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DDZX2020- - GK- - 090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单位: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

 1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0 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24 第五章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参考样稿)

 .......................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57

 2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gd://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ZX2020-GK-090 项目名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0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一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1 1900000.00 项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5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供货后 15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zcygov.cn)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0

 3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zcygov.cn)); (备份投标文件):线下(杭州市杭海路 238 号森禾广场 B 座 15 楼);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在线电子响应说明:

 1)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电子响应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在线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4)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可以 EMS 或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

 4 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单独包含项目讲标及方案现场演示的含音频 PPT 文件,并在评标时播放,作为方案演示分的得分依据。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但供应商已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备注: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gd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3、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财库[2016]125 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www.zc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zcccgp.gov.cn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点:上城区之江路 768 号 联 系 人:毛晓岚

  联系电话:0571-87393282 采购人质疑答复联系人:沈兵 采购人质疑答复联系电话:

 0571-87393302

 代理公司名称: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杭海路 238 号森禾广场 B 座 15 楼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705716922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联系人:大地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联系电话:18658165573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715261

 5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 152 号 617 办公室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及

 要

 求

 1 项目名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DDZX2020-GK-090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 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占比 100%。

 6 招标范围: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7 交货期:50 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供货后 15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

 8 质量保证期:

 硬件部分要求提供不少于三年 7*24 小时维护质保服务。(包括版本升级、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 软件部分要求提供不少于 1 年 7*24 小时的运维服务。

 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踏勘现场: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到市法院了解用户软硬件业务需求。

 11 演示方案:有。

 12 投标截止 时间:2020 年 11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

 13 投标 地点:政采云线上投标。

 14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5 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电子文件/传真形式发给各投标单位,不足 15 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补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 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16 投标限价:人民币 0 190 万元, 超出投标限价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标处理。

 17 投标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包括设备、人工、维修保养、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税费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

 1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7 19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 报价文件”、“ 资格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20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响应文件内容所需签章为电子签章。

 21 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单独包含项目讲标及方案现场演示的含音频PPT文件,并在评标时播放,作为方案演示分的得分依据。

 22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黄工收,13705716922))。

 23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4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

 8 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25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26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27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向采购人指定账户交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付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28 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

 29 1、小微企业政策支持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2)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

 9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

 (注:本项目不适用。)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注:本项目不适用。)

 30 信用信息查询: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 (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年内; (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

 (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1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含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含核心产品)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按照货物类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供应商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户名):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账

 号:3301040160007930277

 34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书面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未提及的将不作变动。

 10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代理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

 11 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3、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 资格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 1 、 资格文件

 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即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2)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 (7)投标供应商没有失信记录承诺函;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12 2 2 、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商务技术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对应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5)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 注:投标单位请结合评分要点编制技术响应文件。

 3 3 、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服务费、人工费、专用工具、保险、税金、培训、质保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

 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产品质量验收或测试不合格的。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本招标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13 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文件》的签章:电子签章;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八)投标文件的形式

 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三、投标

 (一)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见《前附表》。

 (二)“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见《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4 (四)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

 开标流程(两阶段)

 1 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2 2 、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

 15 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

 1、开标大会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首先依法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在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成员由 5 人(含)以上奇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标程序

 1、现场工作人员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2、主持人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主持人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名单,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主持人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

 16 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标委员会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将按规定可由采购组织机构编制发售的非招标采购文件提请评标委员会予以确认;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组织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6、现场工作人员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7、评审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人员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8 8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 30 分钟。

 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7 1 1 、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2)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3)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4)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5)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6)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7)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行为的; (9)招标人拟采购的产品如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未能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11)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2 2 、报价文件符合性审查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或不满足(不响应)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或存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的; (2)投标文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或者投标报价涵盖的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且拒不接受修正的; (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 (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8)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不齐全,本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而未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外); (9)投标文件标注的响应或偏离情况与事实不符,或提供了虚假材料的; (10)不响应或擅自改变本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或者无效响应处理; (1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13)违反国家或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 六 )

