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轮岗制度

来源:计算机等级 发布时间:2020-09-15 点击:

  财务科会计人员轮岗制度

 财务科会计人员轮岗制度

 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各财务工作岗位人员的培养锻炼,提高工作能力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科职位轮换制度,是指在财务科内的财务人员,对财务工作人员进行有计划地调换工作岗位。

 二、实行轮岗制度,要统筹兼顾工作的安排和人员的使用,既达到轮岗的目的和要求,又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轮岗的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所轮换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和基本条件。

 三、轮岗的范围。财务科工作岗位进行轮岗,核算会计、结算会计、出纳、总账会计均属于轮岗的工作岗位。

 四、轮岗的年限。财务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1年,一般应进行轮岗。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岗位上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不受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的限制。

 五、未列入定期轮岗范围和未达到规定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人员自身条件,也可进行正常的交流和调整。

 六、轮岗的组织实施。轮岗工作一般在每年7月实施。

 1、轮岗由财务科长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统一计划安排,提出具体建议报总会计师、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安排实施。

 2、各涉及轮岗的岗位,在进行轮岗前,须积极进行相关岗位工作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技能,尽快适应新岗位的工作。

 3、轮岗时各工作岗位人员,应根据单位《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对须交接的事宜,必须详尽、完整的做好记录,在后期工作中,须全力指导轮换至原岗位工作人员尽快适应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七、财务人员轮岗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对不服从轮岗决定的财务人员,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八、本办法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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