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24 点击: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综发〔2015〕11 号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吉林省 2016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区)农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更好地发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带动作用,推动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省农委制定了《吉林省 2016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吉林省 2016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 目申报指南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印发
吉林省 2016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为了更好地发挥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带动作用,根据省级重点村年度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吉林省 2016 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助范围 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 2016 年建设的 424个省级重点村和 2015 年新增加的 11 个省级重点村,共计 435 个省级重点村。
二、补助原则 1. 上限控制。对重点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重点村规模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基础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
2. 重点支持。主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环境整治项目。
3. 相对集中。项目尽量要有一定的规模,避免出现项目过小、过多,投资分散。每个村安排项目 1—2 个,不得超过 2 个。每个村补助金额 41 万元左右。
4. 尊重民意。按照村“两委”和农民群众意见确定建设项目。
5. 绩效评价。要根据实施规模、实施效果等明确项目建设绩效目标。
三、补助项目目录 具体补助项目 5 大类:
1. 农村道路建设项目。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砖路建设。
2. 排水沟建设项目。
3. 休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4. 村部建设项目(控制建设数量)。
5. 农户围墙大门改造项目。
四、明确绩效目标 根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吉财乡〔2012〕195 号)的规定,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管理。各级农业部门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作为财政资金监管部门、各重点村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要按照工作程序要求,认真做好绩效目标制定工作。各重点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绩效目标和指标,实施项目注重实际实用,项目规模不易过大,要量力而行。各市(州)、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重点村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要求所填写数据真实有效,确保数据可靠真实。
五、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审批办法 按照 2014 年 8 月省政府批复同意省财政厅《关于省农业委
员会提请审议 2014 年省改善人居环境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安排的意见》(吉财乡〔2014〕498 号)文件要求,鉴于项目涉及行政村多,建设项目小、散、多的实际,项目资金管理以市县为主,省根据各地重点村及补助标准,将资金补助指标下达市县,市县按照省确定的专项资金支持重点,组织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按照上述规定和要求,确定 2016年专项资金分配和项目审批办法为:
1. 专项资金提前下达到市县。2015 年 11 月 24 日,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提前下达 2016 年省级美丽乡村建设引导资金(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指标的通知》(吉乡财指〔2015〕1632 号)文件,将专项资金按每个市(州)、县(市)重点村数量,坚持总体平均的原则,提前下达到市(州)、县(市)财政局,待 201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2. 市县农业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工作。2015 年 12 月 31 日前,市县农业部门根据省下达的专项资金规模,组织所辖的重点村进行项目申报,帮助重点村搞好项目预算、风险评估和前期论证,做好现场检查、实测等工作。2016 年 1 月 10 日前,市(州)统一汇总后,以电子版的形式,将重点村申报的项目报省。
3. 省对重点村申报项目进行复核抽查。2016 年 1 月 31 日前,省新农村办会同市(州)对市县申报的重点村项目进行现场复核抽查,对存在问题和不合格的提出调整意见。
4. 搞好项目审批。2016 年 2 月 28 日前,市县农业部门将申
报项目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后,行文实施,并报省新农村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农村民生改善,责任重大。因此,抓好项目申报对于确保全年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至关重要,同时也涉及到专项资金科学使用、科学管理和新农村项目建设平稳运行。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协调,搞好配合。项目申报后续连着环境评估、资金使用审核、项目招投标等程序,因此,在项目申报时,要做好与当地财政、环保、土地等部门的工作衔接,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把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在申报阶段。
(三)搞好规划,科学建设。重点村要依据本村建设规划,科学提出 2016 年新农村建设项目,要多方筹集资金,尽量配套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必须做到当年开工、当年竣工、当年验收、当年兑付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四)履行程序,民主决策。申报项目,要履行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决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村公示和乡镇政府审核、市县农业部门严格把关、省复核抽查、市县政府审批后行文、报省备案等程序。在申报中,项目申报表封皮、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表、项目审核表、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汇总表等都要加盖相应的公章。申报表要一式四份,省、市(州)、
县(市、区)、村各一份。
(五)跟踪检查,绩效管理。2016 年新农村建设项目要加强检查,实施项目绩效管理。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6152 号吉林省现代农业综合服 务中心 11 楼 1104 室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电话:0431-89127589 传
真:0431-89277665 邮
箱:jlxnczc@163.com 联 系 人:刘兆千、孙志江
附件 1:2016 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 目申报表 附件 2:2016 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村 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 3:2016 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 目汇总表
附件 1:
2016 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名称:
县(市、区)
乡(镇)
村(盖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制
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补助项目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
镇
村(盖章)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内容 实施 规模 建设 期限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万元)
备注 总投资 农民 筹资 集体 投资 地方财政投入 社会 捐赠 其他项目投入 申请省级专项资金补助
总计
填报说明:
项目名称:指《通知》中补助项目目录确定项目名称,分别是农村道路建设项目、路边排水沟建设项目、休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村部建设项目、农户围墙大门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指项目计划实施地点。
建设内容:指项目计划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指项目计划实施规模。填写时请注意要统一单位,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修路为公里、铺砖为平方米)、路边排水沟建设项目(延长米)、休闲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平方米)、村部建设项目(平方米)、农户围墙大门改造项目(延长米)。
建设期限:指项目计划实施期限,一般项目应控制在本年度完成。
重点村项目审核表
村民委员会 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乡(镇)
人民政府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农业部门(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市(州)农业部门(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附件 2:
2016 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重点村补助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
镇
村(盖章)
项目 名称
项目属性
项目 负责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起止时间
年度绩效指标(个性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 指标值 项目 资金 申请 (万元) 资金总额:
产出 指标
(15 分)
数量 指标 项目数量 完成情况 7.5
1、财政拨款:
2、其他:
质量 指标 项目完成 质量情况 7.5
项目 概况
效果 指标
(35 分)
经济 效益 指标 财政投入乘数 6
项目 立项 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情况 6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社会 效益 指标 建设水平 提升情况 6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标兵村、先进村 提升情况 6
项目 实施 进度 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预计使用资金额 开始 时间 完成时间
环境效益指标 生态 改善 情况 6
项目 绩效 目标 年度目标 长期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重点村 农民 满意率 5
附件 3:
2016 年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 补助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
县(市、区)(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重点村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实施规模 总投资 农民 筹资 村集体 投资 地方财政投入 社会 捐赠 其他项目投入 申请省级专项资金补助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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