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车辆遮阳棚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08-15 点击:

  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车辆遮阳棚项目

  (项目编号:ZJZZ2020-008)

  公

 开

 招

 标

 采

 购

 文

 件

  采购机构: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9 第四章

 采购需求………………………………………………22 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2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委托,现就“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车辆遮阳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车辆遮阳棚项目 二、项目编号:

 ZJZZ2020-008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需求 数量 单位 技术要求、用途 预算 1 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车辆遮阳棚项目 1 项 详见采购需求 680000 元 六、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或销售的; 2、未被“信用中国”(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0 年 8 月 18 日; 2、地点:政采云平台(sdf.lkj//zfcg.czt.zj.gov.cn/); 3、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注册为正式供应商或临时供应商,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配置岗位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免费; 5、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6、提示:

 (1)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无法通知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招标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4)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5)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八、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

 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 - 881- - 7190 。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

 完成 A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 1 1- -2 2 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办理流程详见: :CA 管理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CA 相关热点问题 TOP 专题页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depk120BkjoVoiMyPhAJ/8QejCnEBiyELHE-ohzp-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sdf.lkj//sdf.lkj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学习专题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4 4 )

 本 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 “ 政采贷 ” ,具体内容可参阅《富阳区 “ 政采贷 ” 办理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6tyZ8daXvRqkU-EEVarAlQ

 九 、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13 时 30 分止;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

 十 、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13 时 30 分整; 2、开标地点: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 177 号财富中心 B 座 902 室。

 十 一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 二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徐军祥

 联系电话:13867496671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潘卢萍

 联系电话:18267721726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恒红

 联系电话:0571—63336576 质疑答复岗位联系人:杨丁峰

 联系电话:13758179838

 传真:0571-63580528

  电子邮箱:604783075@qq.com 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 177 号财富中心 B 座 902 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杭州市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赵

 靓

  监督投诉电话:0571-61772959

 传真:0571-63324371 地址: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富春路 11 号。

 十四、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及要求 1 项目名称: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车辆遮阳棚项目 2 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采购单位联系人徐军祥 ,联系电话:13867496671

 3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4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5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

 7 质量标准:合格并按采购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8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投标人务必按时自行解密,规定时间内解密失败者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传输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四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三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9 评标办法及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0 评标结果公示、公告:评标结束后 7 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sdf.lkj//zfcg.czt.zj.gov.cn/)。

 11 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13 时 30 分止; 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无须参加现场开标会。

 12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2 日 13 时 30 分整; 开标地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富阳区富春街道公望街 177号财富中心 B 座 902 室)。

  13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sdf.lkj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sdf.lkj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 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14 1、根据财库〔2011〕181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 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单位公章)或 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

 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 (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15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6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合同签订之后15日之内缴纳保证金,按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 计 收, 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可以双方协商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等方式,采用保函形式应提交无条件的履约保函。

 17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680000.00元。

 18 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 19 保质期:1年 20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

 则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采购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及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采购人”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杭州市富阳区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4.“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三)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

 价格是评标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投标人应不得以低于产品的生产成本的报价,严禁企业低价恶意竞争,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投标。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

  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前附表规定时间前,均可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人均对此无异议。

 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在规定时间内,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发布(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15 日发出,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原公告媒体上同时发布)。

 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答疑或补充文件,应当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5.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6.采购人不组织所有已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响应人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7.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及招标技术规格要求,并结合现场考察,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投标人和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3.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 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A CA 。

 签章。

 1 1 、资格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信文件或说明。

 2 2 、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

 (1)评分响应表; (2)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职员工社保缴纳清单复印件; (4)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 (5)关于本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技术方案、组织实施、售后服务方案等; (6)评分规则中涉及的所需提交的材料; (7)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格式见附件); (9)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10)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1)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业绩(若有)(格式见附件); (12)技术培训、运维保障、售后服务、验收方案的内容和措施;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 报价文件:

 (1)投标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若有)或由主管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资格确认意见书;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若有); (5)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署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1.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 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A CA 签章,并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 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须用不褪色墨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 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等价格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格式规范,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因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的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按无效标处理等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方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

 2.

