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新时代党民族理论政策【精选推荐】

来源:优秀文章 发布时间:2022-08-0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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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新时代党民族理论政策【精选推荐】

新时代党民族理论政策5篇

【篇一】新时代党民族理论政策

学习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提高了我们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理论水平,拓展了他们的知识面,大家纷纷表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做民族团结的表率,并畅谈党的民族政策好,学习上我都每堂课认真听讲、做笔记,积极发言。在短短的培训时间里,通过全面系统地学习,我的理论水平、知识素养和精神面貌大为改观。

在学习内容安排上,此次培训可谓是精心谋划、精益求精。不仅有提高思想和理论水平的《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知识》,更有提高工作能力的《犯罪心理学》,还有与我们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权法》等等,可以说教以致学,学以致用。在教学过程中,各位教授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从不同领域、不同视角给我们做了深入分析和讲解,让我们听到了各种不同的学术观点,对民族宗教知识有了更详细、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应用,我们的工作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方式更加多样,工作任务更加繁重,这些都对监狱民警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次培训就是帮我们打开知识宝库的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了一扇学习的大门,不仅在理论知识上获得了一笔财富,更强化了我们不断学习的意识,增强了我们学习的兴趣,同时也教会了我们学习的方法。学习让人的思想更加活跃、眼界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敏捷。作为一名年轻民警,不断获取知识、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是不可或缺的,对我今后的工作来说,无疑将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今后,我要在本职工作中不断磨练、自我加压,勤练、苦练,将组织的信任、领导的关心转化为工作和学习的动力,争取达到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要求,为推进监狱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二】新时代党民族理论政策

民族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宣传

1、什么叫民族?

民族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种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予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

2、我国有多少个民族?我区、我市民族基本情况怎样?

我国共有56个民族。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我国55个少数民族的总人口为10449万多,占全国总人口的8.41%,由于汉族人口众多,占全国总人口的91.59%,所以习惯上把其他55个民族统称为少数民族。我国100万人口以上的少数民族有18个(蒙古族、回族、壮族、维吾尔族、藏族、苗族、彝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
100万以下10万以上的有17个(傈僳族、佤族、畲族、拉祜族、水族、东乡族、纳西族、景颇族、柯尔克孜族、土族、达斡尔族、仫佬族,羌族、仡佬族、撒拉族、毛南族、锡伯族);
10万以下1万以上的有13个(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塔吉克族、怒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鄂温克族、德昂族、保安族、裕固族、京族、基诺族);
1万以下的有7个(高山族、塔塔尔族、独龙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门巴族、珞巴族)。一般把毛南族、撒拉族和人口在10万以下的22个民族统称为人口较少民族。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彝、京、水和仡佬12个世居民族。全区总人口4789.37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39.34%。全区壮族人口1454.54万人,占总人口的32.40%.桂林市少数民族人口74.3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5.76%,世居少数民族主要有苗族、瑶族、侗族、壮族、回族。桂林市各县(区)都有少数民族分布,属典型的少数民族散居地区。

3、民族平等的含义是什么?民族平等的权利有哪些?

民族平等的含义是:(1)各民族一律平等;
(2)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一律平等;
(3)努力实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民族平等的权利有:(1)政治权利:①平等权;
②参政权;
③民族区域自治权;
(2)经济、社会、文化权利:①管理经济建设自主权;
②享受国家帮助发展经济权;
③保持、改革和发展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传统文化的自由权;
④宗教信仰自由权;
⑤受教育权;
⑥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权。

4、民族团结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即各族人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共同努力奋斗。

5、国家对民族平等团结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1)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图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2)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6、“三个离不开”的含义是什么?

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7、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含义是什么?

即是各民族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各项事业都不断得到发展,特别是经济建设得到发展;
二是各民族自身都得到发展进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得到提高;
三是各民族自身固有的优点和特点得到充分的展现。

8、民族问题有哪些基本特点?

即长期性、复杂性、敏感性、群体性、震荡性、国际性。

9、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民族问题为何将长期存在?

这是因为①民族长期存在,决定了民族问题必将长期存在;
②民族差别、民族特点和各民族间在经济文化上事实上的不平等产生的矛盾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消除;
③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的影响和不信任心理,在短时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
④国内的民族分裂分子和国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的颠覆活动,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还会反映到民族问题上来。

10、我国现阶段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我国现阶段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基本上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曲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11、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全国、全区、桂林市分别有多少个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有12个自治县。桂林市有龙胜各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7 1%,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

12、《中华人民共和雷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什么时候制定的?它的制定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5月3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正。它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体现了中国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可以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二是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以及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三是对发挥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国家的统一,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13、什么是民族工作?

