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安全技术规范2018【2018年车辆管理相关系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

来源:思想汇报 发布时间:2020-03-14 点击:

  

  2018年度车辆管理相关系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 招标需求书 1. 项目概述 项目预算:170.7万元。 1.1 建设单位概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隶属于**市公安局,作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市交通管理工作,包括:机动车管理、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交通指挥、交通组织、交通疏导、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警保卫等公安交通业务,共有交通警察近3000人。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直属单位包括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处、监察科等机关单位,以及车辆管理所、秩序设施大队、法制大队、违法处理中心、警保卫大队、巡逻大队、特勤大队、越秀大队、荔湾大队、海珠大队、天河大队、白云一大队、白云二大队、高速一大队、高速二大队、高速三大队、环城大队、高速五大队等。 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车管所)总所位于**市天河区华观路1732号,负责按照交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办理机动车以及机动车驾驶人等相关公安交通管理业务,涉及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人其他相关业务。 车管所下设6个科(综合科、车辆牌证业务科、驾驶员业务管理科、车辆技术检验科、档案管理科、业务监管科)、5个分所(白云、黄埔、海珠、东山、芳村车管分所)以及两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东漖、陈岗);此外还负责5个县级车管所(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南沙)的业务指导。 1.2 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本期项目的建设,完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建设,使其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186-2014)、《机动车查验和检验监管工作规程》(GA80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B/T26765-2011)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公交管〔2014〕206 号)等标准、文件要求,实现机动车检验的音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的要求,以技术手段有效落实检验机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上传的视音频数据,从而提高我市车管所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登记、报废等业务的监管水平,有利于我市车管所展开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登记、报废等业务中异常业务进行预警、通报和核查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有利于预防和有效遏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登记、报废等业务中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提高我市车管业务服务水平。

 1.3 项目相关现状 1.3.1 现状概述 近年来,为了进一步落实车检改革新政策,提升我市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服务水平、加强机动车检验监管、规范检验行为,**交警建起了机动车查验与定期检验系统、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并经过多年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建成了集驾驶人考试视频监控、车管所业务视频监控、机动车查验视频监控的车管所视频监控平台。此外,**市各机动车检测站视频监控已接入机动车检验专网,并已经具备了良好的音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基础。 1.3.2 机动车查验与定期检验系统 1.3.2.1 系统功能 机动车查验与定期检验系统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机动车查验系统部分,实现了民警手持PDA对机动车进行查验,数据采集及比对,打印查验表,并存储有关数据;二是机动车定期检验及报废管理系统部分,实现了机动车检验数据的采集、数据上传至机动车检验监管平台、远程审核与远程打印签章及异常数据报警等功能;三是报废管理系统,实现了机动车报废视频及数据的审核监管。 1、机动车查验管理系统 软件功能包括4个部分:查验区视频监控模块、车辆登记拍照模块、机动车查验管理系统客户端、机动车查验管理系统服务器端; 硬件部分包括:机动车查验手持PDA终端、无线AP、无线打印机、东漖、陈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摄像机等。 2、机动车定期检验和报废管理系统 软件功能包括11个部分:检测视频监管模块、检测数据监管模块、检测站信息采集模块、数据通讯服务模块、远程检验审核模块、检测报告数据管理模块、报废监销审验监管模块、业务预警模块和机动车定期检验和报废管理系统客户端、机动车六年免检模块、邮政代办对接服务模块等; 硬件部分包括: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等。 目前,车管所在5个分所及53家机动车检测站安装了机动车查验与定期检验系统软件及设备,并将检测数据接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实现对检测过程的监督及管理。此外,在机动车报废公司安装了报废管理系统。 1.3.2.2 业务流程 l 机动车检验预约签到流程

 图 11预约签到流程图

 l 机动车定期检验业务流程

 图 12机动车定期检验流程图 1.3.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由公安部于2014年开发,由各市交警支队部署使用,实现对机动车检测站检验数据的监管和审核,以及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的交换。 1.3.3.1 系统功能 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实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系统的全过程检测信息实时接收、审核、监管和预警,实现了机动车登记服务站远程查验,实现远程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切实加强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登记服务站工作管理力度,避免擅减检验项目、擅减查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篡改/伪造检验数据等问题,提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动车登记查验工作实效。 通过检测数据监管模块,实现不需人工干预,计算机自动完成检验报告、数据和异常业务的审核。识别检测数据失实,检测结果判定不符合要求以及异常业务,检测数据监管子系统自动警示,自动阻止数据上传。具体功能包括:数据实时上传;数据分析报警;实时监控(包括数据/视频显示、预警信息显示、重点监控提示、警示信息下发)。 1.3.3.2 系统架构 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架构,如下:

 图 13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架构 1.3.3.3 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及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网络拓扑图

 1.3.4 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总所、各分所、驾驶员考试及检测站通过近多年来的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已经具备了良好的音视频监控基础,建成由多个知名品牌摄像机、DVR系统组成视频监控系统。但各监控系统都是相对独立;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将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有的视频系统和各类应用为基础,实现对**车管总所、各分所、驾驶员考试及检测站的整体视频系统管理功能,满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网上远程监督、规范管理的需求。 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针对视频数据具有管理最高权限,在整个监控网络内,安装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都具备视频浏览功能,根据权限的不同可以查看不同的摄像机视频以及录像资料。 平台采用四层体系结构,遵循多层体系结构模型,包括客户端表现层、应用层、平台服务层、接入层。实现数据库服务、设备接入、流媒体管理、存储管理、网关管理等功能。

 图 17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 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采用双网双平台模式,已在车管所专网和公安网分别搭建一套平台,专网平台为海康威视智能交通管理平台(版本号:V3.4.4)的监控视频通过国标28181协议,经过视频边界后交换到公安网平台,实现公安两平台预览和回放功能。

  1.3.5 **市机动车检测站情况 目前,全市共计53家机动车检测站,每家机动车检测站至少有5个以上的机动车安检工位视频摄像头。具体安检机构名称及地址如下: 序号 检测站名称 地址 1 **广保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保税区金桥路8号 2 **保兴车辆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市萝岗区九龙镇镇九路3号之三自编101房 3 **穗安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广路183号 4 **市大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5 **市黄埔姬堂机动车检测站 **市黄埔区石化路自编2403号 6 广东大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广汕一路500号 7 **市新联发展汽车城机动车检测中心 **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发展汽车城内左侧 8 **市天河安利汽车检测中心 **市天河区岑村教练场正门 9 华南理工大学机动车辆技术设备厂 **天河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内 10 **市城市客运交通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市白云区三元里走马岗1号 11 广东东盛机动车检测站 **市越秀区农林下路34号之一 12 **市安运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市海珠区新滘东路617号 13 **市外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工业大道北55号 14 **怡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海珠区怡乐路48号 15 **芳村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市芳村鹤洞路12-8号 16 **大昌行喜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荔湾区芳村龙溪大道293号之二 17 **市广骏信源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太和镇谢家庄朝亮北路自编8号之一 18 **市安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同和老庄英豪街5号之一首层 19 **市翔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机场路向云东街自编576号白云机场设备工程分公司 20 广东粤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广从一路203号 21 **市园林水荫机动车检测站 **市白云区黄边北路610号之三 22 **市升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40号 23 **嘉德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太和镇柏塘村第八经济社大岗边(土名) 24 **市普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83号三元里经典市场检测区 25 广东粤旅汽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站 **市白云区新广花路石马路段39号 26 广东广物汽贸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广东汽车市场内) 27 **市必高飘峰汽车检测站 **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28 **市番禺区石基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石基罗家清河东路北63号 29 **市番禺区番安机动车检测站 **市番禺区市桥东环路158号 30 **骏朋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三村谢石公路82号 31 **市安骏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省**市番禺区石楼镇黄河路200号 32 **番骏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989号E幢 33 **市万众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石壁街石壁一村谢石公路53号102 34 **骏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迎宾路183号(物通汽车城内) 35 增城市安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增城市荔城镇狮尾路2号 36 **八镒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市增城朱村街横塱村黄屋(土名)办公楼首层 37 **市亚飞豪健机动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增城市新塘镇107国道广深高速新塘出口处(新塘汽车城内) 38 增城市摩托车检测站 增城市荔城街园圃路莲翠街1号 39 **市荔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增城市新塘镇沙埔银沙城开发区 40 **市途进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增城区增江街陆村(办公楼A1) 41 增城市新塘机动车检测站 增城区新塘镇新塘大道东60号旁 42 **从化河东南汽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从化市环市东路106号 43 **市诚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从化市太平镇高新技术产业园丰盈路16号 44 **从速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 **市从化区江埔街和睦村马牯头地段A厂房 45 **从化小海摩托车检测站有限公司 从化市环市东路106号 46 **市集威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花都区狮岭镇芙蓉大道(东边村路段) 47 **市农新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市花都区新华街农新路17号 48 **市泽贤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花都区雅瑶镇镜湖大道南自编79号(泽贤商务大楼旁) 49 **市龙口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花都区花山镇106国道小布村路段 50 **市南英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市南沙区黄阁镇庆盛村市南路北侧1419号 51 **市桥北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 **市南沙区榄核镇九比村九比围广珠东线西侧 52 **市顺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南沙区横沥镇广珠路554号 53 **市京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市南沙区南沙街沙螺湾村环市大道北 1.3.6 **市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情况 序号 名称 地址 1

