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养护和绿地养护的区别【**市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来源:程序员 发布时间:2020-03-16 点击:

  **市城区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一、道路绿化带养护管理质量考核标准。 1、树木生长旺盛,修剪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挺直。 2、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无杂草、无杂树、无农作物,无污物杂物,无蜘蛛网、无积水,清洁卫生。绿地内及时排水防涝。 3、树木花草无病虫害危害病状,病虫害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 4、无人为损坏,无乱贴乱画,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现象。 5、绿篱及模纹植物生长旺盛,修剪合理、整齐,无死株缺档。 6、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10cm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萎。 7、绿地内所有花木修剪废弃物体须随剪随清,不能堆放或遗弃在现场。 8、绿地内无放牧现象。 二、道路绿化带养护管理作业要求和扣分标准。 1、工作人员上岗情况:从事绿地养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每缺一位扣2分。 2、修剪:落叶乔木二次以上(冬、夏修剪),绿篱适时修剪,草坪每年五次,落叶乔木适时抹芽。修剪抹芽不及时或修剪不合理,乔木每株0.5分;绿篱、灌木植物每平方米扣1分。(乔木及绿篱的修剪,由修剪队高标准整形定位后移交维护工,之后的扣分计入维护工;草皮的扣分计入修剪队)。 3、及时清除死树、枯枝、坏桩,发现一处扣1分。 4、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或不合理,乔木每株扣1分;灌木、草皮每平方米扣10-15分;(此项计入技术科、工程科考核内容,扣分各半) 5、花池、绿化带中耕五次以上,保持绿地无杂草、无杂树、无农作物,随长随清。杂草、杂树、农作物清理不及时,发现一处在1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扣1分。 6、花池、绿带每天清扫一次,所有绿地每日保洁,及时清除树枝上悬挂杂物,每株乔木不超过2片树挂,每1000m²绿地内漂浮物(包括蜘蛛网)等杂物不超过1片,每100米绿篱杂物不超过1片,每100平方米隔离带不超过1片,超过此标准,每发现1片扣1分,修剪花木废弃物随剪随清,不能堆放在现场,发现一处扣5-10分。 7、乱贴乱画及时清除,发现一处扣1分(此项计入监察科考核) 8、树木、绿地无晾晒衣物现象,发现一处扣1-3分(此项计入监察科考核) 9、发现一处放牧现象扣5-10分(此项维护管理区、监察科扣分各半)。 三、城区绿地、游园养护管理质量考核标准。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态习性,合理修剪,树形整齐美观,枝繁叶茂。 2、绿篱和模纹植物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缺档,绿地内所有花木修剪废弃物随剪随清,不能堆放或遗留在现场。 3、草坪生长繁茂、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5-8公分;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草坪与路沿石、树木、绿篱、色块、园林小品等的结合处精细修剪,并留有间隙。 4、绿地内保持无杂草,无污物、垃圾,无杂藤攀援植物。 5、树木花草基本无病虫害症状,病虫害症状控制在5%以下。 6、无损害花草、树木,无死树、枯枝。 7、绿地整洁卫生,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园林建筑小品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 8、园路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雪。 9、绿地设施完好无损。 10、绿地内无放牧现象。 四、公共绿地养护管理作业要求及扣分标准(扣分计入维护责任区)。 1、工作人员上岗情况:从事绿地养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在岗,每缺少一位扣2分。 2、修剪:落叶乔木二次以上,灌木五次以上,绿篱六次以上,草坪五次。修剪不及时或修剪不合理,乔木每株扣0.5分;绿篱、灌木植物每平方米扣1分。(草皮记入修剪队考核内容)。 3、未及时清理死树、枯枝、坏桩,每发现一处扣1分。 4、绿地中耕六次以上,杂草随长随清。杂草清理不及时,每发现一处在1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扣1分。 5、抹芽:落叶树四次以上,抹芽不及时,发现一株扣0.5分。 6、病虫害防治:防治不及时或不合理,乔木每株扣1分;灌木或草皮每平方米扣10-15分;(计入技术科、工程科考核内容,责任各半) 7、园林建筑小品每天清洁一次,绿地内乱贴乱画及时清除,乱贴乱画发现一处扣1-5分(此项计入监察科考核内容) 8、每1000m²绿地内漂浮物等杂物不超过1片,超过此标准,每发现1片扣1分;修剪花木废弃物随剪随清,不能堆放在现场,发现一处扣5-10分。 9、发现一处放牧现象扣5-10分。

 绿地养护修剪标准及技术要求

 一、 修剪标准 (一)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要求、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二)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要求。 (三)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修剪两类。

  1、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形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2、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轮廓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二、技术要求 (一)乔木修剪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约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1、剪口平滑,没有劈裂,并涂保护剂。 2、枝条短截时,剪口位置应在剪口芽上1cm处,且所留位置符合所需方向生长。 (二)灌木的修剪。

  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繁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无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花后程度修剪,开花率低的花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如碧桃、榆叶梅、连翘、丁香、黄刺玫等)。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如紫荆、铁梗海棠)。 (三)绿篱和色块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cm。

  1、绿篱修剪要求。绿篱的修剪轮廓清楚,线条之间平行或垂直,顶面平整,高低一致,侧面上下垂直。绿篱与内部的植物之间要留20cm以上的间隙。

  2、色块修剪要求。规则型的色块同绿篱操作相同,不规则色块(如弧形面,球形等造型),表面圆滑,流线要顺畅。不同品种或不同造型色块分界处要留10cm的间隙,不同色块之间的高差不能超过较低色块高度的1/2。 (四)草花修剪。 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加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

  (五)草坪的修剪。

  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cm,当草高度超过10cm时必须进行修剪,及时梳理草坪内的枯叶。

  草坪与路沿石、树木、绿篱、色块、园林小品、其他园林设施等的结合处精细修剪,并留有间隙,修剪高度为6cm。 三、修剪时间

 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开花灌木在花后适当修剪,常绿乔木应避开生长旺盛期,绿篱、色块、草坪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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