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鱼溪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来源:软件设计师 发布时间:2020-09-25 点击:

  关于鱼溪镇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3月23日在鱼溪镇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鱼溪镇财政所所长

 李勇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鱼溪镇 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

 一、2017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 年以来,在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财政局的指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镇财政工作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组织收入,认真控制支出。在支出上,本着保发展、保稳定的大前提,严格预算约束,实现了我镇财政预算资金当年略有结余。现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17 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任务数13 万元,年终实现数为 16.5 万元,完成任务的 126.9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17 年年初支出预算为 2084 万元,由于上级追加转移支付及各项专款等因素,年终支出预算调整为 3050.2 万元,年终执行结果为 3050.2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22.2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6.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1035.8 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20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93.5 万元,农林水支出 1099.7 万元,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20.7 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55 万元,国土海洋等气象支出 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44 万元,债务付息支出 8.3 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2017 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6.5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50.1 万元,当年收入合计为 3199.2 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050.2 万元,上解支出 112.9 万元;上年财政结余收入-34.9万元,当年超收 3.5 万元,年终滚存结余为-31.4 万元,财政净结余-31.4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任务数为 3 万元,年终实现数为0。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收入 12.8 万元,支出 12.8 万元,收支持平,无年终结余和滚存结余。

 (五)债务转贷收支执行情况 2017 年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 67.5 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 67.5 万元,年终无结余。

 (六)政府负债情况

  截止 2016 年底,我镇债务余额为 317.85 万元,截止 2017 年底我镇债务余额为 67.5 万元,其中基金会兑付转贷借款 67.5 万元。

  二、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国家财政部《预算法》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支出顺序编制 2018 年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收入草案

  2018 年,上级财政部门下达我镇非税收入预算安排建议数为 16 万元。比上年增长 23.08%;上级补助收入年初已通知及部分专项补助提前告知的总数为 2083.09 万元,年初我镇可安排的预算财力 1939.32 万元。

  (二)财政预算支出草案

 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年初安排 2018 年各项预算支出 1939.3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共计 352.4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258.7 元,其中包含党委、政府、人大、财政、统计等部门的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食堂补助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71.7 万元,其中包含人大会议费公务接待费,政府采购费用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 万元,其中包含遗属生活补助、政府匹配目标考核部分、职工独子费等。

 2、教育支出 2.1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教育培训。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共计 43.6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40.1 万元:包括文化站和广播站在职人

  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3.4 万元,其中包含在职广播文化文员公用经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 万元:包括独子费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 874.8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172.8 万元,包括社事办和劳保所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7.4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94.6 万元,其中包含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民政优抚、城乡低保及城乡低保中的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五保及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共 10.2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8 万,包括计生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2.2 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 67.7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60.1 万元,主要是建管所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7.6 万元。

 9、农林水支出 509.8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118.5 万元,其中农经站、农技站、水电站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8.9 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2.4 万元,其中包含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村社干部工资、村社干部养老及医疗保险补助、第一书记伙食补助等、村社区办公经费等。

 (4)资本性支出 70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共运行维护。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7.8 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 6.9 万元,包括安办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 0.9 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 56.4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11、养老保险上解 51.9 万元。

 12、债务付息支出 10.8 万元。

 三、关于 2018 年财政工作意见 2018 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在调整结构转型发展中,推进我镇新的发展方向,紧紧把握打造鱼溪响水滩的契机,搞好我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财政所将本着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抓好开源节流,并按政策规定做好各项财政资金的发放和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财政改革,确保圆满完成 2018 年的各项财政工作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力抓好财政开源节流,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强化财政收入监管,充分运用各种征收管理办法,加强对财

  政收入的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尽最大努力抓好其他财政收入,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征收理念,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一是优先保证人员工资、民政优抚、弱势群体救助及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等,切实落到实处;二是按规定保证机关职工及村、社干部等个人待遇按时、按比例足额发放。确保政府正常运转;三是用好现行“一事一议”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政策做好群众的工作,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基础。四是争取上级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投入,保证政府民心工程顺利实施。五是统筹兼顾,协调好其他各项事业资金需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认真履行财政职责,加强调研,科学论证,精心谋划,做好项目争取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继续强化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支农、社保、扶贫和生态保护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格上级对下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管和绩效考评,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兑现奖惩措施,确保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费、生活接待费的支出标准,自觉接受镇人大对财政预决算的监督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

  镇人大对本级预算重点支出、超收收入以及上级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审查工作。

 各位代表,2018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镇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 2018 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镇党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下,团结拼搏,克服困难,锐意进取,创新实干,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动新时代新鱼溪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各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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