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计算机等级 发布时间:2020-09-11 点击: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东区委党校建设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东区委党校建设项目
二○一九年三月
发布实施令
为建立、实施、运行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有效控制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提高安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项目目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编制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对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作了具体的描述,指导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知识及内容,强化对制度的理解和掌握。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个人和施工作业队伍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将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项目部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保障项目实现稳定、持续、安全发展!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自 2019 年 3 月 9 日起正式批准、布并实施。
目
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 1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制度 ............................................ 4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10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 13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 15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 19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 36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 47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 52 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 6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 79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90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 98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 10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121 领导带班制度 .......................................................... 128 施工现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 130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 13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14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156 安全标志标牌管理制度 .................................................. 167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 195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 210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219 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制度 .................................................. 224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 227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 234 应急机构和队伍管理制度 ................................................ 241 应急救援装备管理制度 .................................................. 24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 256 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管理制度 .............................................. 274
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 管理制度 ................................. 277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加强本管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参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个人和施工作业队伍。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正版,主席令第 13 号)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3.4 公司《管理和行为规范》(2017 版)
3.5 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CR161/QES/2014A)
3.6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ZT161-BZH01-ZD01 4. 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4.1 工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4.2 职业病危害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4.3 爆炸事故、重大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为零。
4.4 轻伤负伤率零。
4.5 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率 100%。
4.6 安全隐患整改率 100%。
2 4.7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特种设备检验合格率 100%。
4.8 消防设施设备配置及完好率 100%。
5. 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原则
5.1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根据历年和上年度安全生产执行情况制定,最后由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审议通过后颁布执行。
5.2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不能高于行业和安监部门规定的目标指标,不能高于上一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要体现持续改善的原则。
5.3 死亡及重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重大事故(火灾、爆炸、设备等)必须严加控制,确保事故发生率为零。
5.4 安全生产目标除事故发生率的硬指标外,还应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作业规范、安全技术进步等方面的指标。
5.5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必须进行量化(即每项均有指标),同时要把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项目经理部有指标;各部门、班组直至员工均有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6. 目标与指标的分解
安全目标制定后,根据各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7. 目标与指标的实施
7.1 项目经理在抓生产(经营)的同时,要抓安全生产目标的落实与执行。各级部门均应在抓生产的同时应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做到“五同时”,总结经验,评出先进并实行奖励,树立先进榜样。
7.2 安全质量部每半年度和年度末要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8. 考核评定
3 8.1 对项目部各分管领导、各部门、施工作业队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效果全面考核,重点考核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管理职责情况及各项安全的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周期为每年考评一次,形成检查考评记录和结果。
8.2 对项目部各分管领导、各部门、施工作业队伍的检查考核内容为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日常管理工作两大部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与指标包括:各类事故、经济损失等。
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⑴基础工作管理; ⑵安全生产投入; ⑶安全教育培训; ⑷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⑸重大危险源监控; ⑹应急管理; ⑺文明施工; ⑻人员、机械、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安全管理等。
8.3 年终考核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对项目部各分管领导、各部门、施工作业队伍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制度》和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奖惩。
4 安全生产目标 责任考核 管理制度
1 1 . 目的
为了健全和完善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切实增强各部门和人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促进安全生产有序可控,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个人。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正版,主席令第 13 号)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3.4 公司《管理和行为规范》(2017 版)
3.5 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CR161/QES/2014A)