民族工作是指涉及民族事务的工作,它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建立健全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并对这些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少数民族对外交流活动等。

14、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是什么?

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5、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主要任务是什么?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5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既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的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围绕全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16、什么是民族乡?

民族乡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楚立的乡级行政区域。到2001年底,全国共有民族乡(镇)1248个(分布在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民族镇59个(分布在9个省);
广西有58个民族乡;
桂林市有15个民族乡,它们分别是:全州县东山瑶族乡、蕉江瑶族乡、灌阳县西山瑶族乡、洞井瑶族乡、兴安县华江瑶族乡、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两水苗族乡、河口瑶族乡、灵川县兰田瑶族乡、大境瑶族乡、临桂县宛田瑶族乡、黄沙瑶族乡、荔浦县蒲芦瑶族乡、平乐县大发瑶族乡和雁山区草坪回族乡。

17、什么是民族文化?《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有哪些主要规定?

民族文化是各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具有自己的形式和特点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民族区域自治法》(1)第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2)第三十八条规定“…自治机关自主地发展具有民族形式和民族特点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民族文化事业,…加快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自治机关组织、支持有关单位和部门收集、整理、翻译和出版民族历史文化书籍,保护民族的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继承和发展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

18、《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对民族乡财政、金融、税收发展工作有何规定?

(1)第八条规定“民族乡财政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优待民族乡的原则确定。民族乡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应当给民族乡安排一定的机动财力,乡财政收入的超收部分和财政支出的节余部分,应当全部留给民族乡周转使用。”(2)第九条规定“信贷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乡用于生产建设、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用品生产方面的贷款给予照顾。”(3)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税收管理权限,可以采取减税、免税措施,扶持民族乡经济的发展。”(4)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分配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专项资金及其他固定或者临时专项资金时,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民族乡给予照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分配扶贫专项物资时,应当照顾贫困民族乡的需要。”

19、我国目前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的政策有哪些方面?

(1)民族地区财政扶持政策;
(2)民族地区税牧政策;
(3)扶持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
(4)对民族地区的扶贫政策;
(5)发达地区对民族地区对口支援政策;
(6)国家扶持民族地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7)民族地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益补偿政策;
(8)民族地区吸引外资政策;
(9)民族地区对外开放政策;
(10)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对外贸易政策;
(11)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政策;
(12)民族地区发展边境贸易政策。

20、《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工作有哪些规定?

(1)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交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
(2)上级国家机关应当……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帮助各民族自治地方加速发展经济、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
(3)上级国家机关从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帮助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4)国家设立各项专用资金,扶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建设事业;
(5)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上级财政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资金投入,用于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21、《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扶贫有何规定?

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和上级人民政府应当从财政、金融、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贫困地区的挟持力度,帮助贫困入口尽快摆脱贫困状况,实现小康。”

22、《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有哪些规定?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根据本地方的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地方基本建设项目;
(2)国家根据统一规划和市场需求,优先在民族自治地方合理安排资源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在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中适当增加投资比重和政策性银行贷款比重。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民族自治地方配套资金的,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减少或者免除配套资金的照顾;
(3)上级国家机关在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民族自治地方改善农业、牧业、林业等生产条件和水利、交通、能源、通信筹基础设施建设。

23、《民族区域自治法》对民族自治地方资源开发利益补偿方面有哪些规定?

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侯,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做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国家采取措施对输出自然资源的民族自治地方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民族自治地方为国家的生态平衡、环境保护做出贡献的,国家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

24、国家对民族地区民族贸易与民族特需用品生产有哪些规定?

(1)《民族区域自治法》①第六十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根据国家的民族贸易政策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需要,对民族自治地方的商业、供销和医药企业,从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②第六十三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在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合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的生产。”(2)根据国家民委、国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规定,国家对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贷款用于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的资金给予2.88%的年息补贴。

25、《宪法》等法律对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有哪些规定?

