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基层治理征求意见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08-15 点击: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基层治理征求意见,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社区基层治理征求意见

社区基层治理征求意见4篇

【篇一】社区基层治理征求意见

学生家长征求意见表

尊敬的 家长:

您好!

长期以来,我校在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全体师生奋力拼搏,学校工作稳步前进,今年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跻身全市优秀行列,荣获了焦作市教育质量奖。为使学校更好更快地发展,特印发征求意见表,请您就我校的整体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师征求意见表

为把我校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推向深入,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实际,特印发征求意见表,恳请您就我校干部职工思想作风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篇二】社区基层治理征求意见

Xxxxxxxx党委民主生活会

意见征求表

填写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

对班子成员和个人的意见和建议

Xxxxxxxxxxxxx党委党员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

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为了提高民主生活会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征求你们对城投公司领导班组及成员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推动事业科学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整改。请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填写,于3月15日前将征求意见表反馈到xxxxxxxxxxxxxx。感谢你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电话:( ,)

Xxxxxxxxxxxxx

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2014年2月21日

【篇三】社区基层治理征求意见

上海市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技术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水利管理处

上海嘉定水务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目 录

1 总 则 1

2 检 查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建筑物 3

2.3 设备 4

2.4 管理区环境绿化及附属设施 7

3 泵 站 8

3.1 水工建筑物 8

3.2 房屋建筑及其他设施 8

4 渠沟、管道及田间设施 10

4.1 渠沟 10

4.2 低压输水管道 11

4.3 降渍暗管 11

4.4 田间进退水设施 12

5 渠系建筑物 13

5.1 分水闸 13

5.2 倒虹吸 13

5.3 渡槽 14

5.4 管(箱)涵 15

6 喷微灌设备 16

6.1 一般规定 16

6.2 首部设备 16

6.3 管道 18

6.4 灌水器 18

7 机电设备的养护与维修 20

7.1 一般规定 20

7.2 水泵机组 20

7.3 闸门、启闭机、拦污栅及控制阀门 24

7.4 电气线路与配电设备 26

8 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 30


1 总 则

1.0.1 为促进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田灌溉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参照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农田灌溉设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为本市为农业服务的灌溉泵站、渠沟、管道系统、渠系建筑物、喷微灌设备以及相配套的机电设备等。

1.0.3 本规程养护工作是指为保持农田灌溉设施完整、清洁、运行可靠,根据检查、运行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对设施进行的预防性保障作业和对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

1.0.4 本规程维修工作是指不改变农田灌溉设施主体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修复工程,即根据检查、运行中发现的工程损坏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对设施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改善,分为故障维修和定期维修二类:

1 故障维修:针对运用、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而进行的及时性修复和局部改善,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定期维修:根据灌溉设施使用特点,在非灌溉期进行的整修和改善或根据建筑物、机电设备规定的使用时间而进行的必要维修。

1.0.5 农田灌溉设施管理需建立、健全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员、经费以及考核措施。

1.0.6 农田灌溉设施维修养护单位应配备专职维修养护人员,并加强业务培训和考核。维修人员原则上应持证上岗。

1.0.7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毁坏农田灌溉设施。农田灌溉设施划定的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应由维修养护单位统一负责和管理。

1.0.8 农田灌溉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检 查2.1 一般规定

2.1.1 农田灌溉设施检查包括巡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

2.1.2 检查应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准确做好记录。

2.1.3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及时上报,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2.2 建筑物

2.2.1 建筑物主要指:灌溉泵站(包括灌排两用泵站)、渠沟、输水管道以及相配套的渠沟系建筑物。

2.2.2 检查周期:

1 巡查。在农田灌溉设施运行期间,每周应对泵站各部位巡查一次;
对渠沟及配套建筑物的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 定期检查。每年春灌前、灌溉结束后应对灌溉设施各检查一次;

3 特别检查。当遭遇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工程事故时应进行特别检查,重点检查工程受损部位和重要结构部位。

2.2.3 检查内容:

1 渠沟有无水面漂浮物、淤积、冲刷、雨淋沟、塌陷、裂缝、渗漏、滑坡;

2 混凝土或砌石(砖)建筑物有无勾缝脱落、裂缝、磨损、剥蚀、渗漏、松动、隆起、滑动、沉陷、倾斜、底部掏空、垫层散失、止水和排水设施失效;
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有无露筋、碳化等;

3 金属结构有无损坏、锈蚀;

4 地下管道(包括倒虹吸)有无损坏、淤积和严重渗漏;

5 房屋墙面、屋面有无裂缝、渗漏,内外墙涂料、贴面有无剥落,门窗有无损坏、缺失;
围墙、围栏设施是否完好。

2.3 设备

2.3.1 设备主要指:电气设备、水泵机组、闸门、管道系统中的控制阀门、启闭机、拦污栅、喷微灌设备、量水设备以及自动控制系统中的计算机、通信设备、监测监控设备等。

