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水利工程维护标准塘沉降观测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2020 年度水利工程维护标准塘沉降观测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QTXQ-GK-2020-204

 杭州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 年度水利工程维护标准塘沉降观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TXQ-GK-2020-204

  项目名称:2020 年度水利工程维护标准塘沉降观测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85 万元 最高限价: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 85 万元,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2020 年度水利工程维护标准塘沉降观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未被“信用中国”(www.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供应商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gds://www.zc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免费。

 提示:

 (1)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须以联合体名义进行);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 年 11 月 13 日 10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gds://www.zczcygov.cn)。

 提示: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

 投标人应在开标后 0 30 分钟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工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纸质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4.电子交易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须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gd://www.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html)。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gd://www.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位置:“登录政采云平台-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左边栏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httpgd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钱塘新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河庄街道迎康路 28 号

  项目经办人:曹

 工

  联系电话:0571-82988305 质疑联系人:饶

 工

  联系电话:0571-82989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钱塘新区义蓬街道金蜂二路 2-4 号 项目经办人:沈

 工

 联系电话:15158113382 质疑联系人:徐

 工

 联系电话:18814864318

 3.同级财政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称:杭州钱塘新区财政金融局 地址:杭州钱塘新区青六北路 499 号钱塘中心 1 号楼 投诉受理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71-82987260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报价要求

 有关本项目开展所需的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 ▲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 分包或转包

 (1)采购人 不同意分包。

 (2)本项目不得转包。

 3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1.1。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具体评标标准提供。

 ▲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4 投标文件的组成、递交、接受和解密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及商务技术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的递交: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投标:

 文件的接受: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5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不组织。

 6 样品提供

 不提供

 7 现场演示

 不要求。

 8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根据发改办价格[353]857 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标方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标准和规定如下;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计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中服务类收费标准计算,不足8000 元,按 8000 元计。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所有中标服务费。

 9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根据《杭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和《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详见本采购文件尾页《关于钱塘新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相关事项通知》,或登录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查看信用融资相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关政策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联系方式。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 6)。

 2.6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节能环保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本次采购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不能提供上述证书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次采购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但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实施优先采购,具体按评审办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制件)。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需按附件的格式提供该产品的认证证书。)

 3.3 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3.1 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3.2 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3 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4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与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5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6 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 询问、质疑、投诉

 4.1供应商询问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的规定: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就采购活动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4.2供应商质疑 4.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的规定: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的规定: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原则上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4.2.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 事实依据;

  4.2.3.5 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 2。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4.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5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6 4.2.6 质疑接收人:徐工;联系电话:

 18814864318 ;地址:杭州钱塘新区义蓬街道金蜂二路 2 2- -4 4 号[ [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 。

 4.3 供应商投诉 4.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 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 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 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6.1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2 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供应商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

 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1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均需 A CA 签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

 11.1.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11.1.2 2019 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 (或其它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1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1.5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11.1.6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招标文件有关格式范例提供联合体投标授权书)。

 11.2 投标人的 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均需 A CA 签章):

 11.2.1 投标响应函; 11.2.2 投标(开标)一览表; 11.2.3 中小企业声明函。

 11.3

 投标人的 商务技术 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均需 A CA 签章):

 11.3.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 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3.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11.3.3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

 11.3.4 资信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 11.3.5 类似项目业绩; 11.3.6 社会信誉及获奖情况(提供相关奖项证书或表彰文件); 11.3.7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1.3.8 技术方案 11.3.9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并以此为由拒不与采购人按采购需求与投标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1.3.10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中标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

 11.3.11 合理化建议;(如果有)

 11.3.12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1.3.13关于对招标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11.3.14关于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效标条款的声明。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12 .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CA 签章。

 14. 投标文件的提交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将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14.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6.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 13 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天。▲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 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

 17.2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7.3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

 四、开评标程序

 18.组织开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关注开标信息。

 18.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

 18.2.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8.2.1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 - 开标评标”功能。

 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18.2.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8.2.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18.2.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 18.2.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18.2.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

 1、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3.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8.3.1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8.3.2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招标代理将情况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五、评标

 19.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

 标

 20. 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21.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2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1.3 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2.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3. 合同的签订

 23.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3.3 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3.4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4. 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

 八、验收

 25. 验收

 25.1 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25.2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5.3 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有权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

 钱塘新区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

 25.4 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1

  第三部分

 项目采购需求

  1 1 项目背景

 1 1.1 说明

 钱塘新区管辖的钱塘江岸线有 42km。其中,基本为已建成或在建防洪标准达到 100年一遇的海塘,一至四工段 10.25 公里为 50 年一遇海塘。作为我区最重要的防洪屏障钱塘江堤塘,近期将全线建成 100 年一遇,远期将建成 300 年一遇。钱塘新区标准堤塘是钱塘江防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段海塘位于钱塘江河口,受径流、潮流共同作用,并受强涌潮影响,还受台风暴潮、寒潮和洪水的影响,塘前滩地冲淤变化较为频繁,对海塘安全构成影响。因此,加强海塘变形观测、塘前滩地观测并掌握冲淤变化情况是保障海塘安全的重要手段。