(1)《宪法》①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城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②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2)《民族区域自治法》①第十七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②第十八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③第二十二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等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并且注意在少数民族妇女中培养各级干部和各种专业技术人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录用工作人员的时候,对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采取特殊措施,优待、鼓励各种专业人员参加自治地方各项建设工作。”;
④第四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员。”;
⑤第七十条规定“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
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调派适当数量的教师、医生、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参加民族自治地方的工作,对他们的生活侍遇给予适当照顾。”

(3)《国务院关于建立民族乡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作人员。应当照顾到本乡内的各民族。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国务院颁发的《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中规定“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工作人员,应当尽量配备建乡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人员。”

26、广西高考招生有哪些民族照顾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06]60号文件规定有(1)自治区属院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所占比例力争达到少数民族人口占我区人口的比例,民族院校少|数民族考生一般应占65%-70%;
(2)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20分;
(3)对龙胜、恭城等全区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侍遇的资源等3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20分;
(4)对灌阳等33个自治区定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10分;
(5)除上述50个县(市,区)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7分;
(6)桂林市等全区五大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5分;
(7)部分区属高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5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生源不足时可在同一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择优录取。

27、中国公民如何确定民族成份?

根据国家民委、国务院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政策规定》(民委[政]字[1990]217号文件)主要规定有:

(1)确定公民的民族成份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任何人不得以国家未确认的族称为自己的民族成份。

(2)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

(3)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确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年岁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4)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份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
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份。

(5)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份。

(6)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份。

(7)凡依照本规定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居住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报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审批后,方可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8)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及其后裔,或中国人同外国人结婚所生子女的民族成份,按下列原则处理:①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其民族成份如与我国现有某一民族成份相同或特征相近的,可以申请填报为与我国相同或特征相近的某一民族,但须在入籍后的两年内申请办理。②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自愿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工作部门批准。③父母一方为中国人,或父母一方加入中国籍后已申请填报为我国某一民族成份的,其具有中国国籍的子女应填报中国一方的民族成份。凡按照本规定填报为我国某一少数民族成份的,按少数民族对待。

(9)凡采取搞假报告、假证明和其它不正当手段骗取准许更改民族成份的,一经发现应立即纠正。因骗改民族成份而享受招干、招工、升学以及其他优惠待遇的,应予以取消。

28、桂林市公民办理民族成份更正或恢复事项应注意哪些事项?

(1)办理部门。需申请办理变更或恢复民族成份的公民,城区公民到市民委政法科办理,地址:八桂路机关办公大院,电话2886759;
12县公民到户口所在地的县民族局办理。

(2)所需相关材料。①书面申请报告。未满十八周岁的可由父母代替申请;
②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各1份。变更人与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须同时出具出生证明;
③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核实证明材料;
④有关档案材料复印件。在办理户口转移过程中,由于人为差错填错民族成份的,可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或过去工作过的原单位,分别申请出具户籍档案或人事档案材料复印件,并经出具复印证件的单位证明。

29、什么是民族风俗习惯?国家对民族风俗习惯有哪些政策规定?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何重要意义?

民族风俗习惯是一个民族在其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相沿久积而成的风尚、习俗,是逐步形成的难以改变的生活方式,表现在服饰、饮食、节庆、居住、婚姻、礼节、丧葬以及生产活动诸方面的喜好、风气、习尚和禁忌等,具有社会性、规范性、地域性和相对稳定性特点,并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着一个民族的历史和文化传统、心理素质,以及道德、宗教观念等,是民族特点的一项重要内容。《宪法》第四条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都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的重要意义:(1)有利于保护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主权利;
(2)有利于维护民族团结;
(3)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

30、与灵川县密切相关的几个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基本情况怎样?

——瑶族。瑶族,祖居中国,明、清朝以后,其中的部份人移居东南亚国家。上世纪70年代,又有少部份漂洋过海移居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地。国内瑶族现有人口263.74万,主要分布在广西、湖南、云南、广东、贵州、江西等省区。桂林市的瑶族(38.45万人)主要分布在恭城瑶族自治县、平乐县、全州县、龙胜各族自治县、灌阳县、临桂县等。瑶族自称勉、荆门、布努、拉珈、炳多优等,有盘瑶、山子瑶、过山瑶、平地瑶、白裤瑶支系等。瑶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的苗瑶语族。瑶族与秦汉时期的荆蛮、长沙武陵蛮等族源上有渊源关系。瑶族的宗教信仰因地而异,有自然崇拜、祖先崇拜,也有图腾崇拜,有些地区信仰巫教和道教。瑶族房屋建筑风格多样,其中最具特色的是木楼。瑶族服装常饰以五色丝线的绣花,古有瑶好五色衣裳之称。瑶族妇女的头饰最为讲究,有龙盘形、A字形、半月芽形等各种头饰。瑶族男女的上衣图案有花鸟鱼虫、几何图案、人物形象等,衣领有圆领、竖领两种,对襟、无扣、系腰带;
下身穿长裤、布片裙、绣花裙等。瑶族男子服装中多打绑腿。瑶族以大米、红薯、芋头为主食,喜喝甜酒。瑶族节日主要有盘王节、达努节等。瑶族的民间文学十分丰富,《密洛陀》是著名的创世史诗;
《盘王歌》展现了民族历史和文化生活的广阔画面;
汉文手抄本《评皇券牒》则记述了民族起源、迁徙、耕种等内容,具重要历史价值。

