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规划合理性与环境适宜性分析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0-11-03 点击:

  第 七 章

 规划合理性与环境适宜性分析

 7.1 与外部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浦城县永平丹桂红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存在着资源、环境承载力以及与区域相关规划的协调性问题。因此,有必要从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与其他相关政策规划的协调性,找出矛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最终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与区域的上层次及同层次规划之间相互的协调性分析见表 7.1-1。

 表 7.1-1

 相关规划一览表 规划分类 相关规划名称 规划间的关系 区域发展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 《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30)》 上一层次 《浦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 上一层次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一层次 《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一层次 乡镇总体规划 《浦城县永兴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同一层次 区域相关专项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上一层次 《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 同一层次 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7~2015)》 上一层次 农业规划 《浦城县生态农业规划》 上一层次 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生态规划 《浦城县生态功能区划》 上一层次 《浦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上一层次 《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 上一层次 污染防治规划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上一层次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上一层次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上一层次 《浦城县环境规划》 上一层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 上一层次

  续表 7.1-1 规划分类 相关规划名称 规划间的关系 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流域保护相关规划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上一层次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 上一层次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上一层次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 上一层次 7.1.1 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协调性 分析 (1) 《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 ~2030) 》 ①规划相关内容 A、城市性质:闽、浙、赣三省交界新兴的重要工贸型山水园林宜居城市,南平市域次中心、县域中心。

 B、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三轴、四片”的组团式结构。各个片区之间以河流或绿化隔离带分隔,北部以工业为主、南部以生活居住为主。

 C、工业用地布局规划:形成浦城工业园区和三里亭工业园区这两个工业园区,其中福建浦城工业园区为省级工业园区。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不在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所在的永兴镇距离浦城县城西南 12km,不会对浦城县城区总体规划发展形成制约。

 (2) 《浦城县 域城镇体系 规划(2008~2030) 》 ①规划相关内容 根据《浦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见图 7.1-1,在浦城县域经济区划与产业布局提出:将浦城县域经济区划分成:中东部城镇经济区、西南部城镇经济区、北部城镇经济区等三大特色经济区。

 浦城县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4 个等级:

 Ⅰ级——中心城市(1 个):浦城中心城区; Ⅱ级——中心镇(4 个):仙阳镇(含荣华山产业组团)、临江镇、石陂镇和富岭镇; Ⅲ级——一般镇(6 个):忠信镇、水北街镇、九牧镇、永兴镇、官路镇和古楼镇;

  Ⅳ级——乡集镇(5 个):管厝乡、盘亭乡、濠村乡、山下乡和枫溪乡。

 永兴镇位于规划的西南部城镇经济区,位于规划的浦南片区:以临江——石陂为中心镇,积极培育浦城南部重点增长极,带动南部片区发展,从而推动县域经济整体发展,包括临江镇、石陂镇、水北街镇、永兴镇、古楼乡、濠村乡、山下乡和枫溪乡等 8 个乡镇。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位于浦城县规划的西南部城镇经济区,属于浦城县域城镇体系的浦南片区,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建设与《浦城县域城镇体系规划(2008~2030)》没有冲突。

 (3)《 《 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①规划相关内容 《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12%以上,力争到 2015 年突破 1400 亿元。围绕机械(装备)制造、食品加工、林产加工、纺织服装、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推进企业的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品牌创建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冶金建材业 :坚持高起点、规模化、无污染的发展原则,扶持一批优势骨干企业发展,鼓励优势企业通过联合兼并、资产重组和新建扩建等方式做大做强,完善产业链,打造产业集群。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深化技改提升工程,优化产业技术装备结构和产品结构,重点支持电解铝及铝材高精加工、建筑螺纹钢筋、新型干法水泥、 特色石材、新型人造石材……。

 ②协调性分析 本次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提出的石材加工行业,属南平市十二五规划中重点发展的特色石材产业,因此本次规划与《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协调。

 (4) 《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①规划相关内容

  《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均比 2010 年翻一番以上,经济总量占全市比重明显提高,综合实力大幅提升,步入全市发展第一层面。到2015 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突破 130 亿元,全县规模企业达 200 家以上,产值达 300亿元以上。