3.6 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制度》ZT161-BZH01-ZD02 4 4 .管理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是本制度制定、修订和实施指导、监督、检查的主责部门;负责制订项目年度安全考核办法,经项目部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4.2 安全质量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制订项目部工作人员绩效工资(安全)考核办法,经项目部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4.3 项目部财务部负责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奖罚的兑现。
5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 1 5.1 项目部工作人员月度安全绩效考核
5.1.1 考核程序 按照公司《项目部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部工作人员月绩效工资中“安全奖”实行按月考核发放。项目部工作人员当月绩效工资发放前,应由安全总监和安全质量部主审月绩效工资中的“安全奖”并报送财务,经项目部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发放。
5.1.2 考核指标 项目部工作人员月绩效工资中设有“安全奖”,并将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和当月“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目标实现与否作为其发放依据。
5.1.3 考核奖罚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且当月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部工作人员月绩效工资中的“安全奖”随月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当月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发生事故的项目部人员月绩效工资中的“安全奖”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般责任事故,减发当月安全奖;较大责任事故,停发两个月安全奖;重大责任事故,从当月起停发 6 个月安全奖;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从当月起停发 12 个月安全奖。
2 5.2 安全包保责任书考核
5.2.1 考核程序 项目党政主管与项目部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各部门领导与各部门人员签订《年度安全包保责任书》,采取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周期为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中期考核使用《中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表》(记录 7.1),年终考核使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表》(记录 7.2)。考核由安全总监和安全质量部组织有关部门,根据考核期内各各分管领导、各部门的工作表现和实际情况,对照考核指标进行综合考评。中期考核和年终考核作优良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年终考核结果需经项目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确定具体奖惩兑现。
5.2.2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由安全总监和安全质量部依据公司、项目部年度安全包保责任书,结合
6 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而制定,且不得低于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指标。修订考核目标、指标的,应提交 项目 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
5.2.3 考核奖罚 考核奖罚内容由安全总监和安全质量部依据公司年度安全包保责任书而制定。修订考核奖罚内容的,应提交项目经理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
5.3.2 考核奖罚 项目部将根据公司对本项目实行年度安全包保责任书考核的结果,作为项目部人员年度安全责任书考核的主要依据,由此产生的罚款和奖金应根据公司对项目部年度考核的情况进行奖罚。
项目部党政主管的奖(罚)额已在公司年度安全包保责任书中明确,并由公司考核兑现发放实际奖罚(设为 A)。当公司未明确奖罚分配方案时,执行以下规定:
(1)项目部分管安全领导(安全总监及项目总工)奖(罚)额为 A×50%。
(2)项目部其他副职领导奖(罚)额为 A×15%。
(3)部门以上领导(罚)额为 A×8%。
(4)安全质量部:部门负责人奖(罚)额为 A×25%,副部长奖(罚)额为 A×20%,部员奖(罚)额为 A×15%。
(5)工程管理部、综合办公室、设备运输部、物资部、试验室、测量班:部门负责人奖(罚)额为 A×10%,副部长奖(罚)额为 A×7%,部员奖(罚)额为 A×5%。
(6)其他部门:计划合同部、财务部:部门负责人奖(罚)额为 A×5%,副部长奖(罚)额为 A×3%,部员奖(罚)额为 A×2%。
上述奖励或罚款原则上控制在公司奖罚范围之内,有兼职情况的,按较高岗位奖罚额度执行,不重复奖罚。
6 6 .记录
6.1 项目部中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表 6.2 项目部工作人员年度安全责任书考核表
7 记录 6.1
项目部
中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表
被考核部门:
被考核个人: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明细 扣减分 考核分 安
全
职
责
制定执行境况 10 落实力到位
现场安全状态 10 安全形势可控
包保责任状分解和签订 20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其他方面 10 主要为安全工作协作方面
合计 50 分 实际得分
安 全 管 理 目 标
人员伤亡事故 20 亡人-20,重伤-18,轻伤-15
险性事故 20 发生险性事故-20 分
安全教育 5 安全教育执行到位
消除事故隐患及其他 5 根据隐患平台工作及安全协作方面
合计 50 分 实际得分
考核总得分:
考核评价
8 考核部门
制表人
考核负责人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注:1、考核 96 分以上为优秀,86-95 分为合格,考核得分 85 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本考核作为安全生产中期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和年终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9 记录 6.3
项目部岗位/ / 部门
年度安全责任考核表
序 号 岗位/部门 责任书签订与 逐层分解率 (%)
理论分 配比例 (%)
落实 责任 (100%)
综合 出勤率 (100%)
实际分 配比例 (%)
奖(罚) 兑现额 (万元)
备注
编制/日期:
审核:
审批:
10
安全生产 奖惩 制度
1 1 . 目的
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目标,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全体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奖惩。
3 3 .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正版,主席令第 13 号)
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3.3 公司《管理和行为规范》(2017 版)
3.4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ZT161-BZH01-ZD03)
4 4 .管理职责
4.1 安全质量部是本制度制定、修订和检查、执行的主责部门。
4.2 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奖金兑现和罚金收缴工作。
5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1 5.1 处罚事项
5.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 50 元/人次,不扣帽带者,罚款 30 元/人次,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违反者加倍处罚。
5.1.2 高空作业人员(2 米以上)必须规范佩戴、使用安全带,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
5.1.3 对建筑施工的基坑、井口周边等处,确保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对高空作业处必须规范悬挂安全防护网,违者处予 200 元/处罚款。
11 5.1.4 塔吊、吊车、行吊等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禁止玩手机、打电话、睡觉打盹等现象发生,违者处予 200 元/人次罚款。
5.1.5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违者罚款 100元/人次。
5.1.6 严禁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款 200 元/人次。
5.1.7 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短裤及赤膊者,罚款 50 元/人次。
5.1.8 室外的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做好防雨防尘及接地措施,在无人操作的情况下,必须关好箱门。配电箱进出线布置整齐,箱体周围严禁随意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腐蚀品。违者罚款 100 元/人次. 5.1.9 防腐、易燃、易爆等施工现场严禁烟火,坚决杜绝吸烟及携带明火现象发生,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
5.1.10 各施工现场及板房内未经许可,禁止燃火、焚烧垃圾,违者罚款 200 元/次。
5.1.11 防腐、管道材料打磨、喷漆、搅拌机送料等具有高灰尘、浓刺激性气味施工场所的人员必须合理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品。违者罚款 50 元/人次。
5.1.12 各施工单位要提高现场施工环境保护意识,各施工单位对自己施工区域现场卫生环境全面负责,监督、维护、保持好各自作业现场的环境卫生,对作业现场环境卫生较差的单位,每次处予 2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罚款。
5.1.13 禁止无人看护指挥情况下,高空向下抛物和建筑垃圾,违者罚款 100 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5.1.14 每个班组每日下班前或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对相应的作业班组处以 200 元/次。
5.1.15 员工宿舍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或存放有安全隐患的施工用具,违者查获一次罚款 200 元,并没收电器、施工用具。
12 5.1.16 施工现场机动车辆无牌照或车辆超速行驶大于 15 公里/小时,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5.1.17 各施工单位生活区如存在环境卫生保持不到位、生活垃圾随处乱扔、污水随意乱排等现象,发现一次罚款 200 元。
5.1.18 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 200-500 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 1000 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2 5.2 奖励事项
5.2.1 真执行国家和项目部有关条例、规章制度,完成项目部下达的进度、质量目标,安全生产 200 天以上的单位均予以通报表扬及奖励人民币 5000 元。