——壮族。壮族现有人口约1617.88万,大部分聚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其余分布在云南、广东、贵州、湖南等省。桂林市壮族(22.2万人)主要分布在荔浦县、阳朔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市辖区、永福县、平乐县、临桂县。壮族自称有布爽、布壮、布侬、布曼等。壮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50年代创制了拉丁拼音文字。壮族信仰多神,崇拜祖先,佛教、道教对壮族影响也很大。壮族历史悠久,在秦朝势力进入岭南以前,中国东南沿海就居住着百越族群,壮族就是由百越的一支发展形成的。壮族喜欢依山傍水而居,传统民居多为干栏式木楼。壮族多用自织的土布做衣料。壮族女子的服装一般为一身蓝黑,裤角稍宽,头上包提花毛巾,腰间系精致的围裙;
小伙子多穿对襟上衣,腰间系一条腰带。三月三用红兰草、黄饭花、枫叶、紫蕃藤等植物的汁液分别浸泡糯米然后蒸熟制成五色饭,用于祭祀和待客。壮乡素有歌海之称,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壮族民间歌手的典型代表。每年的三月初三,方圆数百里的壮族男女青年都身穿盛装,云集一方,对唱山歌。壮锦是壮族的传统纺织工艺品,与湘绣、蜀锦齐名,图案精美、织工精细,享誉海内外。铜鼓是中国青铜文化中的一株奇葩,壮族祖先创造的北流等型铜鼓,被称为铜鼓艺术高峰期代表。壮族地区处处是奇峰秀水,以山水甲天下闻名的桂林是全国四大旅游热点之一。

——回族。回族人口981.7万,主要聚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甘肃、青海、河南、河北、山东、云南、新疆等地,全国绝大多数县、市都有回族。广西回族主要分布在桂林、柳州、南宁三市。桂林市回族(1.8万人)占广西回族一半以上,主要分布在市辖区、灵川县、临桂县、永福县、平乐县。回族是以13世纪迁入的中亚各族人、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为主,包括7世纪以来侨居东南沿海某些商埠的阿拉伯人和波斯商人后裔以及明代大量入附中原的西域回回在内,在长期发展中吸收汉、蒙古、维吾尔等族成分逐步形成的。宋末元初回族先民始进入桂林定居,至今已有700多年。回族男子一般戴白色无沿小帽,妇女一般戴盖头。回族信仰伊斯兰教,并由此形成了独特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在回族的聚居区都建有清真寺。回族的三大节日是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回族多数人从事农业、兼营畜牧业,善于经营商业、手工业和饮食业。油香是回族的传统面食和待客的佳品。回族喜爱喝红糖砖茶、白糖清茶、冰糖锅锅茶等。花儿与少年是甘肃、青海、宁夏地区回族人民普遍喜爱和流行的民歌。历史上,回族中涌现出不少政治家、思想家、科学家、航海家,他们为中国的发展和中华民族的文化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篇三】新时代党民族理论政策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

一、填空题

1、国家的四个要素是_1、领土、国民、政府和主权

2、被称作为生活在“云彩上的人家”的民族是_、塔吉克族

3、“从部落发展成了民族和国家”是谁提出的、恩格斯

4、1884年清政府正是颁令建新疆省,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1771年土尔扈特部在其首领_渥巴锡率领下回到祖国的怀抱。

二、单项选择题

1、汉朝统一西域后,在西域设立都护符的时间是 (A )