 规划提出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提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发展先进、高效、节能、环保、可持续的产业, 引导竹木、矿产等资源加工类产业向精深加工发展 ,提升资源本地加工转化率,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主导产业符合浦城县的总体产业发展方向。因此本次规划与《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协调。

 (5) 《浦城县永兴镇总体规划(2010~2030) 》 ①规划相关内容 永兴镇其城镇性质定位:浦城县域西南部新兴绿色产业发展中心,现代化生态型宜居小城镇。

 永兴镇规划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和日益改善的交通条件,提升永兴工业档次,坚决以环境保护为考虑重点,将“粗放型”分散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紧凑发展方式的转变。永兴镇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浦永线南侧、永兴溪以西区域,以集聚为原则,将周边村庄内手工作坊逐步搬迁进入集中的工业区。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属新规划的工业集中区,在永兴镇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之后。规划区位于永兴溪以西区域,不在永兴中心镇区范围。规划区主要作为石材加工集中区,与规划提出的提升永兴工业档次,坚决以环境保护为考虑重点,将“粗放型”分散发展方式向“集约型”紧凑发展方式的转变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此外,永兴镇丰富的饰面花岗岩为本规划区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可见,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与《浦城县永兴镇总体规划(2010~2030)》中的相关规划没有冲突,其石材加工产业符合永兴镇产业发展方向,因此,建议在新一轮永兴镇总体规划修编中,将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纳入总体规划中。

  7.1.2 与区域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 《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 ①规划相关内容 浦城县地处福建省最北端,属丘陵山区,为国家、省商品粮基地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要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量等规划指标。

 由于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是城乡用地发展的导向区域。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区内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为: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用地总面积 67.171 公顷,其中占用基本农田 46.6101hm 2 ,占规划区总用地规模的 69.39%。可见本规划区征地建设与《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存在着冲突,对规划区内现有的土地利用功能、结构、面积等均有较大的影响。根据浦城县 2006~2020 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计划,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实施所需的土地资源量中,农用地调整量在浦城县土地利用调整量范围内。但是,本次评价是从整个评价区角度进行的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具体到各个乡镇、村庄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在今后加工区开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基地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确保补充耕地数理和质量相当,并按相关要求缴纳补偿费,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调之前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2) 《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 》

  ①规划相关内容 永兴镇地处浦城县西部,俗称西乡,东靠莲塘镇,东南接临江镇,南连山下乡,西界枫溪乡及武夷山市,北连古楼乡。

 永兴镇规划目标: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斗,拼搏创业,把永兴镇建设成为浦城县联系武夷山旅游的发展战略通道,海西绿色腹地投资兴业的“聚宝盆”,社会主义新农村平安和谐发展的产业大镇。

 永兴镇土地资源:永兴镇东西宽 19 公里,南北长 20 公里,面积 209.58 公里。武夷山脉从西入境。构成西南、西北、东面高峰环峙,中南部为丘陵和河谷盆地,河谷盆地较大的有 4 块,共 15318.75 亩,其中永平畈 6292.50 亩为最大。土地资源共有山地面积237471 亩,其中林地 165236 亩,林木蓄积量 38.95 万立方米,毛竹 3.50 万亩,森林覆盖率达 57.3%,农业耕地面积 4.41 万亩,经济作物面积近 4 万亩。永兴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6238.6 亩,主要分布在龙下、沿洲、珠山、下墩、永平、银场、前墩等村。

 永兴镇矿产资源:永兴镇硫铁、银、铅锌、花岗岩、萤石矿、石英矿藏丰富,特别是花岗石资源极其丰富,主要品种有丹桂红、一品红、芝麻黑,且具岩体结构条件好、质量优、成材率高等特点。根据 2011 年 5 月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编制的《福建省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永兴镇仙茹山矿区矿山保有矿石资源储量为 180.86 万 m 3 ,荒料量为 37.64 万 m 3 。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区规划范围隶属永平村,规划区占用基本农田 46.6101hm 2 ,占永兴镇的基本农田总量的 1.9%。本规划区征地建设与《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存在着冲突。因此,规划应合理开发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产出效益,是规划实施必须解决的问题。浦城县在进行新一轮《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过程中,也应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用地予以考虑,合理分配土地资源,从而使工业发展和节约用地相协调,以减轻浦城县土地资源的压力。