 投标价格应该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投标报价应包括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3. 有实物工程量而无报价的,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4.其他费用处理:采购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应列入报价。

 5. 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的(采购机构在政采云网站“项目采购- - 开标评标- - 开标记录(报价)”模块进行开启报价文件 操作视同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方注意,否则由投标人自己负责,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

  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文件,将被拒收。▲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二)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电子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有效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在线解密电子投标 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 0 30 分钟内。

 2.

 投标有效期应保持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二)开标程序

 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成员,宣布开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读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 0 30 分钟内。

 4.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5. 在系统上公开资格文件、资信和技术文件评审结果,由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如投标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确定为废标; 6. 在系统上公开报价文件开标情况,主持人进行公开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与记录,招标方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在线核实;同时由唱标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授权代表未进行在线核实的,不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7.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8. 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评标结束,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有效投标人的评分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本次开标会议结束。

 特别说明:

 1 1 、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2 2 、目前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

 3 3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 3.1 若个别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流标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 3.2 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将情况上报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三 )错误修 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办法(即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依法由相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人数为 5 人(含)以上奇数,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估和比较。如需在线询标,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询标澄清。

 (二)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客观、公正地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4.在开标、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

 5.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电子评审方法,若因政采云平台原因无法读取或电子开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或因系统原因,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其他不可抗力情况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中止本次招投标工作,并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处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评标程序

 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商务及资信技术部分的比较与评价、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候

  选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sdf.lkj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lkj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则无须继续进行符合性检查,并且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

 2.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政采云系统询标澄清功能,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比较与评审。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标准和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6.

 供应商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需要现场演示的授权代表未到场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七、无效的投标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一)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三)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手续的; (四)投标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 (五)递交两个或多个内容不同的投标方案的,或投标报价有选择性的;

  (六)与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文件(有不响应带▲号要求的)或投标文件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规定、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内容或其投标内容有重大缺项或者涂改模糊处未作有效修正或者实质性内容表述矛盾歧义,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的; (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八)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又不能作出合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九)资格文件、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 (十)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投标文件应盖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的、不按正确位置盖章的、未有效授权,投标响应函、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十一)报价文件中有 0 报价的; (十二)商务及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中的投标产品或服务不一致的; (十三)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十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十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违反采购流程的。

 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九、定标

 (一)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和有关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结果由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

 (二)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 7 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满,如无投标商质疑,由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和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签发《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签订及其他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尽快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机构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

 合同将由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甲方)与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均从杭州市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账户支出,届时中标人不得再有任何异议。

 3.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或提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招标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考虑与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另行组织采购。

 (二)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向采购人缴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期结束,采购人退付履约保证金。

 (三)货款的结算

 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财政结算要求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四)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4.招标方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5 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会被转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

 5.质疑应当采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形式,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6.质疑投标人对招标方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

 2.各合格投标人综合得分的计算公式为: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商务及资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3.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4.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次高分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人,依次类推。

 5 、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二、评分内容及标准

 (一)报价评分 (0 40 分);

 1. 报价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2. 报价得分的计算:根据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40%×100。

 (二)商务及资信技术评分(0 60 分);

 1.

 商务及资信技术得分的计算。

 商务及资信技术得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及资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2. 评分细则

 商务及资信技术评分细则(60 分)

 分值

 评定项目

 评定内容

 资信 部分 (8 分)

 相关业绩 (8 分) 根据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主材采用铝合金、遮光板材采用聚碳酸酯板)业绩进行评审,经评标专家认定有效的每个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8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业主验收结论。

 技术 部分 (52 分)

 项目施工方案 (10 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施工方案的科学性、严密性、合理性进行评定。施工方案全面合理、严密、技术到位的得8-10 分;施工方案可行的得 5-7 分;施工方案一般的得 2-4分。

 保证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 (10 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施工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 8-10 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 5-7 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 2-4 分。

