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不出门坐等代理人 不出门

来源: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3-17 点击:

  维权不出门坐等代理人 ----用代理制解决残疾人信访诉求 信访是残疾人反映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是残联沟通、联系残疾人的一座桥梁,更是党委、政府关心残疾人的一扇窗户,但是残疾人因身体缺陷,信访之路尤为艰辛,常常是找不到“门”、表达不清、四处碰壁,为此,垫江县残联采取“我为你跑腿”的方式帮助解决残疾群众上访诉求,实实在在“接地气”,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一、适应形势,推进残疾人诉求“事要解决” 有效解决残疾人的信访诉求,是当前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必然选择。一是“为民务实清廉”的时代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残疾人信访保障是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部分。畅通残疾人的诉求表达渠道,解决残疾人合理合法诉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求残疾人工作者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接地气、有底气、长灵气”,为民办事义不容辞,刻不容缓。二是市残联和县委政府工作目标的要求。市残联下发了《深化干部下访为民办实事解难事的相关制度》,县委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干部下访群众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政策、依法律处理群众诉求,坚持以人为本、多办实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以民生为导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残疾群众的迫切需求。许多残疾人到县残联上访需要鼓足勇气,且行动不便,得找人陪同,还方向不明,劳累奔波,吃尽苦头,让人恻隐之心、同情之心、怜悯之心油然而生。去年5至6月县残联开展了“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活动中了解到残疾群众的迫切需求就是希望能就近就便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他们少跑路办成事。所以我们思考:为什么不找到一种“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跑腿”的方式代理群众信访呢?通过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借鉴其他部门信访代理模式,研究制定了残疾人信访代理制,以此来推动残疾群众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合理诉求的解决,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困难解决在基层,把服务落实到基层,实现残疾人诉求“事要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建立机制,为信访代理提供制度保障 县残联从残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紧紧围绕“做实民生”,建立干部下访、信息员反馈、代理员办理、代理结果回访等工作制度,确保残疾人困有所帮、难有所解。一是建立残疾人信访代理机构。依托残联系统组织机构,建立县残联信访代理服务中心,乡镇残疾人信访代理服务站,村(社区)残疾人信访信息员工作点。二是建立信访代理保障制度。先后建立了《残联系统干部下访制度》、《信访代理员信息收集报送办理反馈回访制度》、《信访代理差旅报销和补贴办法》等,为信访代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三是组建信息员代理员队伍。以村(社区)残协成员、康复示范社区协调员、残疾人大户和基地负责人、助残志愿者等骨干为主体建立信访信息员队伍,实现信息员联系住户全覆盖。以残疾人工作者、助残志愿者为主体,建立残疾人信访代理员队伍。四是落实信息员代理员责任。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是:走访群众,收集了解信访动态,及时反映信访信息;积极调处矛盾纠纷,努力化解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配合协助代理员处理代理事项;积极参与宣传解释、思想疏导、教育批评和稳控工作,搞好跟踪回访。代理员的工作职责是:建立健全信访信息台账,掌握群众信访动态;反映信访人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判定并接受代理的信访事项;代替或陪同信访人向信访事项处理责任部门咨询、反映和了解问题处理和解决进展情况。 三、探索模式,创新残疾人信访办理方式 按照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的工作要求,变“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跑腿”的工作方式,县残联积极探索残疾人信访代理方法。一是主导代理。凡残疾人通过信息员或直接寻求代理员帮助,上访反映涉及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委托代理员帮助办理的,代理员可以采取以畅通渠道、协调解决为主要手段的代理方式,代信访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并督促办理。办理该类代理事项应在信访人自愿情况下签订代理协议,代理事项明确、代理程序完备、代理结果满意、代理材料齐备。二是疏导代理。针对残疾人婚姻家庭矛盾、邻里纠纷以及已经处理了的重复访、无理访等信访事项,代理员可采取以政策宣传、真情沟通、正面疏导为主要手段的疏导代理方式,稳定信访人情绪,进行说服教育和调解处理。三是规范考核。县考核办将乡镇残疾人信访代理、维权维稳工作纳入了县上目标考核,按照“程序合法、资料齐备、效果突出、信访人满意”原则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有来访、有委托、有办理、有结果、有反馈、有回访、有卷宗”等六个方面,对每一件信访件进行审评,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确保残疾人合理诉求得到维护。 四、突出效果,有效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25个乡镇均已建立了残疾人信访代理工作站,组建了信息员代理员队伍,已招募信访代理员139名,信息员398名。加强了信息收报、协议签订、办理督办、结果反馈、跟踪回访等环节的制度设计,加强了信息员、代理员的分组培训,加强了残疾人信访代理工作流程的管理。各乡镇采取信息员、代理员分片包干的方式,深入残疾人家庭走访,了解残疾人的疾苦,帮助解决“三最”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促进邻里和谐。部分乡镇还将残疾人信访代理工作纳入“两代表一委员”联系群众工作流程,对残疾人上访事项由镇领导指定相关部门限时办结。半年来,全县各乡镇坚持开展了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进行法律政策宣传256场次,走访残疾群众9000余人,疏导代理401件,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达100%,审批主导代理66件,已经办结48 件,余下的18件正在办理之中。其中帮助残疾人解决低保17人,推荐、介绍落实就业1人,协调工商所创办微型企业12个,协调农委帮助发展残疾人大户2个,帮助追讨欠薪 2.5万元,募集资金12.5万元,帮助 63名特困残疾人解决燃眉之急,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建房手续4家,办理大病医疗救助5人。残疾人到县残联上访率比上年同期减少 38.7 %。残疾群众高兴地说:“过去进城找干部,路远胆怯不方便;如今干部进咱家,难事急事有人办”!重庆日报以《垫江残疾人,维权不出门坐等代理人》为题对垫江县的做法进行了报道。 五、总结经验,多方支持是工作成败的关键 通过实践,让我们充分认识到,多方重视、支持和鼓励,是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一是领导重视。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强调要关心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次到残联调研,要求重关爱、抓稳定、促和谐。对信访代理制的试行方式、机构建设、考评方法等都作了重要指示,对试行工作的进展情况深入基层进行了调研,对试行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二是部门支持。各责任主体单位在接到残疾人信访代理请求办理件,或代理员登门协调办理时,都高度重视,指定专人办理和回复。三是乡镇配合。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把重大信访事项纳入“两代表一委员”接访工作处理流程,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督办,并落实分工负责制。四是代理员信息员齐心协力。通过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式,走乡串户了解残情民意,疏导化解矛盾纠纷,主导代理合理诉求,畅通了群众信访的诉求渠道,建立了信访双方的理性沟通,强化了基层干部的服务观念,为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维护良好信访秩序、构建和谐社会“锦上添花”。 虽然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效果,受到了残疾群众的好评,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开展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乡镇工作发展不平衡;残疾人对信访代理理解不够,仍然倾向于传统的信访方式。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进一步采取多形式、多层面地宣传手段,加大残疾人信访代理制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模式,严格按照工作标准、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办事,进一步研究制定新措施,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查漏补缺,扬长避短,确保最大限度地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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