 (3) 《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7~2015) 》 ①规划相关内容 《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 2007 年为基年,2008~2015 年为规划期,

  展望到 2020 年。

 2010 年规划目标:新增矿产资源基础储量铅加锌 8 万 t,铜、钼、金、银资源量有明显增长,矿业采选业产值达 1.65 亿元,矿山总数控制在 29 个以下,萤石开采量控制在 25 万 t 以内。

 2015 年规划目标:全县矿业采选业产值 2.1 亿元,比 2010 年产值增长 27.27%,年均增长 5.0%,矿山总数控制在 27 个以下,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2020 年远景规划目标:全县矿山企业采选产值达到 3.0 亿元,比 2015 年产值增长42.8%。

 ②协调性分析 《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提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目标:远期形成采-选-深加工的产业链,提高矿业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全县矿业综合利用产值占矿业总产值的比例达到 13~15%。本规划区规划目标为创建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销售,荒料及建筑饰面石材运输,上下游相互关联的建筑饰面石材产业基地,可见,规划区建设与《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基本协调。

 根据 2011 年 5 月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编制的《福建省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仙茹山矿区矿山保有矿石资源储量为 180.86 万 m 3 ,荒料量为 37.64 万 m 3 ,矿区服务年限达 71.5 年。根据规划目标,对比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规划开采最大量和资源储量,花岗岩荒料的资源量完全可满足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开发建设需求量。

 (4) 《浦城县生态农业规划》 ①规划相关内容 浦城县农业人口比重大,农业在产业布局中占有主导地位。将传统农业推向现代农业,按照“加快发展安全食品生产”、“大力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挖掘内部潜力,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浦城素有“闽北粮仓”之称,是国家和省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此基础上,认真抓好基础生态项目和推广生态项目,全力以赴抓好粮、林、菌、果、牧、绿色食品、饲料开发和利用,环境治理等九大重点生态工程,以及生态林建设,通过建设,发挥其效益,达到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恢复青山绿水,增强抗灾保丰收能力,促进农业资源循环、合

  理利用,人与自然更加和谐,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重点抓好优质稻的种植,扩大优势稻的种植面积,依托望丰米业有限公司带动优质米产业的发展,优势米销售通过边界周边县市逐渐向外扩展;以农业结构调整为主线,进一步调整粮经结构,推广农作物水旱轮作套种,农、经、饲三元耕作制,农、牧、渔立体种养模式,物质多层次开发利用模式;扩大反季节蔬菜、瓜果和设施生产,进行茶果园改造,发展绿茶产业,进行果树低改工程,建设好莲塘高科技农业示范集中区基地,积极发展以草代木全年栽培食用菌,搞好灵芝栽培,改造好现有的油茶山,在现有已获得绿色食品使用标志的望丰米业、仙之楼灵芝的品牌基础上,争取把柰果酒、山薏米、酸枣糕、金桔桂花等地方名优特产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申报成功或创立品牌。

 ②协调性分析 从宏观上来看,加工区的政策体制转变和工业化进程将是引起土地利用大规模变化的根本原因。其主要驱动力是人口的增加、区域内各项产业的发展以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农村居民点变化的驱动力主要来自乡村住宅建设需求增长。可以预测的是在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土地利用变化特征主要表现为:建设用地迅速扩大,同时周边农村居民点也将大幅增加,建设用地大量占用区域内的有耕地,并逐步成为主要土地利用类型;非农建设用地急剧增加,导致土地利用多样性指数和破碎度指数提高,优势度减小;但是在从中期过渡到远期的过程中,随着建设用地斑块面积的增大,建设用地的空间分布趋于集中化,而耕地则趋于破碎化和分散化,最后耕地将为建设用地所取代。