 保证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8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工期和施工进度的方案和措施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 6-8 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 3-5 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 1-2 分。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8 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进行综合评审: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充足的得 6-8 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较好的得 3-5 分;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一般的得 1-2 分。

 保证安全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进行

  文明施工措施方案(4 分)

 综合评审:方案和措施全面、严密的得 4 分;方案和措施可行的得 3 分;方案和措施一般的得 2 分。

 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4 分)

 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售后服务 优惠承诺(4 分)

 售后服务方案全面周到且优惠幅度大的,得 3-4 分,售后服务不全面或优惠不明显的,得 1-2 分,除招标文件规定内容外无其他售后服务优惠承诺的,该项不得分。

 对本项目的质保期承诺 (2 分)

 质保期最低为 1 年,投标人承诺每延长一年得 1 分,最高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 (2 分)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 分。

  注:

 投标人开标时提供的合同、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弄虚作假的,报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查处。

 第四章

 采 购 需 求 1 1 .招标项目概述

 1.1 项目名称:富阳区农业农村局车辆遮阳棚项目 1.2 建设单位:杭州市富阳区富阳区农业农村局 1.3 项目地点:富阳区 1.4 项目工期:30 日历天 2 2 .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 3 .工作范围及内容

 1、局办公楼周边建造三个区块的车辆遮阳棚,共计 45 个; 2、项目规模:长 112.5m*宽 5.55m*高 2.4m/3.5m 铝合金车型材车棚(具体详见附件主材清单),遮光板材采用聚碳酸酯板(厚度 2.0mm)。

 附件 清单表

 报价规格:长 112.5 米*宽 5.55 米*高 2.4 米/3.5 米

 面积:624.375 ㎡ 序号 型材名称 型材规格 单位 用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一)主材:

 1 主立柱 155*87mm*2-4mm 厚 m 165.2

  2 立柱盖板 70.5*4.8mmm*1.2mm厚 m 98

  3 主梁 64.6*116mm*3.5mm 厚 m 155.4

  4 边梁 67*76mm*1.8mm 厚 m 11.1

  5 上压板 45*4.7mm*1.4mm 厚 m 918

  6 下压板 45*13.5mm*1.6mm 厚 m 929

  7 卡板槽 37.2*14mm*1.9mm 厚 m 112.5

  8 前檐 64*75mm*1.8mm 厚 m 112.5

  9 水槽 81*75mm*2.5mm 厚 m 112.5

  10 副骨架 49*51mm*2.1mm 厚 m 562.5

  11 落水管 41mm*1.0mm 厚 m 70

  12 七字角 40*75mm*1.2mm 厚 个 38

  13 聚碳酸酯板 2.0 厚 ㎡ 624.375

 小计

  (二)零配件:

 14 主梁封口盖

 套 38

  15 四角铸铝连接件

 套 4

  16 M4.2*13 自攻丝(不锈钢)

 枚 960

  17 M4.2*16 自攻丝(镀锌)

 枚 850

  18 M8*23 螺丝

 套 160

  19 M10*23 不锈钢

 套 160

 20 皮条

 m 2930

  三元乙丙 21 基础开挖及浇筑

 个 70

 小计

 合计= = (一)+ + (二)

  第五章

 杭州市富阳区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三方协商后确定)

 甲

 方(使用方):

 乙

 方(服务方):

 鉴证方(招标方):

 经过公开招标采购(编号:

 ),确定***********为中标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服务清单及合同价格

 单位:元 采购项目 中标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含提供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第三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第四条:转包或分包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 5%计取,由乙方交由甲方。合同履行完毕(验收合格或承诺的免费保修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六条: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

 2.交货方式:

 第七条: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解除合同。

 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九条:货款支付

 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

  天内支付总金额的

 %。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供方在服务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承诺保证的,需方采购人将有权不予退还质量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

 5.如发现乙方违反招投标文件和合同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约定和《杭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履行和售后服务考核暂行办法》,对乙方进行处罚,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甲方与鉴证方享有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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