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科高压供电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来源:软件设计师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

 煤矿 机电科高压供电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及考核细则

 岗位职责标准

 考核细则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文件,参加机电专业技术会议,合理组织安全生产。

 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依照刑法第 187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不及时参加机电专业会议,罚款 50 元。

 3、在所辖范围内,组织生产不得力,罚款 50 元。

 2、协助科长开展高压供电的技术管理工作,对高压供电的安全运行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在高压供电安全运行管理出现事故,罚款 50 元。

 3、根据矿井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合理、科学的提出矿井高压供电调整方案。

 不及时根据矿井发展变化情况,合理、科学的提出高压供电方案,罚款 50 元,供电方案出现纰漏,罚款 50 元。

 4、每旬组织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单位整改。

 不按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进行排查,罚款 50 元,对安全隐患出现漏查或者隐瞒不报,罚款 50 元。

 6、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规程措施在现场的执行情况,解决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1、发现违章行为不制止,罚款 50 元。

 2、对现场存在的技术问题不及时解决,影响生产,罚款 50 元。

 7、负责对矿井高压供电进行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对现场存在的问题督促、协助单位解决,作好达标检查的技术指导工作。

 不检查和考核、指导罚款 50 元。

 8、参与机电事故的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制定防范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不及时参加机运专业生产系统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的罚款 50 元,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不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的,罚款 50 元。

 9、参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照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技术攻关,提高机电设备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效能。

 对规定立项的科研项目和系统优化和新技术推广项目不按期完成总结的,罚款 10 元。

 10、配合职教部门向机电职工讲授机电技术知识,提高职工的操作和维修水平。

 进行培训时,备课不认真的罚款 50 元。

 11、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及处理方案,解决高压供电系统中存在的环境问题。

 对矿井井下高压供电系统中存在的环境问题不能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案的罚款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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