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保证合同与反担保合同区别

来源:托福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委托保证合同与反担保合同的区别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代为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委托保证合同和反担保合同有什么区别呢?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反担保合同定义 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

 “委托保证合同”是债务人委托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其

  他组织或公民作为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所签订的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所签订的合同。

 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务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保证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叫反担保。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推荐访问:合同 担保 委托
上一篇:幼儿园喜迎万圣节活动主持词
下一篇:婚礼父亲陪伴新娘出场主持词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