 从区域用地情况来看,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用地总面积 67.171 公顷,其中占用基本农田 46.6101hm 2 ,主要为浦城县八大万亩连片耕地之一的永平畈,以种植烟叶为主。规划区占用的基本农田占永兴镇基本农田总量的 1.9%,对浦城县永兴镇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会有轻微影响,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但是对全县粮食的生产影响不大,通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加强考核,可以将影响大大降低。

 7.1.3 与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1) 《浦城县生态功能区划》 和 《浦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①规划相关内容 浦城县区域生态功能定位是:建设南接北连的特色生态经济走廊。

  生态经济区域的产业分工特色是“绿、旅、新”,建设生态经济走廊就是要把本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高效绿色经济的发展与大武夷体系和长江三角洲以南经济发达区相融合,拉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形成南北互相拓展的格局。以一流的生态环境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使浦城丰富的资源及其潜在经济价值得到充分挖掘。

 生态示范区建设就是要紧密围绕浦城区位功能定位,将浦城建设成一个经济发达,生态良性循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典型生态示范意义的知名区域。

 建设生态经济走廊要调整好与之相适应的区域经济发展布局。考虑到浦城目前交通大动脉主要是“205”国道横穿全县南北,还有省道花崇、赛浦线与东西方向连接,已建成的浦南高速公路的建设布局也是南北向拓展,因此,在整个生产力布局上,要突出“一条主线”和“三个侧翼”。

 一条主线是指濠村、石陂、临江、南浦、仙阳、忠信、九牧、盘亭。在这条主轴线上,农林、工业基础好,旅游资源丰富,今后沿这条公路建设工业集中区,发展大集镇、建设小康村,形成浦城最具活力的工业开发带、特色农业开发带、旅游风景带和商贸开发带。此区域应该建设以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集镇为主要模式的生态示范区。

 “三个侧翼”是指:

 ※ 东从浦城城区至万安往富岭与浙江龙泉相连接的“东翼产业带”。重点发展林产、特色农业、种养业及生态旅游业为主导产业。

 ※ 东南从浦城到水北街镇连接松溪的两侧产业带。重点发展绿色食品、特色种养、林产、文化旅游等产业。

 ※ 西从浦城临江、山下、永兴、古楼连接武夷山的产业链,主要发展竹业、特色种养、林产、矿产、化工等产业。

 ②协调性分析 根据《浦城县生态功能区划》(2003 年),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属“浦城南部农业生态功能小区(110672205)”,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导功能,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为辅助功能;生态保育和建设方向:①重点:建设生态农业;②其它相关任务:盆地外围丘陵地的生态恢复。

 规划区属于《浦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生产力布局“一条主线”和“三

  个侧翼”中的西侧“从浦城临江、山下、永兴、古楼连接武夷山的产业链”,规划明确“主要发展竹业、特色种养、林产、矿产、化工等产业”,本加工集中区主要规划发展“丹桂红”石材加工及相关联上下游产业,因此本规划实施与《浦城县生态功能区划》和《浦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基本协调。

 (2) 《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 ①规定相关内容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河岸生态地的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利用河岸生态地作为建设用地。应充分发挥土地的自然生态功能,留足生态用地,在自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河岸生态地临河一侧应划定宽度 50 米以上的规划保留区。在规划保留区内,不得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城市滨江景观、取水、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鼓励种植有利于保护岸线、保护水土和保护生态的乔木、灌木、绿竹、草等植物。

 利用河岸生态地应当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河道的应当符合岸线利用规划以及行洪、输水和航运的要求。

 ②协调性分析 《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里规定Ⅲ级以上河道是指集雨面积在10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南平市共 10 条:闽江、建溪、富屯溪(含西溪)、沙溪、崇阳溪、松溪、麻沙溪、金溪、南浦溪、北溪。

 本规划区边界西侧 10m 处的永兴溪不属于该规定划定的 10 条河流之一,但属于南浦溪支流。根据规划区用地布局,规划区的工业用地与永兴溪设置有 15m 宽绿化隔离带,通过种植有利于保护岸线、保护水土和保护生态的乔木、灌木、绿竹、草等植物,可以减轻加工区建设对永兴溪的影响。由此可见,本规划区建设与《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基本不存在冲突。