 1.2 2 观测目的

 钱塘江标准堤塘段地基浅部土层以粉质粘土和少量粉土为主。受洪水、涌潮、台风暴潮、江道变迁等复杂的自然条件影响,近岸滩地(尤其是廿~廿二工段)河床高程变化较为频繁,堤身也因各种情况发生不均匀沉降,而这些变化是影响堤塘稳定的主要因素。

 (1)按照批复的观测实施方案,通过对钱塘江标准堤塘运行期间的塘身进行长期的变形监测,并结合钱塘新区堤塘管理所堤塘运行维护、加固需要,布设观测点,进行监测或观测,并对相应监测(观测)成果进行分析,为堤塘管理提供依据; (2) 因堤塘沿线地基复杂,堤身结构、土埝填土性质不同,堤身变形也有较大差别,结合日常检查、运行维护的实际情况,布设观测点、观测断面及设置观测项目:

 ① 沉降观测原则上按100m布设一点,测点布设在挡浪墙基座,个别测点布设在挡浪墙顶;水平位移原则上按500m布设一点,测点布设在挡浪墙顶;以了解堤塘长期沉降及水平位移变化趋势。

 ② 对有穿堤建(构)筑物的塘段及近年加固的塘段(后坡填土)利用建设期设置的观测设施进行塘身沉降、深层水平位移等变形观测,掌握堤身变形情况; ③ 对运行管理中塘面出现较大裂缝和沉降的塘段,设置重点观测断面,进行沉降、位移观测,并对塘面裂缝进行观测,以掌握变形发展情况,分析发生原因。

  22

 (3)对塘身浸润线进行观测,了解堤身的抗渗性能。

 (4)塘前滩地冲淤变化是影响塘身结构稳定的主要因子,通过塘前断面冲淤变化的观测,及时掌握其变化情况,维护堤塘的安全运行。

 (5)通过观测积累观测资料,为堤塘、堤防设计与施工提供依据,甚至为科研积累资料,提高堤防工程管理水平。

 1.3 3 观测内容及频次

 《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将水利工程标准化作为我省“十三五”水利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对堤塘维护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标准化相关要求,开展标准化观测主要塘段为:钱塘新区西线(一~四工段)、钱塘新区北线(四~外六工段、外六~外十工段、外十~外廿工段)和钱塘新区东线(廿~廿二工段)3 段。

 1.3.1 观测项目

 开展标准化观测的堤塘为钱塘新区西线一~四工段(堤塘起点为一工段排灌闸,终点至四工段排灌闸)、钱塘新区北线外六~外十工段(西起外六工段排涝闸,东至外十工段排涝闸)和东线廿~廿二工段(区东北部滨江地区,与海宁市黄湾镇隔江相望,北起廿工段闸,南至东江闸),钱塘新区标准堤塘四~外六工段,钱塘新区标准堤塘外十~外廿工段。观测项目及内容如下:

 表 1.3-1

 观测项目汇总表 观测段 观测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钱塘新区西线1-4 工段 沉降观测点 个 84 堤顶挡墙基座 100m 一个 水平位移观测 个 17 堤顶挡墙 500m 一个 浸润管 根 6 分别位于挡墙基座、堤顶路肩和内坡脚 测斜管 孔 2 位于堤顶挡墙基座 滩地断面观测 个 8 根据现场冲刷情况定

 钱塘新区北线外六~外十工段 沉降观测点 个 95 堤顶挡墙基座 100m 一个 水平位移观测 个 19 堤顶挡墙 500m 一个 浸润管 根 6 分别位于挡墙基座、堤顶路肩和内坡脚 测斜管 孔 2 位于堤顶挡墙基座 滩地断面观测 个 9 根据现场冲刷情况定

 钱塘新区东线廿~廿二工段 沉降观测点 个 103 堤顶挡墙基座 100m 一个 水平位移观测 个 24 堤顶挡墙 500m 一个 浸润管 根 6 分别位于挡墙基座、堤顶路肩和内坡脚 测斜管 孔 2 位于堤顶挡墙基座

  23

 滩地断面观测 个 20 根据现场冲刷情况定

 钱塘新区标准堤塘四~外六工段 沉降观测点 个 70 堤顶挡墙基座 100m 一个 水平位移观测 个 14 堤顶挡墙 500m 一个 裂缝观测 条 5 外坡挡墙 断面观测 个 7 根据现场冲刷情况定 钱塘新区标准堤塘外十~外廿工段 沉降观测点 个 55 堤顶挡墙基座 100m 一个 水平位移观测 个 12 堤顶挡墙 500m 一个 裂缝观测 条 5 外坡挡墙 断面观测 个 6 根据现场冲刷情况定 1.3.3 观测频次

 为保障堤塘的安全运行提供科学依据,同时积累基础资料,为堤塘加固建设、基础性研究提供原始资料。以穿堤段、施工区域、交叉建筑物段以及沉降变形较大段等为重点观测原则,同时考虑到一定的经济合理性,满足标准化需求,拟定各观测项目的观测频率。