 **广汽商贸长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广园中路333号第42栋 2 **长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68号第1-4栋 3 **本田汽车第一销售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黄石东路448号 4 **永佳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大石街河村村迎宾路侧 5 广物汽贸股份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机场路888-1086号广东汽车市场内 6 **市耀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钟岗社磨谷地 7 **市新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村新楼 8 **瑞华粤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冼庄立交桥南300米瑞华汽车城 9 **市南菱汽车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花都区新华镇建设北路与平步大道交汇处南菱汽车城D座内 10 **市昌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广园快速路博汇街1号 11 **和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635号 12 **南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399号 13 **市风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市花都区风神大道10号 14 **市龙星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海珠区新滘东路611号 15 **迎宾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市桥迎宾珠坑村 16 **广物骏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东环路118之一 17 广东浩鸿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13号 18 **长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海珠区新滘东路赤沙村以南615号 19 **广汽商贸长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东环街东星路100号东环街服务中心202室 20 **东风南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海珠分公司 **市海珠区**大道南188号 21 **市华驰福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广汕公路上元岗合成材料研究院内自编A2栋 22 广东大昌行喜龙商贸有限公司 **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大道129-1号101房 23 **市健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桥南街蚬涌村市南公路西侧 24 **市锦龙汽车发展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奥体路53号 25 **市友道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鹤龙街106国道鹤龙路5号

 26 **骏龙汽车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盈溪路151号 27 **文华福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自编23号B 28 **有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大龙街东环路103号 29 **长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新市鹤昌岭 30 **鸿粤星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1377号 31 **元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广汕一路680号自编1号楼201、202 32 **市璟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86号 33 广东仁孚怡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901号 34 广东粤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115号 35 **市汇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大石街105国道大石段695号101 36 **仁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同和北路198号(自编) 37 **市为众汽车有限公司 **市增城新塘镇太平洋工业区107国道边 38 **金昊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花都区狮岭镇杨一村自编建设北路232号9-10 39 **市宝利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二手车业务) **市海珠区**大道南1468号F座二层 40 **穗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桥南街番禺大道北自编1557号A座101、201房 41 **瑞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741-757号(单数)101 42 **庆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白云区石井街石丰路3号102房 43 **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146-1号 44 增城骏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增城荔城街广汕公路三联路段 45 **大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天源路350号大院1-4栋 46 **市长谭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1、3、5、7、9号 47 **长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市从化区江浦街环市东路108号自编101铺 48 **市龙星翔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自编1682号101 49 **沙河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大道北991号 50 **市长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市番禺区大石街迎宾路大石段214号 51 **广保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83号 52 广东广骏汽车实业有限公司(二手车业务) **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1号2号楼B3区201房 53 广东大昌行喜龙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二手车业务) **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 54 **空港二手车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二手车业务) **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自编67号之一

 1.3.7 **市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地址 1 广东省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天河区东圃黄村三联路12号 2 **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员村分公司 黄埔区茅岗西华海军仓库19号 3 **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购销部 白云区广花公路西侧夏茅煤矿北面 4 广东中南人防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白云区钟落潭镇乌溪村105国道西侧 5 广东省华物报废汽车拆解有限公司 白云区钟落潭良田北路233号 6 **市万绿达集团有限公司 黄埔区萝岗云埔一路9号 7 番禺区金属回收公司 番禺区沙头街北海村北津大道北6号 8 花都区金属回收公司 花都区新华镇107国道三华路段 9 从化区金属回收公司 从化区街口镇旗杆岭步尾社元岗岭 10 增城区金属回收公司 增城区荔城街莲园路2号 1.4 主要存在问题 目前,**市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登记及报废视频信息只能通过本地光盘存储方式保存在各个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市车管所调取相关视频信息只能以光盘方式获取。根据目前的系统实际情况,系统无法满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186-2014)中对视频监督的要求。 l 系统无法实时有效点播检验过程视频信息; l 系统不能调取检验车辆点播检验过程历史视频信息; l 系统不能调取近2年内的检验过程视频信息。 1.5 项目主要内容 1、以租赁**市政府信息化云服务平台资源的方式,增加存储资源及配套设备,用于存储**市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登记及报废的有效视频文件,本项目建设配套软件,支撑视频存储,且每辆车的视频保存时长至少要达到3年。根据**市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登记及报废业务办理情况按需租赁,存储容量预计达到2000TB,**市政府信息化云服务平台硬件资源租赁费用不在本项目支付。 2、建设机动车视频管理平台,管理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登记及报废视频信息,实现视频的采集、存储和管理,调取车辆点播检验、登记、报废过程历史视频信息等功能。本项目需与已有的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对接,实现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对**市车管所视频数据的统一管理。 3、开发并部署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端的前端视频应用管理软件,实现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登记及报废过程有效视频的自动截取及上传。

 1.6 项目建设边界 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负责自身的视频设备建设,包括前端摄像头、视频暂存服务器等,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至我支队专网核心交换机的线路也由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负责建设,其中用于视频传输的线路带宽为8M,,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的视频设备故障,由其自行恢复。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有效视频的截取、临时存储、定时传输等的应用软件由本项目开发并部署。 2018年度车辆管理相关系统信息化云服务平台资源租赁项目负责按照本项目需要租赁**市政府信息化云服务平台的存储资源、服务器资源等硬件资源,以及云服务平台资源至我支队检验专网核心交换机的光纤线路。本项目负责根据项目建设需求提出服务器租赁需求及定期的视频存储租赁需求。 本项目用户验收前所应搭建的用户验收环境包括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资源由本项目中标方自行提供,此环境只需满足测试本项目各项功能,用户验收通过后,业主方将向**市政府信息化云服务平台申请项目相关硬件资源。 本项目负责开发并部署机动车视频管理平台软件及前端视频应用管理软件,利用2018年度车辆管理相关系统信息化云服务平台资源租赁项目所建的存储资源、服务器资源,实现视频的有效截取、视频文件的采集、传输、存储和管理等功能,并完成与车管所业务视频监管平台的对接,实现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对本项目视频的统一管理;本项目还负责安装云平台硬件资源上操作系统等配套软件的采购安装。 2. 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2.1 项目建设原则 系统建设以用户需求为核心,在系统设计的过程中考虑系统的易用性与实用性、先进性与科学性、安全性与规范性、易扩展与国产化、统一性与完整性、逻辑性与合理性等。项目建设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l 先进性 整体技术架构设计需要符合高可靠、可用性原则,达到“实用、快捷、安全、准确”的目标,同时保持架构的先进性,系统具备可扩展性。充分借鉴、利用国内外最新技术和成功经验,选择先进实用的技术与设备。 l