A公元前60年 B.公元前101年C.公元前640年 D、公元前840年 2、1924年“民族的五种力”提出的是.(C )A、毛泽东 B、斯大林 C 、孙中山 D、邓小平 3、提出中华民族大团结思想的领导是(B )A、毛泽东 B、邓小平 C、江泽民 D、胡锦涛4、“民族”一词最早使用于 (A )A、古希腊 B、印度 C、中国 D、埃及5、“屯垦兴,则西域兴;
屯垦废,则西域乱”是(C )提出的。

A.毛泽东 B.邓小平C.江泽民 D.胡锦涛6、( C)提出的“定语一”的大一统思想。A.孔子 B.老子C.孟子 D.荀子7、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是(B )

A、联邦制 B、民族区域自治 C、区域自治 D、民族自治8、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是(A )A、统一 B、割据局面 C、局部分裂 D、战乱频仍 9(C )是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A、文化教育 B、科技C、人才 D、科学10、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述了民族发展程度的决定力量在于(A )的原理。

A、民族生产力 B、民族文化水平 C、民族团结 D、民族政治制度

三、多项选择题、

1、现阶段我国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 ABD)。

A.平等 B.团结C.合作 D.和谐2、十九世纪中叶,沙俄在新疆按不平等条约中“人随地归”的原则,侵占了原属中国的(BC )居住的地区。A.乌孜别克族 B.哈萨克族C.柯尔克孜族 D.塔吉克族3、“四个认同”意识 (ABCD )。A.对祖国的认同 B.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C.对中华文化的认 D.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4、清政府制定管理新疆的行政制度有(ABD )。A.州县制 B.伯克制C.羁縻制 D.札萨克制5、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的思想理论基础是(AB )。A.泛突厥主义 B.泛伊斯兰主义C.地方民族主义 D.原教旨主义

四、名词解释题

1、西域:西域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包括新疆及中亚、西亚、北非、地中海北岸及印度北部等地。狭义是指玉门关、阳关以西,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葱岭以东,以我国中央及地方政权所管辖的地方。

2、民族平等:民族平等是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异同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具有同等地位,早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4、“三个离不开”思想: 、“三个离不开”思想是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我国的具体运用,是对我国民族关系发展历史的科学总结和高度概括。

5、民族主义: 民族主义是指一种特定的民族意识,即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片面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本民族利益,以对抗其他民族的文化和利益。民族主义的极端发展有两种趋势:一是殖民主义、霸权主义;
二是民族分裂主义。

五、简答题1、我国民族平等的特点是什么?一是权利的广泛性;
二是权利的真实性;
三是权利的彻底性;
四是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五是权利的完整性。2、简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⑴是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
⑵是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权利;
⑶是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和主人翁地位;
⑷是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⑸是有利于增进民族团结,加强边防建设,巩固国家安全,维护祖国统一。3、文化的特性有哪些?⑴文化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
⑵文化具有习得性;
⑶文化具有功用性;
⑷文化具有对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适应性;
⑸文化具有变异性。

4、如何理解在少数民族学校推行“双语教学”?答:⑴在多民族国家内选择一种社会功能广泛的语言作为通用语,并给予其相应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支持,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一种必然趋势。⑵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需要依法确立一种能够为大多数国民所理解的语言,汉语是唯一满足这一条件的语言。确立汉语为全国通用语,是国家统一的需要,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少数民族学校教育中实行双语教学需要坚持了语言文字平等政策:⑶正确区分语言的法律地位和语言的社会功能;
⑷汉语文在我国具有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学习汉语文是各族人民相互交流、沟通的必要前提;
⑸学习汉语是少数民族群众自愿的选择。

5、简答宗教的本质特征及其表现形式。答:第一,宗教是一种:“幻想”的反映。第二,宗教信仰的对象实际上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第三,宗教观念采取了“超人间”的特殊表现形式。第四,人间力量采取了超人间形式的原因是外部力量对人们的支配。