 (3)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 十二五 ” 规划》 ①规划相关内容 福建省是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区域,该规划要求大气污染控制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项目建设要求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控制区域煤炭消费总量;4、深化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氮氧化物控制,.全面推进二氧化硫减排;5、强化工业烟粉尘

  治理,大力削减颗粒物排放;6、积极推进工业炉窑颗粒物治理;7.加强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等。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主导产业为石材加工,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应保证治理达标排放,加工区主要能源为电能。可见本规划实施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基本协调。

 (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①文件相关内容 发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做好与相关战略环境评价的衔接。以促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重点,充分考虑大气环境承载力,进一步优化石化、火电、煤炭、钢铁、有色、水泥等重点产业、产业园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规模、布局、结构。依法科学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全面分析评估规划实施后对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达不到区域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规划,应当对规划内容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并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控制措施。

 实行重点区域、重点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机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编制的以石化、化工、有色、钢铁、建材等为主导的国家级产业园区规划,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编制的煤电基地规划,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进行区域内省际会商;珠三角地区重点产业和产业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进行省内会商。

 火电、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化工和燃煤锅炉项目,必须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

 重点控制区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以及燃煤锅炉项目,必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原油成品油码头、储油库、加油站项目,必须采取严格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措施。

 改扩建项目应当对现有工程实施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升级改造。加快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淘汰,集中供热项目必须同步淘汰供热范围内的全部燃煤小锅炉。

 对涉及铅、汞、镉、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和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区域排放细颗粒物及其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应对相应

  污染物进行评价,并提出污染减排控制措施。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主导产业为石材加工,不属于该通知划定的重点控制区或重点行业,也不存在涉及铅、汞、镉、苯并(a)芘、二噁英等有毒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加工区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应确保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排放标准。可见本规划实施与《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基本不存在冲突。

 (5)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①文件相关内容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促进再生水利用。以缺水及水污染严重地区城市为重点,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拟设置有严格的产业、清洁生产、环保准入条件,规划区配套建设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和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同时生活污水处理站拟设计中水再生利用管网,中水主要用于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等。可见本规划实施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基本不存在冲突。

 (6) 《浦城县环境规划》 ①规划相关内容 根据浦城县环境功能区划,永兴溪主要环境功能为灌溉、鱼业水域,执行《地表水

  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评价区属环境空气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区域声环境属《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拟设生活污水排放口位于永兴溪属,符合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纳污河段内没有直接的饮用水源等水环境保护目标,现状功能以农业灌溉和防洪排涝为主,规划区生产废水必须做到“零排放”,只有生活污水经集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功能基本上不构成大的影响。应确保评价区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随着土地利用功能的变更,其声环境功能也发生了变化,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属新规划的工业集中区,该区声环境功能由原来的2 类区变为 3 类区。可见本规划实施与《浦城县环境规划》基本不存在冲突,但应调整规划区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7)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 ①文件相关内容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文[2009]160号)提出“加快建设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

 A、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整合、优化、提升的原则,以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于 2009 年底前应完成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的规划、布点,重新核定集中加工区的建筑饰面石材企业数量、产量。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必须在 2010 年上半年前建成配套的堆渣场,以实现污染物集中控制、集中治理、集中利用,促进建筑饰面石材产业集约化、减量化发展。

 B、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要在 2010 年底前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配套污水管网和中水回用系统,实现“零排放”。未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的,集中区内所有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应停产或关闭。

 C、现有零散分布的建筑饰面石材加工企业应按规划要求搬迁进入集中区。2010 年底之前仍在集中区之外的加工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停止供电。

 ②协调性分析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浦城县人民

  政府于 2009 年 12 月 10 日召开了“关于研究规范整治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专题会议”,并形成了《浦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研究规范整治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会议纪要》([2009]45 号),要求将永兴镇现有 3 家加工企业就地进行改造、整合、规范、提升,并形成加工集中区。由此可见,本规划实施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相协调。