 易用性 系统应具有友好的人机界面,易于操作和使用,响应和处理快捷,功能应完全满足数据和技术支撑服 务的要求,并可实现完全或关键业务操作的自动化处理。 l

 安全性 系统大部分的业务数据与车管所内部业务紧密相关,有很多业务数据是敏感数据,系统既要方便用户使用,也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手段来保证系统的安全性,防止系统被攻击,数据被非法获取。 l

 可靠性 可靠性直接影响系统的可用性,本系统项目建设充分考虑其可靠性,从设备和各系统选型,系统组建和运行模式的设置,做到一旦某个子系统或局部设备运行故障时,有备份应急措施,能保证整体系统的正常运行,并能将系统运行损失降至最低。 l

 可扩展性 系统所采用的硬件平台、软件平台、网络协议等都符合开放系统的标准,并能够与其他系统实现互联。有适应外界环境变化的能力,即在外界环境改变时,系统可以不作修改或仅作少量修改就能在新环境下运行。体现在: 系统架构的可扩展性:采用分层的设计思想和开放式体系结构,支持面向未来发展和变化的扩展; 系统功能的可扩展性:采用面向接口的松耦合的设计思想,支持未来系统功能非侵入式的不断扩展和调整; 外部接口的可扩展性:提供数据级、应用级、交易级、服务级等多种接口实现方案,方便快捷的支持未来的接口变化及扩展; 应用部署的可扩展性:系统支持未来的硬件资源扩展,能够很方便的将应用扩展部署到更多的硬件设备上。 l

 容错性 根据设备的功能、重要性等分别采用冗余、容错、备份等技术,以保证局部的错误不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 l

 可维护性 系统的管理、维护和维修应具有简易性和可操作性。系统的各种关键参数可以通过程序或者可视化工具进行维护,从而大大降低维护成本。包括: 系统架构的可持续完善性:系统的整体架构设计应该是开放的、可扩展的,支持未来由于需求变化可能带来的功能扩展与调整; 系统功能的可持续完善性:采用面向接口的组件化设计思想,通过增加接口实现来支持非侵入式的功能扩展,避免由于后续需求的变更而带来的对原有系统结构的破坏; 系统问题的可修正性:对于软件投入使用后才暴露出来的问题,能够快速的发现和定位问题,并能够通过问题分析、问题修正、验证测试等一系列措施,高效的修正发现的问题。为了便于定位问题,系统需要提供业务级、事务级、数据级等多层次的日志记录,用于监控和定位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系统的适应性:软件系统的设计应避免与硬件环境相关,能够支持未来硬件环境的扩展和调整。 l

 规范性 符合有关国际和国家通用标准、协议或规范,并充分考虑公安部已经制定或正在制定的统一标准。特别在请求服务以及联动接口在定义上符合交通相关规范,在协议上统一标准,在技术上采用开放互联标准。接口设计遵循松耦合原则,接口可配可管,基础服务可识别、可发布、可监控、可调度,确保中心系统及各子系统之间的协调配合。 2.2 项目设计依据和技术标准 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l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l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 l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 l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3号) l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6号) l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要求》(GA/T391-2002) l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第三部分:在软件开发、供应和维护中的使用指南》(GB/T

 19000-3-94) l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093-2002) l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 l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2007) l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l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 50343-2004) l 《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601-2010); l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9254-98) l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2007) l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要求》(GB 15629.1104-2006) l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2006) l 《工业通信网络工业环境中的通信网络安装》(GB/T 26336-2010) l 《综合布线系统电气特性通用测试方法》(YD/T 1013-1999) l 《公安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技术规范》(GA/T 608-2006); l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186-2014) l 《机动车查验和检验监管工作规程》(GA801) l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GB/T26765-2011) l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公交管〔2014〕206 号) l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 367-2001) l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变速球型摄像机》(GA/T 645-2006) l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前端设备控制协议V1.0》(GA/T 647-2006)

 2.3 机动车视频管理平台 2.3.1 平台概述 本项目利用**市政府信息化云服务平台的服务器、存储等,统一监控并管理机动车检验、机动车登记及报废视频。

 图 41平台总体架构 2.3.2 平台基础管理功能 2.3.2.1 用户管理 1、管理系统所有用户的添加删除,权限分配等操作,具体分为用户,部门,角色管理。可详细登记用户信息:用户名、所属机构、用户级别、联系电话、手机等; 2、用户可以划分成组,一个用户可隶属于多个组,对组进行授权将作用到该组中的所有用户; 3、有上下级等明确的组织架构,有一套比较清晰的优先等级制度。优先级包括:登录用户有优先等级、预览/控制前端云镜有优先级、回放有优先级;报警联动有优先级; 4、支持精细化权限设定,可针对任何一个用户,针对任何一个图像资源进行精细权限设置,比如可为每个用户设置对每个摄像头的权限(是否可以实时监控、录像文件点播等),权限类型和用户级别数量都没有限制; 5、支持自动同步功能,授权用户对系统进行设置修改后,系统可将自动对全网进行更新; 6、通过单点登录平台,在多个应用系统中,用户只需要登录一次就可以访问所有相互信任的应用系统。

 2.3.2.2 设备管理 设备管理主要包括对平台设备、前端设备、前端外围设备的入网、管理功能。 1、 设备入网 系统中需要增加的设备主要包括平台设备、前端设备及前端外围设备。前端设备包括有各种型号的视频服务器、网络摄像机等,外围设备摄像机又包括模拟摄像机、云台及报警设备等。如需增加安装一个设备,就需要在设备管理中增加一个设备,并配置相应属性。 2、 配置设备属性 平台设备的属性包括设备的种类、型号、生产厂家、安装地点、接入线路方式、所属用户、使用状态等。设备都有一个唯一的设备ID作为标识。 外围设备摄像机的属性包括摄像机的种类、型号、制造商、安装地点(车辆检测站)、接入线路方式、所属用户、使用状态等。 前端设备视频服务器属性包括型号、生产厂家、安装地点、接入线路方式、所属用户、使用状态及相连的摄像机等。视频服务器有一个唯一的设备ID作为标识。 3、 设备注销 各设备在停止使用时可以进行注销,设备的注销对其关联的设备或系统会产生影响的应给予提示。 4、 查询设备 可以按照设备的各项属性进行设备查询操作。 5、 设备划归 可以将系统中存在的前端设备划归客户使用,应可支持同一设备划归多个客户。 6、 启/停用设备 在某个设备需要暂时停止使用时,系统应具有暂时停用该设备的功能,同时应具有启用功能,以在条件达到时恢复该设备的使用。

