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国土资源局资中县乡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6066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10-13 点击:

 政府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资中县乡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511025201800039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8 年 11 月 23 日 采 购 人 资中县国土资源局 更正公告 无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个 各包描述 详见附件一

 采购预算 1,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 1,000,000.00 元

 采购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作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汉安支行

 帐

 号:5105 0168 0043 0911 1888 交款截止时间:2018 年 12 月 3 日 17 时 00 分(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代理机构财务室,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1 资格要求: 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1.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3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2 资质性要求: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乙级)。

 1.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

 1.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1 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投标函原件(格式 3); (3)承诺函原件(格式 4)

 (4)非新成立公司须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内部出具(应当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供应商成立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由工商部门出具的公司章程; (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 5)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1.2 应当提供的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乙级)复印件。

 1.3 应当提供的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6)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提供保函复印件。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购买需携带以下资料:

 1 1 、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 鲜 章);

 2 2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 ( 加盖单位 鲜 章) ) ;

 3 3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加盖单位 鲜 章) ) (详见附件二)。

 。

 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及资料费:人民币 300 元/份 。

 (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发售时间:2018年11月 26日09:00至2018 年11月 30 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开标 3 厅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劳动巷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0832-816969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提供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节能产品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并根据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5、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并根据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6、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一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 47 幢 电

 话:0832-8801000

  传真:0832-8801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832-8802006

  传真:0832-8802010

 附件一:

 (一)

 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四川省县域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川农委〔2018〕85 号)、《中共内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内农领〔2018〕8 号)、《资中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办公室〈关于开展好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通知〉》(资乡规委办〔2018〕13 号)和《资中县乡村振兴规划委员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资中县实际,开展资中县乡村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工作任务

 根据资中县域内各镇、村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和发展定位,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在乡村土地利用现状调研基础上,分析现有乡村空间布局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结合产业发展现状和基础、资源禀赋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乡村空间布局结构,提出各类空间差别化的分级分类管护要求和政策措施,划定“三区三线”、明确管控规则,引导农村建设用地适度集中。

 二、工作内容

 1、基础资料收集研究 资料收集包括自然资源条件、人口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情况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开展纸质资料电子化、矢量数据内业初处理、资料补充完善归档等前期基础性工作。

 2、外业实地调研 2.1 乡村土地利用现状调研。以最新高清数字正射影像为外业调查底图,套合 201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通过内业判读初步确认现状地类情况,针对疑问和无法判读图斑开展外业抽样调查。

 2.2 乡村空间布局现状调查。结合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以内业分

 析为主,外业为辅,抽样调查乡村空间布局现状,了解农村集中建房需求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需求。

 2.3 土地整治潜力调查。结合《资中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 年)》成果,采取抽样调查方式开展项目区内可整理、复垦、开发的用地类型、规模和分布。

 2.4 其他专项调查。包括县域内生态环境状况调查、农户基本情况调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潜力调查等。

 3、内业资料分析 3.1 明确各类用地空间规划布局。结合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根据县域内建设用地、农业用地、生态用地各项需求,将各类用地布局落实到县域空间上并提出相应管控措施。

 4、工作成果及要求 4.1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编制成果需通过资中县人民政府审批。

 4.2 提交审批后成果纸质、电子数据各 4 套于资中县国土资源局。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3.1 服务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

 3.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项目前期资料收集整理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 20%;中标人完成编制成果,并提交采购人审核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 50%;项目编制成果经资中县人民政府审批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 30%。

  3.4 验收标准

 3.4.1 质量及考核标准:按相关行业标准进行。

 3.4.2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项目成果后,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对成果进行检查。中标人应当于项目完工之日起 5 日内书面通知采购人检查,采购

 人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依据双方签订合同内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采购人对中标人阶段性工作检查,并出具项目成果检查报告。如采购人 15 日内未组织验收检查,视为验收合格。

 附件二: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鲜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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