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责任制

来源:商务英语 发布时间:2020-09-07 点击:

  西山区教育系统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中共西山区教育局委员会2014年1月说 明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区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保证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奋力推动西山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西山区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适用于西山区教育系统各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一、责任目标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3.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二、责任范围1.各学校(园)、教科中心党组织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织承担监督责任。2.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3.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三、责任内容(见下表)考考核项目考 核 内 容考 核 标 准分分值自评分考核分党党组织主体责任20分1.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其他校领导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带头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年向上级纪委报告等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未制定工作方案或措施的扣1分。未按要求报送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情况的,缺一次扣1分。对责任范围内反腐倡廉重大问题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扣2分。44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表率;学校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具体抓,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半年、年终总结及专题研究反腐倡廉会议记录缺一项扣1分。支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发生利用职权影响和干扰执纪执法行为的扣2分。44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年级组)党员干部教师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定期与分管部门研究廉政工作,督促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践行“一岗双责”,缺少主要负责人抓廉政工作情况记录的扣1分;班子成员抓廉政工作情况记录缺1人扣1分。无定期与分管部门研究廉政工作记录扣2分。444.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中央《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和省、市、区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深化财政预算决算,推进“三公”经费、重大建设项目和学校收费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未制定具体细化措施的扣1分。违反民主集中制及权力公开相关规定的扣1分。没有坚持党务政务公开的扣1分。“三公”经费开支出现问题的扣2分。335.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注重体现工作成效,提升宣传教育水平。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重点抓好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争创廉政文化示范点。注重工作总结提炼,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学校党组织年内至少在《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云南日报》、《云南党风》或中央、省、市纪委网站刊登1篇(条)反腐倡廉信息宣传报道,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成效。积极稳妥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处置和正面引导。没有开展廉洁从政教育活动的扣1分;没有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扣1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流于形式、满足应付、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1分。未完成宣传报道工作任务的扣0.5分。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因处置不力,被市教育局、区纪委批办的扣1分;发生严重网络舆情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扣1分。本项分值不够扣减的,从总分中扣除。336.各负其责,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融入各项具体工作,加强学校纪检组织建设,每校选配1—2名党员教师兼任纪检委员,充分发挥法制建设和民主监督作用,充分履行教育监管职责,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扣0.5分;未选配党员教师兼任纪检委员的扣0.5分;工作检查要有记录、有图片,无工作痕迹的扣0.5分。未与班子成员进行廉政、任前、提醒或谈心谈话的扣0.5分。22作作风建设40分纪纪检组织监督责任20分7.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证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坚决防止和纠正干扰改革发展稳定的行为,对工作不深入、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单位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事件,被立案查处的总分扣10分。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出现工作失误的每起扣2分。1108. 扎实开展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好民主生活会,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未按规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任务的扣6分;未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的扣2分,没有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实例的扣2分。1109.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各项措施,狠刹公款吃喝风、公款旅游风、公款送礼风、公车私用风、跑官拉票风、推诿扯皮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和教育的措施和办法。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重点纠正领导干部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工作调动、乔迁等名义收受下属单位或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抓个案、抓典型,抓深入、抓巩固,强化执纪监督,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严格执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无具体监督、管理和教育方面的措施的扣2分;“四风”问题被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通报批评及以上问责的,发生一起扣2分。11010.以民为本,关注民生,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加强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查处,强化民生资金网上统一管理和实时监控。坚决纠正教育收费、学校基建、采购、教辅材料征订、招生招师、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方面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行为。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各项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发生损害群众利益事件的每起扣2分。对民生资金监管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没有建立工作制度,被督促整改或约谈的一次扣1分,有乱收费或被问责行为的“一票否决”。11011.落实监督责任。学校党支部和纪检人员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区教育局党委、纪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学校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督促,铁面执纪,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要制定监督工作计划、要点,积极落实好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无监督工作计划或要点的扣1分;无监督检查记录的扣2分;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工作不扎实,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5512. 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人员徇私舞弊、以案谋私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教育收费等相关6类案件。严明办案纪律,强化办案安全,对办案安全事故必须严肃追责。班子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扣5分;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被判刑的扣5分;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发生违纪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被判刑的扣2分;未按规定办案的,扣1分;造成办案安全事故的扣2分。本项分值实行累加,分值不够从总分中扣减。在以上情况出现的实行一票否决。5513.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使领导干部坚定“三个自信”。加强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结合实际,大力宣传廉政的先进典型,及时通报查办的典型案件。没有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活动的扣2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流于形式、满足应付、工作成效不明显的扣2分。4414. 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强化对学校管理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督促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落实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审计工作。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流于形式,违反权力公开相关规定的、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扣1分。严格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没有撰写述廉报告和进行述职述廉的扣1分;述廉对象测评结果均值低于70分(含)的扣1分。未开展审计工作的扣1分。4415.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清理、修订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修订完善或建立制度规范不少于1项。制度执行不力的扣1分;未建立完善制度规范、长效机制的扣1分。22工工作创新10分新116.工作创新。结合实际,积极研究新问题、制定新对策、采取新措施,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有特点、有亮点、有成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或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推进惩防体系和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无具体创新项目的扣2分;反腐倡廉工作有特点、有亮点、成效明显,被中央纪委和《人民日报》、《云南党风》采用的每篇加3分,被省纪委和《云南日报》采用的每篇加3分;被市纪委采用每篇加2分。在市纪委及以上廉政网站、“昆明廉博”等刊载一篇(条)加2分。2217.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探索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和防治腐败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促进学校廉洁从教管理制度的建设。无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方案和责任书各扣1。5分,师德师教育活动记录每季度一次,少一次扣0.5分。5518.广泛接受监督。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机制,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未坚持开展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的扣2分;创新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没有建立完善相应制度规定的扣1分。33责责任追究10分19.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学校,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领导干部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严格依纪依法实行终身追究。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其中,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被判刑的、单位在职在编党员干部职工发生违纪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被判刑的、班子成员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或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问责的以及出现违反相关政策经查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违反责任制相关规定,没有严格责任追究的扣3分。违反相关规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学校及教职工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问责的或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5520.结果运用。切实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没有开展检查考核的扣2分;没有进行奖惩兑现的扣3分。55合 计1100四、责任考核和结果运用(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建共性目标年度考核,总分为100分。对责任单位的考核分组织考评、日常工作评定,考核结果将按照西山区教育局党委《中共西山区教育局委员会2014年度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值,折算后计入党建目标考核总分。(二)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的,依照规定追究班子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责令整改。整改情况要在2015年7月底前向区教育局党委专题报告,同时抄报区教育局纪委,区教育局纪委组织复查验收。(四)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突出的责任单位给予奖励;对未能正确履行领导责任,致使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将按照《昆明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规定》、《昆明市教育系统廉洁从教若干规定》和《西山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严肃问责。五、责任期限本责任书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签订单位:(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中共西山区教育局委员会责任人: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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