了,还要干革命干什么呢?”从 1951 年 7 月18 日开始,《新湖南报》开展了为期 5 个多月的 “李四喜思想”讨论活动。

1952 年 1 月 7日,《新湖南报》 在最后一次讨论中向读者说明,“李四喜”为化名,其原型是长沙县十五区乡的村干部朱中立,现在已经成为思想改造成功的典型人物。

③该项工作开始于1951 年3 月, 目的是满足工农群众对政治学习和文化学习的迫切要求。

④章正发在信中对李四喜的思想和行为进行了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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