 (8)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①规划相关内容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投资区等各类工业集中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新建工业集中区应当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对已设立的但未实现污水集中处理的工业集中区,应当限期配套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在配套设施建设完成之前,暂停审批或者核准工业集中区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第二十六条规定:向环境或者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二十八条规定:流域水环境质量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排污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对排污单位采取限制生产等措施,确保功能区的水环境质量。第三十五条规定: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练,做好应急准备。应急方案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化工、医药等生产企业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设事故应急池等水污染应急设施,防止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可能严重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直接排入水体。同时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态保护目标、流域水环境容量、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等因素,合理分解落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对流域水环境质量不符合功能区要求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削减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内的生产废水设置集中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循环回用,不外排。区内企业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三级标准后,接入规划区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再汇入加工集中区配套建设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B

  标准后,尾水排入永兴溪。

 由此可见,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目措施下与《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基本相协调的。

 (9)》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 和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 ①文件相关内容 A、闽江流域水环境整治目标要求:2009 年起,全流域省控断面水域功能达标率 95%以上,其中富屯溪、建溪、干流南平段和福州段分别达 95%以上,沙溪达 90%以上,交界断面达 95%以上;二、三级支流大 80%以上。

 B、主要任务:

 从严控制工业污染排放:严格控制在水口库区上游沿江两岸新、扩建制浆造纸、制药、印染、制革、电镀、农药、铅锌采(选)矿、化工、氟化工等重污染项目,以及利用阔叶林为原料的木材加工等资源消耗型项目。2009 年底前,南平、三明市政府应制定辖区氟化工行业发展规划。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主导产业为石材加工,其规划产业不属于严格控制的行业。因此,只要通过严格制定产业、清洁生产、环保准入条件,本规划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基本协调。

 (10)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 ①文件相关内容 在河岸划定一定区域生态地作为河流生态空间严管界限,闽江干流、西溪、沙溪、建溪、富屯溪、崇阳溪、松溪、麻沙溪、金溪、南浦溪、北溪流域两岸,或穿越城区的河段,距离河道岸线预留不少于 50 米的沿河岸生态地保护区域; 其他四、五级河道流于 域两岸,或穿越乡、村的河段,距离河道岸线预留不少于 15~30 米的沿河生态地保护区域。

 建设项目取用水资源,应遵循节约优先、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原则,对直接从江

  河、湖泊或地下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单位必须委托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经有权审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水资源论证审查批复的不得建设。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和粮食蔬菜主产区新、扩建 制革、电镀、化工、冶炼和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已建项目要加快搬迁拆除;禁止在重金属国、省控重点区域新、扩建增加所控制类型的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禁止在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建设新增相应不达标污染物指标的排放量的工业项目;禁止在闽江水口电站以上流域范围新、扩建制革项目,严控新(扩)建 植物制浆、印染、合成革及人造 革项目,相应环评文件一律由省环保厅审批。各地政府要根据实际对辖区内水源、流域上游确定严控的污染型项目。

 工业园区必须建设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实行排污自动监控;未经规划环评、未建设污水集中治理设施的工业园区,一律不得批准升格。

 ②协调性分析 永平规划区的工业用地与永兴溪设置有 15m 宽绿化隔离带,永兴溪属于该文件划定的四、五级河道流域,可见符合该文件要求的“其他四、五级河道流域两岸,或穿越乡、村的河段,距离河道岸线预留不少于 15~30m 的沿河生态地保护区域。” 规划区拟建设一座 1 万吨/天规模的水厂(主要用于生产),取水水源为永兴溪,根据该文件要求,水厂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经有权审查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未经水资源论证审查批复的不得建设。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主导产业为石材加工,不属于制革、电镀、化工、印染、冶炼和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加工区规划建设有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由此可见,本规划区建设符合《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

 由此可见,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在按规划方案开展实施建设,且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目措施下与《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不存在冲突。

  7.1.4 规划 协调性分析小结 根据以上分析,浦城县永平丹桂红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建设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小结见表 7.1-2。

