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日记大全 发布时间:2020-10-14 点击: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全面落实“ 菜篮子 ” 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 锦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 锦政办发[2020]20 号

  发布日期

 : 2020.08.31

  实施日期

 : 2020.08.31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 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政办发〔2020〕20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 年 8 月 31 日

  锦州市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 号)、农业部等 13 部委《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2017〕1 号)、《农业部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农市发〔2017〕5 号)、辽宁省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辽新疫防指明电〔2020〕9 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等 13 部门《关于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辽农市〔2020〕53 号)精神,为全面加强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科学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优化调整菜篮子产品结构,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加强城乡农产品市场建设,改革创新调控保障机制,提高菜篮子产品市场供给能力,让全市人民长期吃上“放心菜”“放心肉”,确保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二、考核内容

  (一)“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

  2020 年度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播种面积达到 59.3 万亩以上;蔬菜(含食用菌,不含西甜瓜、马铃薯、草莓)产量达到 258.53 万吨以上;肉产量达到 68 万吨以上;水产品产量达到 17.7 万吨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能力。

  1.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将其纳

 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批发市场建设。年交易额前两位的“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场地布局合理、交易厅(棚)、冷藏保鲜等设施齐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批发市场开展质量安全检测。〔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批发市场管理规范、收费合法合规。〔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批发市场具有公益性。〔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零售网点结构及密度。全市拥有 1 个符合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标准的连锁零售企业;拥有 1 个具有公益性的农产品连锁零售企业;每个行政社区平均建有 2 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1.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有农产品执法机构、农产品监管有经费保障、每个批发市场检测有经费保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二品一标”认证个数达到上一年的认证个数。〔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完成省级农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抽检任务。〔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6.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开展执法检查。〔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2020 年度蔬菜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 97%以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 97%以上,产地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 100%。〔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9.建设肉菜追溯体系并能稳定运行的,覆盖率达到 50%以上;开展肉类蔬菜追溯体系宣传活动 4 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菜篮子”产品调控保障能力。

  1.生产扶持政策:探索利用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合作社建设、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金融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并实施。〔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锦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2.市场流通政策:制定鼓励实施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培育多元化市场流通主体、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等众多形式的流通调控政策并实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3.消费者补贴政策:制定并适时启动消费者补贴政策,价格过高时采取发放低收入人群补贴、投放储备品等措施并实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

 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4.应急调控预案:市政府制定“菜篮子”市场供求应急调控预案并适时启动。(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5.对 12 个城市(沈阳、大连除外)的“菜篮子”价格指标数从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结果同比例计算得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6.锦州市自行确定耐贮蔬菜、肉类的储备品种和数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并执行。〔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锦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建立蔬菜、肉类、水果、蛋、奶、水产品全产业链信息监测预警队伍;构建蔬菜、肉类、水果、蛋、奶、水产品全产业链信息监测体系,包括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和市场信息采集(产量、交易量、价格等),分析预警及数据报送体系;构建市级“菜篮子”产品信息发布平台,并每日发布信息。〔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信息中心、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锦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8.建立由市政府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具体承担“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专人落实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锦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落实省“菜篮子”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统筹、协调、指导全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定期调度、运行监管等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菜篮子”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

 神,充分认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重点解决“菜篮子”工作中存在的自给能力下降、资源投入减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滞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跟不上等问题,多措并举提高保障水平,保供给数量,保质量安全,保民生底线。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将“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及时将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由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调度会,协调解决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探索有针对性的举措,确保完成考核指标任务。

  附件:1.锦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锦州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表

  附件 1 锦州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长(总召集人)

 于学利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副总召集人)

 张忠龙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张永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门大为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宝峰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隋有为 市商务局局长

  王旭明 市财政局局长

  马 斌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骆春山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清峰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建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常 凯 市民政局局长

  胡占升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商傲涤 市统计局局长

  王忠富 市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宋志强 市信息中心主任

  王 靖 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主任

  黄 莹 锦州银保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门大为(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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