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来源:计算机等级 发布时间:2020-10-18 点击: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围绕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新要求,全面落实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相关措施,学校制定《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指导意见》。

 一、修订范围 学校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修订基本原则 1.

 将坚持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德育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素质过硬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 根据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文件精神,对标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系统梳理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环节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现行培养方案中存在的和执行中面临的阻碍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关键问题。

 3.贯彻本研贯通培养改革理念,创新人才模式,围绕本学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与本科专业融合,本科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贯通,相关培养环节衔接的思路,构建贯通培养体系,促进学科交叉与融合,注重交叉学科人才培养。

 4.规范国际合作程序,完善学术交流机制和出国(出境)联

 合培养成果评价认定体系,强化培养环节考核,推动培养模式改革。

 5. 按照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范式,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标准为基础,对标学校新修订的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标准,修订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

 6. 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学校相应学科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及修订要求执行。

 三、 修订主要内容 (一)按照新政策要求完善培养方案 1.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校研发〔2017〕287 号),规范学习年限。明确规定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 3 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 4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 5 年;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 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 6 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长不超过 7 年。

 3. 根据《关于实行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的规定》(校研发〔2016〕38 号),规范落实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制度。

 (二)课程设置 1. 根据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优化培养环节、课程设置、学分结构。各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应该按照贯通培养改革需要,相

 应调整总学分及其结构,但跨阶段修习课程,学分不重复计算。

 2. 根据本研贯通培养改革要求,各培养单位应在明确学科定位与研究生培养目标基础上,对课程层级结构间的逻辑关系(含先修课程要求)、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保障等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完善课程教学大纲,形成梯次结构合理的课程体系。

 3.丰富课程类型,包括增设素质教育类、美学类、职业发展类教育选修课;做好 MOOCS 课程、网络课程、访学修读课程学分认定工作;推进高标准全英文授课课程。

 (三)培养环节 1. 明确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环节计 2 学分。

 2. 注重研究生职业素质培养,各学位授权点应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和硬化完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训练的环节要求,落实研究生参与学校试验示范站、企业及行业的生产实践和社会调研工作和相关实践劳动要求,在劳动中培养、提升能力。

 3. 各学科应细化培养环节实施细则,明确考核要求,突出质量导向,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环节、硬化分流与选择标准。

 (四)其他 1. 各学科可根据本学科发展的实际情况和人才培养需求,提出不低于学校规定的课程学习要求和其他培养环节设置。

 2.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和培养模式改革的基本遵循,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成立由院长(所长)任组长,研究生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学科点负责人为成员

 的工作小组,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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