 表 7.1-2

 本规划与相关规划协调性分析一览表 规划类别 对比规划名称 规划间的关系 协调性分析结果 区域发展规划 《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30)》 上一层次 不在浦城县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 浦 城 县 域 城 镇 体 系 规 划(2008~2030)》 上一层次 不存在冲突 《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一层次 协调 《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上一层次 协调 《浦城县永兴镇总体规划(2010~2030)》 同一层次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属新规划的工业集中区,其石材加工产业符合永兴镇产业发展方向,建议在新一轮永兴镇总体规划修编中,将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纳入总体规划中。

 区域相关专项规划 《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上一层次 规划区涉及基本农田,与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冲突。在今后加工区开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基地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确保补充耕地数理和质量相当,并按相关要求缴纳补偿费,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调之前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 同一层次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建设用地一旦批复实施,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进行补充修订与调整。

 《福建省浦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7~2015)》 上一层次 协调 《浦城县生态农业规划》 上一层次 本次规划的实施对浦城县永兴镇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有轻微影响,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但是对全县粮食的生产影响不大,通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并加强考核,可以将影响大大降低。

  续表 7.1-2

 规划类别 对比规划名称 规划间的关系 协调性分析结果 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浦城县生态功能区划》、《浦城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上一层次 协调 《南平市河岸生态地保护与管理暂行规定》 上一层次 不存在冲突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上一层次 协调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上一层次 不存在冲突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上一层次 不存在冲突 《浦城县环境规划》 上一层次 与《浦城县环境规划》基本不存在冲突,但本加工区属新规划的工业集中区,应调整本规划区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的意见》 上一层次 协调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上一层次 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措施下是基本相协调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 上一层次 协调;不属于严格控制的行业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 上一层次 不存在冲突 7.2 规划功能定位合理性分析 本次规划对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发展目标为:以永兴镇特有的牡丹红花岗岩资源为依托,充分发挥各种综合优势,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的指导思想,走龙头项目一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子,创建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销售,荒料及建筑饰面石材运输,上下游相互关联的建筑饰面石材产业基地,努力打造牡丹红建筑饰面石材名牌,力争通过 5 年的努力,将永平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打造成具有

  一定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品牌优势的浦城建筑饰面石材生产基地。

 依托本地丰富矿产资源、水资源优、劳动力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具有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群,将永平建筑饰面石材加工集中区打造成浦城县具有一定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品牌优势的浦城建筑饰面石材生产基地。

 总体来看,本次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功能定位较为合理。

 7.3 规划 发展 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7.3.1 用地规模合理性 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总用地为 67.171hm 2 ,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 40.2798hm 2 ,其中现状工业用地面积为 7.0016hm 2 ,规划期内需新增工业建设用地面积 33.2782hm 2 。规划实施后,还导致农用地减少 54.4097hm 2 、林木地减少 0.471hm 2 。根据浦城县2006~2020 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计划,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实施所需的土地资源量中,农用地调整量在浦城县土地利用调整量范围内。但是,本次评价是从整个评价区角度进行的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具体到各个乡镇、村庄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偏差。

 本规划区范围内涉及基本农田 46.6101hm 2 ,占永兴镇基本农田总量的 1.9%,对浦城县永兴镇基本农田保有量指标会有轻微影响。考虑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范围相对较小,如将占用的基本农田调整到规划区外,加工区面积仅为 20.5609hm 2 ,且使加工区变成零碎化,综合考虑浦城县永兴镇建设发展的需要,环评建议不调整加工区规划范围,但在未来加工集中区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用地的集约化,节省宝贵的土地资源,使有限的土地可以发挥出最多的价值。浦城县在进行新一轮《浦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浦城县永兴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过程中,也应从发展的角度出发,对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的用地予以考虑,将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纳入总体规划中。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调调整基本农田之前,近期优先考虑开发规划区南部已平整的临时占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实施给浦城县和永兴镇土地资源带来的压力。

 7.3.2 开发用水规模合理性 分析 永兴镇居民饮用水主要依托永兴镇自来水厂,永兴自来水厂取水水源地为龙岭下水库,该水库位于浦城县永兴镇西溪上游、连源溪支流,总库容 1448 万 m 3 ,有效库容 1064万 m 3 。永兴镇自来水厂日设计供水能力 1.3 万吨,集中区规划拟再建设一座自来水高压