 2.3.2.3 权限管理 1、系统用户 系统用户管理模块实现与**市公安局机动车查验和定期检验系统的用户进行关联管理,包括用户定义、权限分配等功能。系统用户管理对整个系统的用户进行管理。 2、用户角色 访问本系统的用户包括系统管理员、中心审核人员、标志打印人员、抽查人员、查询人员和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用户按照各自不同的职责可以定义不同角色。系统预定义用户角色包括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业务审核员、业务抽查员、标志打印员和查验员等角色。检验机构等用户只限于本机构的业务。系统内的用户角色是可扩展的,用户可根据需要增加新的用户角色,并为其分配不同的权限。 3、访问控制模型 系统用户包括中心查验人员、车管所管理人员、分所工作人员和安检机构等用户。为了对系统用户权限更好地进行控制和管理,传统的简单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模型并不是最佳选择,系统采用基于角色和用户组的扩展访问控制ERBAC模型对系统访问控制进行设计。 安检机构、车管所和车管分所的用户分属不同的用户组,每个用户组内又根据业务职责划分不同的角色。车管所可直接管理安检机构,也可以让分所管理。 4、用户权限管理 系统内各种操作都设计相应的权限进行管理。不具备操作所需的相应的权限,则系统拒绝操作请求。 2.3.2.4 日志管理 系统运行日志可实现对系统运行情况的记录,能够将系统运行情况和用户的主要操作自动生成日记,方便维护管理和用户行为的事后审计,记录信息包括用户登录信息、用户重要操作、系统设置修改、服务器状态报警、检测站状态报警等。日志记录信息包括时间、地点、操作人员以及事件内容,日志信息经过特殊加密处理,具有不可篡改、不可伪造和不可抵赖等重要特征。管理员可以通过系统日志审核功能查看用户活动情况,日志的查看、删除等只能由管理员完成。 2.3.2.5 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主要实现对系统的整体管控,主要包括系统配置管理、系统状态监控、备份和恢复和日志管理。 l 系统配置管理 系统应该支持对系统的基本参数资料的配置和管理。 l 系统状态监控 系统支持实时监控各级系统的运行使用情况,包括主机的处理器、存储器、网络资源的使用率信息、各设备能力及占用率信息、数据库、应用系统等的运行情况和告警信息。根据告警的级别,系统应提供声、光、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通知系统管理员。 l 备份和恢复 系统应提供系统基础数据、用户数据和设备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功能。 l 日志管理 系统需要提供使用日志、故障日志的创建、添加、清除等功能,并提供多种方式帮助管理员方便地浏览和检索日志信息。 2.3.2.6 运维管理 主要对系统内服务器和设备以及用户的在线情况进行统计。 功能如下: 1、 对设备具备状态巡检功能,能显示异常设备信息(如:设备掉线),生成异常信息报表,并具有报表导出功能; 2、 能够检测系统内的所有设备(包括服务器、前端监控设备等)和用户的在线情况,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2.3.2.7 与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的对接 现有车管业务视频监控平台作为车管所视频管理的核心系统,中标方需要满足现有视频监控平台的统一账户管理、统一业务管理规范、统一视频调度和管理要求,在保证平台稳定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实现与现有视频监控平台的对接。在服务层,需要满足对视频资源的统一管理,进而以资源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实现对视频资源的采集、调度、删除的流程管理;在资源层,从视频源对整体资源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实现对视频资源使用情况的实时掌握。 2.3.3 平台视频业务功能 2.3.3.1 海量文件存储 前端支持定时同步功能,文件自动同步到本地,本地数据也会同步到服务器端,实现前端文件和服务器文件的实时同步,从而实现多方的实时同步。 前端客户端支持文件断点续传功能,不管上传或下载,都不再因文件过大,而导致经常上传失败。 平台支持内部重复数据文件去重功能,减少冗余数据叠加,降低硬件投入成本。 2.3.3.2 文档统一管理 可以根据需要创建不同的文件夹,各个单位、地点把该项目资料统一上传到规定的目录下,统一管理每个项目的资料。 目录结构以树型形式展示,更加直观,结构清晰明了,方便用户查阅。 可以把文件夹设置为常用文件夹,管理员可以为所有成员设置常用文件夹,通过快捷入口快速进入到想要的目录。 提供了快速检索功能,快速定位某类资料目录位置,能够在海量的数据中迅速、准确地找到您想要的各种资料。 前端客户端支持任意文件、文件夹的批量下载,可快速、方便地下载大量的文件。 2.3.3.3 抓拍图像 1、操作者在实时监看视频图像、或者在回放视频录像时,发现可疑行为、重要线索、车辆检测出现问题等情况,可以选择单张抓拍或者连续抓拍,选择连续抓拍后可以选择按帧抓拍或按时间抓拍。选择按时间抓拍后可以选择抓拍间隔,间隔范围可设置为200毫秒至3秒。选择连续抓拍后可以选择连续抓拍张数 3至5张。 2、抓图保存及查看:在抓图预览界面可以选中某张图片进行复制,然后可在文档或者右键中进行粘贴;抓拍后提示抓图结果以及提供快捷查看。 3、图像抓录:操作者针对特定视频图像,进行临时抓录。 2.3.3.4 视频录像 1、 由于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提供的是全程视频录像,系统具备自动触发有效视频截取功能。 2、 系统支持所截取的视频录像关联所被录机动车的信息,如: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车辆类型、录像地点、录像时间等。 3、 系统支持本地的查询回放及远程的查询回放功能。本地查询回放指前端检测站、登记服务站、报废回收公司查询到本地所有有权的录像数据清单,并可以回放清单中的录像片段,远程查询回放指机动车视频管理平台可以查询到所有前端的具有权限录像数据并可以回放。 4、 回放时可进行单画面、4画面、单进、单退、快进(1/2/4/8倍数)、剪辑、抓帧、下载等操作。支持即时回放、常规回放、事件回放、分段回放、标签回放功能。 5、 即时回放功能(即,在预览画面时,发现有异常行为,值班人员可以立即回放刚才发生的情景录像) 6、 可以配置即时回放的默认; 7、 可以多通道同时回放;可以按日期和时间段回放;可以按条件搜索相应录像进行回放;回放录像时,可对录像进行剪辑、抓图、回放录像上电视墙等功能。 8、 秒级定位:高精度、灵活的录像搜索引擎,录像回放可精确定位到秒级。 2.3.3.5 实时视频监控 1、通过C/S客户端或B/S客户端,能够单画面或多画面显示实时视频图像;支持不同画面的显示方式:1、4、6、9、16画面等方式;用户可以选择中屏显示和全屏显示两种显示方式; 2、画面切换:可以分为手动切换、自动切换。 2.3.3.6 点位查询 分组管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管辖区域、位置、警员编号、警员权限划分监控点位组。 支持监控点的模糊查询:支持拼音首字母的模糊查询,在监控视图,录像回放,监视屏控制等模块的模糊查询,方便监控点的快速定位。 2.3.3.7 电子地图 将监控点位标记在电子地图上,通过点击监控点位进行查看或回放。 2.3.3.8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功能包括报警查询、日志查询以及工作记录查询等,可以对各业务在统一界面进行查询统计。 报警查询:实现对报警业务的统一查询,可按照不同报警类型,如:视频流失报警、视频遮挡报警、I/O输入报警、I/O输出报警、手动报警等类别分别查找相应时间段内的报警记录; 日志查询:可实现不同用户各操作日志、配置日志、设备故障日志等日志的查询,方便实现管理; 工作记录查询:实现对不同用户工作记录的查询,包括可实现对交班日志、违规日志、普通日志等。 视频查询:根据机动车检测站信息、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信息、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信息、业务办理工作人员姓名信息、检测工位信息、机动车车牌、机动车所有人等信息内容,实现机动车视频查询。 2.3.3.9 预警与联动 与智能视频分析功能配套使用,当分析结果出现异常时发出报警,与系统产生联动,提醒工作人员即时进行处理。 1、报警事件触发 监控客户端弹窗 当有异常时,可将报警信息上传,弹出告警窗口、发出警报声等。 2、预警联动 中心平台在收到预警信息后,根据用户配置的预警联动表信息进行联动处理。主要操作包括触发预警录像等。 同时需要将预警信息传送到该客户正在进行监控操作的用户处,并且传送给指定的专用预警客户端处。 3、 预警信息管理 支持告警信息事后查询,可分类、分时间段进行查询 4、视频丢失预警 视频数据丢失,弹出报警窗口。 5、视频遮挡预警 视频被人为遮挡是,弹出报警窗口。 2.3.3.10 智能视频分析 系统对接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根据车辆类型、办理业务类型等,结合录像工位种类、时间长度等分析判断,发现异常自动报警。 2.3.4 机动车检验业务数据展示 通过图形化、列表界面,实现对各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的视频数据量、业务办理情况等数据展示功能,并可按各种统计方式进行展示,统计方式包括:按检验类别统计、按检验机构统计,按检验日期统计,按车辆类型统计,按使用性质统计,按发证机关统计等。 2.4 前端视频应用管理软件 2.4.1 图像抓拍 实现在机动车检测站中检验机动车期间随机抓拍两张照片。机动车在检测线检验过程中,在大灯以及制动的位置各抓拍一张照片。当抓拍失败时,程序自动重新抓拍,若3次失败之后则返回错误,响应抓拍并保存文件的时间在3秒以内。 2.4.2 图像上传 实现图像实时及定时上传功能,抓拍的照片传输到机动车视频管理平台。 2.4.3 视频自动录像 实现自动截取机动车检验、登记及报废过程视频功能。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提供检验工位视频信息,软件依据机动车检验、登记及报废标准,实现自动截取符合时间长度要求、清晰度要求的车辆检测视频的功能,视频长度、清晰度不符合要求,自动上传预警信息。 2.4.4 视频上传 实现视频实时及定时上传功能。当视频文件比较大,若在工作时间传输会影响正常的工作,视频传输可定时是在非工作时间传输,并支持视频断点传输。 2.5 软件安装部署 完成**市机动车检测站、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报废回收公司的本项目软件安装部署。由于项目建设及责任维护期内可能增加或调整以上软件安装地点及数量,当软件安装地点增加数量不超过原安装地点总量的20%时,投标人也应免费安装及维护该部分所安装的软件。 2.6 租赁服务的配置参数及要求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市政府信息化云服务平台资源租赁服务相关事项的通知(穗工信函[2017]2131号)》的要求,中标方需根据**市政府信息化云服务平台所提供的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网络线路、云平台管理软件、虚拟化软件、机房空间、运行管理等服务,建设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平台租赁设备参考下表,涉及**市政府信息化云服务平台的硬件租赁费用由2018年度车辆管理相关系统信息化云服务平台资源租赁项目及其他项目负责。 本项目在信息化云服务平台中可租赁的硬件列表如下: 序号 项目 租用资源 硬件性能要求 租用数量 租期(年) 1