2.3.2 设备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查时应认真执行安全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

2 高压电气设备的检查工作应由持证高压电工负责;
低压配电设备的检查工作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其他设备的检查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负责。

2.3.3 检查周期:

1 巡查。灌溉季节,设备运行期间,每班一次;
设备非运行期间,每周一次。当遇下列情况时应增加巡查次数:

1)设备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2)新设备和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有可疑迹象时。

2 定期检查。每年春灌前、灌溉结束后各一次(防雷设施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当设备达到出厂规定的运行时间时,应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特别检查。当遭遇台风、暴雨、地震和雷击等自然灾害或发生重大工程事故时应进行特别检查。重点检查水泵机组、变配电设备、仪表、自动控制设备、防雷接地装置、线路以及受损部位。

2.3.4 电气设备的检查内容:

1 低压供(配)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照明线路是否完好;

2 低压配电柜、电气设备控制柜内接线是否整齐、清洁,连接件是否紧固,端子排、元器件上有无尘埃;

3 避雷针、线及引下线有无锈蚀及锈蚀深度,检测建筑物防雷接地电阻值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4 设备表面是否清洁、有无掉漆,固定螺栓有无松动,运行时有无异常声响、气味,指示仪表指示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信号指示灯是否正常。

2.3.5 水泵机组的检查内容:

1 水泵紧固件有无松动,填料压盖松紧度是否适宜;

2 水泵叶轮淹没深度是否符合要求,机组运转时有无异常声响,泵轴转动是否灵活、有无杂音;

3 检查润滑剂的油质和油位是否符合要求;

4 水泵辅助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安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可靠,测量仪表指示是否正确。

2.3.6 闸门、启闭机、拦污栅、阀门以及量水设备的检查内容:

1 门槽、底坎等处有无块石、杂物阻塞,有无泥沙淤积;

2 闸门的门叶是否清洁,有无水生物、杂草或污物附着;

3 门体有无破损,紧固件有无松动、缺失;

4 止水橡皮是否老化,有无卡阻或拉坏;

5 启闭机是否清洁,固定螺栓有无松动,转动部位是否润滑及灵活,运转时有无异常声响;

6 拦污栅有无变形,油漆有无剥落,栅前有无垃圾或杂草污物;

7 阀门外壳有无污物、是否变形、损坏、锈蚀,转动机构是否灵活,阀门开、闭是否有效;

8 量水设备是否完好。

2.3.7 喷微灌设施的检查内容:

1 设备是否齐全、工况是否正常;

2 首部控制设备的指示仪表指示值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机组运转有无异常声响,管道系统的工作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 管道系统有无破损、漏水;

4 灌水器有无缺失、脱落或损坏。

2.3.8 自动控制系统的检查内容:

1 主机设备、监控、监测系统、通信系统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 配套设备工况是否正常;

3 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等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2.4 管理区环境绿化及附属设施

2.4.1 管理区的环境绿化及附属设施检查每季度一次。

2.4.2 管理区的环境绿化及附属设施的检查内容:

1 管理区道路及围护设施是否完好;

2 管理区树木、花草生长是否良好,有无杂草、杂物或病虫害,景观设施有无损坏;

3 工程标识牌是否完好,有无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 泵站内生产、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 泵 站3.1 水工建筑物

3.1.1 水工建筑物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

2 进、出水池中应无明显淤积;
拦污栅前应无杂物、垃圾堆积;
墩、墙表面应无附着物、杂物;

3 排水设施应畅通有效;

4 当砌体结构勾缝有脱落时,应及时冲洗后用1:2水泥砂浆重新勾缝;

5 交通桥的养护参照本市农村桥梁有关规定执行。

3.1.2 水工建筑物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土或砌石(砖)结构产生裂缝、破损或出现倾斜、滑动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修复加固措施;

2 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受到冻蚀、碳化损坏较严重时,应及时处理;

3 在每年非灌溉期间,应对泵站水工建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和整修,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灌溉期间泵站能安全运行。

3.2 房屋建筑及其他设施

3.2.1 房屋建筑及其他设施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

2 屋面应无垃圾、杂物,防水层、保温隔热层完好;

3 泛水、天沟、落水斗、落水管应完好、排水畅通;

4 内、外墙涂层、贴面应无起壳、脱落、裂缝、渗水等现象并保持清洁、美观;

5 门窗应清洁、无破损,配件应无缺损;

6 地坪应清洁,无破损、裂缝以及乱堆乱放现象;

