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妊娠.胎婴儿:妊娠糖尿病有什么症状

来源:小学周记 发布时间:2019-09-05 点击:

  人类与致病微生物之间的争斗从未停止过,所以感染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话题,特别是孕前、孕期的感染更是如此。这段时间的感染涉及到一个时期,即妊娠期,两个肌体,即母体;胎儿、新生儿、乳儿。因其严重性不同于其他生理周期的人群,因此感染与妊娠的关系极为密切。
  感染与妊娠的关系主要包括:一是孕前发生的感染,如解脲支原体感染,可造成育龄妇女输卵管阻塞,最终导致不孕。二是孕期感染,也就是宫内感染,又称先天性感染,是一种母婴传播性疾病,即孕妇在妊娠期间受到感染而引起胎儿的宫内感染。下面重点讨论宫内感染。
  
  ⒈病原体
  
  几乎所有的病原体均可引起孕前、孕期感染。
  随着对病原体检测和治疗技术的进展,感染的病原体也随之发生着改变。在20世纪60年代,以革兰阳性杆菌,如大肠杆菌、副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为主,伴随产褥感染及胎儿、新生儿感染是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抗生素(如青霉素、庆大霉素等)药物的出现,新的致病菌成为条件致病菌,以后发展成为致病菌,如白色葡萄球菌、柠檬色葡萄球菌等。20世纪70年代以后,病毒又成为感染的主角,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等陆续登场,加之治疗药物及制剂的发展,使感染性疾病更多、更难控制。
  
  ⒉宫内感染的传播途径
  
  一般感染可通过水平传播,病原微生物侵入的门户有三个:一是各器官黏膜,如消化道、呼吸道、生殖道等;二是皮肤;三是血行传播。宫内感染则是通过三个特殊方式传播,一为通过胎盘进行垂直传播,这是主要方式,多发生在孕早期;二为下生殖道感染的上行性扩散,此方式中最常见的是支原体、衣原体引起的生殖道感染;三为
  围生期感染,包括产时及哺乳期感染。
  
  ⒊感染的对象
  
  宫内感染的对象包括母体及胎儿。由于母体在妊娠、分娩、产褥期均处在免疫功能低下状态,而胎儿无论是细胞免疫还是体液免疫功能均不成熟,因此极易发生宫内感染。
  
  ⒋宫内感染的危害
  
  一旦病原微生物侵入宫腔,造成绒毛膜羊膜炎或胎儿感染,其后果取决于孕周、母亲及胎儿的免疫状态、病原体数量、毒力及治疗效果。一般认为,感染发生在孕早期,多造成流产、胎儿畸形和胎儿生长受限;发生在孕晚期时,多导致早产、胎膜早破和胎儿炎症反应综合征。围产儿死亡、新生儿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脑损伤、继发性脑瘫、支气管和肺发育不良、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甲状腺功能低下等,均与胎儿炎症反应综合征有关。
  
  ⒌对胎儿危害较大的感染
  
   ①巨细胞病毒感染:孕妇原发感染的发生率为4.3%~7%,宫内传播率为30%~50%。宫内感染的胎儿出生时仅1%表现出临床症状或体征,包括低体重、黄疸、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视网膜脉络膜炎和小头畸形等。感染儿中约20%在出生后第一年内死亡,幸存者中90%以上有感觉神经性耳聋及智力低下等。无症状的新生儿5%~15%会在出生后一年至数年内出现后遗症,其中以单侧或双侧进行性神经性耳聋为最常见。
   ②风疹病毒感染:先天性风疹病毒感染可分为3类,即:慢性风疹综合征(CMS)、延伸型慢性风疹综合征(extended CRS)和迟发性慢性风疹综合征(delay CRS)。前两者造成的胎儿异常在出生时已显现,后者可能在出生后数年,甚至几十年后才有临床表现。CRS的主要出生缺陷按发生频率,从高到低排序为:先天性耳聋、智力障碍、心脏畸形和眼睛异常。延伸型CRS主要表现为:脑瘫、智障、语言发育延迟、抽搐、生长受限和免疫性疾病。迟发性CRS常在幼年期或青春期以后发病,主要为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低下、生长激素缺乏、迟发性耳聋、视力受损、肾性高血压和脑炎等。
  ③弓形虫感染:弓形虫感染以后,可造成流产、早产、死胎、围生儿多脏器受损(如脑部损害、眼部受损,并导致畸形)。
  ④支原体及衣原体感染:支原体及衣原体感染后,可导致流产、胎膜早破、早产、胎儿窘迫、胎死宫内、绒毛膜羊膜炎、胎儿生长受限、新生儿肺炎和脑炎等。
  ⑤B族链球菌感染:母体主要包括:绒毛膜羊膜炎、败血症、泌尿道感染、产褥感染、化脓性关节炎等;而子体表现为胎膜早破、晚期流产、早产、新生儿中毒性休克、肺炎、脑膜炎和低体重儿。
  由于孕产妇的感染严重威胁着母子健康,所以每对育龄夫妇在孕前、孕中均应进行相应检查,特别是妊娠四毒,即: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和弓形虫的检查,以便及早诊断并及时处理。
  
  ⒍宫内感染的处理原则
  
  要根据感染的不同时期和感染状态,积极采取相应的治疗原则和处理措施,及早进行宫内感染的筛查,以确保母婴的安康。①对已确诊感染的孕妇,要针对不同的致病微生物,选用有效的治疗手段。②对经治疗后无明显改善者,要通过羊水对胎儿细胞或绒毛组织,进行胎儿宫内感染的产前诊断,以确定胎儿是否受到感染。③经产前诊断确定胎儿已受到感染者,可建议孕妇进行宫内给药,或建议终止妊娠。④如果孕妇愿意继续妊娠,一方面由于感染造成胎儿异常(包括畸形)的几率很高,需要孕妇及家人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另一方面应严密观察胎儿健康状况,A、发现胎儿畸形,立即终止妊娠;B、如胎儿无畸形,要密切观察胎儿分娩后的健康状况,注意远期不良影响;对有巨细胞病毒和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孕妇,建议人工喂养婴儿,以预防围生期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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