 表 1.3.3 标准堤塘标准化观测频次表 观测项目名称 观测要求 观测频次 堤顶沉降观测 二等水准 汛前、汛后各观测 1 次,全年共 2次。(按甲方和实际工作需要)

 堤顶水平位移观测 二等测距 深层水平位移观测 每 500mm 测斜管±0.02mm 裂缝观测 精度 0.1mm 浸润线观测 连续观测 10h 汛前、汛中、汛后各观测 1 次,全年共 3 次。(按甲方和实际工作需要)

 塘前滩地观测 西线一~四工段、北线四~廿工段 每 2 月观测 1 次,全年共观测 6 次。(按甲方和实际工作需要)

 东线廿~廿二工段 每月观测 1 次,全年共观测 12 次。(按甲方和实际工作需要)

 1.4 4 工作内容 及要求

 (1)现场安全检查:每次测量前先进行工程外观检查,同时查阅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资料,掌握工程负载、现状是否有变化;评估堤塘工程及交叉建筑物的外观、结构安全,运行状况等。

 (2)监测与测量。监测与测量时间分别在汛前与汛后,若观测频次多于 2 次的,以均等间隔时间,同时与往年测量时间基本对应。高程采用 85 国家高程基准,分区段就近选取堤塘沿线已有水准点作为起算点;堤塘沿线塘顶测点的沉降观测,按二等水准

  24

 测量的技术要求实施,断面上沉降观测点高程从与之相对应的堤塘沿线塘顶测点引测;深层水平位移、浸润线观测按《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实施。

 (3)冲淤变化观测。①护坦外口斜坡,促淤坝等结构物采用 GPS RTK 测量,或采用全站仪三维坐标测量法,以反映出结构物的特征点。水下采用 GPS 结合测深仪水下地形观测,包括水位测量,水深测量。②编写观测简报:每次观测后及时处理观测数据,汇总整理后编写观测简报。简报中对超临界值数据进行预警,并与前一次观测成果进行比较分析。③编写年度总结报告:对年观测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编写年度总结报告。报告中反映超临界值情况。

 (4)通过对测量数据、及招标方提供的堤塘设计资料、地质勘察资料及相应的加固、维护资料,分析、评估堤塘运行的安全状况,提供分析成果。

 2 2 相关标准和依据

 a)《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L551-2012)

 b)《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c)《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d)《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16)

 e)《1:500、1:1000、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f)《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g)《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h)《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i)《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j)《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J197-2013)

 k)《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 除遵循上述技术标准、规范以外,同时应遵循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

 3 3 项目 进度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按照下表 3-1 执行。

 表 3-1 成果报告提交时间节点 项目名称 观测项目 提交报告时间 备注 2020 年度水利工程维护标准塘沉水准及水平位移 汛前、汛后观测完成后,各提供一次简报,年终提供年①电子版简报本于当月月底前递交。

 浸润线观测

  25

 降观测项目 裂缝观测 度成果总报告 ②测量结束后 15 日内递交纸质简报。

 ③每次提交报告 4 份,做好测量资料归档。

 塘前近岸滩地 每月 30 日前提供一次简报,任务完成时提供年度成果总报告

 4 4 观测服务项目工程量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编制细则》和计价格[2002]10 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等,开展钱塘新区堤塘标准化观测工程量具体如下。

 4 41 .1 观测项目工程量汇总表

 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

 注 一 钱塘新区堤塘沉降变形观测项目 1 项

 二 钱塘新区堤塘塘前滩地断面观测项目 1 项

 2 4.2 钱塘新区 堤塘沉降变形观测项目 工程量明细

 一、观测及技术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垂直位移观测 点·次 814

 沉降、水平位移、裂缝每年观测 2 次,二等施测;浸润线每年观测 3次。

 2 垂直位移监测基准网校核 km 82.2

 3 水平位移观测 点·次 172

 4 水平位移监测基准网校核 点·次 18

 5 深层水平位移观测 点·次 720

 6 浸润线观测 点·次 720

 7 裂缝观测 条·次 50

 9 技术服务 项 1

 二、临时辅助设施 项 1

 交通、住宿、辅助、资料

  26

 3 4.3 钱塘新区 堤塘塘前滩地观测项目 工程量明细

 一 、观测及技术服务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量(km)

 备注 1 钱塘新区段段滩地观测(单次)

 42

 注:

 1. 断面个数:西线 8 个断面、北线 22 个断面,东线 20 个断面;每个断面宽度100m; 2. 观测频次:西线和北线每 2 个月观测 1 次,东线每月观测 1 次; 3. 观测工作量:(8+22)*0.1km*6+20*0.1km*12=42km。

 二 、临时辅助设施

 项 1 交通、住宿、辅助、资料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方法

  1.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 评 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回避。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3.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3.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7

 3.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4.6 法律、法规、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其它事项。

 5. 评标委员会及其 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5.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5.2 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5.3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5.4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5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5.6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5.7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 5.1-5.5 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四、评审程序

 6.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

 7.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

  28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

 比较与评价 。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9.

 汇总 (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

 10. 报价审核。...

推荐访问:沉降 水利工程 观测
上一篇:个体工商户餐饮税务起征点是多少
下一篇:政协委员个人述职报告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调研报告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