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群众满意度评议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9-10 点击:

  通渭县工商局开展工商所群众满意度

 评议活动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加强工商所政风行风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效能、高质量、专业化的工商队伍,建设作风优良、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群众满意的工商所,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工商所群众满意度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工商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评议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大工商”、当好“保护神”为理念,以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为主线,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效能,争创一流的服务质量;围绕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争创一流的行政能力;围绕强化党的根本宗旨教育、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增进同人民群众感情,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围绕廉洁从政、为民务实、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的队伍形象,为优质高效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评议范围

 全县系统5个工商所及平襄分局。

 三、评议内容

 评议满分为100分,其中:

 (一)规范行政行为,依法履行职责(50分)

 1.学习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5分)

 2.落实清理、取消、调整的行政许可项目,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行为。(5分)

 3.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5分)

 4.按照法定权限、依据、程序和幅度实施行政处罚。(5分)

 5.开展非公党建工作中,能够遵守党章有关规定和认真落实工委“八不准”要求。(5分)

 6.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行工商所法制员委派制度。(4分)

 7.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落实大要案件备案制。(4分)

 8.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4分)

 9.深化行政指导,推行登记事务助导、查处违法疏导、规范经营劝导、维权兴企引导等机制。(4分)

 10.不存在借年检验照时机搭车收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4分)

 11.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六项禁令”和“十不准”中有关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5分)

 (二)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政务环境(30分)

 12.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工商所负责人、工作人员职责、管理服务范围等信息;公开办事依据、收费标准和办事流程、时限、结果;公开服务承诺和践诺措施;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10分)

 13.落实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分)

 14.落实压缩审批时限工作要求,且今年继续深化推进。(4分)

 15.建立审批绿色通道。(2分)

 16.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八项制度。(8分)

 17.着装规范,用语文明,态度和蔼,热情周到,认真负责。(2分)

 (三)治理庸懒散慢,转变工作作风(20分)

 18.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的十项规定和双联行动“三个防止”、“八个不准”以及省局“十不准”规定情况。(12分)

 19.解决纪律涣散、自由散漫、态度粗暴、办事马虎、失职渎职、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刁难群众、效率低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不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问题扎实有效。(8分)

 四、评议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工商局组织评议,县局与各工商所(分局)具体开展,省局考核验收。评议采取自我评价、社会评议、市局评议、省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我评价(占20%)

 1.工商所自评(占10%)

 各工商所(分局)对照评议内容,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自我评价打分。

 2.县局评价(占10%)

 由县局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按照平时对各参评工商所工作掌握的情况,根据评议内容进行评价。

 (二)社会评议(占80%)

 1.县局统一召开所辖工商所社会评议大会,由所辖各工商所的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对各工商所给予现场评价打分。(占30%)

 2.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和效能监督员等对各工商所给予评价打分。(占25%)

 3.走访各工商所所在乡镇、街道等地方政府机关,征求意见,评价打分。(占25%)

 评议总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自我评价分数=工商所自评分数×10%+县(分)局评价分数×10%

 社会评议分数=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评议分数×3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和效能监督员评议分数×25%+地方政府评议分数×25%

 工商所综合测评总分=自我评价分数+社会评议分数

  县局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出各工商所综合测评总分,上报市局,市局根据工商所综合测评总分并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后,将排名和综合测评总分上报省局。省局派出督查组进行实地检查。

 五、方法步骤

 从7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考核总结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至7月底)

 县局将工商所民主评议工作纳入效能风暴行动民主评议工作中综合考虑,制定切实可行的评议方案,部署评议工作;召开动员会议,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

 各工商所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服务对象,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查找问题,剖析原因,对症下药,拿出意见,逐一整改。县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进行实地检查督导。所有工作都要有留痕记录(资料),8月25日写出自查自纠书面总结报县局监察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

 县局要对各工商所自查自纠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目标、工作措施、落实时限。要实行表格化管理,整改方案及时予以公示、公告,接受群众监督。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公开服务承诺。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涉及全局性的复杂问题,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提出和承诺整改时限,并在年度工作计划中予以明确,逐年抓好整改落实。

 (四)考核总结阶段(10月)

 县局要于10月10日前完成对工商所的评议。10月中旬起省局将对各工商所评议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在全系统通报评议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工商所是工商部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一线和“窗口”,各项工作都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工商系统的整体形象。因此,分管领导和各工商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评议活动,并将工商所满意度评议活动作为效能风暴行动及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载体,要把评议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要把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全过程。真正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指导到位,确保评议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县局成立工商所满意度评议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县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义平同志任组长;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子清,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新明、张海峰,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薛向东同志任副组长;县局各科室、分局负责人、协会秘书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全县工商所满意度评议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监察室,负责工商所满意度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工商所(分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全县系统工商所满意度评议活动工作取得成效。

 二是要进一步创新评议方式。县局要根据评议标准,在明察暗访、发放问卷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评议方式,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真正以评议工作促工商所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效能提升,以效能提升促工商所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对凡有投诉举报的工商所,经查证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中央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党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开展评议活动中,要与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在进行的双联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突出强化党的根本宗旨教育,突出提升做好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不扎实、各项政策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切实把服务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树立工商部门和工商队伍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实现整体工作与提升效能互促双赢。

 四是要进一步营造舆论氛围。各工商所(分局)、科室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把构建“大工商”、打造“工商铁军”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事迹、精神面貌都展现出来,把评议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宣传,营造评议的良好氛围。要把工商所干部的主动性、积极性都调动起来,更多地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支持、监督。

 7月28日前向市局报送实施办法。10月10日前,向市局报送各工商所综合测评得分和排名。10月20日前,向市局上报评议活动工作总结。请各工商所(分局)及时将各自的上述材料报县局监察室,以便统一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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