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幸福|追寻幸福西方伦理答案

来源:入党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9-04-15 点击:

  世人最爱说的两个字是“幸福”,世人最难说清楚的两个字也是“幸福”。   这是因为,幸福还没有公认的定义。没有人能说清有多少钱是幸福,有多少权算得了幸福,也没有人能说清楚有多少亲人,有多少儿女,是得到了幸福……
  这是因为幸福永远没有统一的标准。幸福是纯个人行为,它其实是一种个人的情感体验。每个人都可以得到幸福,只要你心中有幸福的种子。只要一个人心里能装得下幸福,他就有自己幸福的方式,就会有幸福的能力。
  人们在社会实际生活中,有幸福,也有不幸,这是客观的存在。我们对幸福,要认清它,享受它,对不幸要经得住,拿得起,放得下。幸福和不幸是人们生活的两极,而绝大多数日子是在既不幸福又非不幸的平平淡淡的日子中度过的。
  是的,幸福没有统一的定义和标准,但幸福在人间却是不争的事实,是人人都能感受到的共识。
  依我看,幸福是客体对象满足主体需要时的主观体验,或者说,幸福是主观与客观在一定条件下相统一时的主体心灵上的愉悦体验。
  这里有两个基本点:
  其一,幸福离不开主观因素但又不是纯主观的东西。因此,一切纯主观的说法,如认为“幸福是目标”,“幸福是感受”,都是片面的。
  其二,幸福离不开客体对象但它又不在客体之中。因此,一切把幸福置于客体对象之中的说法,如老人有“四老”(老窝、老伴、老底、老友)就是幸福,以及“有钱就是幸福”,“有权就是幸福”等,也是片面的。
  幸福是对生命的享受,对生命种种美好经历的体验,当然要以热爱生命为前提。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内在生命力枯竭,就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能使他感到幸福了。幸福对人类来说,是宝贵而神圣的。幸福源于热爱生命,幸福使人体验到活着的价值和意义。所以,幸福是一个大字眼,不可轻言幸福。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追求幸福是人类至上的本性要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如果把幸福普遍化,廉价化、庸俗化,说什么“平凡就是幸福”,“活着就是幸福”,那就等于说中国13亿人都是幸福的,全世界60亿多人都是幸福的,这是不符合实际的。
  以为幸福唾手可得,只要降低“目标”、“标准”,或改变一下“思路”和“选择方法”,就得到幸福,那我们为什么还要用很长时间很大力气努力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创造自己更加美好幸福的未来呢。为什么我们还要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创造人类最美好的幸福社会呢?
  有时,人们把一些人在个别条件下说的话,如“活着就是幸福”,加以普遍化,让人们承认他的普遍性、定义性,这就犯了以点带面的形而上学的错误,不可取。
  也有人把快乐和幸福混为一谈。幸福和快乐相关,也就是说人感到幸福时总是快乐的,但快乐不等于幸福,比如我们看小品,听相声,乐得笑弯了腰,是快乐的,但并不感到幸福。因为这“快乐”本不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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