5.2.2 对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改造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2.3 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表现突出的施工队或个人.除上报公司给予请功外,另奖励人民币 1000 元-3000 元。。
5.2.4 对在当地政府、业主、监理组织的专项工程安全大检查中,对获得名次并被奖励的施工队,项目部将另给予重奖。
1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1 . 目的
为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组织地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3 3 .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版)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 3.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 号)
3.5《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 2008 年第 21 号)
3.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9006-2010)
3.7 公司《管理和行为规范》(2017 版)
4 4 .管理职责
项目部安全总监及总工程师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的策划,经项目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报公司安全质量部批准后实施。
5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 5. .1 1 管理 机构设置
项目部相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即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分管安全副
14 经理,或者按照公司要求设立安全总监;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质量部)。
2 5.2 人员配备
5.2.1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 1 名,由项目经理担任,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经理(或安全总监)、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等担任,是项目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组员由各部门、主要施工队负责人组成。
项目部安全质量部设部门负责人 1 名,并足额配备专职安全员(具体见本制度5.2.5 条款)。
项目部专业队设置专职安全员,劳务队、作业班组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大型重点工程项目应按专业技术不同选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协助项目部安全员全面开展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队长、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安排本队伍、班组有关人员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5.2.2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规定,公路水运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 5000 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 1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 1 名。
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部应当按照前述条款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其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另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5.2.3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经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含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5.2.4 项目部的安全质量部负责建立、更新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汇总表》(记录 7.1)。
5.2.5 项目部应当重视和抓好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应当逐步达到
15 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
安全生产 会议 制度
1. 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项目部及各施工队(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个人和施工作业队伍。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正版,主席令 13 号)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3.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
16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 号)
3.5 公司《管理和行为规范》(2017 版)
3.6 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ZT161-BZH01-ZD05)
4. 管理职责
4.1 项目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4.2 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5. 内容与要求
1 5.1 执行程序
5.1.1 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召开,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主持,全体职员、各施工班组参加。
5.1.2 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及整改情况,以及未落地闭合的原因。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对上阶段为落实问题,提出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彻查、追责;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典型;记录存档。
5.1.3 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后一日之内做好会议纪要并存档。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
2 5.2 议事原则 5.2.1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5.2.2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5.2.3 坚持相互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3 5.3 议事范围
17 5.3.1 研究、拟定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5.3.2 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5.3.3 听取各部门和各施工队(班组)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具体责任人。
5.3.4 对项目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员的处分,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3.5 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4 5.4 议事程序 5.4.1 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确定,各施工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总监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5.4.2 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安全工程师召集专职安全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5.4.3 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5.4.4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施工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 5.5 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察 5.5.1 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质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5.2 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有安质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18 5.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5.4 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请假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6 5.6 其他要求
5.6.1 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5.6.2 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6.3 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全环保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19 安全生产 岗位责任制度
1. 编制目的
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项目经理、各级管理层、各部门、技术和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确保生产安全和人员健康,根据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个人和施工作业队伍。。
3. 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年修正版,主席令 13 号)
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93 号)
3.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
3.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安监总办〔2010〕139 号)
3.5 公司《管理和行为规范》(2017 版)
3.5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ZT161-BZH03-ZD06)
4. 管理职责
4.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
4.2 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宣贯培训、督促落实和监督检查。
4.3 各部门和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5. 内容与要求