 存储服务 分布式存储 数据存储(100GB、分布式存储裸容量) 6000

 3

 2

 存储服务 分布式存储 数据存储(100GB、分布式存储裸容量) 7000

 2

 3

 存储服务 分布式存储 数据存储(100GB、分布式存储裸容量) 7000

 1

 4

 服务器 计算资源 高负载数据库服务器1(2路8核、CPU主频≥2.4GHz、128GB内存、3*300GB硬盘、2块不低于200GB SSD固态硬盘、HBA卡、千兆网卡) 7 3

 6

 2U机柜 机柜资源   7

 3

 7

 专网链路 链路资源 链路租赁 1

 3

  注:以上租赁硬件作为本项目开发的参考,实际建设过程中如果必要,中标方可对需租赁的云平台资源数量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业主方审核同意。

 2.7 非功能要求 中标人建设的应用软件应满足但不限于以下非功能需求: 2.7.1 可靠性 在数据处理方面必须准确、可靠,系统能稳定连续运行。 2.7.2 系统安全 系统要根据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2.7.3 数据精确度 根据实际需要,数据在输入、输出及传输过程中要满足各种精度要求。 2.7.4 容错能力 应提供自动保护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自动保护当前状态,确保系统能够恢复。 2.7.5 性能要求 要求确保应用系统在数据采集期间不影响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查询、统计的性能要求如下: 1) 查询的性能要求: 简单查询:并发量≥100,查询条件明确且单表检索记录≥100万条、≤1000万条,要求其响应时间≤3秒。 复杂查询:并发量≥1000,查询条件模糊且多表联合检索记录≥1000万条、≤1亿条,要求其响应时间≤8秒。 2) 统计的性能要求: 检索数据量≥100万条、≤1000万条,要求其响应时间≤5秒。