7 护栏、栏杆、爬梯及扶梯等设施应清洁,无破损。室内钢、木结构设施的油漆每二年一次,室外钢、木结构设施的油漆每年一次;

8 水尺、标识牌、警示牌应完好、清洁、醒目。水尺基准值的调整每年一次,误差不大于20mm,应在春灌前完成。

3.2.2 房屋建筑的维修应按照建设部门房屋修缮的有关技术规定进行。

3.2.3 管理区的环境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理区入口应设置标识牌;

2 管理区范围应保持环境整洁、卫生、美化;

3 管理区范围内的建筑物立面应清洁,无乱贴、乱挂、污迹;

4 管理区道路应无破损、整洁、排水通畅;
管理区的围墙、围栏应完好无毁损,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4 渠沟、管道及田间设施4.1 渠沟

4.1.1 渠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二次,分别安排在春灌前和灌溉结束后。

2 全面检查渠道,清除渠道淤积、杂草,清除生态排水沟中的水生植物残根、残叶;

3 灌溉期间,发现渠沟有水面漂浮物、杂草、杂物、垃圾,应及时清理;

4 出现滑坡、塌陷、缺口以及衬砌渠道出现裂缝、板后悬空、垫层流失等现象应及时修复;

5 禁止从事有损渠沟稳定的作业行为,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6 口宽较大的土沟如设计有降渍、生态要求的,应检查种植的水生植物生长情况,如有缺失应及时补种,并清除残留物。

4.1.2 渠沟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可结合养护工作同步完成,运行期间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修复;

2 整修土渠、土沟的底、边坡和顶,应符合原设计要求;

3 衬砌渠道应按设计要求修复接缝和伸缩缝,发生损坏的渠身应按原设计要求进行修复;

4 维修后的渠沟边坡比应保持原设计标准,结构完整、坡面平整、整洁;
堤顶和坡脚规则、清晰。

4.2 低压输水管道

4.2.1 低压输水管道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重点做好阀件、窨井的养护工作,应在春灌前完成;

2 地下管道走向标识、保护措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3 地下管道上部严禁堆载或通行超过设计标准的车辆,覆土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清除窨井内的淤积、杂物、垃圾;
阀件的转动部件加注润滑剂;
更换已损坏的放水栓;

5 低压输水管道入冬前应放空管内积水。

4.2.2 低压输水管道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非灌溉期完成;

2 及时发现和处理输水管道的渗漏水情况;

3 管道系统中的控制设施、安全设施损坏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 因地基沉降、外部荷载等原因造成的破坏,维修后应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外部因素影响。

4.3 降渍暗管

4.3.1 降渍暗管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宜在灌溉结束后完成;

2 及时清除降渍暗管管口的淤积、杂物;

3 更换损坏的出口控制设施;

4 暗管上部覆土厚度小于设计要求时,应及时处理。

4.3.2 降渍暗管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修每年一次;

2 检查每根暗管的渗水效果,清除管内淤积;

3 更换损坏或已明显失效的管道;

4 全面检查暗管出口控制设施,更换已损坏或已失效的控制设施。

4.4 田间进退水设施

4.4.1 田间进退水设施包括:田间进水口、退水口以及渠沟入河排水口。

4.4.2 田间进退水设施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

2 养护工作宜结合渠沟养护同步完成;

3 进、退水口处应无堵塞、冲刷、严重渗漏等危及渠沟或河床稳定的情况。

4.4.3 田间进退水设施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发生严重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 进、退水口损坏严重需要更换时,宜采用定型成品构件;

3 维修工作宜结合渠沟维修同步完成。


5 渠系建筑物5.1 分水闸

5.1.1 分水闸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

2 清除分水闸前后的杂物、垃圾及闸门上的附着物。采用窨井式的分水闸,应清除井内淤积、杂物、垃圾;

3 闸门应启闭灵活、无卡阻、止水有效。

5.1.2 分水闸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维修工作可同输水渠道的维修同步完成。

5.2 倒虹吸

5.2.1 倒虹吸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清除进出口竖井内的淤泥、杂物、垃圾;
进出口处护栏应完好;

3 通水时出现管身渗漏、脱节或管身与进出口连接建筑物连接处发生渗漏时,应及时处理,情况严重的,应停水修复后方可继续通水;

4 当管道发生淤积影响通水时应及时疏通,清除管内淤泥、垃圾。

5.2.2 倒虹吸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倒虹吸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维修工作可同输水渠道的维修同步完成;

2 检查竖井及两侧连接建筑物有无损坏、渗漏,如有损坏、渗漏,应及时修复;

3 倒虹吸穿河段出现问题时,宜采取断流进行修复,不具备断流施工条件的,可采取其他技术手段处理;