 废标

 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七)修改评审结果

 1 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2 2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八)供应商排序及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规定确定供应商排名并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与报价得分之和)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名排序。特殊情形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原则确定排名; (2)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资信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 (3)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和技术资信得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排名。

 六、定标

 1、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2、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代理机构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19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对招标人进行赔偿;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继续承担超过部分的损失。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合格投标人的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各标项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二、分值的计算

 资信分由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打分。

 技术分按照评审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分+资信分+价格分 具体评分内容详见评分细则。

 21 评

 分

 细

 则

 评分项目

 要点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价格分(30)

 投标报价 3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技术分

 (60 分)

 投标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6 1、投标方案总体设计、建设方案和产品选型等,详细阐述系统的体系架构、功能模块、实现思路和关键技术,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2 分)

 2、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现有机房安全技术环境、安全体系的熟悉程度,能否保证现有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行,设备实时维护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 分)

 3、投标人对于该项目建设的理解情况和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对重点、难点技术环节是否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是否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2 分)。

 投标产品的性能与需求的吻合程度 20 投标产品的基本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所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配置、主要技术参数、随机软件等),是否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体现一定先进性、可靠性、成熟性、易维护性、可扩展性等。

 “★”项属于重要技术参数要求,负偏离每项扣 2 分;其他性能指标及技术参数负偏离或缺漏项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项属于实质性指标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标。(20 分)

 关键技术解决能力和态势感知平台现场主要功能演示 7 1、投标人是否建立运行服务保障应急预案,方案对系统实施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的考虑情况,在维保服务期间巡检、故障处理(故障、抢修及时响应)的组织和联系机制的合理性、有效性等情况(1 分)

 2、安全态势感知需进行现场功能演示,演示内容如下(6 分):

 1)安全分析:包括关联分析、统计分析和异常分析;(1.5 分)

 2)

 预警处置:包括预警概览、预警信息、响应处置、指挥中心;(1.5 分)

 3)资产管理:安全设备、网络设备、主机、信息系统、数据、人员等管理功能; (1.5 分)

 4)事件管理:事件概览、安全事件、行为事件的分类、事件按时间、属性、分类等条件的实时精准查询,事件按趋势、关联、列表等图标方式的可视化呈现。

 (1.5 分)

 组织实施方案 3 投标人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系统集

 22 成、产品供货、验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调优、系统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等内容,以及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售后服务方案情况 4 1、投标人是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本地拥有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非本地投标人在杭州是否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小于 20 分钟,工程师 1 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2 分)

 2、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和机构等情况,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质保期内外的后续技术支持和维护能力情况等(2 分)

 投标单位资质与项目组人员素质情况 12 1、是否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提供 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与作业人员总数、软件的综合水平情况(3 分)

 2、项目组实施人员能力: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项目经理)证书每个得 1 分,最多 2 分;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每个 1分,最多 2 分;具有 CCIE 认证证书每个 1 分,最多 1 分; 具有敏捷项目管理专家证书(CSM)每个 2 分,最多 2 分;具有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及中级软件设计师证书,每个 2 分,最多 2 分。(9 分)。

 (以上证书需提供实施人员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培训、测试、试运转、验收 2 1、投标人提出的功能测试、试运转及验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等(1分)

 2、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地点、人次,费用计入总报价;系统计算机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培训为软件的安装、维护、调试、配置及使用技能;业务人员培训,重点对相应应用的操作、使用(1 分)

 质量保证措施和建设工期情况 6 1、投标人对采购人现状包含现网络结构、业务系统、安全需求,及系统使用情况等进行调研并按采购人要求有明确的质量保证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和体系合理先进并具有详细的实施内容等(4 分)

 2、投标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要求完成软件开发、设备到货、安装调试、系统上线运行、验收,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的措施情况等(2分)

 业绩 4 截止投标时间近三年以来投标人承担同类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实

 23

  资信分 (10 分)

 施的成功经验情况,每个成功案例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资质 5 1、投标人已取得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叁级得 1 分,贰级及以上得 2 分;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得 2 分(2 分); 3、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 CMMI5 得 1 分,无不得分;(1 分)

 投标文件的制作情况 1 相关资料的提供情况,是否真实、完整、清晰、有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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