 3. 项目周期 3.1 需求调研阶段 合同签署后,中标人与业主方成立项目小组,中标人进行现场调研,并编写用户需求说明书,由监理方组织评审(评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需求评审通过后,进入设计阶段,调研阶段不超过30个日历日。 3.2 设计阶段 中标人在用户需求说明书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设计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和数据库设计。设计完成后,向业主方和监理方提交相关文档,由监理方组织专家评审(评审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设计通过评审后,进入编码、测试和安装调试阶段。设计阶段不超过60个日历日。 3.3 编码、测试及安装调试阶段 由中标人负责按照设计文档和实施计划进行软件编码和内部测试,包括功能性测试和含安全性测试在内的各种非功能性测试等。软件开发完毕并安装调试(含硬件)后,由中标人自行组织自检测试,自检测试通过后,可以提请业主方进行三方测试。具体的测试工作由中标人提供协作,由业主方、中标人和监理方共同参与。测试报告业主方委托的监理方出具,三方共同签署,作为测试是否通过的标志。 测试通过后,可以申请用户验收。编码、测试及安装调试阶段要求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 3.4 用户验收 三方测试通过后,由监理单位组织用户验收,用户验收是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后,由业主联同中标人、监理单位按相关要求组织对招标需求和合同标的物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通过后签署用户验收意见。 3.5 初步验收 用户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可提交初步验收申请报告。业主方审核初步验收申请资料后,可以组织初步验收。初步验收按照业主方及有关科技管理部门的验收规定要求操作。通过初步验收后,需要双方在初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视为初步验收通过。 3.6 试运行阶段 初步验收通过后,系统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3个月。在试运行期间,中标供应商根据用户的需求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产品的相应调整,最后提交包括试运行情况在内的最终验收申请报告。 试运行期内中标人需组织用业主进行培训,培训范围包括普通用户、系统操作员、系统管理员、系统维护人员等不同类型人员。具体培训计划及内容由中标人制定,业主方批准后执行。 3.7 第三方验收 按照《**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以及《**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验收细则》要求,开展第三方验收工作。第三方验收包括信息安全测评、第三方验收测评、符合性检查等,其中,信息安全测评由市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实施。并在本项目进入试运行前完成。第三方验收测评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实施。符合性检查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实施。信息安全测评、第三方验收测评、符合性检查所涉及费用均不需要由中标人负责。 3.8 项目评价 用户方经办单位收到最终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项目评价作为审核内容之一,也应该同时完成。审核通过后可以开展最终验收。评价结果与支付挂钩。 3.9 最终验收 试运行结束后,并完成第三方验收后,由中标供应商提出最终验收申请,业主或业主方委托的监理根据项目评价审核、批准。 按照《**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以及《**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验收细则》要求组织最终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具项目验收意见,视为验收正式通过。 3.10 责任维护期 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进入责任维护期。责任维护期为三年。 维护内容为适应性维护、日常技术维护和配套软件保修,保障系统正常运作。 3.11 服务评价 中标人应该按照承诺及合同有关服务条款履行服务义务。责任维护期内,由业主方对中标人提供的责任维护期内的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支付挂钩。 4. 项目建设要求 4.1 实施要求 1、 中标人必须提供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日程表执行。日程表内容至少应包括需求调研、系统设计、编码、系统联调、系统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用户操作培训等。 2、 中标方应在验收前提供完善的系统说明文档和使用手册说明书(包括系统需求分析、数据库设计、系统管理员手册、用户使用操作手册、系统维护手册等),制定日常维护计划和操作说明,并应在系统发生变更时进行上述文档的及时更新。 3、 系统版权属**市公安局拥有,应用系统开发商必须向建设单位无偿提供程序的源代码和相关的技术文档。 4、 中标人必须服从并密切配合用户单位指定的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 5、 中标人施工的每个阶段都需要配合业主方和监理单位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期节点检查。对于中标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用户可根据合同要求追究中标方责任。 6、 从开工之日起,直至项目竣工最终验收后将项目移交给用户前,中标人对所有有关项目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负全责。中标人应负责保障业主免于由于中标人保护不周而造成的所有赔偿责任或其费用。在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方与用户签订项目设备清单移交确认书后,项目设备资产所有权才归用户拥有。 4.2 三方测试 1、组织方式 软件开发完毕后,并通过中标人自测后,中标人可以提请业主方进行三方测试,并提交详细设计文档、内部测试报告等文档资料。 测试按照测试方案执行。测试方案由开发方在系统方案设计阶段制定,并且必须得到业主方的认可。当测试(包括采购的系统工具软件)不通过时,开发方需无条件进行返工。 2、测试标准 测试的主要依据是用户需求说明书和设计方案。 3、测试手段 从功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易用性等方面作全面的系统测试。 测试类型包括稳固性检查、系统可靠性测试、系统稳定测试、性能调整调试、各模块功能测试、完整性测试等。 4.3 验收 验收的主要依据包括本招标需求书、投标文件、合同文件,以及用户需求说明书和设计方案等。验收(包括用户验收、初步验收、最终验收等)流程和要求按照《**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以及《**市公安局信息化项目验收细则》要求实施。 4.4 技术文档 中标供应商应至少提供以下技术文件资料: 1、《需求说明书》 2、《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3、《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4、《系统测试报告》 5、《系统管理员手册》 6、《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7、《系统安装程序、源代码光盘》 8、《验收报告》 9、《测评报告》 10、其它相关的技术文档和操作手册 11、配套工具软件、验收材料。 4.5 培训要求 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系统操作与运维等方面的培训。有关操作培训课程,应在系统试运行前完成。中标人应提供面向系统管理员的系统配置、运维等方面的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30人。中标人将详细的培训课程以及时间表交给用户,最后以用户认可为准。对于所有培训,中标人必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培训。所有的培训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 中标人应将所有培训费用(含培训教材费)及各项支出列入投标报价中。 4.6 承诺书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与我支队签订《交警支队项目合同履行廉洁承诺书》。 4.7 评价方法 4.7.1 定义 项目评价指业主方、监理方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验订后最终验收通过之日前)中标方的建设服务质量进行的评价。 服务评价值业主项目评价指业主方、监理方对本项目责任维护期过程中,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的评价。 4.7.2 项目评价 一、组成 (1) 专项考核评价(不定期),占30% (2) 阶段考核评价,占40% (3) 项目整体评价,占30% 二、程序 1、专项考核评价 (1) 业主在中标方进行软件开发的过程中,针对中标方的履约情况、开发工期和质量等问题,不定期地进行专项考核评价,每次分值为0~120分。 (2) 业主方向中标方发出《专项考核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中标方在项目组织管理和软件开发管理中的工作情况和评分。 (3) 中标方收到《专项考核评价通知书》后,如果有异议,则需在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4) 如有异议,业主应根据情况重新评定,最终评价以业主方评价书为准。 (5) 如无异议,业主在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正式作出评价决定,发出《项目评价书》。 (6) 最终评分为各次评价书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7) 项目最终验收前,如果没有产生专项评价,则专项评价按100分计。 2、阶段考核评价 (1) 阶段考核评价,是指对本系统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如果采取迭代式开发模式,则业主最后根据迭代的各个周期中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包括工作成果,如项目管理类文档、技术类文档、开发完成的软件)进行评价。各个阶段是指软件开发的需求、设计、编码、测试、试运行、验收六个阶段。每次分值为0~120分。 (2) 业主方向中标方发出《阶段考核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中标方在已完成阶段的项目组织管理和软件开发管理的工作情况和评分。 (3) 其他相关程序参考专项考核评价的方式执行。 (4) 最终评分为各次评价书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项目整体评价 (1) 项目整体评价,是指在本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完成后,对中标方的项目实施质量进行一次整体评价。 (2) 在完成本系统软件开发工作(以最终验收报告为准)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中标方发出《项目整体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中标方在进行本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中的质量评价和评分。评分依据参照1.3细则。 (3) 其他相关程序参考专项考核评价的方式执行。 4、 软件开发部分的考核评价总分 总分=专项考核评价得分×30% + 阶段考核评价得分×40% + 项目整体评价得分×30%。 如总分超过100分时,则按100分计。 三、细则 参考下表进行中标方的本系统软件开发工作的考核评价(扣分、加分): 考核内容 考核细项 扣分范围(分) 加分范围(分) 技术开发 软件需求管理(管理效果,充分性、满足度) 10---30 5---30 项目计划管理(计划和计划执行能力) 10---30 5---30 软件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方案和执行能力) 10---50 5---30 项目范围管理(清晰、合理、完整) 10---30 5---30 评审方面(评审组织质量、评审通过率) 10---30 5---30 项目文档方面(完备性、可行性、标准化、可读性、满足度) 10---50 5---30 软件测试方面(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手段和工具) 10---30 5---30 符合业主方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符合设计要求 10---30 5---30 信息安全及保密措施是否到位 10---30 5---30 配置管理方面(可行、有效) 10---30 5---30 组织管理 项目组织结构(合理、充分、可行、有效) 10---50 5---30 专职的项目管理团队(专职、有效、充分) 10---50 5---30 项目组人员工作方面(素质、能力、成效) 10---50 5---30 项目组人员到位情况 30---100 5---30 系统上线和用户培训 10---30 5---30 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落实方面 10---30 5---30 4.7.3 服务评价 一、组成 服务评价分为服务质量评价和服务响应时间评价。 二、程序 (1) 服务质量评价的计分(每次分值为0~120分) (2) 服务响应时间评价的计分(每次分值为0~120分) 注:当上述平均分超过100分时,按100分计。

 每季度服务评价得分=50%×服务质量评价+50%×服务响应时间评价。 最终服务评价得分=12份《正常服务评价书》的累计总分 /12 三、细则 服务评价是对系统的软、硬件设备进行例行或专项巡检、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以及培训、设计跟进等技术服务工作的评价。服务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三年共计12次。 以上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具体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评价。

 4.8 责任维护期服务要求 中标人必须对所有投标产品提供最终验收通过后的三年现场免费维护服务,如用户方需进行系统改造、升级等服务,或因工作需要进行系统变更的,中标人应给予技术支持和服务;如有产品补丁或版本升级,须及时制定升级方案,经用户认可后,做好升级工作。 在免费维护期内,中标人必须安排不少于2名经用户认可的技术人员常驻车管所现场办公,协助用户方维护系统运行,常驻维护时间与车管所法定工作时间一致。

  因政策调整、业务发展而需对本项目系统软件功能的变更,凡不超15个工作日的工作量,列入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服务范围。 中标人在验收前提供完善的系统说明文档和操作文档,制定日常维护计划和监控运维管理文档;系统集成商应在系统发生变更时及时对上述文档进行更新。 中标方须签定保密协议,用户系统技术架构等内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所有系统数据不得拷贝或带离现场。

  按用户要求,完成对项目系统管理员及业务人员的应用系统操作使用和常见故障处理培训工作。

 4.9 费用 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170.70万元。 本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投标时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4.9.1 安装调试费用 本项目安装调试相关费用及本项目初步验收通过前各类因测试等需要产生的各项费用。 4.9.2 评审费用 包括需求评审、设计评审和各类验收评审的专家费、会务费、评审材料制作费等相关费用。 4.9.3 培训费用 包括培训场所的租赁费用及负责培训工作的人员的工资、补贴等人工费、差旅费、餐费、交通费、教材费等相关费用。 4.9.4 责任维护费用 包括三年软件责任维护期和三年硬件责任维护期内的人力、应用管理成本和开发工具等费用。 4.9.5 投标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 备注 1 机动车视频管理平台 1 套