4 竖井内设有栏栅、闸门或其他控制设施的,应按照本规程有关条款进行维修。

5.3 渡槽

5.3.1 渡槽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

2 及时清除槽内及进出水连接段的淤泥、杂物、垃圾及槽壁附着物;

3 通水期间应加强巡查,槽身及上下游连接处出现渗水或溢水时,应及时处理,情况严重的,应停水修复后方可继续通水;

4 严禁在槽身支架四周从事开挖、沉桩等有损渡槽安全的作业行为。

5.3.2 渡槽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渡槽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维修工作可同输水渠道的维修同步完成;

2 检查槽(管)身、下部支承结构及上下游连接段有无损坏、倾斜、沉降等异常情况,如有应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修复措施。

5.4 管(箱)涵

5.4.1 管(箱)涵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箱)涵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非灌溉季节完成;

2 及时清除管(箱)涵两侧及管(箱)内淤泥、垃圾及杂物,确保水流顺畅;

3 禁止在管(箱)涵上部堆载或通行超过设计标准的车辆;

4 及时维修管(箱)涵上部损坏道路,无道路的应保证上部覆土厚度;

5 盖板涵应保持盖板无翘动、缺损、断裂、露筋,安放平稳、缝隙紧密。

5.4.2 管(箱)涵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箱)涵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维修工作可同输水渠道的维修同步完成;

2 管(箱)涵及连接段出现损坏、倾斜、沉降等情况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修复措施。


6 喷微灌设备6.1 一般规定

6.1.1 喷微灌设备应有专人管理,设备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操作规程使用、管护。

6.1.2 喷微灌设备的养护与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

6.1.3 喷微灌设备的报废和更新,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设备的报废、更新应报设备产权主管部门核批。

6.1.4 设备应按设计工作压力要求运行,喷微灌系统的进水口处应经常进行疏掏、清理,确保进水畅通、水质达标;
用于微灌的水中不应含有泥沙、杂草、鱼卵、藻类等易造成物理性堵塞的物质。

6.1.5 及时更换系统各类易损部件,整个系统应无明显的渗漏。

6.1.6 喷微灌设备入库保管前,应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清除设备表面的灰尘、污物和锈斑;
更换已损坏或影响性能的零部件;
对损坏严重或无法修复的设备应报废;
设备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通风良好和远离热源的地方。塑料管道、微灌灌水器及电缆等应有防鼠、蚁措施。

6.1.7 电动机、水泵、低压配电设备、电气设备以及自动控制设备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本规程有关条款规定。

6.2 首部设备

6.2.1 过滤器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及时清理过滤器,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若有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2 离心过滤器在运行期间应定时进行冲洗排污;

3 筛网和叠片式过滤器,当前后压力表压差接近最大允许值时,必须冲洗排污;

4 砂石过滤器应定期检查各连接部件是否松动,密封性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反冲洗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操作。

6.2.2 调压罐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感器、电接点压力表等自控仪器运行应正常,压力预置应正确;

2 控制阀门启闭应灵活,安全阀、排气阀动作应可靠,充气装置应完好;

3 罐体各部位,不得有泄气、漏水现象;

4 灌溉季节后,应对调压罐的自控仪器、控制闸阀、控制线路、充气装置等进行检查和养护,对调压罐的内外表面进行防锈处理。冬季灌水后,露天设置的调压罐应泄空。

6.2.3 施肥装置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部件联接应牢固;
承压部位应密封;
压力表应灵敏,阀门启闭应灵活,接口位置应正确;

2 施肥后应用清水将系统内的肥液冲洗干净,检查进、出口接头的连接和密封情况;

3 灌溉季节后,应对施肥装置各部件进行全面检修,清洗污垢,更换损坏和被腐蚀的零部件,并对易蚀部位进行处理。

6.2.4 首部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完成。

6.3 管道

6.3.1 管道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首次运行和长期停用后再次使用时,应对管网进行冲洗;

2 管道系统工作时必须缓慢启闭管道上的闸门(阀),防止水锤产生;

3 灌溉季节后,应对设备进行检查,擦洗易锈部件,并涂防锈油,妥善收存。应将固定管道中的水放空,喷灌的移动支管和滴灌的移动毛管应整理后妥善收存;

4 管道及管件发生渗漏、破裂或损坏时,应根据材质参照相应的规范进行维修或更换。

6.4 灌水器

6.4.1 灌水器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及时检查喷头、微喷头零件是否齐全,联接是否牢固,喷嘴规格是否正确,流道是否通畅,转动是否灵活,换向是否可靠;

2 喷头运转中应进行巡查,发现进口连接和密封部位漏水,转速不正常,换向失灵,喷嘴堵塞、脱落或支架歪斜、倾倒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喷头运转时严禁射向输电线路;

