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卫生健康局医用内窥镜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日记大全 发布时间:2020-11-15 点击: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医用内窥镜 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0625- - 20215B18- -4 4

 项目名称:

 医用内窥镜

 采购单位: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代理机构: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0 2020 年 年 1 11 月 月 0 10 日

 0625- - 20215 5 B18- -4 4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目

 录

 电子交易须知

 ------------------------------- - -------- -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5

 前附表

 -- ---------------------------------------5 5

 一

 总

 则

 -------------------------------------- 10

 二

 招标文件

 ----------------------------------- 12

 三

 投标文件 ------------------------------------ 13

 四

 开标

 ---------- ----------------------------- 17

 五

 评标

 -------------------------- ------------- 18

 六

 定标

 --------------------------------------- 20

 七

 合同授予

 -----------------------------------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2

 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需求

 --------------------------- 27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 31 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 -----3 3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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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开标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 400-881-7190 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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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安 吉 县 卫 生 健 康 局 医 用 内 窥 镜 招 标 项 目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gzs://zczcy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0215B18-4 项目名称:医用内窥镜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100000.00 最高限价(元):51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医用内窥镜

 数量:2

 单位:套 预算金额(元):51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用于呼吸科日常超声检查及治疗。

 备注: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实施完成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zc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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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gzs://zczcygov.cn

 3.方式:

 (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gzs://zczcygov.cn 在线投标。(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开标当天:递交至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 号安吉商会大厦 A 座 7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公告牌)。邮寄地址:杭州市凤起路 334 号同方财富大厦 14 楼 1408 室,汪飞君收,0571-85860235。

 3.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网址):gzs://zc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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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 286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新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5310102 质疑联系人:汤荀 质疑联系方式:0572-5310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 334 号同方财富大厦 14 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飞君、马菊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85860235、0571-85860232 E-Mail:xkfeifei@126.com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东路 308 号 联系人:李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0572-5807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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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医用内窥镜项目 2 采购内容 及数量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1 医用内窥镜 2 套 3 预算金额 标项 采购内容 单位及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医用内窥镜 2 套 510 4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gz://zfcg.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z://zcajztb.com/)

 5 电子交 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zczcygov.cn)

 6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 □ 组织(详细内容)

 □ √

 不组织 8 样品 □ 提供(详细内容)

 □ √

 不提供 9 演示 □ 要求(详细内容)

 □ √

 不要求 10 招标文 件澄清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纸质)澄清。

 11 投标文件 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2 投标文件 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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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13 投标文件 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14 投标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 U 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5 投标截止 时间和投 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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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地址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开标当天:递交至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 99 号安吉商会大厦 A 座 7 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公告牌)。

 邮寄地址:杭州市凤起路 334 号同方财富大厦 14 楼 1408 室, 汪飞君收,0571-85860235。

 16 开标时间 和地址 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gzs://zczcygov.cn 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

 17 开标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开标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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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投标文件 有效期 90天 20 进口 □ √ 允许 □ 不允许 21 节能产品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22 环境标 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23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4 代理服务费 1、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如下标准的 9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服务费率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100 及以下 1.5% 100(不含)-500(含)

 1.1% 500(不含)-1000(含)

 0.8% 投标人应当自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代理服务费支付:

 ①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②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账

 号:1202021209006759843 3、 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 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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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6 其他 注意事项:

 投标人如需在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请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 CA 数字证书 保障解密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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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也称作供应商。

 3.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招标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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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

 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 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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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为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纸质),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 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三)招标 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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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容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纸质)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纸质)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纸质)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纸质)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纸质)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纸质)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 1. . 资格证明 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期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内容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资产或存款证明,或采购设备发票,或代理证明,或以往同类项目实施案例等。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 提供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

 (4.2) 提供社保登记证及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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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3) 新成立不满 6 个月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2. . 商务 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第六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可以不提供); (2)节能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采购需求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6)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7)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如适用)、完整的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适用)、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授权函(适用于进口设备)等 销售许可文件; (8)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格式见第六章); (9)投标人建议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 (10)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2)选配件、专用耗材、售后服务优惠表(格式见第六章);

 (13)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投标产品的彩页、原厂 datasheet、检测报告等); (1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包括评标细则涉及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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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3. . 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开标一览表(格式按电子交易平台); (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章); (4)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4.1)中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均需提供); (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3)监狱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监狱企业):