20 1 5.1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5.1.1 项目经理
⑴对所管工程项目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⑵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分解,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其实施监督。
⑶在组织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必须根据项目工程规模和特点,以及参与生产的人员数量,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符合规定资质和数量要求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干扰或阻挠安全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⑷负责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⑸负责审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费预算,经审批后组织实施;督促财务管理部门建立安全费用会计科目,对安全费用进行专户核算;按规定交纳工程保险基金。
⑹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经济效益挂钩。
⑺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制度,组织对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后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不少于 24 学时,并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⑻按规定要求使用符合安全生产资质的外部劳务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准入场上岗,要对施工队伍的安全负责,并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⑼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督促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实施。
⑽组织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编制相应安全专项方案,经评审、审批后组织
21 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⑾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对本级和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问题,应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按时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⑿组织召开本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相应安全生产问题。
⒀在工程项目施工中,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必须编制科学施工方案、进行充分调研或试验认可后,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配备安全可靠的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才能进行正式施工。
⒁组织编制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必要形式的应急培训与演练,在相应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⒂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故意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⒃组织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 5.1.2 安全负责人( ( 安全总监) )
⑴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中负监督管理责任。
⑵组织拟订年度安全工作重点和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组织制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⑷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对安全专职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⑸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实施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
22 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检查施工人员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情况。
⑹组织编制和上报项目安全生产费预算,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⑺组织编制和上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⑻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监控工作,负责组织安全专项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内部评审工作。
⑼参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对相应安全保障措施的进行审核,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⑽负责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⑾负责召集召开本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相应安全生产问题,并对安全会议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⑿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协助项目经理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抢救工作;负责向上级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送事故统计资料;积极配合与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⒀组织编制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预案,实施必要形式的应急培训与演练,在相应紧急情况发生时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⒁根据项目特点,组织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尘、毒、噪声危害的监测管理和督促治理。
⒂负责外部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资质的审查和施工生产中监督、指导工作。
⒃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目标,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和奖罚工作。
⒄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23 ⒅组织本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建档管理工作。
3 5.1.3 技术负责人
( ( 总工程师) )
⑴对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⑵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主持安全技术交底。
⑶领导和协调工程管理部加强安全技术工作,在组织和布置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的同时布置安排安全生产工作。
⑷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审查危险源控制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⑸参与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编制相应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经评审、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⑹主持制定工程项目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⑺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交底,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使用危险化学物品不当引起爆炸、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⑻主持项目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⑼参加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工程项目中存在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措施。
⑽协助项目工伤事故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24 4 5.1.4 其他行政副职
⑴协助项目经理和主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分管部门或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问题。
⑵根据工作分工范围,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或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⑶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⑷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⑸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
⑹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⑺处理下级对违反安全生产行为举报或投诉。
5 5.1.5 安全质量部部长(安全质量部)
⑴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安全总监做好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⑵协助拟订年度安全工作重点和计划,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负责起草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下属各单位实施。
⑷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对安全专职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
⑸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考核,检查施工人员对安全技术规程的熟悉情况。
⑹组织编制和上报项目安全生产费预算,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25 ⑺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监控工作,对相应安全专项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内部评审工作。