  泵房和高位水塔,永兴镇自来水厂供水能力可使本规划区生活用水得到保证。从需水量占水资源量的比重来分析,永兴镇自来水厂需水量预测所占的比重,枯水年水量(P=90%)为 0.10%,未超过 40%,则对该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影响较小。

 加工集中区工业用水就近从永兴溪上抽取得到满足。从需水量占水资源量的比重来分析,本规划区在永兴溪需水量预测所占的比重,枯水年水量(P=90%)为 4.24%,未超过 40%,则对该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的影响较小。从规划区所在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给、利用分析,本规划区可供利用的水资源充足,总体上本规划区用水与区域的水资源承载力是相适宜的,可支持本规划区开发建设的用水需要。

 7.3.3 生产规模合理性 分析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全部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石板材 420 万 m 2 。届时,每年预计需花岗岩荒料 3~5 万立方。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所需的建筑饰面石板材矿产资源主要有福建省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提供。浦城县现已探明可供开采的花岗岩矿储量达 200 万 m 3 以上,主要集中在永兴镇“仙茹山”一带,根据 2011 年 5 月福建省核工业二九四大队编制的《福建省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仙茹山矿区矿山保有矿石资源储量为 180.86 万 m 3 ,荒料量为 37.64 万 m 3 ,矿区服务年限达 71.5 年。

 根据规划目标,对比浦城县仙菇山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规划开采最大量和资源储量,花岗岩荒料的资源量完全可满足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开发建设需求量。

 7.3.4 开发对环境影响可接受程度 分析 根据矿产资源、水环境和大气环境等资源环境要素的承载力评价结论可知,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开发建设将对周边资源环境产生一定的压力,但均在可接受范围内;加工区的建设对配套环保基础设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要求加快规划区集中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市政管网的建设,同时配套建设加工区内的固废综合利用处理厂,以保证加工区企业产生的污水和固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7.3.5 小结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在今后的开发建设上,应科学安排规划的发展速度和用地规模,做好土地的调配和占补,并注意与周边区域的协调关系。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调调整基本农田之前,近期优先考虑开发规划区南部已平整的临时占地,在一定程度上减少

  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实施给浦城县和永兴镇土地资源带来的压力。从规划区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矿产资源供给、利用分析,本规划区可供利用的水资源和矿产资源充足,可支持本规划区开发建设需要。

 综合来看,规划区在确保用地得到审批前提下,本次永平石材加工集中区规划的规模是基本合理的。

 7.4 规划产业定位合理性分析 7.4.1 石材行业发展现状 石材行业的产业链它实际上是由开采—贸易—加工等三大链条组成。

 矿山开采:没有天然石材资源就没有石材行业,矿山开采是石材行业的基础,矿山行业整体上无疑属于资源制约型,资源是有限的,由于石材资源的稀缺性,造成许多业主向矿山开采进军,利用各种手段获取矿石资源控制权。没有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无序的开采,将造成矿产资源的浪费。而且在开采过程中的环境破坏在所难免。因此,不论是在开矿权的取得代价,还是环保治理的投入压力、周边居民的冲突成本等方面,使矿山开发形成本土化,本土化企业拥有突出的天时、地利与人和之优势,从国外情况来看,矿山开采业主的加工制造能力均不强;反之,以加工制造为主的企业、矿山投资也非战略重点。坚持矿山资源开发整合,有序合理开采与加工制造齐头并进的企业,投资效益更为理想。

 原料贸易:由于石材原料的天然性、稀缺性,决定了石材行业不可能实行原料的“零库存”,甚至相当规模的原料储备成为市场竞争的基础性因素。对以工程业务为主的石材加工企业而言,其荒料、大板等原料提供部门一方面要为企业自身的工程业务服...

推荐访问:第七章 合理性 适宜
上一篇:设备保障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下一篇:2020“文化局200年教育文化总结及200年计划”教育工作计划,0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