 ①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6)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电子交易平台有关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履行合同的全部价格,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金等一切费用,以及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的代理服务费。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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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纸质)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 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 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 收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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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

 —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存入 U 盘(一份)。

 (3)“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投标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投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四、开标 (一)

 开标 形式

 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开标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三)

 开标 流程

 1 1 、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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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开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2 2 、开标第二阶段

 (1)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进入开标第二阶段。

 (2)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导致无效的原因;公布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资信商务得分、技术得分。

 (3)开启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系统形成开标记录。

 (4)价格评审。价格评审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二 )评标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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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4.评审小组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5.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 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6.各投标人的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7.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8.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的澄清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标委员会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四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为准;(出现万元或元单位错误时,经投标人澄清后以合理的报价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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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或在政采云上的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五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投票,确定票数多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纸质)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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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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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安吉县卫生健康局医用内窥镜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价格分 30 分、技术分 48 分、商务分 22 分三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推荐得分排列前 3 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二、资格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不再进入符合性审查。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无效,不再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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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1. . 在商务 、技术 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 文件:

 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3)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1 日历天 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zc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5)未提供投标声明书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商务、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未响应招标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0)单个设备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功能发生负偏离达 16 项(含)以上的; (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18)

 销售许可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 (1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 2. .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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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不接受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5)

 投标报价明细表 中 未提供详细分项报价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商务部分 (

 2 22 分)

 1、质保期(3 分):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分。质保期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每增加半年得 0.5 分。

 本项最高得 3 分。

 2、售后服务响应情况(6 分):

 2.1 由设备制造商提供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保障的,得 2 分,由投标供应商提供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保障的,得 1 分,未提供售后服务保障的不得分。

 2.2 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情况,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快慢、售后服务内容、售后服务人员的能力等综合评分,0-2 分; 2.3 根据售后服务便捷程度(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备品备件储备是否充足等内容评审打分,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3、其他商务内容(2 分):其他商务内容(如供货期限、使用培训、质量控制等)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4、认证证书(2 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认证体系及其他国际、国内权威机构认证并获得相关证书的,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每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5、投标文件编制质量(2 分):是否提供清晰的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内容是否前后矛盾,响应内容是否清晰明了等,根据投标文件的编制质量评审打分。

 6、销售业绩(5 分):投标同品牌同型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销售业绩,每一例业绩得 0.5 分。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能清楚的辨析设备型号和价格,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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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政府采购政策(2 分):

 1)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 1 分。

 2)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得 1 分。(二)

 技术部分(8 48 分)

 1、技术需求响应符合性(35 分):

 技术需求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得 0 30 分。打“▲”号的关键技术需求响应低于技术需求(负偏离)的,投标无效;打“△”号的重要技术需求响应高于技术需求(正偏离)的,每一项加 1 分;打“△”号的重要技术需求响应低于技术需求(负偏离)的,每一项扣减 4 分;一般技术需求响应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一项扣减 2 分。本项最高得 35 分,最低得 0 分。技术需求响应负偏离达16 项(含)以上的,投标无效。

 2、安装、调试、验收方法或方案(5 分):

 2.1 根据投标商提供的项目安装、调试的方案综合评审,包括安排安装、调试设备的工程师资质、安装、调试工作的时间进度及措施、与货物需方单位的配合(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和调优)等内容评审打分:0-3 分,未提供不得分。

 2.2 根据投标商提供的项目验收方案,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等内容评审打分: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5 分):

 3.1 根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和措施评审打分:0-2 分,未提供不得分。

 3.2 根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师资安排等综合评审:0-3 分,未提供不得分。

 4、优惠条件(3 分):

 4.1 投标文件提供的配置内容是否有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优惠条件,如额外增加的配件,备品备件,耗材等,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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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后的售后服务情况、备品备件、专用耗材价格等方面的优惠内容及优惠价格或优惠幅度综合评审:0-1 分;未提供不得分。

 4.3 质保期后的维修价格(整机保修、单次维修、人工费等)是否优惠:0-1分,未提供不得分。

 ( 三 )

 价格 部分 (0 30 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货物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是评审小组的评标依据。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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