3 作业完毕应将喷头清洗干净,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4 灌溉结束后,应对喷头进行保养;

5 滴灌灌水器工作时应进行巡查,对堵塞和损坏的灌水器应及时处理和更换;
必要时应打开毛管尾端放水冲洗;

6 灌溉结束后,应打开滴灌带、微喷带未端进行冲洗,对滴头、滴灌带及微喷带进行检查,修复或更换损坏、堵塞的灌水器。移动式滴灌带、微喷带宜卷盘收回室内保管。

6.5.2 灌水器的维修应由专业人员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完成。


7 机电设备的养护与维修7.1 一般规定

7.1.1 设备养护与维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人身与设备的安全。

7.1.2 起重设备为强制性检验设备,每年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7.1.3 对灌溉设施的设备应加强管理,避免被盗、被损。机电设备、仪表与自控设备,应配备易损零配件。

7.2 水泵机组

7.2.1 立式轴流泵和立式混流泵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

2 机组运行前应进行系统检查,启动前,水泵上部的橡胶轴承必须加水润滑;
机组运行中应加强巡查,应无振动、异常声响、异味、严重漏水及汽蚀等现象;

3 经常清扫水泵机组外壳上的尘垢;
检查和紧固机组以及机组与管路等连接件,防止松动或脱落;

4 检查润滑剂的油质和油量是否符合要求。采用钙基脂作润滑油的水泵,每年运行前应清洗轴承、轴承体,更换润滑脂;
采用机油润滑的水泵,首次运行100h后应清洗轴承体内腔、更换机油,投入运行后,每累积运行500h应更换一次机油;

5 检查、更换密封填料,并清除填料函内污垢;

6 及时更换油封圈、水封圈、联轴器垫圈、轴承等易损件;

7 拍门铰轴、铰座应配合良好、转动灵活、无严重锈蚀。开敞式轴流泵(ZLK)的出水软拍门,每年灌溉前应检查一次,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8 灌溉结束后,应将水泵机组吊出进行系统保养;
检查叶轮、轴承等零部件,发现损坏严重的,应予以更换,对不需要更换的,应用汽油洗净,涂抹润滑油,重新安装。对外壳除锈后,刷防锈漆。

7.2.2 立式轴流泵和立式混流泵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三年或累积运行3000h应进行解体维修,恶劣环境下使用的,维修周期可适当缩短;

2 检查轴封机构,修理或更换磨损过大的轴套,更换磨损过大或有裂纹的水封环、压盖;

3 检查滚动轴承,添加符合规定的润滑油;
修理或更换磨损过大或已损坏的轴承、油封、阻水圈;
检查橡胶轴承,如磨损过大或已变质应予更换,修理或更换磨损过大的轴套;

4 检查叶片和喇叭管内腔磨损情况,如超出规定值,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5 校直或更换扭曲、损坏的泵轴,校正水泵、传动装置和电机三者之间的同心度;

6 油漆防腐;

7 维修后,水泵流量不应低于原值的90%,机组效率不应低于原值的90%。

7.2.3 离心泵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

2 保持水泵及周围环境整洁,及时清除跑、冒、滴、漏,密封应符合要求;

3 底阀应及时清堵,底阀淹没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关闭严密;
进水管接头应严密不漏气,紧固螺栓应无松动;
润滑部位油量应充足,泵轴应转动灵活,无撞击声,泵轴径向无明显晃动;
出水管上的控制阀门、止回阀和压力表工作应正常;

4 水泵配置真空泵时,真空泵填料应严密不漏气,出口管上阀门或拍门应关闭严密;
采用自动装置控制的水泵,其控制程序和动作应符合水泵运行要求;

5 水泵在运行过程中应注意动力机运转情况,观察油、汽、水是否正常,注意机组声响和振动,当机组振动过大或有杂音,必须停机排除隐患;

6 轴承应定期加注润滑剂。用机油润滑的部件,每使用一个月更换一次机油;
用钙基脂润滑的,每年更换一次润滑脂;

7 水泵所处环境温度较低情况下,水泵停用时,应放尽水泵和管路内的剩水,并清理干净,以防冻裂。灌溉结束后,应检查水泵的叶轮、轴承等零部件,发现磨损严重的,应予以更换;
对不需要更换的,应用汽油洗净,涂抹油脂重新安装好,对水泵的底阀、弯管等铸铁件,除锈后刷防锈漆。

7.2.4 离心泵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泵机组出现缺陷、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水泵每二年或累计运行2000h应进行解体维修,解体维修应在灌溉结束后;

2 解体维修时,检查轴封机构,发现损坏应修理或更换。轴承磨损间隙超过规定值时应更换;
叶轮与密封环间隙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修补或更换;
叶轮轮叶和盖板上有破裂、残缺或磨损严重时,应及时更换;

