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税务师税收相关法律辅导:股份有限公司(4)完整篇

来源:入团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7-23 点击:

 一、公司资本三原则 ?

 ? 1、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的资本总额予以明确并载明,认足或募足资本的最低限额,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 2、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当经常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这是资本确定原则的延伸。具体体现在:

 ?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公司登记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 (2)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是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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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票。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 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②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③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④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提示: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

 ? 3、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资本总额一旦确定,非经法定

  程序,不得任意变动。

 ? 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

 ? (一)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 20 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 (二)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的法定顺序是:①弥补亏损。②提取法定公积金。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③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④支付股利。即将所余利润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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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 25%。

 ? 例如:某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法定公积金 60 万,留存的法定公积金=100*25%=25 万,所以,可以转增 60—25=35 万资本。

 ? 三、公司债券制度 ?

 ? 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 2、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

  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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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

 ?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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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例题】甲公司出资 20 万元、乙公司出资 10 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 答案:C ?

 ? 解析:《公司法》第 20 条第 2 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丙公司造成损失,其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 C 是正确的。

 ?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义务责任 ?

 ? (一)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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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

 ?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

 ?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

 ?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

 ?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

 ? 提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例题】《公司法》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包括( )。

 ? A、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

 ? B、因犯有挪用财产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者 ?

 ? C、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者 ?

 ? D、本公司股东 ?

 ? 答案:ABC ?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法律没有禁止公司的股东担任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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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决议瑕疵的诉讼 ?

 ? 1、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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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例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有( )。

 ? A、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的 ?

 ? B、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 ?

 ?

  C、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的 ?

 ? D、股东会的会议表决方式违反公司章程的 ?

 ? 答案:BCD ?

 ? 解析:(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肯定无效;(2)决议“内容” 违反“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2)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可以撤销,也可以不撤销。

 ? (二)股东直接诉讼 ?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个别)“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三)股东代表(公司)诉讼 ?

 ? 1、先诉请求 ?

 ?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犯错误:找监事会 ?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l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监事”犯错误:找董事会 ?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l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代位诉讼 ?

 ? (1)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l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外部人(公司以外的他人)给公司造成损失

  ?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l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例题】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单独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的情形有( )。

 ? A、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 ?

 ? B、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 ?

 ?

  C、监事会提起诉讼尚未被受理 ?

 ? D、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

 ? 答案:ABD ?

 ?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股东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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