六、论述题

1、以史实说明,新疆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答:国家主权原则的重要体现在就是对其领土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或最高的管辖权。公元前60年汉朝统一西域后,历代中央政权一直保持对西域的最高统治权和管辖权,并实施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这标志着新疆地区从此时起正式成为我国领土的一部分。历史证明,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的行政管理。⑴汉朝对西域的管理;
⑵魏晋南北朝各政权对西域的管理;
⑶隋唐时期对西域的管理;
⑷元朝统一西域及对西域的管理;
⑸清朝对新疆的管理。二、历代中央政权在新疆设立的军事机构与驻军。在国家拥有的领土上设立军事机构并驻军,是行使国家主权的重要标志。历代中央政权在西域一直设立有军事机构,并派驻大量军队,行使管辖权和自卫权。⑴汉朝在西域的驻军与屯田;
⑵唐朝在西域行使驻军权;
⑷清朝在新疆的驻军。三、历代中央政权在新疆实施的赋税制度与法律制度。在所辖领土内,征收赋税,推行中央政府统一的法律制度,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重要标志之一。新疆历史的发展证明,历代中央政权在这里也有效地行使了赋税征收权和最高司法权。⑴汉朝时期西域的贡赋;
⑵魏晋南北朝时期;
⑶唐朝在西域的赋税制度;
⑷元朝在西域的赋税制度;
⑸清朝在新疆的赋税制度。四、新疆各族人民对祖国的认同。在封建帝制时代,中国人的国家观念,往往是把一家一姓的专制君主、君主世袭的王朝视为国家认同的对象,即使在一个王朝灭亡后,人们仍将新兴起的王朝视为中国的“正统”而加以认同,它反映了当时中国各族人民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朴素的认同观念。

2、为什么在校学生不能从事宗教活动和穿戴宗教服饰?

答:(1)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2)“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两方面的涵义: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3)学校是传播现代科学知识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场所,禁止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更不允许学生从事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这既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学校的性质、办学方向和培养目标决定的,也是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的必然要求。(4)学校是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场所,不允许新教群众、学生在学校传播宗教意识,从事宗教活动,干预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5)青年学生在学校从事宗教活动和穿戴宗教服饰,不管是有组织的还是自发的,不管是个人行为还是集体行为,不管是公开的还是私下的,都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和干扰周围的同学,影响和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习气氛,直接干扰学校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破坏学校文明,破坏健康的校园环境和学习氛围。(6)青年学生在学校从事宗教活动和穿戴宗教服饰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3、为什么说维护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和神圣职责所在?

答:一是国家统一可以避免战争和民族分裂,同时也为各民族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和平环境,有利于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生活水平的提高。二是国家统一可以打破地方割据和民族隔阂的界限,有利于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发展。三是国家统一是保证中华民族文明连续发展的基本条件。四是国家统一保证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从而使社会走向一个又一个鼎盛时期。五是国家统一可以组织全国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规模宏大的公共工程建设,如发展交通,兴修水利等,这对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极为重要。六是国家统一可以形成反对外来侵略的强大力量。

纵观历史凡是分裂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民族之间的交往都受到很大破坏,还给外地入侵造成可乘之机,民族生存发展受到严重威胁疆域被割让蚕食。因此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共同繁荣发展,就必须反对民族分裂,这是国家最高利益之所在,是新疆各民族根本利益之所在,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之所在。

【篇四】新时代党民族理论政策

7、民族理论政策:①民族团结、民族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系论析

②“两个共同”与中国梦的关系论析

浅述“两个共同”与中国梦的关系论析

摘要: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关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成功、关系各民族人民的幸福安康。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指引下,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空前增强。实践证明,共同团结奋斗是各民族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共同繁荣发展是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坚实基础,始终坚持这“两个共同”,是新形势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经之路。

关键词:“两个共同”;
中国梦;
繁荣发展;

2012年11月29日,党的十八大刚刚结束,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参观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的《复兴之路》展览之后,提出了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中国的“中国梦”。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对中国梦做了全面阐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但我们中华民族该如何实现我们的中国梦,该如何做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这就首先要做好民族工作的问题。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更是民族复兴之梦。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中国梦”,并定义了“中国梦”,即实现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多民族国家,其制度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而各民族繁荣发展,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经之路。民族作为客观存在,自身发展规律决定了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繁荣发展,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丰富的内涵,它能为实现“中国梦”积蓄力量,不断的量的积累,必将导致质的飞跃——“中国梦”的实现。因此,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实现“中国梦”基础,它不断的与之伴随,实现“中国梦”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果实,两者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两个共同”是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简称,它是2003年3月4日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民族问题的新形势下,深刻总结古今中外处理民族问题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两个共同”不仅明确了新世界新阶段我国民族工作的性质、任务和途径,也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民族纲领的集中体现和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同时它还科学地揭示了今后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基本趋势。它的指出,对全面建设惠及十三亿各组人民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然而,我们为什么要实现“两个共同”?何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它与中国梦有什么联系?