3 水泵机组维修后,应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机组试运转时不得出现振动、机封漏水、轴承温度过高等不正常现象。

7.2.5 电动机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

2 经常清扫电机外壳,保持无灰尘、油污、内部应无杂物,转向正确,通风良好;

3 接地装置应可靠;
引出线接头处应紧固;
电动机绕组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 轴承润滑剂应符合要求;
保护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有效;

5 运行时应无异常声响,温升不超过允许值,无漏油现象。

7.2.6 电动机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动机出现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每五年或累计运行6000h应维修一次;

2 维修时应清除电动机内部灰尘,确保绕组绝缘良好。外壳除锈上漆,保持壳体完好、铭牌清晰;
清洗传动轴;
维修后的电动机,其定子、转子绕组槽楔应无松动,绕组引出线端焊接良好,相位、标号应正确、清晰,散热风扇紧固良好;

3 维修后的电动机应作试验,各项指标应符合要求。

7.2.7 电动机的各种启动装置、低压变频调速装置的养护和维修参照相关生产厂要求完成。

7.3 闸门、启闭机、拦污栅及控制阀门

7.3.1 闸门的养护与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应确保启闭灵活,止水和行程控制有效。

7.3.2 钢筋混凝土闸门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及时清理门体上附着物、污物,门槽内的淤泥、杂物;

2 每年春灌前对门体表面涂刷防碳化油漆,对铁件除锈、涂刷防锈油漆;

3 钢筋混凝土闸门门体出现破损、裂缝、露筋等情况时应及时修补;

4 门体结构、支承、吊具及止水等辅助部件出现损坏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7.3.3 铸铁闸门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及时清理门体上附着物、污物;

2 每年春灌前对闸门除锈、涂刷防锈油漆,调整限位开关或限位螺母,楔紧楔块;

3 铸铁闸门出现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每二年应利用非灌溉期维修一次门框、门板及导向支承、连接杆、楔紧楔块、推力螺母及密封面;

4 闸门表面发生损坏且深度超过规定时,应及时维修。

7.3.4 钢结构闸门、木闸门的养护和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结构闸门应定期检查,油漆保护防止腐蚀。木闸门应加强防腐,定期清洁、涂刷油漆并确保其整体性,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 钢制闸门的吊耳、行走装置应定期检查清洗,损坏部分应及时更换和修复;
闸门门叶无变形,杆件无弯折,焊缝无开裂,螺栓牢固,表面无严重剥落、腐蚀;
止水装置结构应完整,密封性能符合要求;

3 木闸门的铁件及门板油漆每年一次,门板发生腐蚀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7.3.5 螺杆启闭机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杆启闭机的养护与维修应同闸门的养护与维修同步完成,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2 及时清除启闭机表面污物;

3 每年春灌前、灌溉中及灌溉结束后应对启闭机轴承、传动螺杆、螺母等加注润滑脂,对变速箱加注或更换润滑油;
检查、调整行程开关与过力矩保护装置。行程指示必须准确,过力矩保护机构必须动作灵敏,保护可靠;
检查、清扫与维护电动装置内的各种电器元件与其触点,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电气元件;

4 启闭机各部件的定位、同轴度、同心度应在规定范围内,运转时应无异常声响,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5 装有手电两用启闭装置的启闭机,每年春灌前、灌溉中及灌溉结束后应以手动方式调试、启闭闸门,确保其可靠有效;
装有传感器的启闭机应有防雨淋、防晒设施,并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养护;

6 螺杆启闭机出现故障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每三年应利用非灌溉期解体维修一次,清洗或更换轴承、油箱密封件;
清洗油箱与齿轮,检查齿轮磨损程度,当齿轮出现裂纹、断齿,齿面出现严重磨损或损伤时,应及时更换;
检查电机、电器部件,重新调整行程、限位、过力矩保护装置,并与闸门及自动控制系统联动试运行,应达到产品技术要求。

7.3.6 液压等其他类型的启闭机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相关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7.3.7 拦污栅应定期检查,油漆每年一次。水泵运行过程中应及时清除栅前杂物、垃圾;
拦污栅结构变形或栅条脱落,应及时修整。

7.3.8 安装在管道上的阀门外壳应及时清洁;
转动机构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安装在室外的阀门,其保护设施应完整有效,阀门如发生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7.4 电气线路与配电设备

7.4.1 高压配电装置、变压器的养护与维修应由持证的高压电工或委托专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低压输电线路和低压配电装置的养护与维修应由持证电工完成。

7.4.2 低压配电房、机房内应有防雷、接地和通风措施,并确保安全有效。配电房内应配有安全用具、灭火器材和防汛器材,安全用具及灭火器材必须可靠、有效,并定期检查和试验,不合格器材严禁使用。