  2 前端视频应用管理软件 1 套

  3 其他(投标人认为完成此项目有必要增加的其他费用) 1 项

  4 总计

  5. 付款方式说明 1.第一笔款 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5%。 2.第二笔款 初步验收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 3.第三笔款 第三笔款是最终验收后的支付款项,第三笔款的应付款为项目合同总额的30%,但第三笔款的实付款为应付款与项目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 4.第四笔款 第四笔款为质保期结束后的支付款项,第四笔款的应付款为合同总额的5%,但第四笔款的实付款为应得款与服务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

  2018年度车辆管理相关系统项目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 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2018年度车辆管理相关系统项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

  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和乙方投标承诺,合同双方就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的建设,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一、本项目建设的要求 (一)技术目标:完成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技术内容:

 。 (三)项目建设完成、双方进行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文档和资料: 1.用户调查与需求分析报告; 2.系统概要设计方案; 3.功能规格说明书; 4.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5.系统模块设计说明书; 6.数据库设计说明(包含编码方案); 7.系统维护手册(包括系统配置手册、系统参数列表); 8.用户操作手册; 9.测试报告; 10.培训手册。 所有资料包括完备的系统设计文档、功能模块说明、程序源代码、使用手册等。所有资料以电子文档(光盘形式)和纸质形式各一份。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具体技术指标和参数依照本项目《用户需求说明书》(项目需求调研后确定),并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 三、项目建设计划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80 天内完成项目的调研、开发、测试,并提交用户验收。具体的建设计划详见合同附件。 四、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 (一)资料清单:相关流程资料。 (二)提供的时间和方式: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供材料电子文档。 (三)其他协作事项:协调进行业务需求调研及测试验收等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上述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由乙方保留至免费责任维护期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还甲方。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总费用:人民币

  元(¥

  )。该费用包括本项目的需求调研、系统分析、设计、编码、安装调试、评审验收、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期间费用总额不变。 (二)支付方式 1.第一笔款 签订合同后的7个工作日,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5%。 2.第二笔款 初步验收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政府集中支付申请手续,申请支付项目合同总额的30%。 3.第三笔款 第三笔款是最终验收后的支付款项,第三笔款的应付款为项目合同总额的30%,但第三笔款的实付款为应付款与项目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 4.第四笔款 第四笔款为质保期结束后的支付款项,第四笔款的应付款为合同总额的5%,但第四笔款的实付款为应得款与服务评价挂钩计算的结果。 六、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 15 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一)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变更; (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七、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方式公开),一方应在 7

 天内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另一方产生损失的,另一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八、建设成果提交的方式 本项目建设完成,乙方将建设成果无条件交付甲方使用。 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九、知识产权 乙方应当保证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因此发生技术侵权纠纷的,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甲方:1.保密内容: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 2.涉密人员范围: 项目参与人员 ; 3.保密期限: 永久 ; 4.泄密责任: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损失 。 乙方:1.保密内容:所有标明“秘密”的资料; 2.涉密人员范围:

 项目开发及管理人员

 ; 3.保密期限: 永久 ; 4.泄密责任:除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单位及个人经济上的赔偿责任外,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有关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十一、风险责任的承担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所造成的损失,风险责任由 乙方 承担。 本项目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为: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一)专利申请权:【甲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专利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权益分配方式如下:由甲方所有 。 (二)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1.技术成果的使用权:甲方; 2.技术成果的转让权:甲方; 3.相关收益的分配方式:由甲方所有 。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相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四)利用本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的约定 甲方有权利用本项目开发成果进行后续开发或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由 甲方 享有。相关利益分配方法如下:由甲方所有。 乙方对本项目建设成果进行后续开发,甲方享有支付改进费用后,该技术成果仍归甲方所有的优先权。具体改进费用由双方协调决定。乙方不得以甲方拒绝支付改进费为由,向第三人转让后续开发的技术成果。 十三、验收标准和方式 (一)软件开发完成并测试通过后进行初验,由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初步验收通过后进入试运行,软件连续稳定试运行满

  3个月,乙方书面提出最终验收的申请。甲方在乙方申请之日起10个 工作日内组织终验。最终验收由【甲乙双方及有关专家(聘请专家由 甲方 确定,费用包含在合同总费用内)】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证明。 十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一)乙方负责免费培训 1.培训目标:业务人员可以熟练使用系统;技术人员可以对系统进行系统日常维护及基本流程配置等; 2.培训内容:根据培训人员类型的不同分别组织系统使用、系统维护及应用数据库设计、系统设计、程序结构、系统接口等不同层次的培训; 3.培训时间及人员:对有关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分别进行培训,时间由甲方指定; 4.培训地点:由甲方指定 。 (二)本开发项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 3 年

 7×24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如需要现场服务,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赶到甲方用户现场进行服务。 (三)终验合格之日起 3 年内,如遇软件升级,乙方免费提供支持。甲方要求新增加软件模块时,乙方可适当收费。 (四)当甲方其它系统需与此次建设的系统相关联时,乙方应无偿提供互联互通的技术支持,包括国家法定工作时间的电话支持和提供相关接口的程序源代码等。此条款不受质保期限制。 十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逾期完成开发项目,每拖延1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3 ‰的违约金。 (二)若因乙方原因,使项目最终无法通过验收或超过 30 天仍未能完成开发任务, 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

 5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索赔。

 (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支付手续,每拖延1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费用 3 ‰的违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逾期完成开发项目的理由。 (四)甲方不能按要求提供安装调试环境,则工期顺延。 (五)以上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费用的 10 %。

     十六、不可抗力 (一)由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3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证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存在。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甲方和乙方应当积极寻求以合理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十七、争议解决方式 (一)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二)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有争议部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十九、其他 (一)双方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专人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协调项目进展,沟通项目信息。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 3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三)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 (四)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本合同一式 10

 份,其中,甲方6份,乙方2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财政局各一份,所有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合同附件 附件1:项目研究开发计划; 附件2:考核评价办法; 附件3:保密协议; 附件4:防止“一机两用”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市公安局

 乙方(盖章):

  地址: **起义路200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市

 附件1:项目建设计划 序号 实施阶段 周期 工作内容 完成目标 1 需求调研阶段 项目启动后 1个月 1) 与用户协商成立项目小组; 2) 编写项目实施计划; 3) 进行现场用户需求调研工作以及编写用户需求说明书; 4) 进行技术需求调研,论证技术可行性; 5) 确认项目建设范围,编制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6) 制作系统原型; 7) 由监理方组织,对于项目建设范围与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评审。 1) 成立项目小组; 2) 提交项目实施计划; 3) 提交用户需求说明书; 4) 提交技术可行性报告; 5) 提交项目建设范围说明书; 6) 提交项目需求规格说明书; 7) 确认系统原型; 8) 通过由监理方组织的评审。 2 设计阶段 上阶段完成后 2个月 1) 进行软件概要设计; 2) 进行软件详细设计; 3) 进行数据库设计; 4) 编制测试计划; 5) 监理方组织的专家对于设计进行评审。 1) 提交软件概要设计; 2) 提交软件详细设计; 3) 提交数据库设计; 4) 提交测试计划; 5) 通过由监理方组织的专家设计评审。 3 编码与测试阶段 设计阶段完成后 3个月 1) 进行软件编码工作; 2) 软件系统的部署; 3) 进行内部测试; 4) 用户、监理、建设方三方进行评测。 1) 完成编码工作; 2) 完成软件系统部署; 3) 通过内部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 4) 通过用户、监理、建设方三方评测;并完成三方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报告按照**市科技与信息化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4 初验阶段 三方评测完成后 5个工作日 1) 三方评测通过后,编写初验验收申请; 2) 用户方经办单位审核通过初步验收申请报告后,可以组织初步验收。 1 提交初验验收申请; 2 通过初步验收,完成初步验收报告。 5 试运行阶段 初步验收通过后 3个月 1) 系统运行保障; 2)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调整、完善系统; 3) 进行技术/业务/操作咨询答疑; 4) 组织用户进行培训; 5) 撰写试运行报告; 6) 编写终验申请。 1) 保障系统良好运行; 2)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完善系统; 3) 提供技术/业务/操作咨询答疑; 4) 全面完成用户培训; 5) 提交试运行报告; 6) 提交终验申请。 6 最终验收 试运行结束后,项目组提出最终验收申请,项目监理根据项目评价审核、批准。批准后5个工作日进行最终验收。 1) 项目监理根据项目评价审核、批准通过项目组提出的最终验收申请; 2) 验收按照用户方的内部规定操作。验收通过后,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才视为最终验收正式通过。 1) 批准最终验收申请; 2) 完成项目终验。

