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审计复核意见书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审计局审计复核意见书
项目名称:
农村多层住宅十四区块一、二期智能化系统 主审人员:
俞正兵 送审时间:
2013-04-16 送审造价:
594.4214 万元
初审核准造价:
574.9411 万元
初审单位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复核单位
滨江区审计局复核机构
复核意见:
复核专家张工:1、结算审核明细表未按审计局规定做对比表; 2、联系单 LXD20110727-001、LXD20110727-004、LXD20110727-006、LXD20120312-002、LXD20120408-001 缺联系单附件“变更工程量清单”; 3、依据该项目招标文件第 10 页 2.1 招标范围第 3 条“一期室内管道(指有线电视、电信、水表远传、智能化)已实施,各投标单位统一按 35 万元计入报价,今后从中标价中扣除,用以支付以上管道施工单位,不得优惠。”结算审核总价中未扣除,应做扣减。
4、根据杭州滨江区农村多层住宅管理中心(1)《十四区块一、二期智能化过程决算初审报告》第 4 条及施工图纸,矩阵主机是 256/32,且施工单位在招标答疑和清单核对期都没有提出异议,并非因增加电梯摄像头而扩大进出路数,故矩阵主机变更不成立,该项目增加169200-60340=108860 元应扣减。
复核专家张工:上传图片
邵新安:上述问题我们需要查相关资料,因此请将原始送审资料交回审计局。谢谢!
复核专家张工:原始送审资料已于 7 月 5 日交回审计局。
邵新安:已催促多次,资料还在补充当中。
邵新安:1、已做对比表; 2、联系单 LXD20110727-001、LXD20110727-004、LXD20110727-006、LXD20120312-002、LXD20120408-001 缺联系单附件“变更工程量清单”已补; 3、、建设单位已补资料(详见附件),已与相关各方协商,施工单位已实际支付 35 万元与一期施工单位,此次结算中不用扣除; 4、已按复核意见调整。
邵新安:附件:
复核人员:
复核机构负责人:
单位盖章 1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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