7.4.3 低压输电线路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线

1)架空电力线路灌溉期间巡查每月一次,及时清除架空线路下的树障,避免大风引起架空线刮断、联接松动以及碰线引起短路等现象;

2)每年测量导线的绝缘电阻,导线对地及导线间的绝缘电阻应≥0.5MΩ。

2 电力电缆

1)电力电缆每年春灌前、灌溉结束后各检查一次;

2)直埋电缆指示牌应完好,附近地面应无打桩、挖掘、种植树木或伤及电缆的活动;

3)沟敷电缆,沟道盖板应完整无缺;
沟道内的电缆支架应牢固,无严重锈蚀;
沟道内应无积水。

7.4.4 低压输电线缆的维修应按电业部门的规定完成。

7.4.5 低压配电装置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二次;

2 及时检查与清扫低压配电装置。屏(柜)内的端子排、元器件上应无尘埃,接线应整齐、清洁;
开关、按钮、接触器、断路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应无灰尘,接触、通断良好、灵活;
接头螺栓应紧固;
触点出现烧蚀现象时,应及时修正或更换;
及时更换不完好、老化的保险丝、熔断器;
及时调整或更换不准确、不完好的指示仪表和损坏的信号灯;

3 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巡查每班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汇报;

4 电气设备跳闸后,在未查明原因前,严禁重新合闸运行;
熔体熔断时,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严禁随意更改熔体材料或规格;

5 每年春灌前应检测低压开关的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必须符合电业部门规定要求;
触电保护器检查试验每月一次。

7.4.6 低压配电装置的维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低压配电装置维修每年一次,应在春灌前完成。发现问题或出现故障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2 低压配电装置的维修应符合设备生产厂和电业部门的规定;

3 低压电气设备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经更新改造后的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应做交接试验,交接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7.4.7 防雷与接地装置的养护与维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雷雨季节前完成;
在雷雨季节时,防雷装置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雷电后应增加检查;

2 防雷设施的构架上,严禁架设低压线、广播线及通讯线;
避雷针(线、带)及引下线应无断裂、锈蚀,焊接点或螺栓接头应无脱焊或松动;

3 每年雷雨季节前,防雷和接地装置必须进行预防性试验,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超过规定值20%时,应增补接地极。

7.4.8自动控制系统

1 养护每年不少于二次;

2 灌溉系统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应制定计算机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使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 系统运行期间应有专人看护,填写运行日志,并做好除尘以及日常设备检测工作;

4 信息采集系统中的遥测、监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检查,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 计算机房应每天做好清洁工作,机房、电源系统、避雷、接地系统等基础环境应符合自动控制系统安全运行的要求。


8 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

8.0.1 维修养护单位应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和档案的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档案。

8.0.2 各类工程和设备均应建立维修养护档案。技术档案、图表资料等应规范齐全、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按时归档。

8.0.3 维修养护单位应对工程在维修养护过程中所积累的技术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编目、存档。

8.0.4 技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指令、批示和与管理、维修养护有关的各种规范、规程、标准和办法等;

2 检查档案:在各类检查中形成的资料;

3 养护工作形成的记录和资料;

4 维修的工程档案。包括上级批文、批准的工程实施计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技术文件、图纸、概预算以及维修前、中、后各阶段同位置、同角度的实景照片。

8.0.5 严格执行保管、借阅制度,做到收借有手续。

8.0.6 维修养护单位应逐步实行技术档案的数字化及计算机化管理,条件允许的,应保存视频资料。

【篇四】社区基层治理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


一、开展“四访四问”活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四查四治”主线,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坚持开门搞活动,突出分头调研、分层梳理、分类研究、分别破题,通过开展“四访四问”活动,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深化“三解三促”,扎下身子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找准“四风”方面的问题与症结,全面掌握群众实际的诉求与期盼,全面收集搞好活动的建议与对策,并做好分类归口、动态完善,推动边学边查、即知即改,在活动一开始就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增强信心。

(二)主要内容

 1、开门接访,问“四风”之弊。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讨论、民主恳谈等形式,主动邀请、真诚欢迎基层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提意见、摆问题、找差距,多听“刺耳话”、“牢骚话”,努力把“四风”方面的具体问题找准找实,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方向,理清建章立制的思路和举措。

2、随机走访,问发展之策。围绕推进“双创双争”,结合开展“三解三促”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采取进村入户、蹲点调研等方式,主动上门走访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广纳良策,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