 附件2:评价方法 1定义 项目评价指业主方、监理方对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合同验订后最终验收通过之日前)中标方的建设服务质量进行的评价。 服务评价值业主项目评价指业主方、监理方对本项目责任维护期过程中,中标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的评价。 2项目评价 一、组成 (1) 专项考核评价(不定期),占30% (2) 阶段考核评价,占40% (3) 项目整体评价,占30% 二、程序 1、专项考核评价 (1) 业主在乙方进行软件开发的过程中,针对乙方的履约情况、开发工期和质量等问题,不定期地进行专项考核评价,每次分值为0~120分。 (2) 业主方向乙方发出《专项考核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乙方在项目组织管理和软件开发管理中的工作情况和评分。 (3) 乙方收到《专项考核评价通知书》后,如果有异议,则需在3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4) 如有异议,业主应根据情况重新评定,最终评价以业主方评价书为准。 (5) 如无异议,业主在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正式作出评价决定,发出《项目评价书》。 (6) 最终评分为各次评价书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7) 项目最终验收前,如果没有产生专项评价,则专项评价按100分计。 2、阶段考核评价 (1) 阶段考核评价,是指对本系统软件开发的各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如果采取迭代式开发模式,则业主最后根据迭代的各个周期中的各个阶段的工作(包括工作成果,如项目管理类文档、技术类文档、开发完成的软件)进行评价。各个阶段是指软件开发的需求、设计、编码、测试、试运行、验收六个阶段。每次分值为0~120分。 (2) 业主方向乙方发出《阶段考核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乙方在已完成阶段的项目组织管理和软件开发管理的工作情况和评分。 (3) 其他相关程序参考专项考核评价的方式执行。 (4) 最终评分为各次评价书的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项目整体评价 (1) 项目整体评价,是指在本系统软件开发工作完成后,对乙方的项目实施质量进行一次整体评价。 (2) 在完成本系统软件开发工作(以最终验收报告为准)后7个工作日内,业主方向乙方发出《项目整体评价通知书》,内容包括乙方在进行本系统软件的开发工作中的质量评价和评分。评分依据参照1.3细则。 (3) 其他相关程序参考专项考核评价的方式执行。 4、 软件开发部分的考核评价总分 总分=专项考核评价得分×30% + 阶段考核评价得分×40% + 项目整体评价得分×30%。 如总分超过100分时,则按100分计。 三、细则 参考下表进行乙方的本系统软件开发工作的考核评价(扣分、加分): 考核内容 考核细项 扣分范围(分) 加分范围(分) 技术开发 软件需求管理(管理效果,充分性、满足度) 10---30 5---30 项目计划管理(计划和计划执行能力) 10---30 5---30 软件质量管理(质量保证方案和执行能力) 10---50 5---30 项目范围管理(清晰、合理、完整) 10---30 5---30 评审方面(评审组织质量、评审通过率) 10---30 5---30 项目文档方面(完备性、可行性、标准化、可读性、满足度) 10---50 5---30 软件测试方面(测试计划、测试方案、测试手段和工具) 10---30 5---30 符合业主方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承诺、符合设计要求 10---30 5---30 信息安全及保密措施是否到位 10---30 5---30 配置管理方面(可行、有效) 10---30 5---30 组织管理 项目组织结构(合理、充分、可行、有效) 10---50 5---30 专职的项目管理团队(专职、有效、充分) 10---50 5---30 项目组人员工作方面(素质、能力、成效) 10---50 5---30 项目组人员到位情况 30---100 5---30 系统上线和用户培训 10---30 5---30 会议组织和决定事项落实方面 10---30 5---30 3服务评价 一、组成 服务评价分为服务质量评价和服务响应时间评价。 二、程序 (1) 服务质量评价的计分(每次分值为0~120分) (2) 服务响应时间评价的计分(每次分值为0~120分) 注:当上述平均分超过100分时,按100分计。

 每季度服务评价得分=50%×服务质量评价+50%×服务响应时间评价。 最终服务评价得分=12份《正常服务评价书》的累计总分 /12 三、细则 服务评价是对系统的软、硬件设备进行例行或专项巡检、维护及故障处理工作,以及培训、设计跟进等技术服务工作的评价。服务评价每季度进行一次,三年共计12次。 以上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具体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进行评价。

 附件3:保密协议 甲方:**市公安局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有责任和权利要求乙方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乙方应加强保密意识并严格遵守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以乙方为责任方;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乙方人员为责任人。 二、保密内容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涉及的所有书面资料、电子版资料、数据、图片、照片以及由此派生的相关资料、项目应用情况、甲方工作场所情况、甲方的内部业务内容。 三、对第二点所述的所有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四、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严禁将公安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严禁将工作中涉及的相关项目技术方案及实施规划透露给无关人员。 五、服从甲方的安排,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工作,不得将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相关工作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不得从事其它与合同无关的工作。 六、如需接触公安信息网,应认真学习和遵守公安信息网保用相关规定,严禁“一机两用”。不得将从公安信息网上获得的警务工作相关信息透露给无关人员;严禁私自下载、拷贝计算机内的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公安信息系统的程序、口令、密钥等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携带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 七、乙方在项目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活动存储介质,以及所有书面资料必须由本项目人员使用与保管,不得借给无关人员。 八、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本公司参与本项目建设的人员名单,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报甲方备案。如有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九、无论乙方今后完成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改造项目”工作或因故中途退出,均不得泄露所知悉的警务工作秘密和技术资料。 十、如发生警务工作秘密和技术资料文档泄露,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协助甲方及有关保密部门进行查处。 十一、本协议视同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十二、乙方如未能遵守上述协议,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而造成泄密的,甲方可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保密协议有效期限:永久。(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市公安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市 附件4:防止“一机两用”协议 根据《广东省公安业务用计算机送外维修安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对于将计算机维修服务外包给维修公司的业务部门,必须与维修公司签定保密协议和防止“一机两用”协议”规定,制定服务器系统维护服务保密协议和防止“一机两用”协议,详细内容如下: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涉及甲方的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及乙方内部与本项目实施无关的人员知悉及使用甲方的相关信息,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信息泄密的,则当月正常服务评价分记零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项目履约保证金,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乙方应当加强对掌握信息系统重要用户名及口令的维护人员的教育,并采取措施,严防维护人员采取各种手段撰改、破坏、毁灭甲方重要数据、系统和设备,发生此类事件时,甲方有权立即中止维护工作,扣除项目履约保证金,对乙方进行调查,并追究乙方单位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对甲方关于“一机两用”的规定,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防止在维护工作中发生“一机两用”事件。如由于乙方原因在维护工作中发生“一机两用”现象,则当月正常服务评价分记零分,并扣除项目履约保证金,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乙方应该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信息安全教育,强化信息网络安全意识,制定针对本项目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与维护人员签订信息安全责任状,在维护流程各个环节严把信息安全关。(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市公安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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