首先,各民族共同繁荣,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整个国家的共同利益所在,也是民族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这一历史阶段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进程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也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其次,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先有孟子的“养浩然之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后有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洪精神,等等一切为祖国,为人民勇往直前,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去学习。而在实现中国梦的征途上,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精神,无疑更具有现实意义。 

在实现我们的中国梦的征途上,“两个共同”的意义主要体现在:①“两个共同”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要求 。②“两个共同”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③“两个共同”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根本前提。 ④“两个共同”是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必然要求。⑤“两个共同”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途径。⑥“两个共同”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证 。可见,“两个共同”为实现中国梦揭示了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发展的规律,指明了做好民族工作、处理好民族问题的方向,并且有着丰富的内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是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综上所述,“两个共同”和中国梦二者关系可归结为以下三点:①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其中华民族是各民族的伟大凝聚,要实现伟大复兴,离不开各民族的共同努力与共同进步。 要实现“中国梦”必须走“两个共同”的道路。尽管这条道路是未知的,需要各民族相辅相成不断的努力探索,但是道路的艰难困苦终是挡不住万众一心的民族力量的。②要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两个共同”精神,即以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起来。 ③实现“中国梦”必须凝聚中国力量,即中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力量。即要坚持“两个共同”的原则。一个民族要团结,需要努力解决民族各种问题,所以我们要做到坚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使各民族拧成一股绳,不断增强团结一心的精神纽带、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实现我们的中国梦。

“中国梦”是各民族的梦想,它依附于“两个共同”,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了,“中国梦”才有实现的可能。 我坚信,始终坚持“两个共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始终坚持“两个共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始终坚持“两个共同”,“中国梦”一定能够实现。 

参考文献:

1、金炳镐, 张 勇, 苏 杰.“两个共同”的理论含义.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9月 第23卷 第5期

2、赵新国.坚持“两个共同”与构建民族地区和谐社会.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7年10月 第8卷 第5期

3、乔中明.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12月 第4期

4、史为磊.当前“中国梦”的研究综述.社会主义研究,2013年 第4期

5、程美东.张学成.当前“中国梦”研究述评.文化建设

6、国家民委委员全体会议——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民委纪事

7、冯秀军.中国梦与当代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专题研讨,2013.6

8、郝时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9、颜德如,岳强.中华民族复兴研究述评.北京科技大学学报,2013年8月 第29卷 第4期

(2776字)

【篇五】新时代党民族理论政策

民族宗教政策知识问答

1、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1)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
(2)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3)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
(4)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策;
(5)积极发展少数民族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政策;
(6)保障各民族使用发展语言文字政策;
(7)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政策;
(8)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

2、什么是民族平等?

答:
在我国,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居住地域大小,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大家庭平等的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一切权利上都是完全平等的,在承担义务上也是平等的。不允许任何民族有任何特权,禁止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禁止一切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3、民族团结所包含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即各族人民基于共同的利益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共同努力奋斗。

4、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

答: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5、如何把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

答: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社会各行各业都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各类生产经营者,交通、宾馆、饭店、商店等窗口服务行业,以及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城市管理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遵守法律法规有关保障民族平等的规定,对各民族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不得生产经营含有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产品,不得拒载、拒住、拒餐、拒售,不得针对少数民族学生增加录取条件、提高录取标准,不得歧视少数民族群众,防止出现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情况。

6、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是什么?

答:“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7、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是什么?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8、民族工作“三个离不开”和“四个维护”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国民族关系的基体特征是“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工作要坚持“四个维护”的原则,即: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9、在清真食品管理中,对公民的要求是什么?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食用清真食品民族的饮食习惯;
对于违反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清真标志牌民族事务主管部门统一式样,禁止转让、租借、买卖或者冒用清真标志牌。综合经营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等设置的食用清真食品饮食习惯民族的禁忌食品或者物品的摊位、柜台,应当与清真食品的摊位、柜台保持适当距离或者配置隔离设施。

10、党和国家为扶持和发展民族教育事业采取了哪些重要举措?

答:创办民族院校,创办寄宿制学校,推广双语教学,实行异地办学,让更多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学生上大学,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等。

11、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2、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内容是什么?

答: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接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要把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承担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义务。宗教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活动。

13、我国宗教实行政教分离的内涵是什么?

答:我国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不能以宗教信仰自由和政教分离为借口,放弃或摆脱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强迫任何人特别是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入教、出家和到寺院学经,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

14、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中“四个人人”是什么?

答:人人讲民族团结、人人有民族团结的思想、人人懂得民族政策、人人做有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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