3、主动约访,问民生之需。以“民心民声”为镜,在抓好党员干部定点接访、包案下访等基础上,重点推动领导干部从被动接访到主动约访群众,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所忧,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把征求意见变成“暖心之访”,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4、跟踪回访,问整改之效。发扬“狠、准、韧”的劲头,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牢牢抓在手上、紧跟不放,对后续处理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程追责,定期邀请群众开展监督评议,责任不落实的不放过,问题不解决的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确保整改到位,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主要任务

在“四访四问”的基础上,按照分级分层的原则,对收集到的“四风”问题、意见建议、群众诉求以及督导组反馈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建好“四个库”。

1、“四风”问题库。主要包括: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及班子和干部队伍方面、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民生需求库。主要包括: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法律援助、环境卫生以及行政审批、办证办事等方面亟待解决的实际诉求。

3、工作建议库。主要包括: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抓好专项整治、严格正风肃纪、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以及组织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

4、整改成果库。主要包括:“四风”问题库中突出问题的整改、民生需求库中群众困难的解决、工作建议库中建议的采纳落实和教育实践活动其他方面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的成果。

各参学科室要紧紧抓住“四访四问”中查找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符合政策要求的,立即进入整改程序,推动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先向群众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并作出公开承诺,明确整改时限,以群众监督倒逼问题解决。对情况复杂、程序较多、涉及面广的问题,加强区域统筹、部门协调、系统联动,明确牵头领导,落实整改项目责任制,努力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进入“四库”后未及时办理,或者超过时限未办结的问题,要通过督办、交办、催办的形式推动整改,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向群众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已经办成的向群众说清结果,正在办理的向群众说清期限,准备实施的向群众说清打算,不符政策的向群众说清道理,让群众的意见不仅“落地”,还有“回声”。

四、工作要求

1、坚持领导带头。要把开展“四访四问”活动作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在找问题、明方向、破顽疾上下功夫,切实增强解决“四风”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的针对性。

2、从严督查指导。要把参学科室开展“四访四问”活动情况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履行好检查指导、督促落实职责,从严要求、从严把关,重点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干部诚恳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思想认识上不去、征求意见走过场、“四库”资料不健全、即知即改不到位的,要严肃指出,督促纠正。

3、务求工作实效。在组织开展“四访四问”活动中,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在征求意见上更加广泛,在联系群众上更趋紧密,在解决问题上更具成效,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全力促进“四风”问题库、民生需求库、工作建议库的“库存”及时销号、逐渐减少,成果库不断丰硕,努力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

二、拓展意见征求渠道

采取多种形式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现场体验、设置征求意见平台和开通专线电话以及网络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服务对象和老同志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我院共发放征求意见函76份,其中收回75份。同时结合每月一次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免费肌注治疗和每季度一次的重性精神疾病督导工作,到全市各乡镇、园区患者家中,各乡镇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泛走访群众、基层医务工作者,听取呼声和意见,自觉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至少召开2次座谈会,其他每位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座谈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立联系点的负责结合指导联系点工作,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汇总梳理意见和建议

1、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反映进行集中梳理。要统筹做好征求意见工作,坚决杜绝相互征求意见“公文旅行”、“函来函往”、 重复征求意见等现象的发生。截止目前,医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原汁原味地梳理,经梳理,共收集到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6条,其中:“四风”方面的问题5条,其他问题1条,具体如下:(1)政策理论水平不高,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对待理论政策学习的认识和态度有所欠缺,受平时医疗业务或行政事务多的影响,没有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时间与精力投入不够。(2)群众观念不强,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不够踏实,不能深入临床一线及时与职工沟通,搜集群众意见或建议偏少。(3) 创新意识不强,医院医疗管理知识不足,解决问题方法简单,科学决策水平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有待提高。(4)管理粗放,水、电、耗材、存在浪费现象;
医院病区环境卫生管理不尽意,有待提高;
人员管理太过人性化,制度不能真正落实到实处,往往是管理停留在口头上。(5)班子内个别领导干部自己劳动组织纪律松驰,对人不对己,不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6)领导班子集体对解决医院实际问题能力有待提高,如:医院重新核编、医务人员的引进、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调工作。

2、下面是我院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四风”问题清单:

征求到“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条)

总数

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享乐主义

奢靡之风

其他意见建议

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详细情况

形式主义

1. 工作不实、落实不力、作风漂浮,习惯“遥控指挥”

2. 工作只为做给领导看,搞形象、面子工程

……

官僚主义

1. 不敢担当,回避矛盾和问题,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2. 坐在办公室看文件、听汇报,遇到矛盾绕道走

……

享乐主义

1. 因循守旧、按部就班,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习惯于老一套,创新意识不强、干事动力不足。

2. 牢骚满腹、怨天尤人,缺乏干事激情,

……

奢靡之风

1. 管理优亲厚友、厚己薄人,不能一碗水端平

2.

……

其他意见建议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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