⑻负责组织起草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预案,实施必要形式的应急培训与演练,在相应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项目经理按照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⑼参与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对相应安全保障措施的进行审核,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⑽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⑾负责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不安全问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⑿参加本项目安全生产会议,汇报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解决相应安全生产问题,认真执行会议决定和决议,并对下属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⒀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协助项目经理按规定程序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抢救工作;积极配合与参加事故调查、事故处理工作,监督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⒁根据项目特点,对下属各单位劳动保护和环境、尘、毒、噪声危害的监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⒂对外部劳务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
⒃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计划,对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和奖罚,经审批后实施。
⒄负责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的实施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典型。
⒅负责本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报告、建档管理工作。
26 6 5.1.6 工程队长
⑴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指示,对所负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合理组织生产,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落实安全措施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
⑶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具体要求,负责落实生产设施、工具和辅助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环境卫生标准要求,设置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并组织维护;对所管辖施工现场中所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完整、齐全、有效性负直接责任。
⑷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⑸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教育,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工作。
⑹掌握全队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对有禁忌职业病的人员,及时调整工种。
⑺发挥安全员的作用,支持安全员的工作,保证其行使职权。
⑻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包括外部劳务队伍)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⑼对工程项目中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接受项目技术人员及上级安全管理人员指导。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人员、设备撤离危险区域,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⑽发生因工伤亡和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必须查明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
27 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7 5.1.7 安全员
⑴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业务上接受本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⑵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⑶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协助单位领导制定、审查、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职工严格执行。
⑷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风险辨识工作,编制并上报危险源清单,参与危险性评价工作;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⑸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会审,参加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例会。
⑹负责本单位员工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办证工作,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⑺针对工程施工各阶段和单位工程特点,做好安全交底工作,落实施工班组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 工后安全总结制度。
⑻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⑼积极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监督检查工程项目施工队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工程项目经理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汇报、处理;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按时实施,逐项做好整改记录。
⑽ 坚持在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检查,落实安全操作规范,对违章违纪、违反标准化作业程序的,有权制止、批评,遇到不听劝阻者,有权先停止其工作;对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施工、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越级上报。发生紧急情况,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或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并及时向领导报
28 告。
⑾对本单位和施工班组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使用、管理有监督、检查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检查、监督其是否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发现问题责令其改正。
⑿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⒀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台账及安全管理资料的建立和归档工作。
8 5.1.8 质检员
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⑵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⑶日常检查和验收工程质量时,同时查验工程质量是否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及时纠正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⑷有权拒绝不科学、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
9 5.1.9 专业工程师(技术人员)
⑴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级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⑵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⑶根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负责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日常工作检查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29 ⑷提出安全生产技术方面的合理性建议;对安全事故分析,提供技术意见;
⑸有权拒绝不科学、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生产指令。
0 5.1.10 工班长
⑴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上级安全生产指令,带领本班组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对本班组所用机具、安全装置负责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工人使用,保持施工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⑶开展事故预防工作,负责岗位安全教育,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⑷坚持每天安全点名制度,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做好工前安全交底、班中安全督促检查、班后清理现场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遇有不安全的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⑸负责检查岗位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施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提高个人自我保护能力。
⑹支持安全员开展安全活动,听取其意见,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在分散施工时,每个施工点要指定安全负责人,并交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⑺组织全班做好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和开展班组安全活动 。
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对违章违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制止,必要时令其停工返工;对违章违纪性质严重者,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对上级领导忽视安全、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拒绝或越级反映意见。
⑼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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